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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匹狼: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25

1、经核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2023年上半年为晋江七匹狼服装制造有限公司、厦门七匹狼针纺有限公司、厦门七匹狼服装营销有限公司、厦门七匹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晋江七匹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晋江七匹狼针纺织品有限公司、向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担保,加上2023年前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担保合同,2023年上半年公司主要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担保人担保对象授信银行担保类型审议批准的额度担保发生额担保余额授信有效期担保合同签署时间担保期限债务是否逾期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晋江七匹狼服装制造有限公司工商银行晋江分行最高额担保5,000.0085.602,085.602020.12.28-2023.12.272021年1月14日三年
泉州银行2,000.002022.2.8-2024.2.82022年2月18日三年
中信银行泉州分行最高额质押担保5,000.005,000.005,000.002023.3.24-2023.9.222023年3月24日一年
5,000.005,000.005,000.002023.5.25-2025.11.242023年5月25日
厦门七匹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兴业银行厦门分行最高额担保2,000.002023.4.18-2025.4.172023年5月5日三年
光大银行厦门分行6,700.002023.5.11-2026.5.102023年5月11日三年
民生银行泉州分行最高额质押担保3,000.003,000.003,000.002023.5.25-2025.3.42023年5月25日

厦门七匹狼针纺有限公司

厦门七匹狼针纺有限公司兴业银行厦门分行最高额担保3,000.002022.4.12-2023.2.222022年4月12日三年
兴业银行厦门分行3,000.002023.2.23-2024.2.222023年5月12日三年
厦门七匹狼服装营销有限公司光大银行厦门分行最高额担保13,500.00--2023.5.11-2026.5.102023年5月11日三年
晋江七匹狼针纺织品有限公司民生银行泉州分行最高额担保5,000.002023.3.22-2024.3.222023年3月20日三年
兴业银行厦门分行3,000.002023.4.19-2025.4.182023年5月12日三年
厦门七匹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晋江七匹狼针纺织品有限公司交通银行泉州分行最高额质押担保5,000.002022.8.30-2023.3.42022年9月29日三年
招商银行厦门分行10,000.0017,682.589,754.192022.9.26-2024.9.252022年10月19日两年
堆龙德庆捷销实业有限公司厦门七匹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民生银行泉州分行最高额质押担保5,000.00--2022.5.20-2025.1.282022年5月17日三年
晋江七匹狼针纺织品有限公司招商银行厦门分行最高额质押担保500.00--2023.4.17-2025.4.162023年5月11日两年
晋江七匹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民生银行泉州分行最高额质押担保5,000.004,000.004,000.002023.5.25-2025.1.282023年5月25日
厦门七匹狼服装营销有限公司厦门七匹狼针纺有限公司中信银行厦门分行最高额质押担保5,000.00-5,000.002022.7.12-2023.7.122022年7月12日两年
厦门七匹狼针纺有限公司晋江七匹狼针纺织品有限公司招商银行厦门分行最高额质押担保2,000.00--2023.4.17-2025.4.162023年5月11日两年
宁波拉格斐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晋江七匹狼针纺织品有限公司招商银行厦门分行最高额质押担保2,000.00--2023.4.17-2025.4.162023年5月11日两年
合计90,700.0034,768.1833,839.79

此外,报告期内,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由公司及入池的并表范围内子公司共享票据池质押融资金额,以其提供的票据为入池企业履行融资合同约定的义务提供质押担保。其中,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的质押合同对应票据池业务授信额度为3亿元(已分配给子公司堆龙德庆捷销实业有限公司1亿元授信额度),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的质押合同对应的票据池业务授信额度为人民币7亿元,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签订的质押合同对应的票据池业务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1.1亿元。各担保对象在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担保余额”按实际融资的余额计算)合计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截至2023年6月30日,该项业务涉及的担保余额为0元。

除以上为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外,公司没有发生其他对外担保,公司担保余额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5.48%,不存在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的情况。公司能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要求,制定并严格贯彻《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对外担保的流程及风险控制进程,相关对外担保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流程,进行了及时的信息披露,合法合规。相关主体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资产状况良好,盈利能力强,为其提供担保不存在重大风险,也没有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其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

2、2023年上半年,公司没有发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等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等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3年6月30日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等情况。

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行为完全符合证监发[2003]56号文及证监发[2005]120号文的规定。

独立董事:吴文华 刘晓海 叶少琴 孙传旺

2023年8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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