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莱茵体育 公告编号:2023-037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3年8月24日上午11:30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D座1903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主席芮光胜主持现场会议,监事徐劭、李秋实以通讯表决、现场方式参加本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财会〔2022〕31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二、审议通过了《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告编号:2023-039、2023-040)。
三、备查文件
(一)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