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8月13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8月23日上午11时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赵玉华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2、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