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2023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所述内容。
独立董事:汪大联 李姚矿 王熹徽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