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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力德: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25

证券代码:002896 证券简称:中大力德 公告编号:2023-053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108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可转换公司债券270万张,发行价为每张人民币100.00元,共计募集资金27,000.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含税)477.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6,523.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1月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27,00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会计师费、律师费、评级机构费用、信息披露费、手续费等不含税发行费用613.4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6,386.6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汇会验[2021]745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累计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2)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3)结余金额 (4)=(1)+(2)-(3)未使用金额及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
26,386.60681.5718,437.798,630.3832.71%

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的主要原因为项目尚在建设中,公司将按项目建设情况,合理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市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鄞东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本公司及佛山中大力德驱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中大”)会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初始存放金额存储余额备注
中国农业银行宁波慈溪市逍林支行[注1]3950600104001965219,523.00185.31募集资金专户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支行3090062160130001341573,000.00471.49募集资金专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鄞东支行[注2]940300788013000011064,000.00-募集资金专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逍林支行[注3]39506001040021955-2,973.58募集资金专户
合 计-26,523.003,630.38

[注1]与中国农业银行宁波慈溪市逍林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署方为其上级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市支行。

[注2]该账户已于2021年12月24日注销。

[注3]该账户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佛山中大在相关银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佛山中大关于“智能执行单元及大型 RV 减速器生产线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公司及佛山中大会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11,500.00万元,通过佛山中大实施新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智能执行单元及大型RV减速器生产线项目”。本次项目拟投资17,500.00万元,资金主要来源于募投资金,不足部分公司自筹投入,项目实施地点为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项目建设期为24个月。上述拟使用的募集资金来自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原募投项目“智能执行单元生产基地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9,500.00万元以及“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2,000.0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该事项已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19)。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12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517.56万元,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9.05万元。上述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额度,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于2021年12月13日出具了《关于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1]7926号)。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目前存在于公司银行募集资金专户中。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1年12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00万元人民币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理财产品,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3年2月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00万元人民币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00万元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3年6月30日,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宁波中大力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4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半年度编制单位: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6,386.60[注1]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710.8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1,50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8,437.7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1,50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43.58%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报告期 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智能执行单元生产基地项目19,386.609,886.61,162.9110,287.1104.052022年12月761.77
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3,000.001,00020.86623.6362.362022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4,000.004,000.000.004,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智能执行单元及大型RV减速器生产线项目11,500.003,527.063,527.0630.672025年12月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26,386.6026,386.604,710.8318,437.79761.77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合计26,386.6026,386.604,710.8318,437.79--761.77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详见本报告三(二)之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详见本报告三(二)之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详见本报告三(三)之说明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目前存在于公司银行募集资金专户、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详见本报告三(八)之说明

[注1]此处“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本报告期实际投入金额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1. 智能执行单元生产基地项目1. 智能执行单元生产基地项目9,886.61,162.9110,287.1104.05%2022年12月31日761.77
2. 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2. 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1,00020.86623.6362.36%2022年12月31日不适用
3. 智能执行单元及大型RV减速器生产线项目11,5003,527.063,527.0630.67%2025年12月31日不适用
合计22,386.64,710.8314,437.79761.77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在广东地区设立了子公司佛山中大,以粤港澳大湾区为核心的华南地区是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也是我国最主要的高端制造聚集区,拥有国内规模最大的工业机器人产业集群。相较于宁波地区产能建设,佛山中大建设投资的需求更为迫切,为加快产能规划及产业布局,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佛山中大实施新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智能执行单元及大型RV减速器生产线项目”,新增募投项目建设投资总额17,500.00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11,500.00万元,不足部分以自有资金支付。上述拟使用的募集资金来自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原募投项目“智能执行单元生产基地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9,500.00万元以及“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2,000.00万元。基于前述原因,募投项目变更情况如下: 1、智能执行单元生产基地项目 投资规模由19,386.60万元缩减至9,886.60万元,剩余资金仍用于实施原募投项目,且全部用于设备购置及安装。 2、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投资规模由3,000.00万元缩减至1,000.00万元,募集资金变更后不足部分以自有资金支付。 3、智能执行单元及大型RV减速器生产线项目 本次新增项目,实施主体为佛山中大,实施地点为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本次项目拟使用房产总建筑面积为约20,000平方米,公司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拟投资17,500.00万元,其中房屋建设费用4,000.00万元,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用12,000.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500.0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主要于本次变更的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公司自筹投入。 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该事项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前述募集资金变更事项已于2023年4月20日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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