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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点有数: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25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的会议资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3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资金占用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对外担保制度》《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规定和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截止2023年6月30日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负责的核查:

1、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经核查,2023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3年6月30日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2、对外担保情况

经核查,2023年半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对外担保,也不存在其他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3年6月30日的对外担保情形。

二、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公司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执行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以下无正文)

(本文无正文为,为《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马旗戟(签字):

陈光(签字):

陈爱华(签字):

北京零点有数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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