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3年8月14日以通讯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23年8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宥融先生主持,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3-038)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3-039)。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为整体发展战略需要,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新疆扬子江纺织有限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自融资发生之日起5年。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士办理上述担保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至本事项办理结束为止,受托人应忠实履行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3-040)。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3年9月11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41)。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