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8306 | 2023-042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就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月18日核发《关于同意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5号),公司获准以首次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707.07万股,发行价格5.0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59,919,156.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18,966,238.97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3月1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6-9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06月30日,本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05,039,650.06元,使用情况参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募集资金(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余额为人民币728,912,856.28元,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为人民币299,497,019.16元。具体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净额 | 1,418,966,238.97 |
减: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 | 705,039,650.06 |
其中:均普智能制造生产基地项目(一期) | 147,402,539.32 |
偿还银行贷款 | 230,000,000.00 |
工业数字化产品技术升级应用及医疗机器人研发项目 | 27,637,110.74 |
补充流动资金 | 300,000,000.00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 | 713,926,588.91 |
加: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 14,986,267.37 |
截止2023年0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 | 728,912,856.28 |
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 | 200,000,000.00 |
减: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 | 241,645,882.42 |
加:其他尚未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划的发行费用 | 12,230,045.30 |
截止2023年0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299,497,019.16 |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律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国家高新区支行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3年06月30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0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单位 | 开户行 | 账号 | 截至2023年06月30日金额 |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 | 405248720810 | 170,924,187.42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国家高新区支行 | 3901140029200237179 | 20,513.71 |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 | 20000048584343101104051 | 125,525,824.32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574908279410606 | 3,026,493.71 | |
合计 | 299,497,019.16 |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06月30日,本公司实际投入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705,039,650.06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2023年上半年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3年6月14日,公司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止2023年06月30日,公司已使用人民币24,164.59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3年3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推进和公
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 超人民币5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3年0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2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发行方 | 起止时间 | 是否赎回 | 收益类型 | 购买金额 |
1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分行 | 2023/1/18- | 否 | 保本浮动型 | 70,000,000.00 |
2 | 中国农业银行宁波鄞州新区支行 | 2022/5/19-2025/12/28 | 否 | 保本浮动型 | 100,000,000.00 |
3 | 中信银行宁波东城支行 | 2023/6/1-2023/8/30 | 否 | 保本浮动型 | 30,000,000.00 |
合计 | 200,000,000.00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2年5月12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总计20,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66,896.62万元的比例为 29.90%。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公司于2022年使用20,000万元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
2023年6月30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总计20,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66,896.62万元的比例为
29.90%。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截至2023年06月30日,公司暂未使用该部分超募资金。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该项目将有效缓解公司的偿债压力,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和利息支出,降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增强抗风险能力,将为公司未来持续、稳健发展奠定重要
基础,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水平,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2. 工业数字化产品技术升级应用及医疗机器人研发项目
该项目在公司现有产品技术成果上,开展新一代工业数字化应用软件、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关键基础技术开发及应用等研发,并将其在医疗健康、新能源/智能汽车以及消费品等行业及细分领域技术装备的应用进行创新与升级,通过该项目的建设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巩固公司在行业中的技术研发优势,保障产品技术领先性,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该项目系为公司经营活动提供可靠现金流,涉及生产、营销等多个业务环节,有助于提升公司的整体业务发展,对扩大公司业务规模,增强项目承接能力,保障公司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七)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 真
实、 准确、 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2023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3年06月30日
编制单位: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募集资金总额 | 141,897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622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0,504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 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均普智能制造生产基地项目(一期) | 否 | 27,000 | 27,000 | 27,000 | 1,151 | 14,740 | -12,260 | 55% | 2023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偿还银行贷款 | 否 | 23,000 | 23,000 | 23,000 | - | 23,000 | - | 100%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工业数字化产品技术升级应用及医疗机器人研发项目 | 否 | 15,000 | 15,000 | 15,000 | 2,471 | 2,764 | -12,236 | 18%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0,000 | 10,000 | 10,000 | - | 10,000 | - | 100%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超募资金 | 不适用 | - | 66,897 | 66,897 | - | 20,000 | -46,897 | 30%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75,000 | 141,897 | 141,897 | 3,622 | 70,504 | -71,393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23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3年6月14日,公司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止2023年06月30日,公司已使用人民币24,164.59万元。 |
对闲置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 2023年3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推进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 超人民币5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3年0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20,000万元。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2022年5月12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总计20,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66,896.62万元的比例为 29.90%。公司于2022年使用20,000万元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 2023年6月30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总计20,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66,896.62万元的比例为 29.90%。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截至2023年06月30日,公司暂未使用该部分超募资金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