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报表无实质性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解释16号三个事项的会计处理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解释16号对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有相应影响及调整。
2、变更前后公司会计政策
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解释16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会计政策变更审议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
据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16号进行的相应变更,属于“上市公司按照法律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因此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执行解释16号对财务报表主要数据调整情况如下:
公司2022年末已经提前对租赁业务生产的税会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并按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所对应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净额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资产;根据解释16号要求,将2022年末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所对应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净额还原为全额,在2022年初分别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16号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合并资产负债表 | 项目调整前(2022年12月31日)调整后(2023年1月1日)调整数递延所得税资产478,910,864.09484,246,267.605,335,403.51非流动资产合计3,977,991,095.323,983,326,498.835,335,403.51资产总计9,426,673,348.889,432,008,752.395,335,403.51递延所得税负债75,623,780.9180,959,184.425,335,403.51非流动负债合计297,723,936.25303,059,339.765,335,403.51负债合计1,648,367,537.031,653,702,940.545,335,403.51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9,426,673,348.889,432,008,752.395,335,403.51递延所得税资产420,750,192.71426,085,596.225,335,403.51非流动资产合计5,019,359,140.675,024,694,544.185,335,403.51资产总计9,820,774,732.269,826,110,135.775,335,403.51递延所得税负债29,389,541.3134,724,944.825,335,403.51非流动负债合计193,462,421.09198,797,824.605,335,403.51负债合计1,541,028,196.681,546,363,600.195,335,403.51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9,820,774,732.269,826,110,135.775,335,403.5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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