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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环保: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25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3日以电话、邮件、即时通讯工具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2023年8月23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俞洪春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

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37)。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相关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募

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履行了规定的程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三、备查文件

1、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8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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