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3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披露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对报告部分内容更正如下:
一、更正事项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会计差错更正情况及原因详见公司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上的《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23-087)。本次更正内容涉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中的“第三节会计数据和经营情况”、“第七节财务会计报告”等相关章节,更正了包括因财务数据更正等事项导致的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及文字描述调整,具体更正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上披露的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更正后)》。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8月23日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和公司《关于更正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更正后)》将与本更正公告一同在2023年8月24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山东泰鹏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