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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环保:2023年半年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25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披露时间】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栗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庄五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辛勤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如有涉及到未来的计划、业绩预测等方面的内容,均不构成本公司对任何投资者及相关人士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之“节能环保服务业务”的披露要求。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7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0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4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36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45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53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60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61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62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

二、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其他相关资料。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释义

释义项释义内容
中科环保、公司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全级次控股公司(含实际控制)
项目公司为履行特许经营协议成立的子公司,包括生活类垃圾处理项目、医疗废弃物处理项目等
慈溪中科慈溪中科众茂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宁波中科宁波中科绿色电力有限公司
绵阳中科绵阳中科绵投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防城港中科防城港中科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晋城中科晋城中科绿色能源有限公司
三台中科三台中科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海城中科海城市中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中科华治北京中科华治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玉溪中科玉溪中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中科能环成都中科能源环保有限公司
藤县中科藤县中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衡阳中科衡阳中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中科集团中科实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国科控股中国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
慈溪项目慈溪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慈溪#8慈溪中科炉排炉工程三期(1期)
绵阳项目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建设绵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防城港项目防城港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其中防城港项目(一期)指500t/d设计垃圾处理能力;防城港项目(二期)指另500t/d设计垃圾处理能力
医疗废物处理项目绵阳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
玉溪项目江川-通海-华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江油项目绵阳市第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江油市)
藤县项目藤县低碳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
衡阳项目常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改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住建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与城乡建设部
国家能源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能源局
二十大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
双碳碳达峰碳中和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报告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上年同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本报告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
丹麦伟伦公司BABCOCK & WILCOX V?LUND A/S
生活类垃圾、生活垃圾居民在日常生活中或为居民日常生活提供生产、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包括居民生活垃圾、商业垃圾、公共场所垃圾、街道垃圾等,同时根据《2017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餐厨废弃物、污泥等亦属生活垃圾范畴
生活垃圾焚烧使用焚烧炉对生活垃圾进行焚烧,实现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目的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对生活垃圾进行高温焚烧,在高温焚烧中产生的热能转化为高温蒸汽,推动汽轮机并带动发电机发电
循环经济产业园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为依托,对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城市污泥、医疗废物等多种城市废弃物进行协同处理处置
热电联产热能和电能联合生产的一种高效能源生产方式,也是一种公认的节能环保技术。其根据能源梯级利用的原理,将一次能源燃烧后,既生产电能,又利用在汽轮发电机中作过功的蒸汽对用户供热,能够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
垃圾进厂量经过磅称重后送入垃圾池的垃圾量,是公司与客户结算垃圾处置费的依据
上网电量发电厂在电量计量点向供电企业(电网)输入的电量,即发电厂向供电(电网)企业出售的电量
热值单位质量(或体积)的燃料完全燃烧时所放出的热量
炉渣垃圾焚烧过程中,从排渣口排出的残渣
飞灰生活垃圾焚烧设施的烟气净化系统捕集物和烟道及烟囱底部沉降的底灰
二恶英多氯代二苯并-对-二恶英(PCDDs)、多氯代二苯并呋喃(PCDFs)等化学物质的总称,亦称二噁英
烟气净化系统对烟气进行净化处理所采用的各种处理设施组成的系统
炉排炉采用层状燃烧方式的生活垃圾焚烧炉
循环流化床采用沸腾燃烧方式的生活垃圾焚烧炉
渗沥液垃圾储存过程中渗沥出的液体,也称“渗滤液”
BOTBuild-Operate-Transfer,建设-经营-移交
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政府-社会资本-合作
BOOBuilding-Owning-Operation,建设-拥有-经营
ACC自动燃烧控制系统(Automatic Combustion Control system)的简称
PNCR高分子脱硝技术,即在不采用催化剂的情况下,在炉膛内烟气适当温度窗口均匀喷入固体脱硝还原剂,该还原剂在炉中迅速分解,与烟气中的NOX反应生成N2和H2O,而基本不与烟气中的氧气发生反应的技术
CCERChinese Certified Emission Reduction,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
CODChemical Oxygen Demand,化学需氧量,以化学方法测量水样中需要被氧化的还原性物质的量
CO一氧化碳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中科环保股票代码301175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中科环保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Beijing China Sciences Runyu Environmental Technology Co., 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CSET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栗博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王建强李彦霞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号11层1102-03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号11层1102-03
电话010-62575817010-62575817
传真010-82886650010-82886650
电子信箱dongshihui@cset.ac.cndongshihui@cset.ac.cn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2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2年年报。

3、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2年年报。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737,516,313.25690,251,925.586.8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38,842,998.51111,162,833.2324.9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131,158,209.14105,775,408.2824.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42,784,652.15196,336,425.62-27.2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9430.1006-6.2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9430.1006-6.2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24%6.53%-2.29%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6,666,330,124.866,489,021,525.782.7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3,273,332,096.123,211,919,001.841.91%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273,769.0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7,028,750.94除增值税即征即退之外的政府补助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3,978,297.75现金管理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490,588.47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366,660.47主要系试运行期间产生的收益
减:所得税影响额901,299.6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570,800.71
合计7,684,789.37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的项目主要系试运行期间产生的收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2023年上半年,公司继续践行高质量发展理念,努力建设一流企业。随着提质增效各项举措的大力推进,智能化及信息化建设逐步落地,精细化管控运营的有效实施,公司在技术创新、生产运营、业务发展、人才梯队建设等方面持续保持高质量发展态势。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73,751.63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6.8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884.30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4.90%;处理垃圾174.06万吨,较去年同期增长29.11%;上网电量46,067.66万度,较去年同期增长30.18%;供热49.05万吨,较去年同期增长16.66%。在技术创新方面,公司在提高产品自动化率和热能利用效率、环保提标等细分领域进一步建立技术优势。2023年上半年获授权专利5项;申请专利13项,其中9项发明,4项实用新型。公司研发的ACC系统已完成科技成果评价,被认定为“国内领先”水平,并在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主办、公司承办的“2023环境卫生科技发展大会”上向全行业进行了产品发布,可保证各焚烧线智能化、长周期稳定运行,降本增效,助力行业高质量发展;慈溪项目#8通过提高入炉垃圾热值设计点至10.47MJ/kg,实现业界领先;各在研项目均按期有序推进,中试工作进展顺利。

在提质增效方面,公司基于自身丰富运营经验及技术实力,通过拓展多种废弃物协同处置实现入炉垃圾量的增长,通过炉渣调价及供热业务的扩展等方式实现利润的增长;通过持续技改优化、集中统一采购、信息化建设和自动化投入等措施,进一步实现了单位成本的压降及运营效率的提升。在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主办的第十次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技术与设备研讨会上,中科环保位列“中国生活垃圾焚烧行业综合实力二十强”。同时,三台中科继绵阳中科、慈溪中科之后,顺利通过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营服务能力认证,授予运营服务能力一级认证证书(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认证的运营电厂最高等级)。

在业务发展方面,公司通过并购取得常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总规模1000t/d,一期600t/d,预计投产后逐步实现绿色热能供应),项目规模进一步扩大。慈溪#8、玉溪项目、藤县项目、江油项目、衡阳项目等项目建设有序推进,未来投产后产能将逐步释放。

在人才梯队建设方面,公司完成总经理聘任(原住建部环境卫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公司始终重视人才的引进培养及选拔任用,并不断完善考核与激励机制,重点加强研发团队的建设以及研发人员的长期激励体系,同时推进干部年轻化工作,提高公司人力资源核心竞争力。

在党建引领方面,公司持续强化党建与经营工作深度融合,不断聚焦主责主业,提升党组织活力战斗力,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基础。公司党总支荣获中国科学院“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

(一)行业整体情况

1、行业发展特征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水平的提升,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等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在持续增加,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需要减污降碳协同推进。在国家“绿色发展战略”、“无废城市”和“和美乡村”建设的大背景下,固废危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综合利用一直是行业发展的重点方向,以此来有效地减少污染物产生与排放、节约资源、改善环境质量。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是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所遵循的基本原则。生活垃圾焚烧作为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重要途径,聚焦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所产生的电能、热能、生物天然气等可再生能源,能够减少化石能源的消耗,对构建绿色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保护生态环境、应对气候变化、推动双碳战略、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受到国家支持和鼓励,国家在上网电价、税收政策等方面出台了很多政策优惠措施。该行业一般采用特许经营权模式,具有收益期长、区域垄断的特点。客户主要为当地政府部门、电网企业以及周边需求热能的生产制造企业,客户整体信誉度高,保障项目收益率稳定,该行业受季节性或周期性变化的影响相对较小。

2、行业发展现状及趋势

随着城镇化进程有序推进,城镇生活垃圾清运规模日益增加,带动生活垃圾总体处理需求持续旺盛;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诸多方式中,焚烧处理模式优势明显,且占比迅速提升,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投资保持平稳增长。

我国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已经迈入了成熟期,市场格局基本成形,东部市场逐渐饱和,增量市场机会逐步向中西部、地市县级区域转移和下沉,优质项目数量减少,取得难度有所增加。在我国高质量发展及双碳战略的引领下,行业格局也在重新构建,“抢滩圈地”的时代已接近尾声,行业进入“运营为王”的时期。技术创新以及运营项目的降本、提质、增效成为行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的内生驱动力,越来越多的企业将视线聚焦在技术研发创新、精细化管控、智能化升级、数字化转型、产业链协同等方面。在此情况下,拥有先进技术、丰富投资运营经验以及雄厚资金品牌实力的企业优势更加明显,未来存量市场提标改造、行业升级改造等方面将有更多机会,同时在增量市场方面,在政策引导及市场驱动下仍将拥有一定的拓展空间;行业优质企业为了进一步发展壮大,也会尝试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扩大规模,带动行业进入深度整合期。2023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明确了绿证是我国可再生能源电量环境属性的唯一证明,是认定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消费的唯一凭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属于核发交易绿证中的生物质发电。该通知的印发实施,将有力推动绿证核发、交易全覆盖,进一步为扩大绿电供给、促进绿电消费奠定基础,激发绿电消费市场活力。

在境外市场方面,得益于我国生活垃圾处理行业已步入成熟阶段,市场化程度高,产业化发展迅速,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技术、装备和建设运营经验都已具备“走出去”优势。在全球能源治理体系重塑进程中,随着周边国家互联互通的加强,以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推动,凭借资金、技术、产业经验等方面的比较优势,在全球降碳的时代背景下,我国环保企业将抢得全球产业链重构的战略机遇,走出国门迎来新的市场发展空间。

3、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党的二十大提出“要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

作为中国科学院体系内以科技创新为引领的环保产业平台,公司以建设“产品卓越、品牌卓著、创新领先、治理现代”的世界一流企业为目标,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大力推进企业治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全方位打造治理高效、充满活力、客户推崇的现代企业和可信、可爱、可敬的一流企业形象;通过精细化管理和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运营质量和工程建设标准,为环境可持续发展提供最佳可行技术和最佳环境实践;围绕客户满意度的不断提高,助力地方经济绿色转型和无废城市、和美乡村建设,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共同提升,提升公司品牌价值;公司已在焚烧工艺技术及装备、高效热能利用和污染物减排、循环经济产业园协同处理城市废弃物工艺技术、环保新材料和生物天然气净化与利用等方面建立了较为领先的技术优势,并积极探索固危废资源化等新领域的先进技术与商业模式,以创新领先的发展战略,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在我国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的背景下,公司聚焦于热能的多元化、高效率及高附加值利用,创新采用热电联产模式,不仅能大幅提高整厂热能利用效率,为周边工业企业提供绿色热源且赋能绿色制造,更好的带动周边工业企业实现碳减排,助力绿色供应链体系建设。公司在宁波地区两厂联网供热,作为国内最大的综合性绿色热能中心之一,2023年上半年联网供热49.05万吨,较去年同期增长16.66%。

公司通过集成创新,成功打造循环经济产业园模式。具有代表性的绵阳循环经济产业园被评为首批国家资源循环利用基地。项目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为依托,对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城市污泥、医疗废物等多种城市废弃物进行协同处理处置,通过各处理单元之间能流、介质流的循环,实现能源梯级利用,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并对二次污染物进行了低成本高效处置。循环经济产业园模式在对多种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同时,向社会回馈绿色清洁能源,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同生共赢。

公司是业内为数不多的同时具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运营能力和先进技术装备设计供货能力的企业。公司使用的炉排炉技术,为行业内成熟且先进的主流焚烧炉技术,通过多年来对国内不同地区垃圾组分特点的研究进行产品适应性优化,成功应用于我国东北地区、长江流域、黄河流域、西部地区、粤港澳大湾区以及中国台湾和东南亚等地区,具有垃圾处理适应能力强、维护成本低、运行稳定性高、自动化程度高、燃烧较为充分、减少原始污染物生成等特点,已拥有大量

应用实践案例与数据积累。同时,公司还依托自身技术积累,研究开发了垃圾自动燃烧控制系统(ACC)与火焰锋面控制系统(FFC),均已通过科技成果评价,项目成果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前述技术均可以广泛应用于逆推、顺推、行动、列动等不同炉型,提升焚烧炉自动化水平,推动行业运营水平数字化以及智能化升级转型。

2023年6月,在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主办的第十次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技术与设备研讨会上,公司荣膺“中国生活垃圾焚烧行业综合实力二十强”。同时三台中科继绵阳中科、慈溪中科之后,顺利通过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营服务能力认证,授予运营服务能力一级认证证书(最高等级)。公司积累的丰富行业经验以及多模式项目运营管理优势,有助于把握行业发展机遇,进一步提升核心竞争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4、行业发展政策

序号产业政策颁布时间相关内容
1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2023年1月在扎实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方面,提出要加强村庄规划建设、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持续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等明确意见。
2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国家能源局 关于享受中央政府补贴的绿电项目参与绿电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2023年2月推动可再生能源项目(含有补贴项目、平价上网项目)全面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对于享受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的绿色电力,参与绿电交易时高于项目所执行的煤电基准电价的溢价收益等额冲抵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或归国家所有;发电企业放弃补贴的,参与绿电交易的全部收益归发电企业所有。
3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2023年3月包括余热余压余气利用设备制造、汽轮发电机组系统能效提升、余热余压利用、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核电装备制造、生物质能利用装备制造、水力发电和抽水蓄能装备制造、燃气轮机装备制造等等。
4国家能源局组织发布《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蓝皮书》2023年6月一是电力系统功能定位由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向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引领产业升级转变。践行“双碳”战略,能源是主战场,电力是主力军。二是电力供给结构以化石能源发电为主体向新能源提供可靠电力支撑转变。 新型电力系统具备安全高效、清洁低碳、柔性灵活、智慧融合四大重要特征,其中安全高效是基本前提,清洁低碳是核心目标,柔性灵活是重要支撑,智慧融合是基础保障,共同构建了新型电力系统的“四位一体”框架体系。
5生态环境部对《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2023年7月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及相关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据本办法开展温室气体自愿减排活动,申请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和减排量的登记。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可以依据本办法开展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活动。
6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2023年8月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健全完善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以下简称绿证)制度,明确绿证适用范围,规范绿证核发,健全绿证交易,扩大绿电消费,完善绿证应用,实现绿证对可再生能源电力的全覆盖,进一步发挥绿证在构建可再生能源电力绿色低碳环境价值体系、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引导全社会绿色消费等方面的作用,为保障能源安全可靠供应、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属于核发交易绿证中的生物质发电。

2022年3月2日,中国科学院亦发布了《中国科学院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战略行动计划》。计划提出,要从能源、固碳、政策等方面开展咨询研究,明确“发电端”“消费端”“固碳端”三端发力的技术研发体系,进行“控碳-减碳-低碳-中和”的碳中和发展路线图等研究工作。公司作为中国科学院体系环保产业平台,积极响应国家政策以及中国科学院的行动计划,持续加强与中国科学院科研院所合作,开展联合研发并搭建成果转移转化平台,为中国科学院科技支撑“双碳”战略行动计划汇聚企业力量,提供产业支撑。

2023年7月1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的意见》《关于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指导意见》。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时强调,要立足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已进入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的关键时期,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逐步转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举措。为落实“双碳”战略目标和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同时强化资源回收和综合利用,加强“无废城市”及“和美乡村”建设,持续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建设,国务院及国家发改委、住建部、财政部等政府部门也陆续出台了相关的工作目标、支持政策及指导意见。

(二)主要业务情况

2023年上半年,公司始终践行高质量发展理念,业绩继续保持增长态势,各项指标均符合预期。营业收入73,751.63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6.8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884.30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4.90%;处理垃圾174.06万吨,较去年同期增长29.11%;上网电量46,067.66万度,较去年同期增长30.18%;供热49.05万吨,较去年同期增长16.66%。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没有发生变化,主要业务情况如下:

序号业务分类业务概述
1生活类垃圾处理业务公司主要以BOT、BOO等特许经营方式从事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对生活垃圾、餐厨废弃物、污泥等进行无害化及减量化的焚烧处理,围绕电能、热能、沼气等开展资源化利用,并采用热电联产模式向周边工业企业提供绿色热能。同时,公司以部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为主体负责生活垃圾中转站的投资—建设—运营,目标建立业务协同优势向地方政府提供包括生活垃圾转运、处理在内的系统性服务。
2危废处理处置业务公司通过成立中科华治打造危废处理处置专业化管理平台,在前期绵阳市医疗废物处理项目成功运营基础上有效拓展平遥县危废综合处置项目。
3环保装备销售及技术服务业务(1)环保装备销售 公司通过总部及控股公司中科能环对外提供包括炉排炉、沼气净化设备等在内的废弃物处理处置项目所需环保装备设计、生产及销售业务。 (2)技术服务 公司通过总部及控股公司中科能环对外提供废弃物处理处置项目相关运营管理咨询、驻场监督等技术服务。
4项目建造业务公司作为项目建设的主要责任人,对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之规定的建设期项目,按照履约进度确认建造收入。

(三)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1)生活类垃圾处理业务

公司主要以BOT、BOO等特许经营方式从事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公司根据特许经营协议等协议约定向生活垃圾处理区域内政府及企业提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服务并获取处理收益。同时,公司将焚烧形成热能资源化利用,通过汽轮发电机组发电,主要用于上网形成电力销售收入。并且,公司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领域创新采用热电联产模式,向其周边工业企业提供供热服务并获取蒸汽销售收入。公司遵循循环经济理念,不断实践并成功建立循环经济产业园模式,作为国家首批资源循环利用基地,绵阳循环经济产业园区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为核心建立循环处理工艺,餐厨废弃物、污泥及医疗废物处理产生的后端废弃物通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焚烧处理,发电收入随之增加,并且公司根据协议约定向政府、区域内污水处理厂、医院等收取餐厨废弃物、污泥及医疗废物处理费。

此外,公司通过投资—建设—运营垃圾中转站,向政府提供生活垃圾的转运服务,收取相关中转站运行维护费及生活垃圾转运费用。

(2)危废处理处置业务

医疗废物处理项目在绵阳循环经济产业园模式下与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实现协同处理,在绵阳市域范围内向医院收取医疗废物处理费。

(3)环保装备销售及技术服务业务

公司通过自主设计、委托加工方式就废弃物处理处置项目所需环保装备进行销售并获取收益。此外,公司对外提供废弃物处理处置项目相关技术咨询、驻场监督等服务并收取服务费。

2、运营及生产模式

序号业务分类模式概述
1生活类垃圾处理业务公司主要以BOT、BOO等特许经营方式从事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等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并形成了涉及项目取得、项目筹备、项目建设、项目运营等环节的成熟运营及生产模式。
2危废处理处置业务相较生活类垃圾处理业务运营及生产模式,公司危废处理处置业务在项目取得阶段获取方式更为多元化,工业危废处理处置盈利模式主要是收取处理费及销售资源化产品,一般不涉及特许经营模式下资产无偿移交事宜,其他方面模式相仿。其中,医疗废物处理项目在特许经营模式下由项目公司与医院直接签署协议,对外提供医疗废物收集及处置服务。
3环保装备销售及技术服务业务公司采用以销定产模式,根据客户项目的相关参数要求自主设计,委托合格供货方按产品设计方案进行零部件制造,并委托第三方总装、调试合格后,拆装发往目标项目现场进行安装、调试,在加工总装调试期间公司安排工程师提供现场技术指导等相关服务。

3、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方式主要为公开招标、企业自主招标、直接采购。招采需求部门根据项目进度向采购部门提出采购需求,物资采购部门依据需求时间编制采购计划,依据招采预算金额确定招采方案,并执行相关审批程序。

4、研发模式

公司拥有成熟完善的研发体系,研发管理部是研发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研究院、技术装备中心及控股公司为研发项目承担部门或单位。同时,公司设立研发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研发项目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和决策,研发管理委员会下设研发专家库,负责对公司研发项目的相关技术进行论证。

(四)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1、技术创新有序推进 研发项目成绩斐然

基于行业技术进步方向,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及设备的研发,践行科技改善环境的发展愿景。在热能高效利用、多效合一烟气净化、飞灰无害化资源化处理、PNCR技术与工艺等工艺环节逐步形成技术优势,在提高产品自动化率和热能利用效率、环保提标等细分领域进一步建立技术优势。基于上述技术研发,2023年上半年获授权专利5项,其中2项发明专利,3项实用新型;申请专利13项,其中9项发明,4项实用新型。

公司通过自动燃烧控制系统的升级改造和运行参数的优化,实现了提质增效;慈溪项目#8通过提高入炉垃圾热值设计点至10.47MJ/kg,实现业界领先,以创新推动行业发展。公司自主研发的一种普适性生活垃圾自动燃烧控制系统(ACC)项目于6月完成了科技成果评价,被认定为“国内领先”水平,并于当月进行了产品发布,该系统针对逆推、顺推、行动、列动等不同炉型通过调整ACC参数均可达到自动投入,并已成功投运于其他型号的炉排,既能优化已有同型式焚烧炉,实现公司全部焚烧炉的自动运行,又能对外提供改造服务,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其他方面,公司PNCR装备及药剂已成功打开外部市场,市场及技术仍具有很大发展空间;多效合一烟气净化技术工艺已完成了中试装置的改造;飞灰高性能保温材料制备关键技术的中试平台建设施工已进入收尾阶段,开展设备调试和中试平台启动准备工作;飞灰电炉熔融无害化技术的中试平台建设施工正在有序推动;随着各研发项目的有序推进,未来有望产生新的成果并进行产业化应用和市场推广。

2、数字赋能提质增效 开源节流成效显著

基于多年的运营经验及技术优势,持续加强精细化管理,作为提质、降本、增效的突破口,推动公司绿色高质量发展。

在开源方面,面对行业垃圾量不足的普遍现状,公司通过积极拓展可燃陈腐垃圾、域外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废弃物、餐厨厨余垃圾、市政污泥、蒸煮毁型医疗废弃物、畜禽废弃物、农林废弃物、社会特殊废弃物处置需求等多种废弃物协同处置机会,增加入炉垃圾量,同时适时扩充餐厨、医废等设施产能,充分发挥设施效能;通过对炉渣综合利用行业进行调研,与合作单位进行充分有效沟通,合理调整投运项目的炉渣价格增加收入。

在节流方面,通过空预器改造实现分段温度控制,精准用能降低能耗;通过对循环泵等高耗能用电设备实行分步技改,降低厂用电率;通过集中统一采购、区域采购、网上采购等方式,降低采购成本;通过信息化系统建设和自动化装置性能提升,并开始在试点项目开展部分岗位的无人和少人值守,合理优化人员配置。我们将在此基础上持续深入探索智慧电厂和数字孪生电厂的建设路径,稳步推进、适当超前。公司总结多年积累的运营经验,结合行业最新发展态势和最新应用技术,在新项目建设中潜心专注于设计方案优化等关键环节,一方面合理降低投资成本,另一方面进一步优化和提升工艺性能,确保投运即达到理想的运营绩效。在创新增效方面,公司大力推进供热业务的拓展,在无供热业务的项目上,积极探索工业供热及民用供热的可行性,在已有供热业务的项目上,持续推进供热业务开拓、供热管网建设,不断扩大供热覆盖面。2023年上半年,公司宁波地区联网供热49.05万吨,较去年同期增长16.66%。项目为周边工业园区提供绿色、经济、低碳热能的同时,也为公司开拓了更大的价值增长空间。

在智能信息一体化方面,公司通过促进海量工业数据切实转化为生产要素,为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提供坚实的数据基础及决策依据,全面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以及核心竞争力。目前公司已在所有运营项目实现数据网络全覆盖,能够实现数据高效统计、自动分析和智能预警功能,同时采用数字传感、传输网络等最新技术进行智能升级、过程控制优化,实现对部分关键应用场景实施智能升级改造(如智能巡点检系统、智能仓库管理系统、智能值班系统、智能协同管理系统等),进一步提升运营效率。

3、持续开拓积蓄产能 优化设计高质建设

在产能提升方面,公司上半年完成了常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现“衡阳中科”)55%股权的收购,项目总处理规模为1,000t/d(其中一期项目处理规模600t/d,二期项目处理规模400t/d),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在手订单总规模增至14,750t/d,其中已投产规模为8,550t/d,在建及筹建项目6,200t/d;餐厨项目已全部投产,总规模为300t/d;污泥项目总规模为200t/d,其中已投产规模为150t/d,筹建项目50t/d。除项目规模增长外,公司积极争取在手项目特许经营权延长,其中慈溪项目特许经营权已延长7年。

公司在手项目订单较为充足,除部分项目处于在建及投产初期,产能尚在逐步释放外,其他运营项目均已达产并稳定运行。在建及筹建项目通过优化设计降低单位投资成本、提高整体收益率,其中慈溪项目#8通过协同处理适合焚烧的工业垃圾提高了入炉垃圾热值设计点,进一步实现热能高效利用。公司各在建项目均在有序推动,产能将在未来逐年释放并达产。其中,慈溪项目#8预计2023年10月投产;江油项目已完成项目核准批复和环评报告批复等前期手续,正在办理项目用地审批程序;玉溪项目已取得不动产权证、用地规划许可证以及工程规划许可证;衡阳项目已完成《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的核发工作;藤县项目正在积极推动项目前期手续办理。

4、优化机制人才强企 科学选育年轻干部

公司始终坚持实施“人才强企”战略,多措并举大力推进优秀人才的引进培养、选拔任用,建立并不断完善考核激励机制,提高人力资源核心竞争力。人才引进与培养方面,公司依靠中国科学院人才优势,加强研发队伍建设,不断优化研发人员激励体系,通过网络、线下、内部竞聘等多种渠道积极引进各类人才,2023年上半年,公司完成总经理聘任,并引进控股公司高管4名,总部中层管理人员2人。公司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企业文化、综合管理、岗位技能、专项技能四类培训,对员工的职业能力及专业技能进行全方位提升,包括不限于“中科云学堂”线上学习平台、开展控股公司间建设期项目工程管理主题交流、建设转运营期间对口交流与培训、生产运营提质增效经验分享、举办“工匠杯”技能比武大赛、开展全能值班员培训等;同时公司通过人才纵横向调动以干代培的方式,推动总部与控股公司,以及控股公司之间的人才交流,实现管理与专业人才的轮岗交流与技术互融共享。公司通过上述各类培训及交流达到全级次业务协同、文化认同、技术推广、联动创新,从而促进公司以技术进步和精细化管理实现高质量发展。

人才储备与选拔方面,公司通过干部梯队建设专题调研,全面分析公司人才队伍情况,形成公司各层级人才储备库及人才发展方案,打造双通道、多序列的职业发展通道,为各类人才充分施展才能、体现职业价值创造舞台。公司合理优化各层级人员年龄结构,加快推进干部年轻化工作。推动80后进控股公司经营班子,大力培养85后、90后干部进入中层管理队伍,着力提升95后全能值班员人数比例,为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人力资源保障。

人才考核与激励方面,公司通过专业技能评估、工作业绩考核、自我评价、360评估等多维度、多角度考核体系,对各类人才实行动态考核和管理;同时通过员工参与战略配售等长期多维度的激励安排,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相结合,实现公司发展培育人才进步,人才进步促进公司发展的良性循环。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依托股东背景打造卓著品牌

公司实际控制人国科控股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首家中央级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公司,是国家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试点企业,代表中国科学院统一负责对院直接投资的全资、控股、参股企业经营性国有资产行使出资人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保值增值责任。

公司控股股东中科集团是中国科学院“一院两制”办院方针指导下设立的高科技企业集团。历经30年发展,中科集团致力于聚力稀土永磁材料和环境保护产业发展,建设技术创新生态体系,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成为有重要影响力的产业集团公司。

公司服务于国家“绿色发展”的生态环保战略,系中国科学院以科技创新为引领的环保产业平台,充分利用中国科学院丰富的科技资源实现产研协同发展及广泛资源的有效整合,打造环保领域科技成果产业化平台,实现技术创新和市场拓展,在“无废城市”建设、“和美乡村”建设以及国家“碳达峰 碳中和”发展战略中发挥重要作用,为中国科学院科技支撑“双碳”战略行动计划汇聚企业力量,提供产业支撑。

(二)优质运营能力铸就卓越产品

公司是国内较早从事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产业化的企业,也是国内深耕生活垃圾焚烧技术并据此实现危废处理处置领域拓展的企业之一。公司具有丰富的环保领域BOT、BOO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经验,此外,公司拥有循环流化床技术升级为炉排炉技术的整厂改造能力及成功经验;公司拥有热电联产模式实现热能多元化利用提高经济效益的典型业绩;公司拥有以生活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为核心的循环经济产业园创新实践经验。

2022年,公司获得中城环认证中心颁发的环境服务认证证书(特级),成为首批获得特级认证的三家公司之一,标志着中科环保已经建立起符合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营最高等级要求的服务体系和相应的服务水平。慈溪项目、绵阳项目在服务管理、服务特性及服务能力方面得到行业认可,获得了首批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营服务能力最高等级一级认证证书。2023年6月,公司获得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颁发的“中国生活垃圾焚烧行业综合实力二十强”;同月,三台中科继绵阳中科、慈溪中科之后,顺利通过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营服务能力最高等级一级认证。公司积累的丰富行业经验以及多模式项目运营管理优势,有助于公司把握行业发展机遇,进一步提升核心竞争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公司是业内为数不多的同时具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运营能力和先进技术装备设计供货能力的企业。所使用的炉排炉技术,为行业内成熟且先进的主流焚烧炉技术,通过多年来对国内不同地区垃圾组分特点的研究进行产品适应性优化,已在我国大部分地域拥有应用实践案例与数据积累,并已推广至中国台湾和东南亚等境外地区,具有垃圾处理适应能力强、维护成本低、运行稳定性高、自动化程度高、燃烧较为充分、减少原始污染物生成等特点。同时,公司还依托自身技术积累,研究开发了ACC系统,可以广泛应用于国内多品牌炉排炉产品,提升焚烧炉自动化水平。研发项目垃圾自动燃烧控制系统(ACC)与火焰锋面控制系统(FFC),均已通过科技成果评价,项目成果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三)创新领先带动绿色高质发展

公司内部专业技术人员长期深耕于环保行业,具有较强的自主研发能力及技术实践应用能力,在先进焚烧技术与装备、污染物超低排放控制技术与装备、智能技术工程化应用等领域具有相对技术优势。公司慈溪项目曾多次为《生活垃圾/医疗废弃物阻滞二恶英产生成套技术与装备开发》和《生活垃圾焚烧二恶英污染物阻断技术研究》等课题研发提供现场应用研究、工程实验支持和工程示范,所参与《废弃物焚烧与钢铁冶炼二恶英污染控制技术与对策》项目荣获2019年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控股公司中科能环所参与《有机废弃物高负荷厌氧消化和低压变压吸附脱碳生产生物天然气技术》被评为2021年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同时,公司积极联合科研院所及高校开展合作研发,积累大量技术经验;与丹麦伟伦公司建立中外合作关系,获得炉排炉焚烧技术的授权,并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生活垃圾特性

进行创新升级,较早实现了循环流化床工艺焚烧发电厂在不停产情况下改扩建为炉排炉工艺的工程示范。公司将致力于持续打造完善“自主研发、院所合作、引进创新”体系,建立并巩固技术优势,促进科技创新并提升技术经济效益。在专利方面,公司2023年上半年获授权专利5项,其中2项发明专利,3项实用新型;申请专利13项,其中9项为发明专利,4项为实用新型。

(四)一流人才梯队引领持续发展

公司多年来围绕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业务从事管理、市场开拓、技术开发和投资运营,建立了一支集技术研发、运营管理、投融资管理于一体的专业团队,形成了以核心技术骨干为基础、一般技术人员及骨干运营人员辅助、相关岗位人员参与的网状管理体系。公司中高层管理团队均拥有良好的教育背景以及丰富的管理经验,对环保行业有较为深刻的认知。2023年上半年,公司完成总经理聘任(博士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控股公司高管4名,总部中层管理人员2人。截至目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具备中高级职称的人员占比为80%,均在环保行业沉淀多年,具有多年丰富的环保行业经营管理或研究经验。同时,公司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及战略配售等长期多维度激励方式吸引留住优秀人才。另一方面,公司面向新时代发展要求,一批青年干部与骨干人才陆续走上管理岗位。80后干部进入各控股企业高层管理队伍,85后、90后干部进入中层管理队伍。在新时代高质量发展的道路上,青年干部与年轻骨干,将成为公司解放思想、创新奋进、勇于拼搏的中坚力量。截至目前,董监高平均年龄49岁,管理层平均年龄45岁,公司整体员工平均年龄35岁;其中25-40岁人数占员工总数的60%左右,大专及本科占员工总数的80%左右。

资深的管理团队及充实的人才储备为公司获取优质项目、保障运营质量、提高经营效率、实现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五)治理现代夯实一流企业根基

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积极推进党的建设与生产经营紧密结合、相融互促,把党建优势转化为创新优势、发展优势,在人才培养、团队建设、减污降碳、科研创新上下功夫,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公司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加强规范运作,提高治理水平,并以精细化、数字化为抓手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将工业数据转化为生产要素,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夯实稳健运营根基,开启对标一流企业的高质量发展之路。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同比增减变动原因
营业收入737,516,313.25690,251,925.586.85%
营业成本461,768,408.24447,924,199.423.09%
销售费用2,775,946.843,034,546.60-8.52%
管理费用44,787,165.5435,579,323.1125.88%
财务费用30,652,934.4240,699,030.98-24.68%
所得税费用33,621,922.7720,552,587.1563.59%主要系公司经营增长,应纳税所得额增加;部分垃圾焚烧发电厂所得税“三免三减半”政策到期
研发投入11,784,808.0312,617,115.09-6.6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2,784,652.15196,336,425.62-27.2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86,979,810.90-238,356,522.1262.35%主要系特许经营项目建设支出增加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5,275,927.31-12,019,882.84443.07%主要系上市公司分红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09,471,086.06-54,039,979.34472.67%主要系项目建设支出增加及上市公司分红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占比10%以上的产品或服务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分产品或服务
生活类垃圾焚烧发电业务507,384,084.53251,154,212.9350.50%26.09%38.73%-4.51%
PPP项目建造业务180,595,271.21177,268,081.131.84%-32.94%-30.77%-3.08%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节能环保服务业务”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节能环保特许经营类订单新增及执行情况
业务类型新增订单尚未执行订单处于施工期订单处于运营期订单
数量投资金额(万元)已签订合同尚未签订合同数量投资金额(万元)数量本期完成的投资金额(万元)本期确认收入金额(万元)未完成投资金额(万元)数量运营收入(万元)
数量投资金额(万元)数量投资金额(万元)
BOT135,978135,9783117,366.45115,449.4616,302.3329,223.92836,170.92
BOO146,955.36216,698.62
合计135,978135,9784164,321.81115,449.4616,302.3329,223.921052,869.54
报告期内处于施工期的节能环保特许经营类重大订单的执行情况(投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30%以上且金额超过5000万元)
项目名称业务类型执行进度报告内投资金额(万元)累计投资金额(万元)未完成投资金额(万元)确认收入(万元)进度是否达预期,如未达到披露原因
报告期内处于运营期的节能环保特许经营类重大订单的执行情况(运营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营业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利润10%以上且金额超过100万)
项目名称业务类型产能定价依据营业收入(万元)营业利润(万元)回款金额(万元)是否存在不能正常履约的情形,如存在请详细披露原因
慈溪中科垃圾焚烧发电2250吨/日垃圾处理费按照协议价格,电价已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补贴目录,供热价格按照供热合同执行31,883.126,422.5419,550.85不存在
绵阳中科垃圾焚烧发电垃圾焚烧发电:1500吨/日;餐厨:300吨/日;污泥:150吨/日;医废:10吨/日垃圾处理费按照协议价格,电价已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补贴目录12,704.995,357.626,692.75不存在
宁波中科垃圾焚烧发电1200吨/日垃圾处理费按照协议价格,电价执行国家已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补贴目录(但不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7,178.083,605.337,981.77不存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上年末比重增减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占总资产比例金额占总资产比例
货币资金1,453,094,445.9721.80%1,756,437,642.0127.07%-5.27%
应收账款525,639,052.817.88%412,479,947.806.36%1.52%
合同资产16,575,276.710.25%22,653,700.130.35%-0.10%
存货49,425,027.250.74%48,567,689.230.75%-0.01%
投资性房地产0.00%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0.00%0.00%0.00%
固定资产921,984,220.0013.83%947,574,192.6714.60%-0.77%
在建工程29,284,154.760.44%20,148,360.370.31%0.13%
使用权资产20,140,048.830.30%19,196,173.210.30%0.00%
短期借款108,895,071.531.63%149,954,833.162.31%-0.68%
合同负债73,758,210.191.11%82,975,074.751.28%-0.17%
长期借款1,536,281,986.3723.05%1,396,260,107.2621.52%1.53%
租赁负债13,522,735.440.20%12,134,275.330.19%0.01%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期初数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本期计提的减值本期购买金额本期出售金额其他变动期末数
金融资产
1.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含衍生金融资产)2,303,014.301,023,000,000.00825,268,699.23200,034,315.07
金融资产小2,303,014.301,023,000,000.00825,268,699.23200,034,315.07
上述合计2,303,014.301,023,000,000.00825,268,699.23200,034,315.07
金融负债

其他变动的内容无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项目余额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4,899,101.39见第十节“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1、货币资金”
应收账款375,610,508.57见第十节“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27、长期借款”
固定资产228,605,225.26见第十节“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27、长期借款”
无形资产629,436,759.49见第十节“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27、长期借款”
合计1,238,551,594.71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上年同期投资额(元)变动幅度
271,073,884.03304,568,075.87-11.00%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被投资公司名称主要业务投资方式投资金额持股比例资金来源合作方投资期限产品类型截至资产负债表日的进展情况预计收益本期投资盈亏是否涉诉披露日期(如有)披露索引(如有)
衡阳中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垃圾焚烧发电收购31,000,000.0055.00%自有资金30年,其中建设期2年,特许经营期28年已完成交割及工商变更2023年03月30日2023-012;2023-015
合计----31,000,000.00------------------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投资方式是否为固定资产投资投资项目涉及行业本报告期投入金额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实际投入金额资金来源项目进度预计收益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收益未达到计划进度和预计收益的原因披露日期(如有)披露索引(如有)
慈溪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炉排炉三期工程 1 期自建垃圾焚烧发电154,494,622.27368,425,428.37自有资金、金融机构贷款及募集资金80.00%不适用
合计------154,494,622.27368,425,428.37----------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资产类别初始投资成本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报告期内购入金额报告期内售出金额累计投资收益其他变动期末金额资金来源
其他0.002,303,014.301,023,000,000.00825,268,699.231,675,283.450.00200,034,315.07自有资金、募集资金
合计0.002,303,014.300.001,023,000,000.00825,268,699.231,675,283.450.00200,034,315.07--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135,017.37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371.71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18,132.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720号文《关于核准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28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36,721.9884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3.82元。截至2022年7月4日止,公司共募集资金1,402,779,956.88元,扣除发行费用52,606,271.88元,募集资金净额1,350,173,685.00元。 截止2022年7月4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2]000399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1,181,324,008.49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655,045,034.54元;于2022年7月4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26,278,973.95元。截止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68,849,676.51元。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报告期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晋城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34,000.0034,000.00768.1829,951.3888.09%2022年05月30日349.75403.82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建设绵阳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5,000.0025,000.00874.2024,684.0798.74%2021年04月02日1,063.431,441.06
海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35,000.0035,000.002,108.5827,689.8079.11%2022年12月01日-599.29-599.29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25,000.0025,000.0025,000.00100.00%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119,000.00119,000.003,750.96107,325.25----813.891,245.59----
超募资金投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4,800.004,800.004,800.00100.00%不适用
慈溪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炉排炉三期工程1期11,217.3711,217.37620.756,007.1553.55%2023年10月15日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16,017.3716,017.37620.7510,807.15--------
合计--135,017.37135,017.374,371.71118,132.4----813.891,245.59----
分项目说明未达到计划进度、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含“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原因)海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于2022年12月投产,由于产能尚未完全释放,且暂未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补贴目录,截至目前,项目收益暂未达到预期收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不适用
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适用
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及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48,000,000.00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本次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7%;使用不超过112,173,685.00元(含本数)的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慈溪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炉排炉三期工程1期”,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慈溪中科,通过委托贷款的方式向实施主体划拨募集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截止2023年6月30日,超募资金累计投入使用人民币108,071,505.40元,超募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2,102,179.60 元。 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2,173,685.00元(含本数)的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适用
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655,045,034.54 元。其中晋城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45,832,009.99元,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建设绵阳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15,327,761.10元,海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193,885,263.45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2]0011207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不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并允许所取得的收益进行再投资。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截止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使用人民币1,073,252,503.09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16,747,496.91 元,其中人民币50,000,000.00元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到期日为2023年7月26日。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6、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委托理财发生额未到期余额逾期未收回的金额逾期未收回理财已计提减值金额
银行理财产品自有资金93,30015,00000
银行理财产品募集资金9,0005,00000
合计102,30020,00000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3)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贷款对象是否关联方贷款金额贷款利率担保人或抵押物贷款对象资金用途
海城市中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9,8004.30%募投项目建设支出
慈溪中科众茂环保热电有限公司6,0004.30%募投项目建设支出
三台中科再生能源有限公司3,4674.45%募投项目建设支出
晋城中科绿色能源有限公司6,2004.30%募投项目建设支出
合计--25,467------
审议委托贷款的董事会决议披露日期(如有)2022年08月01日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公司类型主要业务注册资本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慈溪中科众茂环保热电有限公司子公司垃圾焚烧发电及供热355,000,000.001,589,044,843.95553,879,892.28318,831,179.6564,225,353.9948,419,084.67
绵阳中科绵投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子公司垃圾焚烧发电、餐厨、污泥、医废400,000,000.001,114,162,393.68513,286,269.33127,049,905.1053,576,200.3848,198,301.01
宁波中科绿色电力有限公司子公司垃圾焚烧发电140,000,000.00380,764,500.86250,184,764.4671,780,766.8236,053,328.2626,373,465.41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衡阳中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并购该项目处于筹建期,对公司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暂无显著影响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衡阳中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投资、建设、运营常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釆用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该项目的合作期为30年,其中建设期2年,特许经营期28年。项目总处理规模为1000吨/日,采用分期建设模式,其中一期拟建处理规模为600吨/日。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核心技术无法及时更新迭代风险

公司持续扩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业务规模,同时增加生活类垃圾处理范畴,并向危废处理处置领域拓展,其主要竞争力之一在于掌握焚烧和污染控制技术,并拥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配套技术装备、环保新材料和生物天然气净化与利用等方面的工艺技术。

若公司未来无法持续加大技术研发投入,未能匹配废弃物特征变化并及时跟进技术迭代升级,或未能满足国家关于废弃物处理处置相关环保等方面要求,公司可能由此存在竞争力下降、盈利能力下滑风险。此外,若未来出现能够提升生活类垃圾处理效率的新技术,公司将面临改造现有生产工艺流程、培养新技术人才等需求,进而增加公司经营成本。

应对措施:公司将持续提高研发及自主创新能力,增加研发投入,同时整合科技资源,搭建高效协同的产学研创新体系平台,加强与中国科学院旗下科研院所及各大高校之间的科技合作,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开发项目,推动科技成果有效转化落地,促进自身科技水平的提升以及行业的提档升级。

2、项目竞价风险

根据《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办法》《完善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运行的实施方案》《2021年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工作方案》等政策法规规定,明确申报2021年中央补贴生物质发电项目分为非竞争配置项目和竞争配置项目,其中2020年1月20日(含)以后当年全部机组建成并网但未纳入2020年补贴范围项目及2020年底前开工且2021年底前全部机组建成并网项目,为非竞争配置项目;2021年1月1日(含)以后当年新开工项目为竞争配置项目。

新建项目将进行电价竞争性配置的,未来竞价政策变动,电价受到市场供需波动影响时,会导致电价补贴降低、收益水平下降、未能如期纳入竞争配置名单、无法及时享受电价补贴或竞价价格不及预期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针对建设项目加强进度监管,保障竞争性配置项目按时申报和审核,并在政策规定的时限内投运,避免电价补贴的降低。在政策方面,及时收集、掌握国家对于垃圾发电领域竞价政策的最新动态,对于竞价政策的最

新变化,以最快速度予以研究,及时提出应对方案,采取相应的应对策略。同时与项目主管部门积极沟通,落实特许经营协议中针对电价退坡的补偿机制。对于市场方面,针对电价受市场供需影响可能导致竞价价格不及预期的潜在风险,公司将积极拓展项目公司周边供热市场,加大对外供蒸汽、供热水量,降低对电价补贴的敏感性;通过CCER等方式参与碳交易获取相应收入,补偿竞价价格带来的收入下降损失。

3、环保政策趋严风险

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业务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受国家各级环境保护部门的严格监管。近年来,我国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政府一方面出台了支持环保行业快速发展的有利政策,另一方面亦加大了对环保行业的监管力度。伴随国家有关环保标准继续提高,环保政策持续趋严,公司环保合规压力愈发增长。此外,公司为适应不断提高的环保要求,环保投入将随之增加,对公司的经营、盈利能力以及现金流量均可能造成不利影响。应对措施:公司将加大研发投入,通过技术创新、技术改造、新的环保工艺应用、自动化水平提高等方式,降低运营成本、提高运营效率,最大限度减轻环保标准提升带来的成本压力。

4、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过程对生产人员的技术要求较高,如果员工在日常生产中出现操作不当、设备使用失误等意外事故,公司将面临安全生产事故、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等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通过安健环工作程序化、规范化、流程化,进一步完善生产运营及项目建设标准化;不断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专业技能;对各项目实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指导、考核,经过现场定期检查与落实整改,确保安全生产制度、管理措施落实及现场安全设施完好,满足生产运行及项目建设需求。公司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实施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综合应急预案,确保安全生产。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 □不适用

接待时间接待地点接待方式接待对象类型接待对象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2023年03月02日公司第一会议室实地调研机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黄波(研究所)、焦森(机构业务部)、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罗焱曦(研究发展部)、邓浩烛(研究发展部)就公司的项目情况、竞争优势、国补情况、丹麦伟伦技术、热电联产项目以及未来发展规划等事项进行了沟通2023-001
2023年04月07日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网络平台线上交流机构线上参与公司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全体投资者就公司2022年度的整体业绩情况、项目增长情况、未来的业绩和规划进行了深入沟通2023-002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会议类型投资者参与比例召开日期披露日期会议决议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70.23%2023年01月16日2023年01月16日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议案》详情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04
2022年度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63.75%2023年05月09日2023年05月09日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财务决算及2023年财务预算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制订<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订<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预计向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详情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51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担任的职务类型日期原因
栗博党总支书记、董事长、总经理被选举2023年01月16日第二届董事会换届选举产生
栗博总经理离任2023年05月09日基于公司发展需要,新聘任总经理
童琳总经理聘任2023年05月09日基于公司发展需要,新聘任总经理
李波董事被选举2023年01月16日第二届董事会换届选举产生
李延生监事会主席被选举2023年01月16日第二届监事会换届选举产生
方建华董事长任期满离任2023年01月16日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离任
王筱静监事会主席任期满离任2023年01月16日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离任

三、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是 □否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和行业标准公司生产经营中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严格参照《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行监管标准》(CJJ/T212-2015)、《生活垃圾焚烧厂评价标准》( CJJ/T137-2019)、《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2015)、《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等相关标准,以及各项目所在地环保部门的具体要求,采用先进的污染防治技术和严格的污染防治标准,全面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公司污染物排放达到环评要求的标准。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公司下属各项目公司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均经过专家评审和环境主管部门批复同意,试生产前取得排污许可证,配套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并按相关规定组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种类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口数量排放口分布情况排放浓度/强度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总量核定的排放总量超标排放情况
宁波中科有组织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1经度121°37′纬度30°3′<20mg/m?《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2.9584t35.33t/a
宁波中科有组织排放二氧化硫有组织排放1经度121°37′纬度30°3′<80mg/m?《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5.0895t124.03t/a
宁波中科有组织排放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1经度121°37′纬度30°3′<250mg/m?《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101.4431t279.07t/a
宁波中科连续排放COD连续排放1废水排放口<1000mg/L《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0.423773t1.69t/a
宁波中科连续排放氨氮连续排放1废水排放口<35mg/L《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0.011304t0.35t/a
慈溪中科有组织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3经度121°31′50.52″纬度30°9′9.90″<20mg/m?《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3.88t35.99t/a
慈溪中科有组织排放二氧化硫有组织排放3经度121°31′50.52″纬度30°9′9.90″<50mg/m?《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17.94t179.94t/a
慈溪中科有组织排放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3经度121°31′50.52″纬度30°9′9.90″<75mg/m?《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117.15t269.9t/a
慈溪中科连续排放COD连续排放1废水总排口<120mg/L《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三级标准3.72t无要求
慈溪中科连续排放氨氮连续排放1废水总排口<35mg/L《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三级标准0.075t无要求
防城港中科有组织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1经度108°27′28.76″纬度21°43′20.86″<20mg/m?《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1.144t26.64t/a
防城港中科有组织排放二氧化硫有组织排放1经度108°27′28.76″纬度21°43′20.86″<80mg/m?《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11.756t102.72t/a
防城港中科有组织排放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1经度108°27′28.76″纬度21°43′20.86″<250mg/m?《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105.554t343.2t/a
防城港中科间断排放COD间断排放1废水排放口<500mg/L《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0.739t无要求
防城港中科间断排放氨氮间断排放1废水排放口<30mg/L《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0.004t无要求
绵阳中科有组织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3经度104°43′2.10″纬度31°18′3.35″<20mg/m?《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2.46t48.8t/a
绵阳中科有组织排放二氧化硫有组织排放3经度104°43′2.10″纬度31°18′3.35″<80mg/m?《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41.45t155.45t/a
绵阳中科有组织排放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3经度104°43′2.10″纬度31°18′3.35″<250mg/m?《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199.51t414.91t/a
绵阳中科连续排放COD连续排放1填埋场出水排放口<100mg/L《填埋场污染源控制标准》(GB16889-2008)0.64t3.6t/a
绵阳中科连续排放氨氮连续排放1填埋场出水排放口<25mg/L《填埋场污染源控制标准》(GB16889-2008)0.082t0.9t/a
三台中科有组织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2经度105°8′30.48″纬度31°4′39.86″<20mg/m?《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3.43t30.8t/a
三台中科有组织排放二氧化硫有组织排放2经度105°8′30.48″纬度31°4′39.86″<80mg/m?《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28.07t105.6t/a
三台中科有组织排放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2经度105°8′30.48″纬度31°4′39.86″<250mg/m?《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114.54t281.6t/a
晋城中科有组织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2经度112°49′56.10″纬度35°38′41.86″<20mg/m?《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0.4351t25.4t/a
晋城中科有组织排放二氧化硫有组织排放2经度112°49′56.10″纬度35°38′41.86″<80mg/m?《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13.0646t101.61t/a
晋城中科有组织排放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2经度112°49′56.10″纬度35°38′41.86″<250mg/m?《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81.2346t254.02t/a
海城中科有组织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2经度112°46′37.99″纬度40°42′49.00″<20mg/m?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0.538t11.825t/a
海城中科有组织排放二氧化硫有组织排放2经度112°46′37.99″纬度40°42′49.00″<80mg/m?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16.034t71.68t/a
海城中科有组织排放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2经度112°46′37.99″纬度40°42′49.00″<250mg/m?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75.582t196.82t/a

对污染物的处理公司生产过程中主要产生的污染物包括烟气、废水、固废及噪音等。公司针对这些污染物采取的治理措施主要包括:

(1)烟气管理

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烟气主要包括氮氧化物、酸性气体、重金属、粉尘、二恶英类等有害物质。公司主要采取“SNCR脱硝+半干法脱酸+干法脱酸+活性炭喷射吸附+布袋除尘+SCR脱硝(可选)”相结合的方式,确保烟气达标排放。公司所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烟气污染物排污情况均由CEMS系统实时接入生态环境部门的监控平台接受相应监管。

(2)废水管理

公司各项目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是两部分:垃圾渗滤液混合废水和一般废水。垃圾渗滤液混合废水包括垃圾渗滤液、垃圾卸料平台冲洗废水、垃圾车及垃圾运输坡道冲洗废水、地磅区冲洗废水、化验室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等送入渗滤液处理站经“预处理-厌氧系统-MBR系统-膜深度处理系统”处理,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19923-2005)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标准,回用于出渣机、飞灰稳定化、循环冷却用水系统,或按环评要求排入相应排污管网。一般废水包括一般车间冲洗废水、生活污水、一体化净水器反冲洗废水、锅炉化水除盐水设备反冲洗废水排入工业废水处理系统,经“调节+混凝+沉淀+过滤+消毒”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同时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19923-2005)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标准后,优先回用于道路浇洒及绿化用水,消纳不完的部分回用于循环冷却水系统,或按环评要求排入相应排污管网。

(3)固废管理

公司主要的固废为飞灰和炉渣。飞灰为代码HW18的危险废弃物,均在厂内进行螯合稳定化处理并检测合格后,送到生活垃圾填埋场内的飞灰专区进行安全填埋。炉渣为一般废弃物,根据鼓励资源化利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全部进行了资源化利用。

(4)噪音管理

公司在项目建设期均选用符合国家噪音标准的相关设备,采取必要的降噪技术措施;公司运营期将噪音纳入定期监测工作内容,确保设备周边和厂界的噪音值符合标准要求。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公司各项目公司均制定有年度污染源自行监测方案,根据《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等标准及环评批复要求,对各排污单位管辖的污染源进行监测工作,确保污染物达到排放标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公司各项目公司均严格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向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通过定期对应急预案进行培训与演练,确保项目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后,能快速、及时响应,预防环境事件对环境、公众的影响。

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投入及缴纳环境保护税的相关情况公司各项目公司环保投入主要为三部分:1.环保设备设施投入,如烟气净化设备等固定资产;2.环保耗材投入,如氢氧化钙、尿素、氨水、活性炭、水处理药剂等;3.环境保护服务投入,如环保检测、环保设备设施维护等相关服务。公司高度重视并严格监管各项目公司上述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投入,确保各项指标排放达标和优化。

公司各项目公司排放应税污染物均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根据2018年财政部、税务总局、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关于明确环境保护税应税污染物适用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依法予以免征环境保护税。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处罚原因违规情形处罚结果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的整改措施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研究开发的垃圾自动燃烧控制系统(ACC)和火焰锋面控制系统(FFC)的国内领先技术,应用于垃圾焚烧控制,使其处于最佳状态。能够提高电厂效率、提高系统运行参数的稳定性,有利于环保排放指标的控制,降低环保耗材消耗,并有利于设备可靠性的提高及系统的长周期运行,同时降低人员操作强度、减少操作人员数量,提高经济产出,降低人工成本。

2、在高参数余热锅炉方面,为防止高温腐蚀,国内大部分项目的生活垃圾焚烧余热锅炉参数采用4.0MPa,400℃,参数可提高到6.4MPa,450℃,目前已经在公司新项目上获得广泛应用,并取得显著效果,吨入厂垃圾上网电量可提升

15%左右。国内近年新上的项目趋于采用6.4MPa,450℃参数。公司所设计的产品在参数的稳定性和防止高温腐蚀等方面具有较显著的优势。

3、在烟气净化、飞灰无害化资源化处理等工艺环节逐步形成技术优势,通过多效合一烟气净化技术的应用可降低烟气处理运行成本约20%,同时推进高分子脱硝剂及加料装置技术的研发等,减少污染物排放,降低环保投入和能耗。

4、根据各地需要协同处理符合标准的工业废弃物、厨余等其他固体废物,发挥生活垃圾焚烧厂污染物治理协同优势,使其他固体废物得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并达到整体节能减排的效果。

5、在沼气提纯及生物天然气净化方面,公司以沼气(厌氧发酵气/垃圾填埋气)高质化利用与垃圾渗滤液处理为切入点,通过对餐厨、畜禽粪便、废水、厌氧发酵处理所产生的沼气经脱硫、脱水、脱碳等工艺净化处理之后形成生物天然气,在减少环境污染的同时实现可再生能源的资源利用以及碳减排。

6、在绿色热能方面,公司宁波地区联网供热,不仅能为周边工业企业提供绿色热源,减少能源消耗、减轻环境污染,更能赋能当地绿色制造,助力绿色供应链体系建设以及当地绿色低碳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7、公司大力推进信息化一体化建设,打造全级次全贯通信息管理系统,推行无纸化办公,在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极大减少了资源消耗。同时在日常办公中全面使用低能耗电器,加强节能减排和垃圾分类的教育,通过感应式电控节水节能设施,利用雨污分流和中水回用设施进行绿化灌溉,极大减少了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的能源消耗,响应国家的节能减排政策,凸显环保企业担当。

其他环保相关信息

二、社会责任情况

(一)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绿色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3年7月17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习近平强调,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进入加快绿色化、低碳化的高质量发展阶段,生态文明建设仍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必须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来谋划和推进新征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谱写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新篇章。

作为拥有科技属性的环保上市企业,公司始终践行“美丽中国”建设者与守护者的使命担当,在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和义务的同时,积极探索企业的社会责任内涵、展现企业的责任与担当。公司所从事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业务具有控制甲烷排放同时产生绿色能源的双重减碳特性。通过对废弃物处理后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碳中和做出

贡献,其中循环经济产业园与热电联产的模式创新对碳中和贡献更为突出。在生产活动中,公司所从事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业务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实现温室气体(GHG)减排:(1)替代填埋方式处理生活垃圾,避免了垃圾填埋产生以甲烷为主的温室气体排放,2023年上半年,公司处理生活垃圾174.06万吨,较去年同期增长29.11%;(2)利用垃圾焚烧产生热能进行发电及供热,将部分替代以煤等化石燃料为主的火力发电及供热,能够减少碳排放,属于可申请国家核证资源减排量的领域,2023年上半年实现上网电量46,067.66万度,较去年同期增长30.18%,供热49.05万吨,较去年同期增长16.66%。公司通过焚烧垃圾实现电能上网和对外供热,用绿色能源替代传统火力发电助力碳减排,经测算

,相当于节约16万吨标煤,即减排约40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相当于植树造林约2,200万棵

;(3)在技术装备与服务方面,公司以沼气(厌氧发酵气/垃圾填埋气)高质化利用与垃圾渗滤液处理为切入点,通过对餐厨、畜禽粪便、废水、厌氧发酵处理所产生的沼气经脱硫、脱水、脱碳等工艺净化处理之后形成生物天然气,在减少环境污染的同时实现可再生能源的资源利用以及碳减排。此外,中科环保研究院积极进行技术研发与升级,在高效率焚烧技术与装备、污染物超低排放控制技术与装备、智能技术工程化应用等领域具有技术优势,致力于用先进科技,助力“双碳”战略目标的实现。公司一直以来秉承“科技改善环境”的发展理念,依托中国科学院科技资源优势,在持续探索技术创新并建立技术优势的同时整合优质科技资源,积极参与并承办行业内的重要峰会及论坛,推动行业进步。2023年上半年,公司参与了第四届全球生物质能创新发展高峰论坛暨有机固废资源(能源)化利用科技装备展、第十次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技术与设备研讨会;承办了在中国科学院学术会堂召开的“2023环境卫生科技发展大会”,该次大会针对环境领域前沿技术与最新科技成果进行分享交流,聚焦行业原创性、引领性技术,探讨科技成果产业化经验,提升行业创新体系整体效能。

(二)贯彻落实乡村振兴 弘扬良好社会风气

2023年2月13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发布了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党中央认为,必须坚持不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举全党全社会之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而作为一项长期性的国家根本战略,国有企业作为战略实施的主力军,对当地经济发展、农村产业资源整合起到了重要作用。公司积极响应并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决策部署,在新农村项目建设、农业配套设施的更新、乡村道路修补、养殖材料的供给、孤寡老人及困难群众的慰问等方面,每年都会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以及财力,扶贫济困、纾困解难、弘扬义举、充分履行国企担当,营造良好社会风尚,以实际行动配合项目所在地政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力助推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实施。2023年上半年,公司涉及该部分捐赠金额达200余万。

温室气体减排和标准煤节约是指公司通过垃圾焚烧产生和对外输出电能、热能等绿色能源,替代非再生能源消耗,实现温室气体减排。计算参考《综合能耗计算通则》,电力等价值参考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中国电力行业年度发展报告2023》公布的2022年全国单位火电发电量二氧化碳排放量;热力等价值参考国家能源局公布的2022年全国电力工业统计数据

数据参考国家林业局研究数据(一棵树每年可以吸收并储存4-18千克二氧化碳)进行保守估算。

(三)助推科教兴国战略 人才强企立德树人

党的二十大报告在第五部分提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明确科教兴国战略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的科学内涵和使命任务,并且首次将教育、科技、人才进行“三位一体”统筹安排、一体部署,将教育、科技、人才进行整合、系统谋划,共同服务于创新型国家建设。公司持续深入开展教育支持工作,公司与中国科学院大学教育基金会签订《捐赠协议书》,由中国科学院大学基金会设立“中科环保双碳科创奖学金”,奖励中国科学院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本科部优秀在读学生;与北京科技大学教育基金会合作,设立“中科环保科普教育公益项目”,用于支持学校开展公益项目活动,激发青少年科学兴趣和环保意识,致力于科学技术、生态环保知识的普及与推广。公司以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为己任,在能力范围以内,通过宣传、科普等活动方式,在周边青少年、社区居民等群体中开展环保科普专题教育活动。在人才培养方面,公司始终秉承积极的价值观和企业文化,坚持以人为本,强化员工归属感,明确人才是发展的第一资源,推动管理人才及专业技术人才业务水平提升。公司提供“5+2”多层级、双通道职业发展序列,搭建云学堂、青干班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课程体系,采取内、外训相结合、实训辅助理论的综合培训体系。公司组建总部及控股公司优秀管理、技术和技能人员为主的内训师队伍,通过“传帮带”“师带徒”“优秀管理/技术经验分享”等形式淬炼、赋能、传承,推动组织人才发展。同时,作为一个有温度的企业,公司始终关怀员工生活,关注员工成长及健康,除了日常的文体活动外,公司定期组织体检及慰问等活动,在促进员工身心健康的同时,积极帮助员工解决实际文体,从而打造一支健康、积极、向上的队伍。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由承诺方承诺类型承诺内容承诺时间承诺期限履行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中科实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关于同业竞争方面的承诺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未以任何形式在中国境内、境外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潜在竞争关系的业务。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汾阳中科渊昌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汾阳中科”)现主营汾阳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业务,该等业务具有明确的许可期限、地域划分、特许经营权独占等特征。本公司承诺积极推进汾阳中科股权出售事宜,同时督促汾阳中科严格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约定遵循经营区域划分原则开展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业务,不向特许经营统筹区域范围外的地域拓展项目及扩展产能,并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前提下,在客户供应商等方面避免与发行人产生重合。 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以任何形式新增与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相同的业务,不会以任何形式在中国境内、境外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潜在竞争关系的业务;亦不再对任何与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潜在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进行直接或间接的投资并控股。如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与发行人相同、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潜在竞争关系的业务机会,本公司将尽最大努力提供给发行人。若发行人未获得该等业务机会,则本公司承诺采取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许可的方式加以解决。 3.如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出现违背以上承诺的情况,给发行人带来的任何损失均由本公司承担,以使发行人恢复到产生损失或者承担责任之前的状态。 4.本承诺函的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至本公司不再是发行人之控股股东或发行人股票终止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止。2022年07月08日长期2023年1月16日,公司收到中科集团的通知,中科集团已与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转让其持有的汾阳中科全部股权,并已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北京产权交易所就该笔交易出具了产权交易凭证,中科集团已完成所持汾阳中科全部股权的出售,汾阳中科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领取了换发后的营业执照。至此,中科集团及国科控股关于汾阳中科同业竞争的承诺事项已履行完毕,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其他内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会继续履行。
中国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关于同业竞争方面的承诺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未以任何形式在中国境内、境外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潜在竞争关系的业务。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汾阳中科渊昌再生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汾阳中科”)现主营汾阳地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业务,该等业务具有明确的许可期限、地域2022年07月08日长期2023年1月16日,公司收到中科集团的通知,中科集团已与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转让其持有的汾阳中科全部股
划分、特许经营权独占等特征。本公司承诺督促汾阳中科严格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约定遵循经营区域划分原则开展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业务,并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前提下,在客户供应商等方面避免与发行人产生重合。 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以任何形式新增与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相同的业务,不会以任何形式在中国境内、境外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潜在竞争关系的业务;亦不再对任何与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潜在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进行直接或间接的投资并控股。如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获得与发行人相同、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潜在竞争关系的业务机会,本公司将尽最大努力提供给发行人。若发行人未获得该等业务机会,则本公司承诺采取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许可的方式加以解决。 3.如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出现违背以上承诺的情况,给发行人带来的任何损失均由本公司承担,以使发行人恢复到产生损失或者承担责任之前的状态。 4.本承诺函的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至本公司不再是发行人之实际控制人或发行人股票终止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止。权,并已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北京产权交易所就该笔交易出具了产权交易凭证,中科集团已完成所持汾阳中科全部股权的出售,汾阳中科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领取了换发后的营业执照。至此,中科集团及国科控股关于汾阳中科同业竞争的承诺事项已履行完毕,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其他内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会继续履行。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不适用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上市公司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半年度财务报告是否已经审计

□是 ?否

公司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董事会对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八、诉讼事项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其他诉讼事项?适用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涉案金额(万元)是否形成预计负债诉讼(仲裁)进展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披露日期披露索引
公司作为原告/申请人未达到重大诉讼披露标准的其他诉讼汇总251.8已结案无重大影响未执行完毕不适用
公司作为被告/被申请人未达到重大诉讼披露标准的其他诉讼汇总561.51尚未结案(其中106万元已于2023年7月结案)无重大影响不适用不适用

九、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 □不适用公司及控股东、实际制人的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清偿等情况。

十一、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是 ?否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二、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对象名称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日期实际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物(如有)反担保情况(如有)担保期是否履行完毕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对象名称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日期实际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物(如有)反担保情况(如有)担保期是否履行完毕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慈溪中科5,0002022/4/143,000连带责任担保2027/4/29
慈溪中科23,0002020/9/1117,398.85连带责任担保2029/4/15
慈溪中科4,0002021/10/143,351.2连带责任担保2029/10/15
慈溪中科9,0002021/4/229,000连带责任担保2024/4/18
慈溪中科30,0002022/11/712,200连带责任担保2037/11/6
慈溪中科10,0002023/3/3500连带责任担保2038/3/3
慈溪中科5,0002023/6/61,822连带责任担保2037/12/20
海城中科30,0002021/4/3015,580.53连带责任担保2036/4/29
晋城中科36,0002020/8/624,127连带责任担保2036/11/20
慈溪中科2023年04月03日14,000
绵阳中科2023年04月03日5,000
衡阳中科2023年04月03日27,000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46,000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5,222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198,000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86,979.58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对象名称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日期实际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物(如有)反担保情况(如有)担保期是否履行完毕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江油中科2023年06月15日37,000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1)37,000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C2)0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3)37,000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C4)0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83,000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5,222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235,000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86,979.58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26.57%
其中: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

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27、长期借款”。

3、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单位:元

合同订立公司方名称合同订立对方名称合同总金额合同履行的进度本期确认的销售收入金额累计确认的销售收入金额应收账款回款情况影响重大合同履行的各项条件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存在合同无法履行的重大风险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三、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在并购整合方面,公司与粤丰科维环保投资(广东)有限公司签订常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股权转让合同》,受让粤丰科维环保投资(广东)有限公司持有的常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公司暨衡阳粤丰环建电力有限公司55%股权。截止2023年3月29日,本次收购的交割工作已完成,同时标的公司衡阳粤丰环建电力有限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新颁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公司名称为衡阳中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400MA4T3TGC6B。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22日和3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购衡阳粤丰环建电力有限公司55%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及《关于收购股权完成交割及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在资产购置方面,公司购置了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号大恒科技大厦北座9层、10层(建筑面积合计4263.98平方米)的自有房产,并于2023年7月31日取得不动产权证。

十四、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各在建项目均在有序推动,产能将在未来逐年释放并达产。其中,慈溪项目#8预计2023年10月投产;江油项目已完成项目核准批复和环评报告批复等前期手续,正在办理项目用地审批程序;玉溪项目已取得不动产权证、用地规划许可证以及工程规划许可证;衡阳项目已完成《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的核发工作;藤县项目正在积极推动项目前期手续办理。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比例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数量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1,149,840,51078.12%-23,878,442-23,878,4421,125,962,06876.50%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881,594,16759.90%-50,039-50,039881,544,12859.89%
3、其他内资持股76,289,5535.18%-129,437-129,43776,160,1165.17%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76,220,3875.18%-60,271-60,27176,160,1165.17%
境内自然人持股69,1660.00%-69,166-69,16600.00%
4、外资持股54,0300.00%-54,030-54,03000.00%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52,8440.00%-52,844-52,84400.00%
境外自然人持股1,1860.00%-1,186-1,18600.00%
5、基金理财产品等191,902,76013.04%-23,644,936-23,644,936168,257,82411.43%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322,039,49021.88%23,878,44223,878,442345,917,93223.50%
1、人民币普通股322,039,49021.88%23,878,44223,878,442345,917,93223.5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1,471,880,000100.00%1,471,880,000100.00%

股份变动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期初限售股数本期解除限售股数本期增加限售股数期末限售股数限售原因拟解除限售日期
中科实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850,000,00000850,000,000首发前限售股2025/7/8
中国科技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国科瑞华三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0,714,2860070,714,286首发前限售股2023/7/10
宁波碧蓝润宇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7,231,5440037,231,544首发前限售股2023/7/10
上海联升承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5,714,2860035,714,286首发前限售股2023/7/10
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珠海横琴温氏肆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5,357,1430025,357,143首发前限售股2023/7/10
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24,214,2860024,214,286首发前限售股2023/7/10
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珠海横琴温氏伍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3,928,5710023,928,571首发前限售股2023/7/10
富诚海富资管-杭州银行-富诚海富通中科环保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①16,426,4102,454,300013,972,110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2023/7/10
杭州青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苏州青域知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4,285,7140014,285,714首发前限售股2023/7/10
北京水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都水环境治理技术创新及产业发展(北京)基金(有限合伙)12,857,1430012,857,143首发前限售股2023/7/10
中信建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市润信文昌水汇智造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7,142,857007,142,857首发前限售股2023/7/10
中交资本控股有限公司6,544,502006,544,502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2023/7/10
横琴齐创共享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500,000002,500,000首发前限售股2023/7/10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技术开发交流中心有限公司785,34000785,340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2023/7/10
北京国科启航咨询中心(有限合伙)714,28600714,286首发前限售股2023/7/10
其他网下限售股股东②21,424,14221,424,14200首发后限售股2023/1/9
合计1,149,840,51023,878,44201,125,962,068③----

注:① 富诚海富通中科环保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实际持有公司股份18,678,010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与该表之间的差额均为转融通出借的股份。

② 2022年12月30日,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了申请并获得批准。2023年1月9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为5,522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21,424,1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46%,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02)。

③ 2023年7月3日,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及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了申请并获得批准。2023年7月1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及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为14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275,962,0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8.75%,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其中,首次公开发行前限售股股东数量为11户,股份数量为254,660,1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30%;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东数量为3户,股份数量为21,301,9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5%,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及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已发行股份及部分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61)。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52,377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0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0
持股5%以上的普通股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报告期末持股数量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中科实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国有法人57.75%850,000,000850,000,000
中国科技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国科瑞华三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4.80%70,714,28670,714,286
宁波碧蓝润宇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2.53%37,231,54437,231,544
上海联升承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2.43%35,714,28635,714,286
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珠海横琴温氏肆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1.72%25,357,14325,357,143
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法人1.65%24,214,28624,214,286
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珠海横琴温氏伍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1.63%23,928,57123,928,571
杭州青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苏州青域知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0.97%14,285,71414,285,714
富诚海富资管-杭州银行-富诚海富通中科环保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境内非国有法人0.95%13,972,11013,972,110
北京水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都水环境治理技术创新及产业发展(北京)基金(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0.87%12,857,14312,857,143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3)1、上表系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2023年6月30日作为股权登记日下发的股本结构表填写。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实施办法(试行)》(2023年修订)第十七条规定,无限售流通股、参与注册制下首发战略配售获配的在承诺持有期限内的股票可以参与证券出借。该部分股票出借后,按照无限售流通股管理。富诚海富通中科环保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富诚海富通”)参与战略配售获配股票数量为18,678,010股,占首次公开发行后股本的1.27%,限售期自上市之日起1年。截至2023年6月30日,富诚海富通可出借的获配股份13,972,110股计入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剩余已出借但尚未归还的获配股份4,705,900股计入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暂时按照无限售流通股管理,待归还后重新计入限售条件流通股,该转融通证券出借股份所有权不会发生转移。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珠海横琴温氏肆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横琴温氏伍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均为广东温氏投资有限公司。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不适用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参见注11)不适用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份种类
股份种类数量
#李欣5,294,100人民币普通股5,294,100
郭强2,826,706人民币普通股2,826,706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900人民币普通股2,015,900
周德华1,745,799人民币普通股1,745,799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添富中证环境治理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1,501,270人民币普通股1,501,27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1,108,243人民币普通股1,108,243
#饶大洋1,089,100人民币普通股1,089,100
黄江燕920,000人民币普通股920,000
王安波913,000人民币普通股913,000
广州移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900,000人民币普通股900,000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以及上述股东与前10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4)1、股东李欣通过普证券账户持有公司0股;通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5,294,100股,合计持有公司5,294,100股。 2、股东饶大洋通过普证券账户持有公司0股;通过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1,089,100股,合计持有公司1,089,100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四、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

□适用 ?不适用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持股情况没有发生变动,具体可参见2022年年报。

六、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半年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6月30日

单位:元

项目2023年6月30日2023年1月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453,094,445.971,756,437,642.01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200,034,315.070.00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19,722,644.0010,846,081.25
应收账款525,639,052.81412,479,947.80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37,376,959.0012,982,635.34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32,574,697.5160,976,268.89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49,425,027.2548,567,689.23
合同资产16,575,276.7122,653,700.13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0.000.00
其他流动资产89,707,834.30103,007,438.48
流动资产合计2,424,150,252.622,427,951,403.13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和垫款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921,984,220.00947,574,192.67
在建工程29,284,154.7620,148,360.37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20,140,048.8319,196,173.21
无形资产3,169,161,842.142,985,942,116.99
开发支出2,064,701.46739,823.01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20,703,309.5719,632,506.73
递延所得税资产46,885,137.1244,595,807.94
其他非流动资产31,956,458.3623,241,141.73
非流动资产合计4,242,179,872.244,061,070,122.65
资产总计6,666,330,124.866,489,021,525.7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08,895,071.53149,954,833.16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13,560,000.000.00
应付账款504,350,631.44465,376,472.85
预收款项0.000.00
合同负债73,758,210.1982,975,074.75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32,384,724.1452,334,701.51
应交税费28,160,330.6726,833,522.06
其他应付款170,654,380.45159,762,852.15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38,660,500.0021,118,000.00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31,028,235.79129,231,032.33
其他流动负债11,992,352.3417,136,137.57
流动负债合计1,174,783,936.551,083,604,626.38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1,536,281,986.371,396,260,107.26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13,522,735.4412,134,275.33
长期应付款175,490,864.19322,627,877.16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111,827,369.92106,498,866.68
递延收益114,225,076.57117,055,767.94
递延所得税负债2,685,401.351,438,181.60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1,954,033,433.841,956,015,075.97
负债合计3,128,817,370.393,039,619,702.35
所有者权益:
股本1,471,880,000.001,471,88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1,126,858,569.081,125,862,776.79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2,754,351.18226,647.70
盈余公积34,383,550.7934,383,550.79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637,455,625.07579,566,026.5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3,273,332,096.123,211,919,001.84
少数股东权益264,180,658.35237,482,821.59
所有者权益合计3,537,512,754.473,449,401,823.4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6,666,330,124.866,489,021,525.78

法定代表人:栗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庄五营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辛勤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3年6月30日2023年1月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939,537,893.861,313,666,656.82
交易性金融资产200,034,315.070.00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15,230,144.000.00
应收账款49,040,586.1257,646,876.22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35,734,074.2946,914,043.45
其他应收款96,517,402.1662,137,855.26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71,500,000.0039,000,000.00
存货121,710,307.616,854,748.93
合同资产12,500,091.3019,232,469.45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292,737.63293,345.59
流动资产合计1,470,597,552.041,506,745,995.72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1,296,495,694.241,252,041,681.6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1,118,950.371,186,546.26
在建工程0.00131,858.43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16,273,432.3816,199,231.86
无形资产6,480,771.467,340,854.48
开发支出1,361,973.49739,823.01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246,143.60359,748.44
递延所得税资产2,846,419.952,010,166.39
其他非流动资产254,670,000.00223,670,0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1,579,493,385.491,503,679,910.54
资产总计3,050,090,937.533,010,425,906.2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0.0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0.000.00
应付账款122,096,368.2981,097,201.31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106,312,703.8071,349,087.07
应付职工薪酬12,953,977.8325,958,067.72
应交税费2,753,586.456,011,533.52
其他应付款17,666,716.0917,949,593.53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4,707,114.863,698,576.34
其他流动负债4,822,871.429,228,863.27
流动负债合计271,313,338.74215,292,922.7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12,019,878.1310,979,623.78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649,600.78614,271.00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12,669,478.9111,593,894.78
负债合计283,982,817.65226,886,817.54
所有者权益:
股本1,471,880,000.001,471,88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1,127,012,096.571,125,943,662.28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21,139,281.8321,139,281.83
未分配利润146,076,741.48164,576,144.61
所有者权益合计2,766,108,119.882,783,539,088.7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3,050,090,937.533,010,425,906.26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3年半年度2022年半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737,516,313.25690,251,925.58
其中:营业收入737,516,313.25690,251,925.58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557,084,047.21546,094,477.72
其中:营业成本461,768,408.24447,924,199.42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6,639,662.596,240,262.52
销售费用2,775,946.843,034,546.60
管理费用44,787,165.5435,579,323.11
研发费用10,459,929.5812,617,115.09
财务费用30,652,934.4240,699,030.98
其中:利息费用38,928,248.1837,429,303.90
利息收入14,211,564.282,886,822.43
加:其他收益18,556,766.8123,114,680.91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675,283.450.0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303,014.300.00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7,332,363.11-17,053,656.88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451,462.28-609,692.77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4,700.0027,500.00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196,101,129.77149,636,279.12
加:营业外收入504,422.72530,540.53
减:营业外支出2,735,942.111,868,746.10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193,869,610.38148,298,073.55
减:所得税费用33,621,922.7720,552,587.15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60,247,687.61127,745,486.40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60,247,687.61127,745,486.40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38,842,998.51111,162,833.23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21,404,689.1016,582,653.17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160,247,687.61127,745,486.4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138,842,998.51111,162,833.23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21,404,689.1016,582,653.17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0.09430.1006
(二)稀释每股收益0.09430.1006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法定代表人:栗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庄五营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辛勤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3年半年度2022年半年度
一、营业收入20,010,488.42189,126,079.65
减:营业成本12,463,755.56133,345,257.11
税金及附加166,236.19343,380.43
销售费用2,228,172.302,893,360.31
管理费用19,450,017.8715,802,000.67
研发费用3,289,836.502,950,303.05
财务费用-16,825,091.73-886,411.22
其中:利息费用290,694.442,279,115.52
利息收入17,581,786.683,643,611.17
加:其他收益3,848,897.252,294,818.61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56,292,783.4584,592,000.0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303,014.300.00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380,407.52-1,138,702.11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417,621.85-654,878.15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61,719,471.06119,771,427.65
加:营业外收入14.007,000.41
减:营业外支出101,741.750.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61,617,743.31119,778,428.06
减:所得税费用-836,253.563,406,672.50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62,453,996.87116,371,755.56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62,453,996.87116,371,755.56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62,453,996.87116,371,755.56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3年半年度2022年半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488,277,918.75380,056,030.44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16,947,717.2751,747,646.3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50,006,159.0848,983,377.5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55,231,795.10480,787,054.2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31,614,669.55126,791,181.15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86,344,894.1774,383,455.10
支付的各项税费58,074,083.1758,157,118.3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6,413,496.0625,118,874.0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12,447,142.95284,450,628.6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2,784,652.15196,336,425.6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823,000,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4,180,621.64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74,040.0047,50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5,826,715.2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43,081,376.8447,5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207,061,187.74238,404,022.12
投资支付的现金1,023,000,0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230,061,187.74238,404,022.1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86,979,810.90-238,356,522.1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311,020,000.00190,985,26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11,020,000.00190,985,26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242,191,805.02151,149,948.93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21,717,637.6643,147,711.84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2,840,000.002,840,000.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2,386,484.638,707,482.0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76,295,927.31203,005,142.8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5,275,927.31-12,019,882.8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09,471,086.06-54,039,979.34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747,909,784.90545,147,288.4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438,438,698.84491,107,309.10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3年半年度2022年半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41,599,000.1573,352,512.00
收到的税费返还0.00588,432.4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8,430,411.979,035,718.2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0,029,412.1282,976,662.6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67,850,696.6532,760,237.8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36,021,783.3926,462,573.89
支付的各项税费4,205,928.74315,749.7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2,813,545.899,919,146.4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20,891,954.6769,457,707.9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0,862,542.5513,518,954.7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823,000,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26,298,121.6425,092,00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230,374.24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52,528,495.8825,092,0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634,124.86120,378.38
投资支付的现金1,067,000,000.0052,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1,000,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099,634,124.8652,120,378.3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7,105,628.98-27,028,378.3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0,021,966.67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0,021,966.67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80,953,400.00134,438.18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762,803.843,794,605.9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82,716,203.843,929,044.0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2,694,237.17-3,929,044.0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80,662,408.70-17,438,467.7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310,443,156.82264,537,719.3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929,780,748.12247,099,251.61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2023年半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1,471,880,000.001,125,862,776.79226,647.7034,383,550.79579,566,026.563,211,919,001.84237,482,821.593,449,401,823.43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471,880,000.001,125,862,776.79226,647.7034,383,550.79579,566,026.563,211,919,001.84237,482,821.593,449,401,823.43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995,792.292,527,703.480.0057,889,598.5161,413,094.2826,697,836.7688,110,931.04
(一)综138,842,998.51138,842,998.5121,404,689.10160,247,687.61
合收益总额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995,792.29995,792.2925,436,278.3726,432,070.66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995,792.29995,792.2925,436,278.3726,432,070.66
(三)利润分配-80,953,400.00-80,953,400.00-20,382,500.00-101,335,9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80,953,400.00-80,953,400.00-20,382,500.00-101,335,900.00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
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2,527,703.482,527,703.48239,369.292,767,072.77
1.本期提取3,978,670.793,978,670.79403,454.834,382,125.62
2.本期使用-1,450,967.31-1,450,967.31-164,085.54-1,615,052.85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1,471,880,000.001,126,858,569.082,754,351.1834,383,550.79637,455,625.073,273,332,096.12264,180,658.353,537,512,754.47

上年金额

单位:元

项目2022年半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小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1,104,660,116.00140,927,111.2623,827,189.83377,258,124.701,646,672,541.79212,617,363.971,859,289,905.76
加:会计政策变更724,226.13724,226.1317,125.22741,351.35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104,660,116.00140,927,111.2623,827,189.83377,982,350.831,647,396,767.92212,634,489.191,860,031,257.11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976,352.27111,162,833.23112,139,185.503,247,295.18115,386,480.68
(一)综合收益总额111,162,833.23111,162,833.2316,582,653.17127,745,486.40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976,352.27976,352.2772,642.011,048,994.28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976,352.27976,352.2772,642.011,048,994.28
(三)利润分配-13,408,000.00-13,408,0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13,408,000.00-13,408,000.00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1,104,660,116.00141,903,463.5323,827,189.83489,145,184.061,759,535,953.42215,881,784.371,975,417,737.79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2023年半年度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其他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1,471,880,000.001,125,943,662.2821,139,281.83164,576,144.612,783,539,088.72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471,880,000.001,125,943,662.2821,139,281.83164,576,144.612,783,539,088.72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068,434.29-18,499,403.13-17,430,968.84
(一)综合收益总额62,453,996.8762,453,996.87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1,068,434.291,068,434.29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1,068,434.291,068,434.29
(三)利润分配-80,953,400.00-80,953,400.00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80,953,400.00-80,953,400.00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1,471,880,000.001,127,012,096.5721,139,281.83146,076,741.482,766,108,119.88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2022年半年度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其他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1,104,660,116.00140,862,712.7210,582,920.8769,568,895.971,325,674,645.56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104,660,116.00140,862,712.7210,582,920.8769,568,895.971,325,674,645.56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1,048,994.29116,371,755.56117,420,749.85
(一)综合收益总额116,371,755.56116,371,755.56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1,048,994.291,048,994.29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1,048,994.291,048,994.29
(三)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1,104,660,116.00141,911,707.0110,582,920.87185,940,651.531,443,095,395.41

三、公司基本情况

(一)注册地和总部地址

本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号11层1102-03,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号11层1102-03,母公司为中科实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最终实际控制人为中国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

(二)公司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服务于国家“绿色发展”的生态环保战略,系中国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体系内以科技创新为引领的规模化环保业务平台。公司围绕生活类垃圾处理核心业务不断积极谋求业务结构的优化,为政府提供生活垃圾转运、处理全过程系统性服务,同时依托行业经验及技术积累实现向危废处理处置领域的业务拓展,并在相关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全价值链业务模式基础上延伸带动环保装备销售及技术服务业务协同发展。

主营业务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服务;废气治理;大气污染治理;专业技术服务;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品、电子产品、机械设备、五金交电;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水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机械设备租赁(不含汽车租赁);城乡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处理;固体废物污染治理;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财务报表的批准报出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8月23日批准报出。

本公司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17户。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1户。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持续经营

本公司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或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针对金融工具减值、固定资产折旧、使用权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等交易或事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营业周期

营业周期是指企业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分步实现企业合并过程中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如果存在或有对价并需要确认预计负债或资产,该预计负债或资产金额与后续或有对价结算金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通过多次交易最终实现企业合并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取得控制权日,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

(3)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购买日是指本公司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即被购买方的净资产或生产经营决策的控制权转移给本公司的日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一般认为实现了控制权的转移:

①企业合并合同或协议已获本公司内部权力机构通过。

②企业合并事项需要经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的,已获得批准。

③已办理了必要的财产权转移手续。

④本公司已支付了合并价款的大部分,并且有能力、有计划支付剩余款项。

⑤本公司实际上已经控制了被购买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享有相应的利益、承担相应的风险。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

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的,以该股权投资在合并日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全部转入合并日当期的投资收益。

(4)为合并发生的相关费用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2)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的影响。如果站在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角度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从企业集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①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②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a.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b.分步处置子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③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1)合营安排的分类

本公司根据合营安排的结构、法律形式以及合营安排中约定的条款、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等因素,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通常划分为合营企业;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满足下列任一条件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

①合营安排的法律形式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②合营安排的合同条款约定,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③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如合营方享有与合营安排相关的几乎所有产出,并且该安排中负债的清偿持续依赖于合营方的支持。

(2)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确认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中与本公司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①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②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③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④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⑤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经营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

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本公司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如果本公司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的,仍按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否则,应当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一般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记账。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将资产负债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中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其他综合收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金融工具

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

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再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1)金融资产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①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发生减值时或终止确认、修改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除下列情况外,本公司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a.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b.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本公司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其他此类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债权投资,其中: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原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③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本公司持有该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在本公司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下列报。

权益工具投资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出售;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资产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属于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④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条件、亦不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⑤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混合合同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且其主合同不属于以上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可以将其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但下列情况除外:

a.嵌入衍生工具不会对混合合同的现金流量产生重大改变。

b.在初次确定类似的混合合同是否需要分拆时,几乎不需分析就能明确其包含的嵌入衍生工具不应分拆。如嵌入贷款的提前还款权,允许持有人以接近摊余成本的金额提前偿还贷款,该提前还款权不需要分拆。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2)金融负债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交易性金融负债: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在近期内出售或回购;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模式;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除外。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

在初始确认时,为了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a.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b.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本公司将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其他金融负债

除下列各项外,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b.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c.不属于本条前两类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本条第a类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担保期内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计量。

(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①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a.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b.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②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本公司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或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在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评估其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的程度,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①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②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

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即除本条①、②之外的其他情形),则根据其是否保留了对金融资产的控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a.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b.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本公司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b.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形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应当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b.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除非该项金融资产存在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期。对于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的金融资产,按照活跃市场的报价扣除市场参与者因承担指定期间内无法在公开市场上出售该金融资产的风险而要求获得的补偿金额后确定。活跃市场的报价包括易于且可定期从交易所、交易商、经纪人、行业集团、定价机构或监管机构等获得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报价,且能代表在公平交易基础上实际并经常发生的市场交易。初始取得或衍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合同资产、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及因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

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和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以外的其他金融资产,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a.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b.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c.如果该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金融工具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信用损失准备抵减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①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财务担保合同,本公司在应用金融工具减值规定时,将本公司成为做出不可撤销承诺的一方之日作为初始确认日。

本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a.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b.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c.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d.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e.本公司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等。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公司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②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a.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b.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c.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d.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e.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f.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③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本公司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合。本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账龄组合等。相关金融工具的单项评估标准和组合信用风险特征详见相关金融工具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a.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b.对于租赁应收款项,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c.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d.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④减记金融资产

当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7)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①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②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11、应收票据

本公司对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0、(6)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应收票据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确定组合的依据计提方法

无风险银行承兑票据组合

无风险银行承兑票据组合出票人具有较高的信用评级,历史上未发生票据违约,信用损失风险极低,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商业承兑汇票及其他银行承兑票组合

商业承兑汇票及其他银行承兑票组合以承兑人的信用风险划分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12、应收账款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0、(6)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对于单项评估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账款以及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确定组合的依据预期信用损失率

组合1:账龄组合

组合1:账龄组合除组合2以外的应收款项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确定预期损失率

组合2:关联方组合

组合2:关联方组合应收关联方(合并范围内)的款项一般不计提

13、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0、(6)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其他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确定组合的依据预期信用损失率

组合1:账龄组合

组合1:账龄组合除组合2以外的应收款项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确定预期损失率
组合2:关联方组合应收关联方(合并范围内)的款项一般不计提

14、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等。

(2)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发出时按先进先出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a.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b.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c.其他周转材料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15、合同资产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的,确认为合同资产。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本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0、(6)金融工具减值”。

16、合同成本

(1)合同履约成本

本公司对于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②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该资产根据其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是否超过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列报。

(2)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对于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合同成本摊销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在履约义务履行的时点或按照履约义务的履约进度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4)合同成本减值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账面价值高于本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发生变化,使得上述两项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17、长期股权投资

(1)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①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具体会计政策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②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或取得自身权益工具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①成本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并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本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权益法

本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于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本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本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后,恢复确认投资收益。

(3)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①公允价值计量转权益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按照追加投资后全新的持股比例计算确定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在追加投资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②公允价值计量或权益法核算转成本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或原持有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③权益法核算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④成本法转权益法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⑤成本法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①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以前的各项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应对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a.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b.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5)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如果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与其他参与方集体控制某项安排,并且对该安排回报具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决策,需要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时才存在,则视为本公司与其他参与方共同控制某项安排,该安排即属于合营安排。

合营安排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将该单独主体作为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若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并非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该单独主体作为共同经营,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利益份额相关的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通过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形,并综合考虑所有事实和情况后,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a.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

b.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

c.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

d.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

e.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18、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不适用

19、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折旧方法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20-305.00%3.17%-4.75%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5-185.00%5.28%-19.00%
电子设备年限平均法55.00%19%
运输设备年限平均法55.00%19%
其他设备年限平均法55.00%19%

20、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初始计量

本公司自行建造的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实际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工程用物资成本、人工成本、交纳的相关税费、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21、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

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应明确如何确定,如:按年初期末简单平均,或按每月月末平均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22、使用权资产

本公司对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①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②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③ 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④ 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不包括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使用权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参照上述原则计提折旧。

23、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特许经营权、特许使用权、软件等。

①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务成本、注册费、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②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本公司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划分为使用寿命有限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a.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预计寿命及依据如下:

项目预计使用寿命依据

特许经营权

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期限特许经营权协议

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50年或特许经营期土地使用证或特许经营协议

特许使用权

特许使用权10年技术转让协议

软件

软件5年预计使用年限

每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b.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在持有期间内不摊销,每期末对无形资产的寿命进行复核。

③特许经营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关于社会资本方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的会计处理规定:在项目运营期间,公司有权向获取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对象收取费用,但收费金额不确定的,该权利不构成一项无条件收取现金的权利,在PPP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相关PPP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6 号——无形资产》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对于社会资本方将相关PPP项目资产的对价金额或确认的建造收入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的部分,在相关项目建造期间确认的合同资产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无形资产”项目中列报。

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约定,公司为使有关基础设施保持一定的服务能力或在移交给合同授予方之前保持一定的使用状态而预计将发生的支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的规定进行处理。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①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的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c.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24、长期资产减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25、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按直线法分期摊销。

26、合同负债

本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部分确认为合同负债。

27、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短期薪酬是指本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除外。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

本公司的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主要为参加由各地劳动及社会保障机构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年金计划定期缴付上述款项后,不再有其他的支付义务。

离职后福利设定受益计划主要为离退休人员支付的明确标准的统筹外福利、为去世员工遗属支付的生活费等。对于设定受益计划中承担的义务,在资产负债表日由独立精算师使用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进行精算,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除非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职工福利成本计入资产成本,设定受益计划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在发生当期计入当期损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在发生当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辞退福利是指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向接受内部退休安排的职工提供内退福利。内退福利是指,向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经本公司管理层批准自愿退出工作岗位的职工支付的工资及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本公司自内部退休安排开始之日起至职工达到正常退休年龄止,向内退职工支付内部退养福利。对于内退福利,本公司比照辞退福利进行会计处理,在符合辞退福利相关确认条件时,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确认为负债,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内退福利的精算假设变化及福利标准调整引起的差异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8、租赁负债

本公司对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包括:

① 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后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

②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③ 在本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付款额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④ 在租赁期反映出本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付款额包括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⑤ 根据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折现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应当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9、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a.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b.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c.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3)BOT特许经营权基础设施运营期间大修支出、移交时更新及恢复性维修支出

按照特许经营协议规定,公司为使有关基础设施保持一定的服务能力或在移交给合同授予方之前保持一定的使用状态,公司在报告期对须履行责任的相关开支进行了最佳金额估计,包括估计特许经营权期限内设备大修支出(或表述为A类大修支出)、移交时的更新及恢复性维修支出。

对于基础设施移交时的更新及恢复性维修支出,按照适当折现率折现后的现值确认为无形资产原值,预计负债及无形资产原值的差额确认为未确认融资费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已确认的预计负债进行复核,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原账面金额进行调整。

30、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选用的期权定价模型考虑以下因素:①期权的行权价格;②期权的有效期;③标的股份的现行价格;④股价预计波动率;⑤股份的预计股利;⑥期权有效期内的无风险利率。在确定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时,考虑股份支付协议规定的可行权条件中的市场条件和非可行权条件的影响。股份支付存在非可行权条件的,只要职工或其他方满足了所有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如服务期限等),即确认已得到服务相对应的成本费用。

(3)确定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4)会计处理方法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若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1、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本公司按照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根据所发行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将发行的金融工具分类为金融负债:

①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②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③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④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2)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将发行的金融工具分类为权益工具:

①该金融工具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②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的,如该金融工具为非衍生工具,不包括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如为衍生工具,企业只能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该金融工具。

(3)会计处理方法

对于归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都应当作为发行企业的利润分配,其回购、注销等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除;

对于归类为金融负债的金融工具,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原则上按照借款费用进行处理,其回购或赎回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计入当期损益,手续费、佣金等交易费用计入所发行工具的初始计量金额。

32、收入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1)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即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根据商品和劳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产出法是根据已转移给客户的商品对于客户的价值确定履约进度(投入法是根据公司为履行履约义务的投入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2)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①销售商品收入

本公司销售的主要商品为环保设备,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的控制权时,按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的金额确认收入。具体如下:

a.合同条款规定本公司不承担安装、调试义务的,在购货方收到发出商品并验收签字后,按合同金额确认商品销售收入;

b.合同条款规定需本公司承担安装义务不承担调试义务的,在购货方收到商品并安装结束后,按合同金额确认商品销售收入;

c.合同条款规定需本公司承担安装、调试义务的,在购货方收到商品并安装、调试结束,购货方验收合格后,按合同金额确认商品销售收入;

d.对应备品备件类销售,一般价值相对较小,在商品发出,购货方收到商品并签收后,确认商品销售收入。

②提供服务收入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提供的服务合同主要包括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的履约义务,由于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客户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且在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完成部分收入款项,本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

③项目运营收入

特许经营权项目基础设施建成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确认与后续经营服务相关的收入。运营期间内获得的收入均为BOT/BOO项目运营收入,主要包括供电收入、垃圾处理补贴收入、供热收入等。具体如下:

供电收入:当电力供应至当地的电网公司时,电网公司取得电力的控制权,根据与电网公司确定的上网电量确认供电收入。

垃圾处理服务收入:按协议约定,根据与政府部门确定的垃圾进厂量确认垃圾处理服务收入。

供热收入:当热力供应至各个需要用热的客户公司时,用热单位取得热力的控制权,按协议约定,根据与用热单位确定的供热量确认收入。

④热网建设收入

公司为用户提供支线管网的设计、施工等服务。由于施工周期较短,公司于建设完成后一次性确认收入并结转相应成本。

⑤特许经营项目建造服务收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14号》及其实施问答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作为社会资本方的PPP项目合同,提供的建造服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定应当为主要责任人,本公司将建造服务识别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单项履约义务,采用投入法确定项目的履约进度。

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解释14号》及其实施问答的相关规定,考虑市场情况、特定因素以及与客户有关的信息等相关信息,采用成本加成法合理估计建造服务收入的单独售价。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33、政府补助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根据相关政府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补助对象的政府补助,公司根据实际补助对象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或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相关判断依据说明详见本财务报表“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30、递延收益/47、营业外收入”。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确认

对期末有证据表明公司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的,按应收金额确认政府补助。除此之外,政府补助均在实际收到时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人民币1元)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根据经济业务的实质,确定某一类政府补助业务应当采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进行会计处理。通常情况下,本公司对于同类或类似政府补助业务只选用一种方法,且对该业务一贯地运用该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所建造或购买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收到与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借款费用;取得贷款银行提供的政策性优惠利率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4、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1)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

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①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②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对于与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2)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依据

公司将当期与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不包括:

①商誉的初始确认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②非企业合并形成的交易或事项,且该交易或事项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③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5、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①租赁合同的分拆

当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②租赁合同的合并

本公司与同一交易方或其关联方在同一时间或相近时间订立的两份或多份包含租赁的合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合并为一份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a.该两份或多份合同基于总体商业目的而订立并构成一揽子交易,若不作为整体考虑则无法理解其总体商业目的。

b.该两份或多份合同中的某份合同的对价金额取决于其他合同的定价或履行情况。

c.该两份或多份合同让渡的资产使用权合起来构成一项单独租赁。

③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除应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a.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b.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会计政策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22、28和35”。

④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②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会计处理

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形的,本公司通常分类为融资租赁:

a.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b.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与预计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足够低,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该选择权。

c.资产的所有权虽然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d.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收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

e.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项或多项迹象的,本公司也可能分类为融资租赁:

a.若承租人撤销租赁,撤销租赁对出租人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承担。

b.资产余值的公允价值波动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归属于承租人。

c.承租人有能力以远低于市场水平的租金继续租赁至下一期间。

③对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

应收融资租赁款初始计量时,以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收款额包括:

a.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后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

b.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c.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购买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收款额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d.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收款额包括承租人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e.由承租人、与承租人有关的一方以及有经济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的独立第三方向出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所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6、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终止经营

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归为持有待售类别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确认为终止经营组成部分:

①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②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③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在利润表中列示。

(2)安全生产费

本公司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37、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税收入按适用税率计算销项税额,扣除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缴纳增值税6.00%;9.00%;13%
城市维护建设税实缴流转税税额5.00%;7.00%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15.00%;25.00%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所得税税率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5.00%
防城港中科绿色能源有限公司15.00%
晋城中科绿色能源有限公司25.00%
北京中科华治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5.00%
绵阳中科绵投环境服务有限公司15.00%
三台中科再生能源有限公司15.00%
成都中科能源环保有限公司15.00%
慈溪中科众茂环保热电有限公司25.00%
宁波中科绿色电力有限公司25.00%
慈溪润宇热力有限公司25.00%
藤县中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15.00%
玉溪中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15.00%
海城市中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5.00%
衡阳中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25.00%

2、税收优惠

(1)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财税[2015]78号)、《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税[2019]90号)以及《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税[2021]40号)的通知,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宁波中科绿色电力有限公司、慈溪中科众茂环保热电有限公司、绵阳中科绵投环境服务有限公司、防城港中科绿色能源有限公司、三台中科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晋城中科绿色能源有限公司、海城市中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享受销售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其中电力热力销售收入退税率为

100.00%、垃圾处置收入、危废处理收入、污泥处理收入、渗滤液处理收入退税率为70.00%。

(2)企业所得税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报告期内被认定为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现持有编号为:GR202211002208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报告期内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按15.0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子公司成都中科能源环保有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现持有的证书编号为:GR202151002229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报告期内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按15.00%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子公司防城港中科绿色能源有限公司、绵阳中科绵投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三台中科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玉溪中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藤县中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依据《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享受所得税优惠,税率为15.00%。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八条的规定: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从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防城港中科绿色能源有限公司、绵阳中科绵投环境

服务有限公司、三台中科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晋城中科绿色能源有限公司,海城市中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本报告期适用上述税收优惠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条规定: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0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报告期内子公司绵阳中科绵投环境服务有限公司、防城港中科绿色能源有限公司享受此政策。

(3)加计扣除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3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2022年第28号),报告期内母公司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子公司慈溪中科众茂环保热电有限公司享受上述公告规定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进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2022年第16号),报告期内子公司成都中科能源环保有限公司纳入四川省2022年第二批科技型中小企业库,享受该公告规定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库存现金1,438.351,613.55
银行存款1,438,437,260.491,747,908,171.35
其他货币资金14,655,747.138,527,857.11
合计1,453,094,445.971,756,437,642.01
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的款项总额4,899,101.395,304,857.11

其他说明

其他货币资金包含保证金500.00元、未到期的应收利息9,756,645.74元、冻结资金4,898,601.39元,均不作为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除此之外,期末货币资金中无其他因抵押、质押等对使用有限制、有潜在回收风险的款项。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00,034,315.07
其中:
理财产品200,034,315.07
其中:
合计200,034,315.070.00

3、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票据19,722,644.0010,846,081.25
合计19,722,644.0010,846,081.25

单位:元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19,730,144.00100.00%7,500.000.04%19,722,644.0010,879,362.68100.00%33,281.430.31%10,846,081.25
其中:
无风险银行承兑票据组合19,580,144.0099.24%19,580,144.0010,213,734.0093.88%10,213,734.00
商业承兑汇票及其他银行承兑票据组合150,000.000.76%7,500.005.00%142,500.00665,628.686.12%33,281.435.00%632,347.25
合计19,730,144.00100.00%7,500.000.04%19,722,644.0010,879,362.68100.00%33,281.430.31%10,846,081.25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0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风险银行承兑票据组合19,580,144.000.000.00%
合计19,580,144.000.00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无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7,500.00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商业承兑汇票及其他银行承兑票据组合150,000.007,500.005.00%
合计150,000.007,500.00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无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其他
商业承兑汇票及其他银行承兑票据组合33,281.43-25,781.437,500.00
合计33,281.43-25,781.437,500.00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期末终止确认金额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票据6,250,685.00
合计6,250,685.00

4、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568,804,595.27100.00%43,165,542.467.59%525,639,052.81445,632,514.85100.00%33,152,567.057.44%412,479,947.80
其中:
账龄组合568,804,595.27100.00%43,165,542.467.59%525,639,052.81445,632,514.85100.00%33,152,567.057.44%412,479,947.80
合计568,804,595.27100.00%43,165,542.467.59%525,639,052.81445,632,514.85100.00%33,152,567.057.44%412,479,947.8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421,640,832.9621,082,041.655.00%
1-2年102,448,894.3910,244,889.4410.00%
2-3年36,025,955.697,205,191.1420.00%
3-4年8,110,984.004,055,492.0050.00%
4-5年0.000.0080.00%
5年以上577,928.23577,928.23100.00%
合计568,804,595.2743,165,542.46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无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期末余额
1年以内(含1年)421,640,832.96
1至2年102,448,894.39
2至3年36,025,955.69
3年以上8,688,912.23
3至4年8,110,984.00
4至5年0.00
5年以上577,928.23
合计568,804,595.27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其他
账龄组合33,152,567.0510,012,975.4143,165,542.46
合计33,152,567.0510,012,975.4143,165,542.46

(3)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客户一85,842,120.8015.09%5,107,848.84
客户二81,229,851.5914.28%5,074,336.08
客户三60,234,465.4610.59%6,245,241.53
客户四49,516,978.128.71%4,497,859.53
客户五42,177,127.207.42%3,030,218.29
合计319,000,543.1756.09%

5、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37,321,766.9499.85%12,883,617.5499.24%
1至2年23,504.060.06%79,664.280.61%
2至3年28,688.000.08%9,688.000.07%
3年以上3,000.000.01%9,665.520.07%
合计37,376,959.0012,982,635.34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期末余额占预付款项总额的比例(%)
供应商一16,752,000.0044.82%
供应商二4,944,000.0013.23%
供应商三3,613,997.669.67%
供应商四1,718,820.004.60%
供应商五882,000.002.36%
合计27,910,817.6674.67%

6、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其他应收款32,574,697.5160,976,268.89
合计32,574,697.5160,976,268.89

(1)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押金及保证金25,402,427.5155,880,045.99
政府补助5,009,154.826,501,512.58
代收代付款4,955,916.994,129,656.20
备用金1,458,696.301,369,933.72
合计36,826,195.6267,881,148.49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3年1月1日余额6,904,879.606,904,879.60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本期转回2,654,830.872,654,830.87
其他变动1,449.381,449.38
2023年6月30日余额4,251,498.114,251,498.11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期末余额
1年以内(含1年)22,877,730.84
1至2年9,940,199.77
2至3年2,234,646.00
3年以上1,773,619.01
3至4年164,719.01
4至5年109,900.00
5年以上1,499,000.00
合计36,826,195.62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其他
账龄组合6,904,879.602,654,830.871,449.384,251,498.11
合计6,904,879.602,654,830.871,449.384,251,498.11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第一名政府补助及代收代付款8,891,641.671-2年24.14%889,164.17
第二名押金及保证金7,500,000.001年以内20.37%375,000.00
第三名押金及保证金5,361,627.811年以内14.56%268,081.39
第四名押金及保证金5,000,000.001年以内13.58%250,000.00
第五名押金及保证金2,160,967.002-3年5.87%432,193.40
合计28,914,236.4878.52%2,214,438.96

5)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单位:元

单位名称政府补助项目名称期末余额期末账龄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防城港市城市管理监督局购买土地及大件垃圾设备政府补贴款5,009,154.821-2年依据《研究防城港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工程推进有关工作的纪要》(防政办阅[2021]34号)

7、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 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34,498,213.841,479,553.7133,018,660.1329,878,931.911,653,994.7128,224,937.20
库存商品16,406,367.1216,406,367.1220,342,752.0320,342,752.03
合计50,904,580.961,479,553.7149,425,027.2550,221,683.941,653,994.7148,567,689.23

(2) 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其他转回或转销其他
原材料1,653,994.71174,441.001,479,553.71
合计1,653,994.71174,441.001,479,553.71

慈溪中科原循环流化床设备已停用,部分备品备件处于闲置待处置状态,慈溪中科根据《慈溪中科2019年度闲置待处置存货计提减值明细表》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期因部分备品备件已用于炉排炉设备维修使用,因此予以转销对应存货跌价准备106,181.90元。同时上述备品备件剩余库存材料,可以用于后期维修使用,慈溪中科予以转回对应存货跌价准备68,259.10元。

8、合同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质保金18,002,742.271,427,465.5616,575,276.7124,464,368.871,810,668.7422,653,700.13
合计18,002,742.271,427,465.5616,575,276.7124,464,368.871,810,668.7422,653,700.13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减值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本期计提本期转回本期转销/核销原因
质保金383,203.18按照公司统一会计政策计提
合计383,203.18——

9、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增值税留抵税额89,145,136.5297,659,604.46
期末待摊性质预付费用508,632.832,413,173.74
所得税预缴税额2,934,660.28
其他54,064.95
合计89,707,834.30103,007,438.48

10、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固定资产921,984,220.00947,574,192.67
合计921,984,220.00947,574,192.67

(1) 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电子设备办公设备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570,910,392.48684,783,512.9020,207,229.1311,628,678.146,596,966.301,294,126,778.95
2.本期增加金额3,259,826.581,383,304.59618,787.62821,672.93538,611.006,622,202.72
(1)购置147,880.98714,154.45618,787.62711,368.89531,511.002,723,702.94
(2)在建工程转入3,111,945.60669,150.143,781,095.74
(3)企业合并增加106,218.727,100.00113,318.72
其他增加4,085.324,085.32
3.本期减少金额138,248.00516,189.9914,585.32669,023.31
(1)处置或报废138,248.00179,845.1510,500.00328,593.15
其他减少336,344.844,085.32340,430.16
4.期末余额574,170,219.06686,166,817.4920,687,768.7511,934,161.087,120,991.981,300,079,958.36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126,012,646.84199,365,148.0710,351,565.156,530,688.634,292,537.59346,552,586.28
2.本期增加金额11,222,748.4018,073,218.131,471,902.42797,534.75284,669.6931,850,073.39
(1)计提11,222,748.4018,073,218.131,471,902.42765,419.10282,533.7131,815,821.76
企业合并增加32,115.652,135.9834,251.63
3.本期减少金额131,335.60169,523.016,062.70306,921.31
(1)处置或报废131,335.60169,523.016,062.70306,921.31
4.期末余额137,235,395.24217,438,366.2011,692,131.977,158,700.374,571,144.58378,095,738.36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436,934,823.82468,728,451.298,995,636.784,775,460.712,549,847.40921,984,220.00
2.期初账面价值444,897,745.64485,418,364.839,855,663.985,097,989.512,304,428.71947,574,192.67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账面价值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房屋及建筑物253,215,631.72按规定程序办理中

11、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在建工程29,284,154.7620,148,360.37
合计29,284,154.7620,148,360.37

(1) 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平遥环保循环经济产业园(危险废物处置中心)项目6,712,243.826,712,243.826,558,933.996,558,933.99
江油项目8,174,515.928,174,515.925,430,797.485,430,797.48
沼气综合利用项目8,729,834.158,729,834.153,424,608.233,424,608.23
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站扩容技改项目(电子束)1,863,154.021,863,154.021,735,881.831,735,881.83
老龙山管道改造2,261,061.942,261,061.941,654,587.651,654,587.65
其他1,543,344.911,543,344.911,343,551.191,343,551.19
合计29,284,154.7629,284,154.7620,148,360.3720,148,360.37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预算数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本期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工程进度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本期利息资本化率资金来源
平遥环保循环经济产业园(危险废物处置中心)项目1,046,361,500.006,558,933.99153,309.836,712,243.821.56%1.56%其他
江油项目469,553,600.005,430,797.482,743,718.448,174,515.921.74%1.74%其他
沼气综合利用项目30,121,900.003,424,608.235,305,225.928,729,834.1555.18%100%其他
合计1,546,037,000.0015,414,339.708,202,254.190.000.0023,616,593.89

12、使用权资产

单位:元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其他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22,657,036.321,047,063.6723,704,099.99
2.本期增加金额3,669,624.073,669,624.07
租赁3,669,624.073,669,624.07
3.本期减少金额229,726.20229,726.20
租赁到期229,726.20229,726.20
4.期末余额26,096,934.191,047,063.6727,143,997.86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4,427,611.2480,315.544,507,926.78
2.本期增加金额2,604,268.4720,463.782,624,732.25
(1)计提2,604,268.4720,463.782,624,732.25
3.本期减少金额128,710.00128,710.00
(1)处置
租赁到期128,710.00128,710.00
4.期末余额6,903,169.71100,779.327,003,949.03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19,193,764.48946,284.3520,140,048.83
2.期初账面价值18,229,425.08966,748.1319,196,173.21

13、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PPP在建项目特许经营权排污权软件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294,676,749.441,146,026.24229,689,544.822,906,109,120.5119,723,745.766,152,395.793,457,497,582.56
2.本期增加金额21,376,020.00192,088,290.8226,955,278.84140,776.71240,560,366.37
(1)购置21,376,020.00180,106,633.2922,809,860.96140,776.71224,433,290.96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11,981,657.5311,981,657.53
PPP在建项目转入4,145,417.884,145,417.88
3.本期减少金额4,145,417.884,145,417.88
(1)处置
转入特许经营权4,145,417.884,145,417.88
4.期末余额316,052,769.441,146,026.24417,632,417.762,933,064,399.3519,723,745.766,293,172.503,693,912,531.05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41,770,777.55305,641.82427,209,866.23826,449.271,442,730.70471,555,465.57
2.本期增加金额4,777,830.3030,537.4847,931,263.00174,213.66281,378.9053,195,223.34
(1)计提4,777,830.3030,537.4847,931,263.00174,213.66281,378.9053,195,223.34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46,548,607.85336,179.30475,141,129.231,000,662.931,724,109.60524,750,688.91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269,504,161.59809,846.94417,632,417.762,457,923,270.1218,723,082.834,569,062.903,169,161,842.14
2.期初账面价值252,905,971.89840,384.42229,689,544.822,478,899,254.2818,897,296.494,709,665.092,985,942,116.99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0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单位:元

项目账面价值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土地使用权66,598,369.81正在办理

14、开发支出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内部开发支出其他确认为无形资产转入当期损益
基于垃圾焚烧飞灰的高性能保温材料制备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846,434.23846,434.23
垃圾焚烧飞灰电炉熔融无害化技术研发及中试示范项目1,681,878.14786,972.85894,905.29
垃圾焚烧发电多效合一烟气净化技术工艺关键参数和关键设备材料研发项目739,823.011,257,183.34827,210.181,169,796.17
垃圾焚烧炉排炉ACC的开发28,481.1328,481.13
高分子脱硝剂PNCR催化反应机理及应用研发79,150.9479,150.94
垃圾焚烧飞灰低成本湿法资源化技术研发与中试示范721,587.17721,587.17
尘硝一体净化324,028.76324,028.76
垃圾焚烧协同污泥处理技术的研发937,814.12937,814.12
基于蒸发量控制的焚烧处理技术的研发461,266.88461,266.88
垃圾焚烧热解气化循环处理技术的研发601,367.28601,367.28
垃圾焚烧飞灰无害化处理技术的研发503,089.76503,089.76
焚烧尾气高效处理技术的研发1,242,807.781,242,807.78
烟气高效脱酸处理技术的研发1,060,561.391,060,561.39
垃圾炭化燃烧处理工艺的研发450,237.00450,237.00
垃圾焚烧预处理清洁技术的研发389,222.65389,222.65
垃圾焚烧飞灰固化处理技术的研发515,104.38515,104.38
非贵金属型VOCS处理催化剂工程应用示范79,620.9679,620.96
餐厨垃圾与污泥协同高校厌氧消化技术转化示范72,291.6572,291.65
高纯度和高回收率多级变压吸附甲烷浓缩工艺研究及应用示范255,216.27255,216.27
垃圾电厂烟气炉内催化脱硝材料筛选与应用活性评价研究277,464.20277,464.20
合计739,823.0111,784,808.0310,459,929.582,064,701.46

其他说明根据“第十节 财务报告”、“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23 无形资产”关于开发阶段及相关支出的规定进行核算。

一、垃圾焚烧发电多效合一烟气净化技术工艺关键参数和关键设备材料研发项目:

1.资本化开始时点:垃圾焚烧发电多效合一烟气净化技术工艺研发已经完成,基于该工艺包启动中试装置开发和集成工作;

2.资本化依据:此阶段通过开发、集成中试平台并对工艺包进行实验验证及优化,进而形成完整的技术及装置,达到产业化及市场化的条件;

3.截至期末,已根据中试装置运行情况以及未来工业化运行的要求对中试装置进行了优化及技术改进,获取了中试试验的部分数据,后续将继续开展中试试验,对工艺参数进行持续优化;进一步优化完善陶瓷滤筒催化剂制备和负载工艺。

二、垃圾焚烧飞灰电炉熔融无害化技术研发及中试示范项目:

1.资本化开始时点:垃圾焚烧飞灰无害化技术研发及中试示范项目基础研究已完成,基于基础研究结论启动飞灰熔融工艺系统及中试装置的开发和集成工作;

2.资本化依据:此阶段通过开发、集成中试装置对基础研究结论进行验证,形成工艺包并进行优化,进而形成完成的技术及装置,达到产业化及市场化的条件;

3.截至期末,项目已完成中试平台工艺系统设计、设备选型与采购、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前期全部手续,现已开展中试试验台建设工作,后续将围绕研究内容开展中试试验,形成飞灰电炉熔融核心技术及成套工艺装备。

15、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摊销金额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
BOO项目修理费18,467,395.191,108,931.212,703,985.1416,872,341.26
装修费359,748.441,645,295.00319,266.721,685,776.72
其他805,363.101,552,323.25212,494.762,145,191.59
合计19,632,506.734,306,549.463,235,746.6220,703,309.57

16、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41,905,422.976,594,498.5037,637,225.296,482,624.05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115,208,238.8425,989,274.24122,735,576.4126,155,569.21
可抵扣亏损24,275,184.083,641,277.6116,338,087.682,450,713.15
预计的维修费40,854,587.188,475,823.0538,685,893.897,416,085.38
应付职工薪酬11,285,909.631,820,946.6010,993,087.901,746,726.55
递延收益1,102,564.56275,641.141,153,846.60288,461.65
租赁负债584,506.5387,675.98371,602.4955,627.95
合计235,216,413.7946,885,137.12227,915,320.2644,595,807.94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负债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10,741,605.392,685,401.355,752,726.401,438,181.60
合计10,741,605.392,685,401.355,752,726.401,438,181.60

(3)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0.000.00
可抵扣亏损11,968,031.489,217,401.95
资产减值准备8,426,136.865,918,166.24
预提维修费9,695,881.275,698,556.50
应付职工薪酬1,044,925.47767,800.92
合计31,134,975.0821,601,925.61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年份期末金额期初金额备注
2023年440,905.36
2024年347,252.791,095,434.83
2025年899,198.311,372,894.92
2026年1,477,260.682,438,572.43
2027年3,921,448.503,869,594.41
2028年5,322,871.20
合计11,968,031.489,217,401.95

17、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预付工程款31,956,458.3631,956,458.3623,241,141.7323,241,141.73
合计31,956,458.3631,956,458.3623,241,141.7323,241,141.73

18、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质押借款6,883,734.00
抵押借款45,000,000.0075,000,000.00
保证借款38,000,000.0067,900,000.00
信用借款25,800,000.00
未到期应付利息95,071.53171,099.16
合计108,895,071.53149,954,833.16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1、截至2023年06月30日,本公司及子公司信用借款为:

(1)自平安银行宁波分行取得信用借款9,900,000.00元,借款合同编号为平银甬一部贷字20230329第001号;

(2)自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慈溪市支行取得信用借款6,000,000.00元,借款合同编号为PSBCNB-YYT2023053102;

(3)自工商银行镇海支行取得信用借款9,900,000.00元,借款合同编号为NBZK-2023-QT-005。

2、截至2023年06月30日,本公司及子公司抵押借款为:

自宁波银行总行营业部取得的抵押借款共计45,000,000.00元,借款合同编号为01201LK20974LDK。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为01201DY209MOK3K,抵押物为:工业用房:宁波中科绿色电力有限公司。抵押物座落地点为:镇海区澥浦镇通海路888号。抵押物建筑面积为26,853.26平方米,房产证号为:浙2020宁波镇海不动产权第0021437号。

3、截至2023年06月30日,本公司及子公司保证借款为:

(1)自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取得的保证借款共计30,000,000.00元,流贷合同编号为:01201LK209J94A2。保证人为: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编号为:01201BY22BH7A12。

(2)自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华北路支行取得保证借款8,000,000.00元,保证人为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19、应付票据

单位:元

种类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商业承兑汇票90,000.00
银行承兑汇票13,470,000.00
合计13,560,000.000.00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元。20、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工程款255,188,919.77242,863,810.19
应付设备款139,208,592.3296,481,500.71
应付材料款65,706,678.7974,269,512.51
应付劳务费27,185,322.1535,541,303.75
其他17,061,118.4116,220,345.69
合计504,350,631.44465,376,472.85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供应商一27,377,649.48未到结算时间
供应商二13,087,870.00未到结算时间
供应商三8,545,000.00未到结算时间
供应商四6,545,080.00未到结算时间
供应商五6,501,077.93未到结算时间
合计62,056,677.41

21、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预收设备款72,328,252.4281,196,598.57
预收热网建设费1,004,536.801,004,716.36
预收渗滤液处理费424,941.57773,759.82
其他479.40
合计73,758,210.1982,975,074.75

22、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一、短期薪酬51,254,401.7862,873,201.4482,482,617.4531,644,985.77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1,080,299.738,168,901.358,509,462.71739,738.37
三、辞退福利0.00519,592.79519,592.79
合计52,334,701.5171,561,695.5891,511,672.9532,384,724.14

(2) 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38,528,574.8949,191,591.3067,575,739.0120,144,427.18
2、职工福利费2,551.862,705,615.572,708,167.430.00
3、社会保险费1,299,440.854,027,646.654,707,912.68619,174.82
其中:医疗保险费1,229,969.623,678,349.164,354,648.85553,669.93
工伤保险费69,471.23240,630.81244,597.1565,504.89
补充医疗保险0.00108,666.68108,666.680.00
4、住房公积金372,253.974,621,873.604,628,781.12365,346.45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11,051,580.212,326,474.322,862,017.2110,516,037.32
合计51,254,401.7862,873,201.4482,482,617.4531,644,985.77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1、基本养老保险1,025,415.626,812,870.247,141,024.22697,261.64
2、失业保险费39,516.75242,651.35255,058.7327,109.37
3、企业年金缴费15,367.361,113,379.761,113,379.7615,367.36
合计1,080,299.738,168,901.358,509,462.71739,738.37

23、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增值税3,613,280.274,690,378.28
企业所得税19,803,181.4513,796,515.26
个人所得税98,028.58944,234.43
城市维护建设税146,434.34249,704.36
房产税2,897,920.524,551,442.07
土地使用税922,773.711,653,146.73
教育费附加127,410.41234,331.51
其他551,301.39713,769.42
合计28,160,330.6726,833,522.06

24、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付股利38,660,500.0021,118,000.00
其他应付款131,993,880.45138,644,852.15
合计170,654,380.45159,762,852.15

(1) 应付股利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普通股股利38,660,500.0021,118,000.00
合计38,660,500.0021,118,000.00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2)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关联方往来款105,068,931.94112,640,269.39
保证金25,787,509.4122,968,086.45
暂收款项713,596.141,156,403.25
其他423,842.961,880,093.06
合计131,993,880.45138,644,852.15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关联方往来款100,000,000.00未到期
合计100,000,000.00

2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59,780,136.2269,568,719.42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164,983,297.9355,170,392.65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6,264,801.644,491,920.26
合计231,028,235.79129,231,032.33

26、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待转销项6,948,641.8311,965,351.69
长期借款未到期利息5,043,710.515,170,785.88
合计11,992,352.3417,136,137.57

27、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质押借款524,803,161.14319,371,282.03
保证借款145,220,000.00493,805,260.00
信用借款420,963,701.45293,412,284.65
质押+保证397,075,260.00247,240,000.00
质押+抵押108,000,000.00112,000,000.00
加: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59,780,136.22-69,568,719.42
合计1,536,281,986.371,396,260,107.26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1、截止2023年06月30日,本公司及子公司信用借款为:

(1)自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取得信用借款29,670,000.00元;

(2)自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涪城支行取得信用借款261,293,701.45 元;

(3)自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市支行取得信用借款130,000,000.00元。

2、截止2023年06月30日,本公司及子公司保证借款为:

(1)自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慈溪支行取得的共计122,000,000.00元,保证人为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自国家开发银行宁波市分行取得保证借款为5,000,000.00元,保证人为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自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慈溪市支行取得保证借款18,220,000.00元,保证人为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截止2023年06月30日,本公司及子公司质押+保证借款为:

(1)自交通银行晋城泽洲路支行取得质押+保证借款为241,270,000.00元,质押物为晋城中科绿色能源有限公司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电费收费权,保证人为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自中国工商银行海城市支行取得质押+保证借款为155,805,260.00元,质押物为海城市中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垃圾处理费收费权,保证人为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截止2023年06月30日,本公司及子公司质押+抵押借款:

(1)自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涪城支行取得质押+抵押借款108,000,000.00元,质押物为绵阳中科绵投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垃圾发电收费权,抵押物为:绵阳中科绵投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房屋及土地。

5、截止2023年06月30日,本公司及子公司质押借款为:

(1)自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台支行取得质押借款283,803,161.14元,质押物为绵阳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电费收费权、垃圾处理费收费权及垃圾中转站运行维护费和垃圾运输收费权;

(2)自四川三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取得质押借款27,000,000.00元,质押物为绵阳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电费收费权、垃圾处理费收费权及垃圾中转站运行维护费和垃圾运输收费权;

(3)自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防城港分行取得质押借款152,000,000.00元,质押物为防城港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工程电费、垃圾处理费收费权;

(4)自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防城港分行取得质押借款62,000,000.00元,质押物为防城港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工程电费、垃圾处理费收费权。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2023年6月30日,长期借款利率区间为2.75%-4.20%。

28、租赁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租赁付款额总额22,836,058.4019,975,412.78
加:未确认融资费用-3,048,521.32-3,349,217.19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6,264,801.64-4,491,920.26
合计13,522,735.4412,134,275.33

29、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长期应付款175,490,864.19322,627,877.16
合计175,490,864.19322,627,877.16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抵押及质押借款340,474,162.12377,798,269.81
加: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164,983,297.93-55,170,392.65
合计175,490,864.19322,627,877.16

其他说明:

2023年06月30日,长期应付款中借款340,474,162.12元,为下属子公司慈溪中科与金融租赁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协议,并以资产作为抵押、以项目收费权作为质押借入款项余额,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列报为长期应付款。

其中61,517,953.01元为慈溪中科上期以特许经营权中的基础设施炉排炉工程5#、6#、7#部分焚烧线设备资产对应的辅机设备等、炉排炉工程二期1*25MW中温次高压双抽式汽轮机及发电机组为抵押物,以其合法享有的生活垃圾处

理特许经营收费权和供热收入应收账款及由此产生的全部收益及孳息质押给建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用于担保慈溪中科在融资租赁协议项下的全部债务的履行。与建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协议,借入款项1亿元,分16期分期支付借款金额。其中71,455,712.90元为慈溪中科本期以特许经营权中的基础设施炉排炉工程5#焚烧线主体设备、电气系统、汽水系统、部分焚烧线设备资产对应的辅机设备等为抵押物,以其合法享有的生活垃圾处理特许经营收费权和供热收入应收账款及由此产生的全部收益及孳息质押给建信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用于担保慈溪中科在融资租赁协议项下的全部债务的履行。与建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协议,借入款项1亿元,分16期分期支付借款金额。其中72,384,782.67元为慈溪中科上期以炉排炉工程5#焚烧线部分设备资产(包括5#焚烧线主体设备、电气系统、汽水系统及渗滤液改扩建设施等)作为租赁物与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协议,借入款项1亿元,分16期分期支付借款金额。其中101,603,726.61元为慈溪中科本期以炉排炉工程5#焚烧线公用系统,6#焚烧线主体设备、电气系统、汽水系统、焚烧线烟气净化系统作为租赁物与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协议,借入款项1.3亿元,分16期分期支付借款金额。

其中33,511,986.93元为慈溪中科本期以7#焚烧线主体设备、电气系统、汽水系统等作为租赁物与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协议,借入款项4千万元,分16期分期支付借款金额。30、预计负债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形成原因
产品质量保证719,515.69614,271.00质保金
修理费用111,107,854.23105,884,595.68特许经营权项目后续更新支出
合计111,827,369.92106,498,866.68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31、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117,055,767.942,830,691.37114,225,076.57收到政府补助
合计117,055,767.942,830,691.37114,225,076.57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单位:元

负债项目期初余额本期新增补助金额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其他变动期末余额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餐厨项目28,148,318.26551,927.8227,596,390.44与资产相关
防城港二期项目中央预算资金补助20,838,461.52496,153.8620,342,307.66与资产相关
绵阳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新型城镇化债券补助资金14,693,921.60321,764.7014,372,156.90与资产相关
购买土地及大件垃圾破碎设备政府补贴款12,763,576.16303,894.6612,459,681.50与资产相关
绵阳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建设补助资金9,384,164.29175,953.089,208,211.21与资产相关
2020年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奖8,177,833.33138,999.968,038,833.37与资产相关
山西省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污染治理方向)19,120,833.36325,000.0218,795,833.34与资产相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源节约循环利用重点工程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专项资金1,904,812.8235,715.221,869,097.60与资产相关
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工程项目201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1,153,846.6051,282.051,102,564.55与资产相关
2019年县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专项资金180,000.00180,000.00与资产相关
工业和信息化局2020年度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与技术创新项目资金160,000.00160,000.00与资产相关
平遥县发展和改革局重大项目前期补助款100,000.00100,000.00与资产相关
三台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20年度全市工业高质量发展资金-技术改造资金430,000.00430,000.000.00与资产相关

32、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本次变动增减(+、-)期末余额
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
股份总数1,471,880,000.001,471,880,000.00

33、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1,122,792,715.631,122,792,715.63
其他资本公积3,070,061.16995,792.294,065,853.45
合计1,125,862,776.79995,792.291,126,858,569.08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34、专项储备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安全生产费226,647.703,978,670.791,450,967.312,754,351.18
合计226,647.703,978,670.791,450,967.312,754,351.18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35、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34,383,550.7934,383,550.79
合计34,383,550.7934,383,550.79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36、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本期上期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579,566,026.56377,982,350.83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579,566,026.56377,982,350.83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38,842,998.51212,140,036.69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0,556,360.96
应付普通股股利80,953,400.00
期末未分配利润637,455,625.07579,566,026.56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7、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721,978,740.57455,959,611.52685,734,892.99447,562,365.56
其他业务15,537,572.685,808,796.724,517,032.59361,833.86
合计737,516,313.25461,768,408.24690,251,925.58447,924,199.42

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分部1分部2分部3分部4分部5合计
商品类型
其中:
生活类垃圾处理业务507,384,084.53507,384,084.53
环保装备销售及技术服务27,852,849.7027,852,849.70
危废处理处置业务6,146,535.136,146,535.13
项目建造业务180,595,271.21180,595,271.21
其他业务15,537,572.6815,537,572.68
按经营地区分类
其中:
华北地区32,543,164.1341,380.530.004,831,939.831,009,781.3838,426,265.87
华东地区244,931,363.836,986,032.330.00163,023,411.965,658,875.47420,599,683.59
东北地区25,809,802.970.000.001,911,969.661,027,264.0528,749,036.68
西南地区165,521,754.0420,825,436.846,146,535.135,202,489.596,531,706.42204,227,922.02
华南地区38,577,999.560.000.005,625,460.171,309,945.3645,513,405.09
合计507,384,084.5327,852,849.706,146,535.13180,595,271.2115,537,572.68737,516,313.25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无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0.00元,其中,0.00元预计将于2023年度确认收入,0.00元预计将于2023年度确认收入,0.00元预计将于2023年度确认收入。

38、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城市维护建设税940,311.361,287,149.63
教育费附加834,904.981,194,864.07
房产税3,033,607.982,284,813.14
土地使用税1,326,331.25840,192.83
车船使用税19,848.6019,698.60
印花税234,043.57328,945.65
水利基金67,271.38124,559.14
环保税183,343.47160,039.46
合计6,639,662.596,240,262.52

39、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1,355,723.09971,434.48
专业服务费210,263.631,204,455.03
差旅费469,900.48219,461.36
宣传费115,973.54362,000.00
业务招待费157,580.21184,964.38
办公费236,122.4320,582.90
维修费105,136.49
其他125,246.9771,648.45
合计2,775,946.843,034,546.60

40、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职工薪酬25,303,037.6721,406,817.84
咨询服务费3,904,261.773,089,285.55
物业水电费2,873,461.641,465,141.33
折旧与摊销1,880,078.271,679,885.00
保险费909,218.921,023,467.50
业务招待费1,927,461.441,449,305.64
差旅费1,138,600.05478,913.04
低值易耗品143,021.28384,718.53
车辆费用184,762.79145,344.73
租赁费2,651,741.612,276,493.45
办公费1,537,696.221,181,387.28
修理费594,774.16202,605.87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99,920.1640,476.52
董事会费113,244.66
其他1,525,884.90755,480.83
合计44,787,165.5435,579,323.11

41、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材料费3,656,326.925,640,197.99
职工薪酬5,606,107.055,201,338.40
折旧与摊销598,633.28954,959.65
委托开发费64,150.94197,169.81
其他534,711.39623,449.24
合计10,459,929.5812,617,115.09

42、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38,928,248.1837,429,303.90
减:利息收入14,211,564.282,886,822.43
汇兑损益0.00176,524.22
银行手续费521,761.45640,848.69
其他5,414,489.075,339,176.60
合计30,652,934.4240,699,030.98

43、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政府补助18,556,766.8123,114,680.91

44、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1,675,283.45
合计1,675,283.450.00

45、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2,303,014.30
合计2,303,014.300.00

46、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2,654,830.87-531,749.31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10,012,975.41-16,545,414.21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25,781.4323,506.64
合计-7,332,363.11-17,053,656.88

47、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68,259.1023,585.38
十二、合同资产减值损失383,203.18-633,278.15
合计451,462.28-609,692.77

48、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14,700.0027,500.00

49、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298,543.686,801.39298,543.68
盘盈利得0.020.410.02
赔偿收入0.00148,930.000.00
罚没收入18,006.00103,901.6318,006.00
无需支付的应付款项176,859.00230,013.80176,859.00
其他(若有)11,014.0240,893.3011,014.02
合计504,422.72530,540.53504,422.7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元

补助项目发放主体发放原因性质类型补贴是否影响当年盈亏是否特殊补贴本期发生金额上期发生金额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50、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对外捐赠2,417,109.601,661,815.002,417,109.60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39,474.60206,908.6939,474.60
罚金及滞纳金4,618.1922.214,618.19
其他274,739.720.20274,739.72
合计2,735,942.111,868,746.102,735,942.11

51、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34,664,032.2029,324,164.00
递延所得税费用-1,042,109.43-8,771,576.85
合计33,621,922.7720,552,587.15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
利润总额193,869,610.38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29,080,441.56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7,864,732.34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42,938.30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724,128.00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336,438.84
研发费加计扣除的影响-2,219,745.99
所得税费用33,621,922.77

52、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存款利息收入7,673,923.412,437,745.72
政府补助4,157,641.7225,466,761.93
职工归还的备用金1,603,674.49366,581.14
保险理赔款及罚款收入123,139.58216,278.32
保证金及押金33,901,617.7919,374,725.13
往来款379,654.3431,750.15
其他2,166,507.751,089,535.11
合计50,006,159.0848,983,377.50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期间费用19,850,168.6313,142,786.42
保证金及押金(含受限资金)10,357,220.257,121,438.92
往来款1,353,885.03333,179.60
备用金2,065,947.942,228,127.55
捐赠支出2,333,000.001,611,815.00
其他453,274.21681,526.59
合计36,413,496.0625,118,874.08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现金流入15,826,715.20
合计15,826,715.20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4)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中介机构费用1,145,200.00
租赁付款额1,475,095.511,256,365.41
关联方借款及利息10,173,845.724,405,916.66
长期应付款借款押金及手续费400,000.00400,000.00
其他337,543.401,500,000.00
合计12,386,484.638,707,482.07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53、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160,247,687.61127,745,486.40
加:资产减值准备6,880,900.8317,663,349.65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31,815,821.7630,567,327.01
使用权资产折旧2,624,732.252,557,787.45
无形资产摊销53,195,223.3442,313,043.83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3,235,746.621,636,830.6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4,700.00-27,500.00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259,069.08200,107.30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2,303,014.30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44,342,737.2545,796,577.21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2,289,329.18-10,399,739.95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1,247,219.751,628,163.10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682,897.02-12,310,850.24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05,601,001.75-69,743,867.97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49,655,405.9318,709,711.20
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2,784,652.15196,336,425.62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1,438,438,698.84491,107,309.10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1,747,909,784.90545,147,288.44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09,471,086.06-54,039,979.34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本期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31,000,000.00
减:购买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46,826,715.20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15,826,715.20

其他说明:

公司与粤丰科维环保投资(广东)有限公司签订常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股权转让合同》,受让粤丰科维环保投资 (广东)有限公司持有的常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公司暨衡阳粤丰环建电力有限公司55%股权。

截止2023年3月29日,本次收购的交割工作已完成,同时标的公司衡阳粤丰环建电力有限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新颁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公司名称为衡阳中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400MA4T3TGC6B。

(3)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一、现金1,438,438,698.841,747,909,784.90
其中:库存现金1,438.351,613.55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1,438,437,260.491,747,908,171.35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438,438,698.841,747,909,784.90

54、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期末账面价值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4,899,101.39保证金及冻结资金
固定资产228,605,225.26抵押借款
无形资产629,436,759.49质押借款
应收账款375,610,508.57质押借款
合计1,238,551,594.71

55、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单位:元

种类金额列报项目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餐厨项目政府补助资金31,320,000.00递延收益551,927.82
防城港二期项目中央预算资金补助21,500,000.00递延收益496,153.86
绵阳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新型城镇化债券补助资金16,410,000.00递延收益321,764.70
购买土地及大件垃圾破碎设备政府补贴款13,979,154.82递延收益303,894.66
绵阳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建设补助资金10,000,000.00递延收益175,953.08
2020年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奖8,340,000.00递延收益138,999.96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源节约循环利用重点工程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专项资金2,000,000.00递延收益35,715.22
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工程项目201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2,000,000.00递延收益51,282.05
2019年县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专项资金180,000.00递延收益0.00
工业和信息化局2020年度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与技术创新项目资金160,000.00递延收益0.00
平遥县发展和改革局重大项目前期补助款100,000.00递延收益0.00
山西省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污染治理方向)19,500,000.00递延收益325,000.02
三台县工业和信息化局2020年度全市工业高质量发展资金-技术改造资金430,000.00递延收益430,000.00
增值税即征即退收入11,528,015.87其他收益11,528,015.87
北京市企业上市挂牌市区级补贴资金3,800,000.00其他收益3,800,000.00
工信局企业发展奖励200,000.00其他收益200,000.00
稳岗补贴82,984.70其他收益82,984.70
三代手续费收入74,195.80其他收益74,195.80
节能考核奖励20,000.00其他收益20,000.00
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奖励资金10,000.00其他收益10,000.00
中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补贴9,878.00其他收益9,878.00
财政局2022年第三季度企业、奖补资金1,000.00其他收益1,000.00
减税降费1.07其他收益1.07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不构成业务的股权收购

被购买方名称股权取得时点股权取得成本(元)股权取得比例股权取得方式购买日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衡阳中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2023-3-3131,000,000.0055%并购2023-3-31交割工作完成且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实现控制

公司与粤丰科维环保投资(广东)有限公司签订常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股权转让合同》,受让粤丰科维环保投资(广东)有限公司持有的常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公司暨衡阳粤丰环建电力有限公司55%股权。截止2023年3月29日,本次收购的交割工作已完成,同时标的公司衡阳粤丰环建电力有限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取得新颁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公司名称为衡阳中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30400MA4T3TGC6B。

本次股权收购的目的实际是获得常宁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权,且衡阳中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尚未开展实质性的生产经营活动,不构成业务,将不产生商誉。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取得方式
直接间接
慈溪中科众茂环保热电有限公司慈溪慈溪垃圾焚烧发电100.00%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慈溪润宇热力有限公司慈溪慈溪供热100.00%分立设立
宁波中科绿色电力有限公司宁波宁波垃圾焚烧发电85.80%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绵阳中科绵投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绵阳绵阳垃圾焚烧发电65.00%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绵阳中科绵投危险废物治理有限公司绵阳绵阳危废处理处置65.00%投资设立
江油中科绵投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绵阳绵阳垃圾焚烧发电65.00%投资设立
绵阳中润新能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绵阳绵阳沼气提纯项目65.00%投资设立
防城港中科绿色能源有限公司防城港防城港垃圾焚烧发电99.54%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三台中科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绵阳绵阳垃圾焚烧发电97.75%投资设立
晋城中科绿色能源有限公司晋城晋城垃圾焚烧发电100.00%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北京中科华治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北京危废处理处置100.00%投资设立
晋中中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晋中晋中危废处理处置100.00%投资设立
成都中科能源环保有限公司成都成都环保装备84.00%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海城市中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海城海城垃圾焚烧发电100.00%投资设立
玉溪中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玉溪玉溪垃圾焚烧发电100.00%投资设立
藤县中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藤县藤县垃圾焚烧发电100.00%投资设立
衡阳中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衡阳衡阳垃圾焚烧发电55.00%并购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其他说明: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少数股东持股比例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宁波中科绿色电力有限公司14.20%3,745,032.092,840,000.0035,526,236.54
绵阳中科绵投环境服务有限公司35.00%16,869,405.3517,500,000.00179,650,194.27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资产合计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负债合计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资产合计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负债合计
宁波中科绿色电力有限公司61,144,131.80319,620,369.06380,764,500.86100,393,158.9530,186,577.45130,579,736.4083,398,707.78328,455,056.34411,853,764.12137,921,246.8930,144,052.49168,065,299.38
绵阳中科绵投环境服务有限公司307,374,280.55806,788,113.131,114,162,393.68192,209,595.11408,666,529.24600,876,124.35262,569,168.25803,965,577.811,066,534,746.06137,955,382.94414,141,233.09552,096,616.03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营业收入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营业收入净利润综合收益总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宁波中科绿色电力有限公司71,780,766.8226,373,465.4126,373,465.4140,656,940.4557,426,027.5215,731,566.2615,731,566.2638,568,298.05
绵阳中科绵投环境服务有限公司127,049,905.1048,198,301.0148,198,301.0110,530,083.65145,681,098.1642,463,484.1542,463,484.1541,649,000.42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借款、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等。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公司的风险管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与本公司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公司内部审计部就内控流程合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审核。本公司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管理层已制定适当的信用政策,并且不断监察信用风险的敞口。本公司其他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其他应收款、应收账款、合同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于交易对手违约,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

作为本公司信用风险资产管理的一部分,本公司利用账龄来评估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减值损失。本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龄信息可以反映这些客户对于应收账款偿付能力和坏账风险。本公司根据历史数据计算不同账龄期间的历史实际坏账率,并考虑了当前及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并考虑上述前瞻性信息进行调整后对于预期信用损失进行合理评估。本公司的主要客户为供电公司和政府部门等,该等客户具有可靠及良好的信誉,因此,本公司认为该等客户并无重大信用风险。

本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主要系保证金、个人备用金及单位往来款项等,公司对此等款项与相关经济业务一并管理并持续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致面临重大坏账风险。

(二)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无法及容时获得充足资金,满足业务发展需要或偿付到期债务以及其他支付义务的风险。

本公司财务部门持续监控公司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同时持续监控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三)市场风险

1.汇率风险本公司无其他外币资产或负债,本公司持有的外币资产及负债占整体的资产及负债比例并不重大。本公司认为,在其他变量不变的情况下,汇率可能发生的合理变动对当期损益和股东权益的税前影响很小。2.利率风险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利率风险主要来源于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借款。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期末公允价值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合计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200,034,315.07200,034,315.07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00,034,315.07200,034,315.07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2、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本公司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系银行理财产品,以预期收益率预测未来现金流量。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注册地业务性质注册资本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中科实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北京投资管理124,831.47万元57.75%57.75%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无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中国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中科检测技术服务(重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重要子公司的关联方
防城港市冠辰环保有限责任公司重要子公司的关联方
中国科学院成都有机化学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中科检测技术服务(广州)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成都鸿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重要子公司的关联方
绵阳市灵通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重要子公司的关联方
宁波市镇海区环境卫生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重要子公司的关联方
成都中科时代纳能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绵阳三江汇泽城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重要子公司的关联方
广西铭誉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重要子公司的关联方
北京中科三方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4、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获批的交易额度是否超过交易额度上期发生额
中国科学院成都有机化学有限公司房屋租赁168,285.72168,285.72168,285.72
中国科学院成都有机化学有限公司停车费用2,923.812,923.812,323.81
中国科学院成都有机化学有限公司检测等服务费2,264.152,264.15
成都鸿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董监事津贴54,000.0054,000.00
北京中科三方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购买服务101,886.79101,886.79
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水费295,798.47295,798.47303,673.62
绵阳市灵通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绿化养护69,027.8869,027.88113,562.94
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人员借用费686,283.55686,283.55543,469.21
中科检测技术服务(重庆)有限公司检测费236,170.75236,170.75106,603.77
中科检测技术服务(广州)股份有限公司检测费20,283.0220,283.0230,250.00
防城港市冠辰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房屋租赁9,999.969,999.968,333.32
绵阳市灵通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接受劳务145,248.00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渗滤液处理费372,419.282,069,677.92
防城港市冠辰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垃圾处置费43,260.18188,015.25
汾阳中科渊昌再生能源有限公司管理服务费223,138.5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无

(2)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中科实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80,000,000.002015年12月04日2023年01月30日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无

(3) 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元

关联方拆借金额起始日到期日说明
拆入
中科实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100,000,000.002021年04月22日2024年04月18日
宁波市镇海区环境卫生服务有限责任公司7,100,000.002021年06月01日2023年05月12日
拆出

(4)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2,086,113.722,281,058.00

(5) 其他关联交易

中科环保与中科集团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科环保无偿取得注册号为9960446的图形商标的永久使用权。

5、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防城港市冠辰环保有限责任公司107,017.345,350.88357,356.4719,336.37

(2) 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应付账款绵阳三江汇泽城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351,442.72351,442.72
应付账款绵阳市灵通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66,533.5149,095.95
应付账款中科检测技术服务(重庆)有限公司78,018.87421,971.70
应付账款防城港市冠辰环保有限责任公司29,999.9019,999.94
其他应付款中科实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100,145,347.22100,159,722.22
其他应付款绵阳市灵通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61,354.0020,000.00
其他应付款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4,826,230.725,324,547.17
其他应付款广西铭誉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36,000.0068,000.00
其他应付款防城港市冠辰环保有限责任公司0.0086,000.00
其他应付款宁波市镇海区环境卫生服务有限责任公司0.007,100,000.00
合同负债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424,941.57773,307.56

十三、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1)已签约而尚不必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资本性支出承诺

单位:元

项目截至2023年6月30日
已签订的正在或准备履行的基础设施建设合同1,812,956,529.61

(2)对外投资承诺

被投资单位注册资本(万元)实收资本(万元)成立时间主要业务本公司认缴比例(%)
绵阳中科绵投环境服务有限公司40,000.0035,200.002013年11月8日垃圾焚烧发电65
三台中科再生能源有限公司18,723.2917,800.002017年12月12日垃圾焚烧发电95
北京中科华治环保科技有限公司3,000.001,100.002019年8月26日危废投资、运营平台100
玉溪中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12,734.025,000.002021年12月10日垃圾焚烧发电100
藤县中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12,073.582,000.002022年3月17日垃圾焚烧发电100
衡阳中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11,079.365,000.002021年2月9日垃圾焚烧发电55.00
合计97,610.2566,100.00

2、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①未决诉讼或仲裁形成的或有事项及其财务影响

a.宁波中科与浙江煜能科技环保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宁波中科因合同纠纷被浙江煜能科技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煜能”)起诉,浙江煜能要求宁波中科支付货款共计人民币1,962,516.00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损失,退还保证金125,400.00元并由宁波中科承担本案诉讼费用。2023年7月18日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已作出判决:宁波中科支付浙江煜能货款1,382,394.24元,并支付以

614,584.2元为基数,自2022年2月1日起至实际履行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算逾期利息损失,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宁波中科退还浙江煜能质保金125,400.00元,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驳回浙江煜能的其他诉讼请求。浙江煜能提起上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b.慈溪中科与浙江煜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慈溪中科因合同纠纷被浙江煜能起诉,1.要求慈溪中科立即支付原告货款2,467,185.39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损失(自2022年2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以本金1,605,925.32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算的利息损失及自起诉之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以861,260.07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算的利息损失);2.要求慈溪中科立即退还原告保证金343,500.00元;3.要求慈溪中科股东方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慈溪中科公司的上述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该案件于2023年3月31日由慈溪人民法院立案。慈溪中科提出反诉,要求浙江煜能返还慈溪中科公司货款233,729.94元;判令本案诉讼费等相关费用由浙江煜能承担。该案件于2023年5月6日由慈溪人民法院受理。

2023年7月20日,慈溪中科收到慈溪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结果如下:一、被告慈溪中科众茂环保热电有限公司支付原告浙江煜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货款1,717,314.51元,并支付自2022年2月1日起至实际履行日止、以本金1,605,925.32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1.5倍计算的利息损失;

二、被告慈溪中科众茂环保热电有限公司返还原告浙江煜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保证金343,500.00元;三、反诉被告浙江煜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返还反诉原告慈溪中科众茂环保热电有限公司233,729.94元;上述款项经折抵,被告慈溪中科众茂环保热电有限公司应支付原告浙江煜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827,084.57元,并支付自2022年2月1日起至实际履行日止、以本金1,605,925.32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1.5倍计算的利息损失,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履行;四、驳回原告浙江煜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浙江煜能提起上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②对子公司的担保

被担保方担保事项截止2023年6月30日担保合同金额
慈溪中科众茂环保热电有限公司贷款担保860,000,000.00
晋城中科绿色能源有限公司贷款担保360,000,000.00
海城市中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贷款担保300,000,000.00

③开出保函、信用证

截止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开出的人民币保函3,963.00万元,开出的美元保函94,268.00美元。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十四、其他重要事项

1、年金计划

根据《企业年金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6号)、《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1号)等政策规定,制定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方案(以下简称“年金方案”)。公司按照年金方案为符合年金方案条件的职工缴纳企业年金。本公司的企业年金计划经北京市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于2021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该年金计划的受托人为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账户管理人和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人为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与受托人签订的《太平智信企业年金集合计划受托管理合同》规定,由投资管理人在合同存续期内,负责企业年金的投资管理运作。

2、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公司子公司绵阳中科绵投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绵阳中科)之股东绵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协议、章程的规定缴纳出资。绵阳水务2020年3月31日出资认缴人民币112,000,0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28.00%,出资方式实物资产(在建工程)20,816,400.00元,债权91,183,600.00元。根据出资协议绵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就出资的在建工程占用的土地使用权以划拔方式变更至绵阳中科,出资的房屋及建筑物的产权变更至绵阳中科。截止审计报告日相关出资资产已实际移交,实物资产的产权变更正在办理中。

十五、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52,184,060.92100.00%3,143,474.806.02%49,040,586.1260,240,539.62100.00%2,593,663.404.31%57,646,876.22
其中:
账龄组合32,779,803.9262.82%3,143,474.809.59%29,636,329.1240,318,186.0266.93%2,593,663.406.43%37,724,522.62
关联方组合19,404,257.0037.18%0.00%19,404,257.0019,922,353.6033.07%19,922,353.60
合计52,184,060.92100.00%3,143,474.806.02%49,040,586.1260,240,539.62100.00%2,593,663.404.31%57,646,876.22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3,143,474.80元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18,861,211.90943,060.605.00%
1-2年5,833,042.00583,304.2010.00%
2-3年8,085,550.021,617,110.0020.00%
合计32,779,803.923,143,474.80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无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0

单位:元

名称期末余额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关联方组合19,404,257.000.000.00%
合计19,404,257.000.00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无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期末余额
1年以内(含1年)19,921,693.50
1至2年5,833,042.00
2至3年12,539,730.62
3年以上13,889,594.80
3至4年1,790,552.72
4至5年1,389,042.08
5年以上10,710,000.00
合计52,184,060.92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其他
账龄组合2,593,663.40549,811.403,143,474.80
合计2,593,663.40549,811.403,143,474.80

(3)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中国联合工程有限公司14,174,250.0027.16%708,712.50
宁波中科绿色电力有限公司12,207,600.0023.39%
中冶南方都市环保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0,618,000.0020.35%1,776,800.00
慈溪中科众茂环保热电有限公司6,231,140.0011.94%
babcock & wilcox 丹麦伟伦4,686,961.908.98%234,348.10
合计47,917,951.9091.82%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应收股利71,500,000.0039,000,000.00
其他应收款25,017,402.1623,137,855.26
合计96,517,402.1662,137,855.26

(1)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绵阳中科绵投环境服务有限公司71,500,000.0039,000,000.00
合计71,500,000.0039,000,000.00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期末余额账龄未收回的原因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绵阳中科绵投环境服务有限公司39,000,000.001-2年、2-3年
合计39,000,000.00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期末账面余额期初账面余额
押金及保证金1,263,692.684,775,796.85
备用金280,000.0023,954.36
代垫代付款200,000.00
往来款23,635,740.7618,469,542.38
其他3.17
合计25,179,436.6123,469,293.59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3年1月1日余额331,438.33331,438.33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本期转回169,403.88169,403.88
2023年6月30日余额162,034.45162,034.45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期末余额
1年以内(含1年)24,403,636.59
1至2年715,212.85
2至3年10,584.00
3年以上50,003.17
3至4年3.17
4至5年0.00
5年以上50,000.00
合计25,179,436.61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期初余额本期变动金额期末余额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其他
账龄组合331,438.33169,403.88162,034.45
合计331,438.33169,403.88162,034.45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期末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成都中科能源环保有限公司往来款7,618,281.67一年以内30.26%
海城市中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往来款3,410,930.61一年以内13.55%
慈溪中科众茂环保热电有限公司往来款3,408,538.99一年以内13.54%
晋城中科绿色能源有限公司往来款2,290,589.28一年以内9.10%
玉溪中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往来款1,267,000.02一年以内5.03%
合计17,995,340.5771.48%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1,296,495,694.241,296,495,694.241,252,041,681.671,252,041,681.67
合计1,296,495,694.241,296,495,694.241,252,041,681.671,252,041,681.67

(1) 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期初余额(账面价值)本期增减变动期末余额(账面价值)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慈溪中科众茂环保热电有限公司204,495,999.44204,495,999.44
宁波中科绿色电力有限公司115,998,800.58115,998,800.58
绵阳中科绵投环境服务有限公司210,291,420.67210,291,420.67
防城港中科绿色能源有限公司161,909,924.99161,909,924.99
成都中科能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8,285,876.95454,012.578,739,889.52
三台中科再生能源有限公司174,000,000.00174,000,000.00
晋城中科绿色能源有限公司117,000,000.008,000,000.00125,000,000.00
北京中科华治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790,470.0010,790,470.00
慈溪润宇热力有限公司55,269,189.0455,269,189.04
海城市中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29,000,000.00129,000,000.00
玉溪中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50,000,000.0050,000,000.00
藤县中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15,000,000.005,000,000.0020,000,000.00
衡阳中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31,000,000.0031,000,000.00
合计1,252,041,681.6744,454,012.571,296,495,694.24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8,025,474.475,783,521.76177,125,125.85127,788,584.94
其他业务11,985,013.956,680,233.8012,000,953.805,556,672.17
合计20,010,488.4212,463,755.56189,126,079.65133,345,257.11

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分部1分部2合计
商品类型
其中:
环保设备销售及技术服务8,025,474.478,025,474.47
其他服务11,985,013.9511,985,013.95
合计8,025,474.4711,985,013.9520,010,488.42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无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0.00元,其中,0.00元预计将于2023年度确认收入,0.00元预计将于2023年度确认收入,0.00元预计将于2023年度确认收入。

其他说明: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本期发生额上期发生额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54,617,500.0084,592,000.00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1,675,283.45
合计56,292,783.4584,592,000.00

十六、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金额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273,769.0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7,028,750.94除增值税即征即退之外的政府补助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3,978,297.75现金管理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490,588.47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366,660.47主要系试运行期间产生的收益
减:所得税影响额901,299.6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570,800.71
合计7,684,789.37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的项目主要系试运行期间产生的收益。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4.24%0.09430.094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4.01%0.08910.0891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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