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57 证券简称:恒泰艾普 公告编号:2023-057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恒泰艾普 | 股票代码 | 300157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王艳秋 | 四利晓 | ||
电话 | 010-56931156 | 010-56931156 |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3号院4号楼 | 北京市海淀区丰秀中路3号院4号楼 | ||
电子信箱 | zqb@ldocean.com.cn | zqb@ldocean.com.cn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388,620,412.05 | 155,684,400.96 | 149.6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70,114,104.16 | -79,641,222.88 | 11.9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61,249,844.25 | -71,754,435.45 | 14.6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46,935,034.83 | -1,378,330.89 | -3,305.21%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040 | -0.1118 | 6.9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040 | -0.1118 | 6.9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7.42% | -67.24% | 29.82%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2,022,762,816.93 | 2,236,781,182.75 | -9.5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76,562,851.67 | 235,018,210.50 | -24.87%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34,894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李丽萍 | 境内自然人 | 14.68% | 104,521,480 | 质押 | 47,732,700 | |
标记 | 47,732,700 | |||||
冻结 | 56,788,780 | |||||
银川中能新财科技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7.17% | 51,066,937 | 质押 | 8,066,937 | |
标记 | 3,066,937 | |||||
冻结 | 48,000,000 | |||||
王潇瑟 | 境内自然人 | 2.67% | 19,000,000 | 14,250,000 | ||
程富 | 境内自然人 | 2.39% | 17,000,000 | |||
闫瑶 | 境内自然人 | 2.11% | 15,034,337 | |||
黄建潮 | 境内自然人 | 1.42% | 10,126,089 | |||
北京硕晟科技 | 境内非国有法 | 1.32% | 9,416,742 |
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 人 | |||||
秦钢平 | 境内自然人 | 0.76% | 5,431,100 | |||
谢桂生 | 境内自然人 | 0.62% | 4,437,500 | |||
黄培忠 | 境内自然人 | 0.53% | 3,750,00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2020年8月5日及2020年8月10日,硕晟科技与李丽萍分别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李丽萍将其持有的恒泰艾普的所有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提名和提案权、参会权、监督建议权以及除收益权和股份转让权等财产性权利之外的其他权利委托硕晟科技行使。委托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李丽萍与硕晟科技为一致行动人。 2、2021年10月21日及2022年2月28日,王潇瑟和硕晟科技分别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王潇瑟将其所持上市公司全部股份的表决权、提名和提案权、股东大会召集权、参会权、监督建议权以及除收益权和股份转让权等财产性权利之外的其他权利委托硕晟科技行使。委托期限为2021年10月2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王潇瑟系硕晟科技一致行动人李丽萍的配偶的弟弟的配偶,王潇瑟为硕晟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李丽萍的一致行动人。 3、2021年12月30日,厚森投资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银川中能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银川中能将其当时所持有的恒泰艾普6,600万股股票,即9.27%的股份表决权在委托期限内不可撤销的委托给厚森投资。表决权委托有效期为24个月,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算。厚森投资与银川中能为一致行动人。截至2023年6月30日,银川中能持有的恒泰艾普股票为51,066,937股。 综上,上述股东中,李丽萍、硕晟科技、王潇瑟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或关联关系。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股东黄培忠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750,000 股,其中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通过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3,750,000股。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恒泰艾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