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3819 证券简称:颖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3-042
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换届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董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8月23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王榕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23,639,000股,占公司股本的1.93%,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陈伯阳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张海安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于俊田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周曙光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刘晓亮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李钟华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至2026年2月28日,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万勇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至2026年2月28日,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赵强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至2026年2月28日,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非职工代表监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8月23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王剑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张熙凯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本次换届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和子女情形。
2026年2月28日结束。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换届为任期届满换届,符合《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治理要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换届在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在换届完成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将继续履行董事、监事义务和职责。
三、独立董事意见
(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经审阅《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名及审议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相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中,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等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具有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的独立性。因此,我们同意提名李钟华女士、万勇先生、赵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