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21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飞剑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公司编制和审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5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公司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合理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审议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