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8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北京海淀区碧桐园一号楼四层)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1日以通讯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徐明波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的《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28),以及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