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疆火炬”)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8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会议由董事长赵安林先生主持。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新疆火炬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火炬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新疆火炬2023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火炬2023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新疆火炬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