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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西域:募集资金2023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25

证券代码:300859 证券简称:*ST西域 公告编号:2023-056

西域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西域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98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2020年西域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875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7.1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78,612,5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26,075,125.00元和其他相关发行费15,842,675.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36,694,700.00元。

公司2020年募集资金发行费用包括承销保荐费26,075,125.00元和其他相关发行费用15,842,675.00元共计人民币41,917,800.00元,其中承销保荐费人民币26,075,125.00元已自募集资金中扣除,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实际收到252,537,375.00元,包括其他尚未从募集资金账户划转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5,842,675.00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242号”《验资报告》。

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9,200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项目8,000万元(已结项);投入天山天池景区区间车改造项目1,200万元。

二、2023年1-6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时间募集资金专户发生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时间募集资金专户发生情况
募集资金净额236,694,700.00
减:募投项目累计支出92,000,000.00
其中:2023年上半年募投项目支出188,650.00
减:银行手续费累计支出1,407.00
其中:2023年上半年银行手续费支出210.00
加:累计专户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10,986,665.51
其中:2023年上半年专户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859,352.37
加:尚未支付的其他相关发行费(注)62,274.93
减:募投项目结项账户结余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988,793.91
截止2023年6月30日专户余额(包含理财收益账户)154,753,439.53
其中: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金额(7天通知存款)80,000,000.00
截止2023年6月30日专户余额74,753,439.53

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实际收到252,537,375.00元,包括其他尚未从募集资金账户划转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5,842,675.00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共支付发行费用15,780,400.07元,尚未支付部分为印花税多计的部分62,274.93元。

三、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制定《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制度》。

(二) 三方监管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公司分别与新疆阜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康市支行及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报告期内三方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及管理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账户使用人银行账号项目名称余额备注
新疆阜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公司808010012010111805867归还银行贷款0
新疆阜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公司808010012010111806088天池景区灯杆山游客服务项目60,498,497.85
新疆阜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公司808010012010111805483天山天池景区区间车改造项目9,387,221.51
新疆阜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公司808010012010111805605天池游客服务中心改扩建项目240,054.24利息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康市支行公司108283636331天池游客服务中心改扩建项目2,055,182.21
107687321069 (理财子账户)82,572,483.72七天通知存款
合计154,753,439.53

四、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天山天池景区区间车改造项目18.87万元。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情况。

(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154,753,439.53

元(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74,753,439.53元,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的金额为80,000,000.00元。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经公司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天山天池景区区间车改造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2023年12月31日。具体详见《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五、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公司天池游客服务中心改扩建项目、天池景区灯杆山游客服务项目,截至2023年6月30日尚未投入建设,具体原因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西域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西域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236,694,700.00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88,650.0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92,000,00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承诺投资项目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报告期投入 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天池游客服务中心改扩建项目80,221,900.0080,221,900.000.000.000.00%2024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
天池景区灯杆山游客服务项目56,205,000.0056,205,000.000.000.000.00%2024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
天山天池景区区间车改造项目20,267,800.0020,267,800.00188,650.0012,000,000.0059.21%2023年12月不适用不适用
归还银行贷款项目80,000,000.0080,000,000.0080,000,0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不适用
合计236,694,700.00236,694,700.00188,650.0092,000,000.0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1、天池景区灯杆山游客服务项目(阆风苑),游客中心改扩建项目(餐饮广场),于2017年纳入西域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阜康市重点项目。天池景区灯杆山游客服务项目(阆风苑)选址符合《天山天池风景名胜区灯杆山景区控制性详细规则》的要求,游客中心改扩建项目(餐饮广场)选址符合天山天池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要求,上述二个建设项目已办理选址意见书、立项批复、土地预审意见、规划条件通知书、环评等手续。随着国家环保整治进一步加强,在生态保护区范围内的项目,要符合保护区规划并纳入规划范围方可建设。因上述二个建设项目未纳入《天池博格达峰自然保护区规划》,无法办理相关林地征占用报批手续。新疆天池管理委员会2021年9月已将《天池景区总体规划(2018-2035)》编制完成,将天池景区灯杆山游客服务项目(阆风苑)和游客中心改扩建项目(餐饮广场)纳入规划中。2021年10月11日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已将昌州政发〔2021)77号文(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审查《天山天池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8-2035)》)的请示上报新疆自治区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待国务院对《天山天池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8-2035)》审批通过后,即可办理灯杆山阆风苑项目和游客中心改扩建项目林地占用的批复手续,方可实施上述项目具体建设。 2、天山天池景区区间车改造募投项目,计划购置30辆新能源客车,因2020年受客观因素影响,导致该项目延期。公司已于2021年购置20辆新能源客车,剩余10辆新能源客车已于2022年预付30%购置款,2023年5月已到货验收合格,剩余款项尚未支付。 3、受客观因素影响,天山天池景区区间车改造项目未按照原预定计划于2022年末实施完成,经公司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天山天池景区区间车改造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2023年12月31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归还的银行存款67,000,000.00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5,931,343.46元。2023年半年度,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公司于2021年10月18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康市支行签订认购委托书,认购了金额为80,000,000.00元的7天通知存款。该理财产品于7天内自动续存,具体以公司赎回日期为准到期。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0月19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2022年10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并同意授权董事会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2022年10月因不可抗力原因,公司2021年10月19日起息的8,000.00万元7天通知存款未进行赎回,根据2022年10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上述通知存款有效期至2023年10月25日。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公司天池游客服务中心改扩建项目、天池景区灯杆山游客服务项目,截至2023年6月30日尚未投入建设。经公司202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天山天池景区区间车改造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2023年12月31日。具体详见《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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