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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金药业: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25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四日,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会议情况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千金药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千金药业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四、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8月1日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按照上述规定,公司董事、财务负责

人、副总经理谢爱维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为保障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独立董事王若光先生担任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本次补选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主任委员:周季平委 员:邓 超 王若光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25日

附:龚云先生简历龚云:男,汉族,1969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1992年6月至1992年12月,任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车间实习生;1993年1月至1993年12月,任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工艺员;1994年1月至1995年12月,任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车间主任;1996年1月至2008年12月,任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成果转化室主任;2009年1月至2011年12月,任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2012年1月至2018年5月,任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研发部

总经理;2018年6月至2019年3月,任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千金研究院副院长兼中药所所长;2019年4月至2023年8月,任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千金研究院副院长;现任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除在公司担任副总经理外,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它的关联关系;截至公告日,龚云先生因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持有公司限制性股票80,0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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