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 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及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独立董事对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违规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形。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二、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本次董事会及提名委员会提交的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
历和相关资料,充分了解被提名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后,我们未发现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者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我们认为:本次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具备担任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资格。综上,我们同意提名吴念博先生、吴炆皜先生、滕有西先生、王懿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本次董事会及提名委员会提交的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和相关资料,充分了解被提名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后,我们未发现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者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我们认为:本次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具备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资格。综上,我们同意提名张杰先生、朱良保先生、叶玲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发放标准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作为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发放标准事项,在审阅有关文件及尽职调查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预案符合公司的现实状况和长远发展,津贴的确定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张杰、朱良保、叶玲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