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和材料的基础上,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授予的5名激励对象因与公司或下属子公司解除劳动关系,1名激励对象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被予以辞退,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鉴于公司实施了2019、2020、2021、2022年利润分配,同时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本次回购注销及调整回购价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前述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
二、关于国投财务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对国投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出具了《关于国投财务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财务公司具备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严格监管,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开展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不存在重大风险。公司审议上述议案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三、关于融实国际财资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独
立意见公司对融实国际财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实财资)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出具了《关于融实国际财资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融实财资具备合法有效的公司注册证书和商业登记证,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香港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的严格监管,融实财资向公司提供的金融服务不存在重大风险。公司审议上述议案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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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同广
________________崔吉子
________________李元旭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8月24日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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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同广
________________崔吉子
________________李元旭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4日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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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同广
________________崔吉子
________________李元旭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