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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极电商: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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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27 证券简称:南极电商 公告编号:2023-038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公告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

日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同意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的

万股(对应1,040万份份额)由符合条件的认购对象进行认购,根据《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和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本次预留份额的分配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

公司于2022年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

日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详见公司于2022年

日和2022年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2,000万股公司股票已于2022年9月23日以非交易过户的形式过户至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户(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0.81%

。详见公司于2022年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3年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监事会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分配情况

(一)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分配认购情况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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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持有人职务认购份额(万份)认购份额占本持股计划比例认购股数(万股)
1张玉祥董事长、总经理52010%200
2虞晗青董事1823.5%70
3毛东芳董事1042%40
4胡向怀监事1042%40
5沈佳茗财务负责人1563%60
6朱星毓董事会秘书1042%40
公司核心骨干(21人)2,99057.5%1,150
小计(27人,不含预留份额)4,16080%1,600
预留份额1,04020%400
合计5,200100%2,000

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披露后至本次预留份额授予前,由于2名授予对象(核心骨干员工)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规定,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取消其参与资格并收回其所认购的36万股股份,授予给其他符合条件的核心骨干。经上述调整后,参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核心骨干员工由23人变更为21人。

(二)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情况

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初始留有

万股(对应1,040万份份额)作为预留份额,由董事长张玉祥先生代为持有,占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总数的

20.00%

。根据《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对参加对象的要求,董事会同意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提交的预留份额分配方案,由

名符合条件的认购对象认购全部

万股(对应1,040万份份额)的预留份额。

预留份额分配情况如下:

序号持有人职务拟持有份额上限(万份)拟持有份额占本持股计划比例拟持有股数上限(万股)
公司核心骨干(5人)1,040.0020.00%400
合计1,040.0020.00%400

注:(

)最终参与人员名单、人数及最终份额分配情况根据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受让价格与首次受让价格保持一致,为

2.60

元/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规定,未参与预留股份授予。本次预留份额分配实施完成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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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股票总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三、监事会核查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拟定的参与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部分预留份额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系员工在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上参与的,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情形。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分配符合《公司第三期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拟定的参与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符合《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规定的参加对象范围和资格条件。监事会已对本次预留份额的参与对象发表了核查意见,其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系员工在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上参与的,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情形。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分配符合《公司第三期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事项。

五、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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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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