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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创业:2023年半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25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报告2023年上半年,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一创业”或“公司”)积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5)》及《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投关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准则有关投资者保护相关要求,切实推进投资者保护工作,重点开展了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利润分配重视投资者回报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股利分配政策,公司的股利分配重视对投资者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2023年,公司严格按照利润分配政策,制定并实施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年6月27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以现有总股本4,202,4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实际分配现金红利为168,096,000.00元,占公司2022年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329,230,578.26元的51.06%。2023年7月26日,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准则及公司制度关于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期稳健发展。

二、信息披露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

2023年上半年,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信息披露工作考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法律

法规和准则及公司制度要求,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站(www.szse.cn)以及符合监管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发布各类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文件共计69份。公司不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信息披露合法合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等任何违反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的情形。在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及时的基础上,公司披露的信息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力求内容简明清晰、文字通俗易懂,有利于投资者做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同时,公司在官方网站(www.firstcapital.com.cn)和公司官方微信公众号开设了“投资者关系”专栏,及时发布各类公告信息。

三、不断完善投资者沟通机制

2023年上半年,公司采取多种方式持续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通过深交所“互动易”投资者互动平台回复投资者各类咨询33次,回复率继续保持100%;通过7*24小时投资者服务热线0755-23838868及投资者专用邮箱IR@fcsc.com回答投资者各类咨询30次。公司通过举办投资者关系活动,主动创造机会与投资者沟通互动。2023年5月17日,公司同时在全景网“全景路演”和深交所“互动易”平台“云访谈”栏目举办“第一创业2022年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在线回答投资者提问38个,问题回复率100%。公司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和独立董事代表参加业绩说明会,积极回应每一位投资者的关切。公司在遵循信息披露相关规定的前提下,与投资者就公司特色化发展战略、各项业务开展情况、财务状况及投资者关注的其他内容进行沟通,客观传递公司价值,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公司致力于与投资者建立良性互动,持续收集投资者观点、诉求及建议,通过《舆情简报》《投资者关系月报》《要情简报》等方式反馈给董事会和管理层,作为优化投资者保护工作的重要参考。

公司优秀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获得业界认可。2023年5月23日,公司及董事会秘书屈婳女士荣获全景网“全景投资者关系金奖(2022)”三项大奖——“杰出IR公司”、“杰出董秘”和“最佳机构沟通奖”。

四、将ESG纳入投资者沟通内容

公司严格落实《投关指引》关于落实新发展理念的相关要求,在投资者沟通

内容中增加公司的环境、社会和治理(ESG)信息。2023年4月29日,公司发布《2022年度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报告》(以下简称“《2022年度ESG报告》”)。这是公司第三年将公司ESG履行情况与公司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合并披露,从环境、社会、治理等三方面全面披露公司践行可持续金融、履行社会责任、完善公司治理等方面的举措及绩效。公司《2022年度ESG报告》严格落实《深圳市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指引》相关要求,扩大公司环境信息披露范围,统计并披露了范围三员工差旅、办公用水和用纸的碳排放;加强公司绿色投融资业务开展情况披露,统计并披露了ESG投融资业务开展成效及部分绿色投融资活动的环境效益。

公司优秀的ESG实践及ESG信息披露表现进一步获得权威机构认可。2023年1月5日,公司凭借《从战略高度全面推进ESG实践,创造多个行业第一》案例,荣获新华社-中国经济信息社“新华信用金兰杯——责任投资创新产品案例”;2023年1月10日,公司荣获2022年度Wind ESG“A股最佳实践奖”和“A股行业最佳实践奖”;2023年6月8日,公司董事会秘书屈婳女士荣获上海报业集团|界面新闻“2023金勋章奖?年度ESG信息披露官”奖项。

五、切实落实投资者保护责任

作为上市证券公司,公司深入落实投资者保护责任,包括开展形式灵活多样、内容丰富生动的投资者教育活动,健全投资者保护组织体系建设、完善投资者保护机制建设、认真落实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方面。公司投资者教育工作遵循长期性、实用性、有效性原则,坚持专项教育与常规教育相结合、重点教育与普及教育相结合,积极引导投资者树立理性投资理念,提高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023年5月18日,公司作为深圳券商代表,连续第四年联合主办由证券日报社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主办、深圳证监局指导的“5?19中小投资者保护宣传周”【深圳专场】活动。监管机构、投保机构、自律组织、权威媒体、证券公司、上市公司代表与投资者齐聚一堂,共同探讨“全面注册制下的投资者保护”。公司董事会秘书屈婳女士发表《贯彻落实全面注册制下投资者保护新要求,助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主题演讲。

2023年3月31日,在深圳证监局指导、深证投资者服务中心组织开展的“学习传统文化,提升投资素养”投教作品评选活动中,公司投教作品《天上不会掉

馅饼》荣获“最佳作品奖”;2023年7月3日,在《证券时报》“2023中国证券业君鼎奖”评选中,公司荣获“2023中国证券业投资者教育君鼎奖”。

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重要作用

公司高度重视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决策中发挥的专业建议和监督作用,对于可能影响中小投资者权益的重要事项,均充分听取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2023年上半年,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均出席了3次公司董事会会议,勤勉尽责地审议各项议案,发表表决意见。

2023年上半年,公司独立董事针对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2022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推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等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或独立意见共12份,确保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准则及公司制度的规定,确保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切实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七、便捷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

2023年上半年,公司认真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准则及公司制度规定,严格规范公司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和会议内容。

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提供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两种参会方式,确保全体投资者可以平等、有效地参与公司治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及时披露,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股东大会设有股东问答环节,现场参会的中小投资者就公司变更第一大股东、未来发展规划和AI方面的布局等关注的问题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直接沟通。

未来,公司将持续加强投资者保护工作,提升投资者服务效能,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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