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38 证券简称:双鹭药业 公告编号:2023-028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双鹭药业 | 股票代码 | 002038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梁淑洁 | 温杨 |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69号碧桐园1号楼 | 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69号碧桐园1号楼 | ||
电话 | 010-88627635 | 010-88627635 | ||
电子信箱 | lsj@slpharm.com.cn | wenyang@slpharm.com.cn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583,506,665.49 | 554,215,134.55 | 5.2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17,164,126.27 | 165,327,395.95 | 91.8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94,176,556.41 | 141,441,380.82 | 37.2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90,252,963.39 | 175,663,138.41 | 8.31%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1 | 0.16 | 93.7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1 | 0.16 | 93.7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64% | 3.06% | 2.58%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6,086,827,335.16 | 5,875,839,869.74 | 3.5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5,682,511,453.93 | 5,468,082,327.66 | 3.92%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53,082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徐明波 | 境内自然人 | 22.62% | 232,406,307 | 174,342,230 | 质押 | 2,300,000 | |
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5.55% | 159,739,970 | 质押 | 41,500,000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0.92% | 9,470,458 | ||||
郭彦超 | 境内自然人 | 0.79% | 8,104,400 |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 | 其他 | 0.71% | 7,288,400 | ||||
肖燕丽 | 境内自然人 | 0.58% | 5,963,500 | ||||
大成基金-农业银行-大成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其他 | 0.51% | 5,288,550 | ||||
汪滨 | 境内自然人 | 0.48% | 4,923,200 | ||||
黄壮平 | 境内自然人 | 0.45% | 4,629,733 | ||||
银华基金-农业银行-银华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其他 | 0.45% | 4,600,03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第一大股东为徐明波先生、第二大股东为新乡白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述两大股东同为公司控股股东,与其他八名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前十大股东中,汪滨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数量为2,198,600股,通过投资者信用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数量为2,724,600股,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4,923,200股。黄壮平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数量为1,785,300股,通过投资者信用账户持有本公司股票数量为2,844,433股,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4,629,733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主要控股参股公司事项
公司参股公司北京星昊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昊医药”)于 2023年5月3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持股7,913,036股,占星昊医药总股本的6.4556%。
(二)公司仲裁、诉讼事项
1、2022年8月16日,南京卡文迪许生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就“来那度胺及胶囊项目”对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2023)宁裁字第999号。公司认为根据合同约定未支付款应按70%比例支付,但因卡文迪许存在违反合同独家转让约定,违约与海南普利制药合作,构成合同严重违约(详见(2020)苏01民初739号判决书),故公司拒绝支付该款项。该案件目前仍在审理中。
2、2022年8月16日,南京卡文迪许生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就“奥硝唑注射液项目”对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2023)宁裁字第998号。公司认为根据《框架协议》约定,未支付款应按照协议约定70%支付,但卡文迪许存在违反合同约定,涉嫌侵占奥硝唑注册批件、违约使用奥硝唑研发成果和技术并与第三人合作,构成对双鹭药业权益的严重侵犯和合同违约,同时涉嫌开发相同产品,与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制药厂共同申请左奥硝唑氯化钠注射液,故公司拒绝支付该款项。该案件目前仍在审理中。
3、2023年3月28日,公司就涉案技术转让合同违约向卡文迪许提起诉讼[(2023)苏01民初1282号]。卡文迪许未依据合同约定完成应尽义务,经公司催告其仍拒不履行技术交付义务且故意违反承诺及独家转让约定在2021年9月23日与江苏云阳集团药业有限公司合作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共同提交案涉合同相同的醋酸阿比特龙片(受理号CYHS2101758)的注册申请,并于2023年2月14日获得注册证书(国药准字H20233177)。公司要求赔偿损失。该案件正在审理中。
4、2023年6月7日,公司就涉案技术转让合同违约向卡文迪许提起诉讼[(2023)苏01民初2051号]。卡文迪许未依据合同约定完成应尽义务,经公司催告其仍拒不履行技术交付义务且故意违反承诺及独家转让约定与江苏云阳集团药业有限公司合作在2019年11月27日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提交阿哌沙班片(受理号:CYHS1900792)的注册申请,并于2021年6月8日获得注册证书(国药准字H20213468),构成对《阿哌沙班技术转让合同》、《框架协议》及承诺函等全面违反。公司要求赔偿损失。该案件目前尚未开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