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赛恩斯”)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8月23日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召开地点为公司会议室。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3日以直接送达、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姚晗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表决方式、决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议程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按照公司的承诺情况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且公司已制定《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