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公告编号:2023-046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广东宏大 | 股票代码 | 002683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 宏大爆破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郑少娟 | 郑少娟 | ||
办公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兴民路222 号之三(C3栋)天盈广场东塔56层 | 广州市天河区兴民路222 号之三(C3栋)天盈广场东塔56层 | ||
电话 | 020-38092888 | 020-38092888 | ||
电子信箱 | hdbp@hdbp.com | hdbp@hdbp.com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4,949,081,076.52 | 4,360,396,965.43 | 13.5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19,655,497.79 | 251,915,804.78 | 26.8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302,898,999.94 | 228,843,137.87 | 32.3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9,490,667.56 | -117,341,236.31 | 83.39%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270 | 0.3364 | 26.9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270 | 0.3364 | 26.9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41% | 4.57% | 0.84%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5,309,253,584.24 | 15,332,884,237.17 | -0.1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6,038,599,785.57 | 5,932,955,409.36 | 1.78%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30,717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24.26% | 181,613,500 | 质押 | 13,106,530 | |
郑炳旭 | 境内自然人 | 5.98% | 44,758,400 | 33,568,800 | ||
郑明钗 | 境内自然人 | 4.91% | 36,725,118 | 27,543,838 | 质押 | 10,000,000 |
王永庆 | 境内自然人 | 4.67% | 34,978,400 | 26,233,800 | ||
广东省伊佩克环保产业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2.43% | 18,205,673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1.21% | 9,087,462 | |||
厦门鑫祥景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86% | 6,465,419 | |||
广州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65% | 4,869,734 | |||
曹立新 | 境内自然人 | 0.54% | 4,009,000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中证军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51% | 3,831,40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广东环保集团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广东省伊佩克环保产业有限公司合并持有公司股份199,819,1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69%,构成一致行动人。2、郑明钗与厦门鑫祥景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构成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43,190,5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7%。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1、报告期末,公司股东厦门鑫祥景贸易发展有限公司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465,419股,通过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4,000,000股,实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465,419股,为股东郑明钗的一致行动人。2、报告期末,公司自然人股东曹立新通过普通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00,500股,通过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3,908,500股,实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009,000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于2023年1月1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2月7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事项。
2、公司于2023年2月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长、副董事长选举以及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事宜。同时,审议并披露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公告,公司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947,579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748,760,423股的2.00%。股权激励事项尚须取得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目前公司已将方案报送至广东省国资委审批,公司将在取得国资委的核准文件后另行发出股东大会通知。
3、2023年上半年,公司进行了产能调配,新增工业炸药产能7,000吨,公司产能提升至49.7万吨,具体产能变动情况如下:
(1)2022年11月,公司民爆板块全资子公司宏大韶化撤销1.2万吨/年膨化硝铵炸药生产线,同时申请奖励2000吨/年混装炸药产能,连同合并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奖励的1,000吨,合计15,000吨产能转移至宏大工程,推进西北富矿带地区产能布局。此次产能转移在报告期内已落地。
(2)2022年11月,公司将广东省内1万吨炸药产能转移至内蒙吉安化工三个生产点,该事项去年已得到工信部批复。报告期内,一个生产点已完成扩能升级项目建设,进入试生产阶段;另外两个生产点在改造中。
(3)2023上半年,公司从广东省内调配6,000吨炸药产能至甘肃地区,该事项已经工信部批复同意。
(4)2023上半年,公司子公司宏大工程通过与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江西省宜春市宜丰县合作建设1.2万吨混装地面站,新增工业炸药产能4,000吨,该事项已经工信部批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