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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南电A: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25

证券代码:000037、200037; 证券简称:深南电A、深南电B; 公告编号:2023-033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确定其报酬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96万元(人民币,下同),其中:财务审计73万元,内控审计23万元,聘期一年。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0月31日(由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设立)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4)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865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1-1-2205-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首席合伙人:李金才

(6)2022年末合伙人47人,注册会计师256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25人。

(7)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3,448.4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7,222.3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939.46万元。

(8)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8家,年报审计收费含税总额3,440.00万元,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

(9)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有关规定投保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6,000万元,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行政监管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20名从业人员2020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行政监管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公司已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对会计师事务所诚信信息进行核实。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曹玮,201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4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2018年开始在该所执业,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如下:

时间上市公司名称职务
2020年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签字会计师
2021年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签字会计师
2021-2022年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签字合伙人
2022年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签字合伙人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邹阳,202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该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服务过的上市公司包括本公司及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铭姝,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复核,2018年开始在该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包括:

时间上市公司名称职务
2020年-2022年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复核合伙人
2021-2022年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复核合伙人
2022年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复核合伙人
2020-2021年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复核合伙人
2021-2022年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复核合伙人
2021-2022年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复核合伙人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

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公司已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对以上会计师个人诚信信息进行核实。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系按照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本期审计费用为96万元,与上一年度审计费用持平,其中年报审计费用73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3万元,皆与上一年度保持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的了解,认为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承担公司2019至2022年度的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中,能够按照国家会计准则及监管机构的要求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审计工作,体现了较好的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

审计委员会查阅了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认可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认为立信中联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同意将《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确定其报酬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该事务所是公司2019至2022年度审计机构,其按照国家会计准则及监管机构的要求,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了公司2019至2022年度审计工作,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将《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确定其报酬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聘请审计机构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确定其报酬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96万元,其中:财务审计73万元,内控审计23万元,聘期一年。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确定其报酬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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