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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大催化: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24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8月22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全资子公司浙江凯大催化新材料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城南工业园区经五路8号)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和通讯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8月1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邬学军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监事邬学军、孙昶扬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编制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4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中期报告》等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未发现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此外,全体监事会成员还列席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依法履行了监事的职责。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6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杭州凯大催化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8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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