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文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于2023年8月24日在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新业路558号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视频会议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名,实出席监事3名。
4、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郭思斯女士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各位监事对本次监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以现场与视频会议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且通过了以下决议:
1、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证券时报》。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