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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赫股份: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半年度相关事项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通过对有关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基于独立判断,现就公司2023年半年度相关事项以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本次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核查,李仁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符合职务要求,且未发现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形,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处罚和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要求。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李仁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三、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根据《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2023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3年6月30日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等情况。

2、2023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3年6月30日的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等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森赫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半年度相关事项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徐文华 陈 刚 王黎明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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