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8月24日11: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6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庄汉鹏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2023年半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本金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