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半年度报告
鹍鹏3
NEEQ : 400066
鹍鹏3
NEEQ : 400066
深圳鹍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Kunpeng Holding Co., Ltd.
重要提示
一、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 公司负责人罗华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娟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娟辉保证半
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 本半年度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不存在未出席审议的董事。
四、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五、 本半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六、 本半年度报告已在“第二节 会计数据和经营情况”之“六、 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对公司报告期内的重大风险因素进行分析, 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七、 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及原因
目录
第一节 公司概况 ...... 5
第二节 会计数据和经营情况 ...... 6
第三节 重大事件 ...... 11
第四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20
第五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变动情况 ...... 22
第六节 财务会计报告 ...... 24
附件Ⅰ 会计信息调整及差异情况 ...... 99
附件Ⅱ 融资情况 ...... 99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报告期内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
文件备置地址 | 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
释义
释义项目 | 释义 | |
本公司、新都酒店 | 指 | 深圳鹍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管理公司、酒店管理公司 | 指 |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新都(香港)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新都国际酒店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
新都实业 | 指 |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新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鹍鹏咨询 | 指 |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鹍鹏商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新都酒立方 | 指 |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新都酒立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管理人 | 指 | 深圳中院指定的破产重整管理人:深圳市正源清算事务有限公司、深圳市理恪德清算事务有限公司 |
泓睿投资 | 指 | 公司破产重整投资人联合体成员广州泓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广州泓睿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泓睿天阗 | 指 | 公司破产重整投资人联合体成员深圳泓睿天阗资产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
丰兴汇 | 指 | 公司破产重整投资人联合体成员深圳丰兴汇资产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
华银汇通 | 指 | 公司破产重整投资人联合体成员深圳华银汇通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
深圳中院 | 指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长城汇理 | 指 | 本公司股东深圳长城汇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长城汇理六号专项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融通资本-兴业银行-融通资本长城汇理并购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深圳长城汇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长城汇理战略并购9号私募基金 |
瀚明投资 | 指 | 本公司股东深圳市瀚明投资有限公司 |
光耀地产 | 指 | 深圳市光耀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光耀集团 | 指 | 光耀集团有限公司 |
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 | 指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管理的两网和退市公司板块 |
太平洋证券 | 指 | 本公司现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章程》 | 指 | 本公司《章程》 |
重整计划 | 指 |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
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 | 指 |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第一节 公司概况
企业情况 | |||
公司中文全称 | 深圳鹍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
英文名称及缩写 | Shenzhen Kunpeng Holding Co.,Ltd. | ||
法定代表人 | 罗华锋 | 成立时间 | 1990年3月8日 |
控股股东 | 无控股股东 |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 无实际控制人 |
行业(管理型行业分类) | 住宿和餐饮业-住宿业-旅游饭店-旅游饭店 | ||
主要产品与服务项目 | 提供住宿、餐饮等服务 | ||
联系方式 | |||
董事会秘书姓名 | 杜明丽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南湖街道春风路4001号新都酒店三层 |
电话 | 0755-82320888-541 | 电子邮箱 | szcphotel@163.com |
传真 | 0755-82344699 | ||
公司办公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南湖街道春风路4001号新都酒店三层 | 邮政编码 | 518001 |
公司网址 | www.szcphotel.com | ||
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 www.neeq.com.cn | ||
注册情况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6188058551 | ||
注册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南湖街道罗湖桥社区春风路4001号新都酒店三层 | ||
注册资本(元) | 429,720,035 | 注册情况报告期内是否变更 | 是 |
注:2023年5月24日,公司注册地址由“中国深圳市罗湖区春风路一号”变更为“深圳市罗湖区南湖街道罗湖桥社区春风路4001号新都酒店三层”,本次变更仅为完善公司住所,实际经营场所不变。
第二节 会计数据和经营情况
一、 业务概要
(一) 商业模式
二、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公司所处行业为住宿业,主要从事酒店经营、场地租赁及酒店管理服务。2015年12月17日,公司根据《重整计划》与重整投资人成员泓睿天阗签订《资产租赁协议》,将原自有的酒店等物业转让给泓睿天阗,并自2016年1月1日起租回继续经营,租赁期限为5年,租赁协议于2020年12月31日到期。由于公司与重整投资人之间存在着业绩承诺纠纷、债权人代位权等纠纷,在这些纠纷尚未解决之前,公司将继续经营新都酒店物业。公司报告期的收入主要来源于酒店住宿收入。报告期内,公司的商业模式较上年度无重大变化。盈利能力
盈利能力 | 本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比例% |
营业收入 | 8,793,816.85 | 24,295,848.20 | -63.81% |
毛利率% | -99.94% | 14.02% | - |
归属于两网公司或退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6,781,443.10 | -4,297,180.16 | -290.52% |
归属于两网公司或退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6,792,464.04 | -4,669,127.46 | -259.6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两网公司或退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 | - | - |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于两网公司或退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计算) | - | - | - |
基本每股收益 | -0.0391 | -0.0100 | -291.00% |
偿债能力 | 本期期末 | 上年期末 | 增减比例% |
资产总计 | 144,831,960.02 | 150,396,217.79 | -3.70% |
负债总计 | 194,848,621.47 | 183,623,267.55 | 6.11% |
归属于两网公司或退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49,983,491.23 | -33,202,048.13 | -50.54% |
归属于两网公司或退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 -0.1163 | -0.0773 | -50.45%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146.72% | 132.63% | - |
资产负债率%(合并) | 134.53% | 122.09% | - |
流动比率 | 0.99 | 1.24 | - |
利息保障倍数 | - | - | - |
营运情况 | 本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比例%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69,026.40 | 8,470,239.87 | -90.92% |
应收账款周转率 | 1.80 | 2.14 | - |
存货周转率 | 5.35 | 5.41 | - |
成长情况 | 本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比例% |
总资产增长率% | -3.70% | 5.95% | - |
营业收入增长率% | -63.81% | -6.88% | - |
净利润增长率% | -290.52% | -106.50% | - |
三、 财务状况分析
(一) 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期末 | 上年期末 | 变动比例% | ||
金额 | 占总资产的比重% | 金额 | 占总资产的比重% | ||
货币资金 | 5,965,401.67 | 4.12% | 5,275,002.48 | 3.51% | 13.09% |
应收票据 | - | - | - | - | - |
应收账款 | 2,887,429.79 | 1.99% | 9,916,872.23 | 6.59% | -70.88% |
预付账款 | 382,682.04 | 0.26% | 13,500.00 | 0.01% | 2,734.68% |
其他应收款 | 64,198,002.45 | 44.33% | 64,119,334.62 | 42.63% | 0.12% |
存货 | 3,799,026.96 | 2.62% | 4,006,542.02 | 2.66% | -5.18% |
其他流动资产 | 331,765.76 | 0.23% | 77,602.05 | 0.05% | 327.52%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66,513,530.93 | 45.92% | 66,216,594.41 | 44.03% | 0.45% |
固定资产 | 754,120.42 | 0.52% | 770,769.98 | 0.51% | -2.16% |
应付账款 | 3,267,592.11 | 2.26% | 3,621,659.50 | 2.41% | -9.78% |
预收账款 | 213,364.64 | 0.15% | 535,094.32 | 0.36% | -60.13% |
应付职工薪酬 | 949,164.69 | 0.66% | 1,379,893.91 | 0.92% | -31.21% |
应交税费 | 7,000,663.72 | 4.83% | 7,069,529.85 | 4.70% | -0.97% |
其他应付款 | 66,985,130.35 | 46.25% | 54,664,448.99 | 36.35% | 22.54% |
预计负债 | 116,432,705.96 | 80.39% | 116,352,640.98 | 77.36% | 0.07% |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 -49,983,491.23 | -34.51% | -33,202,048.13 | -22.08% | -50.54% |
项目重大变动原因:
(二) 营业情况与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元
主要是因为未抵扣完的进项税增加所致;
4、 预收账款本期期末余额为213,364.64元,较上年期末减少321,729.68元,下降60.13%,主要是因为预收的旅行社款项已结转为当期收入所致;
5、 应付职工薪酬本期期末余额为949,164.69元,较上年期末减少430,729.22元,下降31.21%,主要是因为本期调整员工薪酬所致。
项目
项目 | 本期 | 上年同期 | 变动比例%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
营业收入 | 8,793,816.85 | - | 24,295,848.20 | - | -63.81% |
营业成本 | 17,582,006.70 | 199.94% | 20,889,548.33 | 85.98% | -15.83% |
毛利率 | -99.94% | - | 14.02% | - |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53,794.29 | 0.61% | 97,085.57 | 0.40% | -44.59% |
销售费用 | 308,506.65 | 3.51% | 283,132.33 | 1.17% | 8.96% |
管理费用 | 8,193,333.45 | 93.17% | 7,740,004.71 | 31.86% | 5.86% |
财务费用 | 6,697.37 | 0.08% | 32,403.87 | 0.13% | -79.33% |
信用减值损失 | 252,952.46 | 2.88% | -254,799.27 | -1.05% | 199.28%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296,936.52 | 3.38% | 329,779.27 | 1.36% | 9.96% |
其他收益 | 17,310.69 | 0.20% | 183,709.70 | 0.76% | -90.58% |
营业外收入 | - | 0.00% | 200,200.00 | 0.82% | -100.00% |
营业外支出 | 6,289.75 | 0.07% | 11,962.40 | 0.05% | -47.4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69,026.40 | - | 8,470,239.87 | - | -90.9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8,627.21 | - | -5,000,000.00 | - | -98.4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 - | - | - | - |
项目重大变动原因:
四、 投资状况分析
(一) 主要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769,026.40元,较上年同期减少7,701,213.47元,下降
90.92%,主要是由于本期收入减少,收到资金相应减少所致;
9、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78,627.21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921,372.79元,下降
98.43%,主要是本期无投资活动所致。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新都(香港)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酒店开业筹建指导及酒店管理、咨询服务 | 港币1万元 | 6,503,871.60 | 6,406,188.08 | 84,905.64 | 83,035.27 |
新都国际酒店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酒店开业筹建指导及酒店管理、咨询服务 | 人民币50万元 | 212,092.63 | -3,249,967.89 | 0 | -31,968.49 |
深圳市新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互联网业务、酒水销售、广告代理、游戏开发 | 人民币500万元 | 10,463,518.82 | 7,404,518.82 | 9,398.23 | -909.70 |
深圳鹍鹏商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投资咨询、酒店管理咨询 | 人民币10,000万元 | 68,496,710.17 | 68,496,710.17 | 0 | 151,286.46 |
深圳新都酒立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酒水销售 | 人民币800万元 | 47,931.31 | -82,925.56 | 0 | -20,421.47 |
主要参股公司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企业社会责任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
重大风险事项名称 | 重大风险事项简要描述 |
公司银行账户、股权被法院裁定冻结 | 公司与泓睿天阗的租赁合同纠纷于2023年2月28日进入执行程序,公司持有深圳鹍鹏商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新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新都国际酒店管理(深圳)有限公司的100%股权、深圳新都酒立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60%股权,被法院冻结,冻结期限叁年,自2021年2月18日到2024年2月17日。公司在中信银行深圳罗湖口岸支行、建设银行田背支行、浙商银行深圳分行设立的银行账户被法院冻结,冻结资金上限为114,040,063.08元,资金流动受限,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
公司主要经营资产租赁期限于2020年12月31日到期 | 2015年,公司根据深圳中院裁定批准的《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将公司所属酒店大楼及附属设施、文锦花园24套房产等主要资产转让给重整投资人泓睿天阗,又将上述物业自2016年1月1日起租回继续经营,租赁期限5年,租赁协议于2020年12月31日到期。由于公司与重整投资人之间存在着业绩承诺纠纷、债权人代位权等纠纷,在这些纠纷尚未解决之前,公司将继续经营新都酒店物业。 |
签订重大合同风险 | 2017年5月17日,公司与贵州大学签订了《贵州大学国际交流学术中心、高端培训中心项目合作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在项目当地成立项目落地公司,贵州大学与项目落地公司签订项目合作协议,项目落地公司全权负责贵大酒店的投资和经营管理,项目落地公司的所有债权债务由公司承担连带责任;2017年5月22日项目落地公司贵州新都益兴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与贵州大学签订了条款基本相同的《贵州大学国际交流学术中心、高端培训中心项目合作协议》,但并未免除公司对项目公司所有债权债务承担的连带责任。贵州大学两中心项目受建设手续办理等客观因素制约,继续推进难度较大,公司将尽快与贵州大学校方、项目合作方沟通项目终止相关事宜。 |
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本期重大风险未发生重大变化 |
第三节 重大事件
一、 重大事件索引
事项 | 是或否 | 索引 |
是否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是 □否 | 三.二.(一) |
是否存在提供担保事项 | √是 □否 | 三.二.(二) |
是否对外提供借款 | □是 √否 | |
是否存在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 □是 √否 | 三.二.(三) |
是否存在关联交易事项 | √是 □否 | 三.二.(四) |
是否存在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投资事项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企业合并事项 | □是 √否 | |
是否存在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 □是 √否 | |
是否存在股份回购事项 | □是 √否 | |
是否存在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 √是 □否 | 三.二.(五) |
是否存在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 √是 □否 | 三.二.(六) |
是否存在被调查处罚的事项 | □是 √否 | |
是否存在失信情况 | □是 √否 | |
是否存在破产重整事项 | √是 □否 | 三.二.(七) |
二、 重大事件详情
(一)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 报告期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涉及的累计金额是否占净资产10%及以上
□是 √否
2、 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原告 /申请人 | 被告 /被申请人 | 案由 | 是否结案 | 涉及 金额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案件进展或执行情况 | 临时公告 披露时间 |
深圳鹍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广州泓睿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深圳泓睿天阗资产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华银 | 合同纠纷 | 是 | 320,519,597.65 | 否 | 一审判决泓睿投资向公司支付利润补偿款320,519,597.65元及利息、诉讼保全担保费用160,259.80元,陈强对判决所确定的泓睿投资的 | 2020年3月1日 |
汇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丰兴汇资产管理企业(有限合伙)、陈强 | 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该判决已生效。 | ||||||
深圳泓睿天阗资产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 深圳鹍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是 | 38,472,511.08 | 是 | 一审判决公司与泓睿天阗的《资产租赁协议》自2021年1月1日起解除,公司向泓睿天阗支付3,600万元的租金及利息,移交新都酒店整栋、停车场、酒店全部附属设施和设备,2021年1月1日起每个月支付场地占用使用费1,773,063.60元及赔偿金。该判决已生效。 | 2021年3月29日 |
深圳鹍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泓睿天阗资产管理企业(有限合伙)、第三人广州泓睿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 否 | 354,548,094.94 | 否 | 因本案须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2021)粤民终2572号的审理结果为依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11月23日裁定中止审理。2023年6月30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对前述案件作出判决,并判决广州泓睿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需向公司承担2017年利 | 2021年11月3日 |
润补偿款及相应利息等款项,公司已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恢复审理本案,本案已恢复审理。 | |||||||
深圳鹍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泓睿天阗资产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 《资产转让协议》无效诉讼 | 是 | 298,268,407.00 | 否 | 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预交案件受理费,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按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 2022年8月3日 |
总计 | - | - | - | 1,011,808,610.67 | - | - | - |
注:上述合同纠纷和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为公司就要求重整投资人履行2017年度业绩补偿义务同一事项而采取的两种主张方式,上述计算涉及金额合计存在重复。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二) 公司发生的提供担保事项
两网公司或退市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存在违规担保事项,或者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担保累计金额超过两网公司或退市公司本年度末合并报表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0%
□是 √否
公司提供担保分类汇总
单位:元
理人账户支付重整投资款。但泓睿天阗应付的重整投资款项并非由其支付,而是全部由第三人泓睿投资代为支付,因此泓睿天阗应向第三人泓睿投资偿还代付款项。且根据第三人泓睿投资2017年度审计报告的其他应收款,第三人泓睿投资应收泓睿天阗627,927,199.87元。但因第三人泓睿投资怠于行使对泓睿天阗的到期债权,对公司造成严重损害,已严重影响了公司的债权实现,损害了公司的权益。公司为了充分切实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021年11月3日公司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提出:1.判令泓睿天阗向公司支付第三人泓睿投资应向公司支付的2017年利润补偿款320,519,597.65元及资金占用利息33,868,237.49元(以320,519,597.65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的标准,自2020年1月3日起计付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上述金额暂计至2021年9月28日)、诉讼保全担保费用160,259.80元,合计354,548,094.94元。2.判令泓睿天阗承担本案诉讼费用等诉讼请求。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11月23日出具(2021)粤03民初6805号民事裁定书,认为鹍鹏公司对债务人泓睿投资享有合法的债权,系鹍鹏公司对次债务人泓睿天阗合伙提起本案代位权诉讼的前提条件。目前鹍鹏公司诉泓睿投资合同纠纷一案尚未审结,本案须以该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同意公司提交的中止审理申请,裁定中止诉讼。2023年6月30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对前述案件作出判决,并判决广州泓睿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需向公司承担2017年利润补偿款及相应利息等款项,公司已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恢复审理本案。
截至本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该案已恢复审理。
(4)《资产转让协议》无效诉讼
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的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粤民终2368号《民事判决书》显示,公司原实际控制人郭耀名向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隐瞒重大关联交易,与重整投资实控人陈强在公司破产重整过程中私下签订损害公司利益的“抽屉协议”,并安排深圳泓睿天阗资产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以低于市场评估价值298,268,407元的价格受让新都酒店大厦。泓睿天阗的有限合伙人为郭耀名指定的主体肖笑平,持有泓睿天阗97.67%合伙企业份额;普通合伙人为陈强指定的主体广州泓睿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有泓睿天阗2.33%合伙企业份额。陈强、郭耀名隐瞒重大关联交易、通过破产重整以超低价格骗取了公司包括唯一正在经营的新都酒店等全部资产,其利用关联关系极大损害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并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同时,陈强用于公司的重整资金涉嫌挪用资金罪已在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审理中。因此,公司认为与泓睿天阗签订的《资产转让协议》应属无效,于2022年7月20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于2022年8月1日受理。
2023年5月6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因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预交案件受理费,作出(2023)粤03民初9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深圳鹍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项目汇总
项目汇总 | 担保金额 | 担保余额 |
报告期内两网公司或退市公司提供担保(包括对表内子公司提供担保) | 90,000,000 | 90,000,000 |
公司及表内子公司为两网公司或退市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 0 | 0 |
公司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不含本数)的被担保 | 0 | 0 |
人提供担保 | ||
公司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不含本数)部分的金额 | 90,000,000 | 90,000,000 |
公司为报告期内出表公司提供担保 | 0 | 0 |
应当重点说明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本报告期公司无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四)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元
2017年5月17日,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公司法定代表人陈辉汉未按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未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同意并授权公司时任副总经理周跃基与贵州大学签定《贵州大学国际交流学术中心、高端培训中心项目合作协议》,约定贵州大学将贵州大学国际交流学术中心、高端培训中心物业及设施设备和附属物租予公司进行合作经营管理;公司在项目当地成立项目落地公司,贵州大学与项目落地公司签订项目合作协议,项目落地公司全权负责贵大酒店的投资和经营管理,项目落地公司的所有债权债务由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按照贵州大学项目建设要求投资不少于人民币9,000万元,若公司投资额达不到最低投资总额,需在6个月内整改补充投入不足部分,若整改后仍达不到最低投资总额要求,贵州大学有权终止协议;合作期限共计15年。贵州大学两中心项目受建设手续办理等客观因素制约,继续推进难度较大,公司将尽快与贵州大学校方、项目合作方沟通项目终止相关事宜。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
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 | 预计金额 | 发生金额 |
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接受劳务 | 0 | 0 |
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 | 0 | 0 |
公司章程中约定适用于本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型 | 0 | 0 |
其他 | 10,638,381.60 | 10,638,381.60 |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 审议金额 | 交易金额 |
收购、出售资产或股权 | ||
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 | ||
提供财务资助 | ||
提供担保 | ||
委托理财 | ||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 预计金额 | 发生金额 |
存款 | ||
贷款 |
重大关联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以及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五) 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临时公告索引 | 承诺主体 | 承诺类型 | 承诺开始日期 | 承诺结束日期 | 承诺履行情况 |
www.cninfo.com.cn | 其他 | 业绩补偿承诺 | 2015年12月15日 | 未履行 | |
www.cninfo.com.cn | 其他 | 其他承诺 | 2016年4月21日 | 正在履行中 |
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详细情况:
(六) 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资产情况
单位:元
资产名称 | 资产类别 | 权利受限类型 | 账面价值 | 占总资产的比例% | 发生原因 |
银行存款 | 银行存款 | 冻结 | 597,760.41 | 0.41% | 2023年2月28日,租赁合同纠纷案进入执行程序,公司在中信银行深圳罗湖支行、建设银行田背支行、浙商银行深圳分行设立的银行账户被深圳罗湖法院冻结,冻结资金上限为114,040,063.08元。 |
公司持有深圳鹍鹏商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100%股权 | 股权 | 冻结 | 租赁合同纠纷 | ||
公司持有深圳市新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100%股权 | 股权 | 冻结 | 租赁合同纠纷 | ||
公司持有新都国际酒店管理(深圳)有限公司的100%股权 | 股权 | 冻结 | 租赁合同纠纷 | ||
公司持有深圳新都酒立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60%股权 | 股权 | 冻结 | 租赁合同纠纷 | ||
总计 | - | - | 597,760.41 | 0.41% | - |
资产权利受限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七) 破产重整事项
上述资产被冻结,导致公司资金流动受限,对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015年9月15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长城(德阳)新兴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对公司进行重整的申请,并于2015年12月15日裁定批准《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重整投资人为广州泓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泓睿投资”)、深圳泓睿天阗资产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泓睿天阗”)、深圳华银汇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华银汇通”)、深圳丰兴汇资产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丰兴汇”)组成的联合体,至本报告日,《重整计划》执行最新进展情况如下:
1、公司与重整投资人之间的诉讼纠纷
详见本报告“二、重大事件详情-重大诉讼仲裁”章节有关“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债权人代位权纠纷”内容。
2、深圳市瀚明投资有限公司股份让渡
根据公司重整计划的权益调整方案,瀚明投资无偿让渡其原持有公司股份的50%计22,775,500股,无偿让渡其原持有公司股份对应的转增股份13,872,362股,合计让渡36,647,862股。深圳丰兴汇资产
第四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结构
单位:股
股份性质 | 期初 | 本期变动 | 期末 | |||
数量 | 比例% | 数量 | 比例% |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无限售股份总数 | 429,720,035 | 100% | 0 | 429,720,035 | 100% |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
董事、监事、高管 | ||||||
核心员工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有限售股份总数 | |||||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
董事、监事、高管 | ||||||
核心员工 | ||||||
总股本 | 429,720,035 | - | 0 | 429,720,035 | -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13,300 |
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普通股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序号 | 股东名称 | 期初持股数 | 持股变动 | 期末持股数 | 期末持 股比例% | 期末持有限售股份数量 | 期末持有无限售股份数量 | 期末持有的质押股份数量 | 期末持有的司法冻结股份数量 |
1 | 深圳市瀚明投资有限公司 | 45,551,000 | 0 | 45,551,000 | 10.60% | 0 | 45,551,000 | 45,500,000 | 45,551,000 |
2 | 深圳长城汇理六号专项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28,569,551 | 0 | 28,569,551 | 6.65% | 0 | 28,569,551 | 0 | 0 |
3 | 融通资本-兴业银行-融通资本长 | 20,724,169 | 0 | 20,724,169 | 4.82% | 0 | 20,724,169 | 0 | 0 |
城汇理并购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 |||||||||
4 | 深圳长城汇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长城汇理战略并购9号私募基金 | 20,000,200 | 0 | 20,000,200 | 4.65% | 0 | 20,000,200 | 0 | 0 |
5 | 深圳丰兴汇资产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 13,872,362 | 0 | 13,872,362 | 3.23% | 0 | 13,872,362 | 0 | 13,872,362 |
6 | 深圳市深贵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 13,332,457 | 0 | 13,332,457 | 3.10% | 0 | 13,332,457 | 0 | 0 |
7 | 鲍赣峰 | 7,191,724 | 2,923,376 | 10,115,100 | 2.35% | 0 | 10,115,100 | 0 | 0 |
8 | 刘莲花 | 3,714,200 | 2,517,500 | 6,231,700 | 1.45% | 0 | 6,231,700 | 0 | 0 |
9 | 李文启 | 6,197,294 | 6,197,294 | 1.44% | 0 | 6,197,294 | 0 | 0 | |
10 | 周仁瑀 | 5,997,987 | 5,997,987 | 1.40% | 0 | 5,997,987 | 0 | 0 | |
合计 | 165,150,944 | - | 170,591,820 | 39.69% | 0 | 170,591,820 | 45,500,000 | 59,423,362 | |
普通股前十名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 1、深圳长城汇理六号专项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融通资本-兴业银行-融通资本长城汇理并购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深圳长城汇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长城汇理战略并购9号私募基金及深圳长城汇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07,89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3%),以上四家股东同受自然人宋晓明控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6.15%,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未知前十名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前十名其他股东是否属于《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2、深圳市瀚明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的45,551,000股股份被司法冻结,其中45,500,000股质押给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深圳丰兴汇资产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的13,872,362股股份被司法冻结。 |
二、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三、 特别表决权安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变动情况
一、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基本情况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出生年月 | 任职起止日期 |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
苏从跃 | 董事长 | 男 | 1970年10月 | 2015年12月10日 | 2025年12月7日 |
翁振华 | 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 男 | 1984年7月 | 2019年9月11日 | 2025年12月7日 |
吴卓堃 | 董事 | 女 | 1988年11月 | 2019年9月11日 | 2023年3月21日 |
宋诗情 | 董事 | 女 | 1990年1月 | 2022年12月8日 | 2025年12月7日 |
杜明丽 | 董事、董事会秘书 | 女 | 1979年8月 | 2019年9月11日 | 2025年12月7日 |
王亿群 | 董事、战略发展部总监 | 男 | 1977年9月 | 2015年5月22日 | 2025年12月7日 |
周祝建 | 独立董事 | 男 | 1977年12月 | 2022年12月8日 | 2025年12月7日 |
鲁 歆 | 独立董事 | 男 | 1974年8月 | 2022年12月8日 | 2025年12月7日 |
何庆权 | 独立董事 | 男 | 1985年9月 | 2022年12月8日 | 2025年12月7日 |
丘 剑 | 监事会主席 | 男 | 1973年10月 | 2022年12月8日 | 2025年12月7日 |
曹舒珊 | 监事 | 女 | 1990年3月 | 2020年3月25日 | 2025年12月7日 |
毛 会 | 职工监事 | 女 | 1989年1月 | 2017年7月14日 | 2025年12月7日 |
罗华锋 | 总经理 | 男 | 1984年7月 | 2021年7月12日 | 2025年12月7日 |
翁振华 | 副总经理 | 男 | 1984年7月 | 2019年9月11日 | 2025年12月7日 |
杜明丽 | 董事会秘书 | 女 | 1979年8月 | 2017年6月30日 | 2025年12月7日 |
吴娟辉 | 财务总监 | 女 | 1972年1月 | 2020年9月15日 | 2025年12月7日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股东之间的关系:
(二) 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上述人员中,吴卓堃董事报告期内曾在股东单位深圳长城汇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任职法务,其已于2023年3月21日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职,辞职申请于当日生效;宋诗情董事在股东单位深圳长城汇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任职监事、长城汇理公司任职执行董事。姓名
姓名 | 期初职务 | 变动类型 | 期末职务 | 变动原因 |
吴卓堃 | 董事 | 离任 | 主动辞职 |
报告期内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员工情况
(一) 在职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按工作性质分类 | 期初人数 | 期末人数 |
销售人员 | 5 | 6 |
生产人员 | 77 | 72 |
技术人员 | 9 | 10 |
财务人员 | 8 | 8 |
采购人员 | 1 | 1 |
行政人员 | 22 | 21 |
员工总计 | 122 | 118 |
(二) 核心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财务会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是否审计 | 否 |
二、 财务报表
(一)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附注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六1 | 5,965,401.67 | 5,275,002.48 |
结算备付金 | - | - | |
拆出资金 | -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 |
应收票据 | - | - | |
应收账款 | 六2 | 2,887,429.79 | 9,916,872.23 |
应收款项融资 | - | - | |
预付款项 | 六3 | 382,682.04 | 13,500.00 |
应收保费 | - | - | |
应收分保账款 | - | -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 - | |
其他应收款 | 六4 | 64,198,002.45 | 64,119,334.62 |
其中:应收利息 | - | - | |
应收股利 | -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存货 | 六5 | 3,799,026.96 | 4,006,542.02 |
合同资产 | - |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六6 | 331,765.76 | 77,602.05 |
流动资产合计 | 77,564,308.67 | 83,408,853.40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及垫款 | - | - | |
债权投资 | - |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 | |
长期应收款 | -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 |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六7 | 66,513,530.93 | 66,216,594.41 |
投资性房地产 | - | - |
固定资产 | 六8 | 754,120.42 | 770,769.98 |
在建工程 | - |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 |
油气资产 | - | - | |
使用权资产 | - | - | |
无形资产 | - | - | |
开发支出 | - | - | |
商誉 | - | - | |
长期待摊费用 | -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7,267,651.35 | 66,987,364.39 | |
资产总计 | 144,831,960.02 | 150,396,217.79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 -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 - | |
拆入资金 | -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 |
应付票据 | - | - | |
应付账款 | 六9 | 3,267,592.11 | 3,621,659.50 |
预收款项 | 六10 | 213,364.64 | 535,094.32 |
合同负债 | - |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 -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 -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 | |
应付职工薪酬 | 六11 | 949,164.69 | 1,379,893.91 |
应交税费 | 六12 | 7,000,663.72 | 7,069,529.85 |
其他应付款 | 六13 | 66,985,130.35 | 54,664,448.99 |
其中:应付利息 | - | - | |
应付股利 | - | -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 - | |
应付分保账款 | - |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 | |
其他流动负债 | - | - | |
流动负债合计 | 78,415,915.51 | 67,270,626.57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 - | |
长期借款 | - | - | |
应付债券 | -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
永续债 | - | - | |
租赁负债 | - | - | |
长期应付款 | - |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 | |
预计负债 | 六14 | 116,432,705.96 | 116,352,640.98 |
递延收益 | -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16,432,705.96 | 116,352,640.98 | |
负债合计 | 194,848,621.47 | 183,623,267.55 |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六15 | 429,720,035.00 | 429,720,035.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 |
永续债 | - | - | |
资本公积 | 六16 | 139,113,611.54 | 139,113,611.54 |
减:库存股 | - |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专项储备 | - | - | |
盈余公积 | 六17 | 9,816,549.88 | 9,816,549.88 |
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未分配利润 | 六18 | -628,633,687.65 | -611,852,244.5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49,983,491.23 | -33,202,048.13 | |
少数股东权益 | -33,170.22 | -25,001.63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50,016,661.45 | -33,227,049.76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44,831,960.02 | 150,396,217.79 |
法定代表人:罗华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娟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娟辉
(二)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附注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846,138.85 | 1,736,019.81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 |
应收票据 | - | - | |
应收账款 | 十四1 | 2,877,941.28 | 9,907,827.17 |
应收款项融资 | - | - | |
预付款项 | 382,682.04 | 13,500.00 | |
其他应收款 | 十四2 | 64,196,285.72 | 64,119,327.82 |
其中:应收利息 | - | - |
应收股利 | -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存货 | 585,410.30 | 783,527.13 | |
合同资产 | - |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254,219.18 | - | |
流动资产合计 | 69,142,677.37 | 76,560,201.93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 | |
长期应收款 | -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四3 | 68,000,000.00 | 68,0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 | |
固定资产 | 737,940.73 | 751,380.64 | |
在建工程 | - |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 |
油气资产 | - | - | |
使用权资产 | - | - | |
无形资产 | - | - | |
开发支出 | - | - | |
商誉 | - | - | |
长期待摊费用 | -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8,737,940.73 | 68,751,380.64 | |
资产总计 | 137,880,618.10 | 145,311,582.57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 |
应付票据 | - | - | |
应付账款 | 129,583.72 | 483,651.11 | |
预收款项 | 213,364.64 | 535,094.32 | |
合同负债 | - |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 | |
应付职工薪酬 | 947,276.69 | 1,379,893.91 | |
应交税费 | 6,901,022.92 | 6,970,296.57 | |
其他应付款 | 77,677,974.23 | 67,010,355.66 | |
其中:应付利息 | - | - | |
应付股利 | -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 | |
其他流动负债 | - | - | |
流动负债合计 | 85,869,222.20 | 76,379,291.57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 - | |
应付债券 | -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 |
永续债 | - | - | |
租赁负债 | - | - | |
长期应付款 | - |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 | |
预计负债 | 116,432,705.96 | 116,352,640.98 | |
递延收益 | -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16,432,705.96 | 116,352,640.98 | |
负债合计 | 202,301,928.16 | 192,731,932.55 |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429,720,035.00 | 429,720,035.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 | |
其中:优先股 | - | - | |
永续债 | - | - | |
资本公积 | 139,113,611.54 | 139,113,611.54 | |
减:库存股 | - |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专项储备 | - | - | |
盈余公积 | 9,816,549.88 | 9,816,549.88 | |
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未分配利润 | -643,071,506.48 | -626,070,546.40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64,421,310.06 | -47,420,349.98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合计 | 137,880,618.10 | 145,311,582.57 |
(三) 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6月 | 2022年1-6月 |
一、营业总收入 | 8,793,816.85 | 24,295,848.20 | |
其中:营业收入 | 六19 | 8,793,816.85 | 24,295,848.20 |
利息收入 | - | - | |
已赚保费 | - | -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 - | |
二、营业总成本 | 26,144,338.46 | 29,042,174.81 |
其中:营业成本 | 六19 | 17,582,006.70 | 20,889,548.33 |
利息支出 | - | -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 - | |
退保金 | - | - | |
赔付支出净额 | - | -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 - | |
保单红利支出 | - | - | |
分保费用 | - | - | |
税金及附加 | 六20 | 53,794.29 | 97,085.57 |
销售费用 | 六21 | 308,506.65 | 283,132.33 |
管理费用 | 六22 | 8,193,333.45 | 7,740,004.71 |
研发费用 | - | - | |
财务费用 | 六23 | 6,697.37 | 32,403.87 |
其中:利息费用 | - | - | |
利息收入 | 6,528.07 | 24,690.38 | |
加:其他收益 | 六24 | 17,310.69 | 183,709.70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 -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六25 | 296,936.52 | 329,779.27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六26 | 252,952.46 | -254,799.27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6,783,321.94 | -4,487,636.91 | |
加:营业外收入 | 六27 | - | 200,200.00 |
减:营业外支出 | 六28 | 6,289.75 | 11,962.40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6,789,611.69 | -4,299,399.31 | |
减:所得税费用 | - | -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6,789,611.69 | -4,299,399.31 | |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 | - | -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 - |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6,789,611.69 | -4,299,399.31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 - | - |
1.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8,168.59 | -2,219.15 | |
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6,781,443.10 | -4,297,180.16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 - | |
(5)其他 | - | -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 | |
(7)其他 | - | -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6,789,611.69 | -4,299,399.31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6,781,443.10 | -4,297,180.16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8,168.59 | -2,219.15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91 | -0.0100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391 | -0.0100 |
法定代表人:罗华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娟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娟辉
(四) 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6月 | 2022年1-6月 |
一、营业收入 | 十五4 | 8,802,497.71 | 24,361,132.82 |
减:营业成本 | 十五4 | 17,572,608.47 | 20,880,875.76 |
税金及附加 | 53,183.01 | 96,881.81 | |
销售费用 | 308,506.65 | 283,132.33 | |
管理费用 | 8,109,115.55 | 7,430,076.52 | |
研发费用 | - | - | |
财务费用 | 8,956.88 | 41,472.17 | |
其中:利息费用 | - | - | |
利息收入 | 2,525.31 | 13,713.72 | |
加:其他收益 | 17,310.69 | 183,495.04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 -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37,891.83 | -285,665.65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6,994,670.33 | -4,473,476.38 | |
加:营业外收入 | - | 200,200.00 | |
减:营业外支出 | 6,289.75 | 11,962.40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7,000,960.08 | -4,285,238.78 | |
减:所得税费用 | - | -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7,000,960.08 | -4,285,238.78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7,000,960.08 | -4,285,238.78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 - | |
5.其他 | - |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 | |
7.其他 | - |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7,000,960.08 | -4,285,238.78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96 | -0.0100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396 | -0.0100 |
(五) 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6月 | 2022年1-6月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6,802,926.08 | 26,618,778.45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 -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 -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 - | |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 - | -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 -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 -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六29 | 336,260.47 | 740,662.1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7,139,186.55 | 27,359,440.62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446,818.21 | 2,718,955.18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 -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 -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 - | |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 | -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 -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 -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7,233,125.26 | 9,198,234.60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773,812.73 | 1,306,743.96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六29 | 6,916,403.95 | 5,665,267.0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6,370,160.15 | 18,889,200.7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69,026.40 | 8,470,239.87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 -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78,627.21 | -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 5,0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8,627.21 | 5,000,000.0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8,627.21 | -5,000,000.00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 -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 -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 | -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 |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 -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90,399.19 | 3,470,239.87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275,002.48 | 9,515,436.13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965,401.67 | 12,985,676.00 |
法定代表人:罗华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娟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娟辉
(六)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6月 | 2022年1-6月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5,502,926.08 | 26,118,778.45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836,257.77 | 729,470.85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6,339,183.85 | 26,848,249.30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446,818.21 | 2,718,955.18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7,232,801.58 | 9,198,234.60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772,646.43 | 1,306,743.96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538,171.38 | 5,329,770.06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5,990,437.60 | 18,553,703.8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8,746.25 | 8,294,545.50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120,000.00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120,000.00 | -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78,627.21 |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280,000.00 | 10,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358,627.21 | 10,000,000.0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38,627.21 | -10,000,000.00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 - | |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 -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 |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 |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 -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89,880.96 | -1,705,454.50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736,019.81 | 4,564,428.75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46,138.85 | 2,858,974.25 |
三、 财务报表附注
(一) 附注事项索引
事项 | 是或否 | 索引 |
1.半年度报告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上年度财务报表是否变化 | □是 √否 | |
2.半年度报告所采用的会计估计与上年度财务报表是否变化 | □是 √否 | |
3.是否存在前期差错更正 | □是 √否 | |
4.企业经营是否存在季节性或者周期性特征 | □是 √否 | |
5.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是否发生变化 | □是 √否 | |
6.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化 | □是 √否 | |
7.是否存在证券发行、回购和偿还情况 | □是 √否 | |
8.是否存在向所有者分配利润的情况 | □是 √否 | |
9.是否根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披露分部报告 | □是 √否 | |
10.是否存在半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半年度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的非调整事项 | □是 √否 | |
11.是否存在上年度资产负债表日以后所发生的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变化情况 | □是 √否 | |
12.是否存在企业结构变化情况 | □是 √否 | |
13.重大的长期资产是否转让或者出售 | □是 √否 | |
14.重大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是否发生变化 | □是 √否 | |
15.是否存在重大的研究和开发支出 | □是 √否 | |
16.是否存在重大的资产减值损失 | □是 √否 | |
17.是否存在预计负债 | √是 □否 | 三.(一).1 |
附注事项索引说明:
(二) 财务报表项目附注
一、 公司基本情况
深圳鹍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鹍鹏控股”、“公司”或“本公司”),系由(香港)建辉投资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发起,在深圳新都酒店有限公司基础上改组而设立,于1990年3月8日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公司股票于1994年1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6188058551,现有注册资本429,720,035.00元,股份总数429,720,035股(每股面值1元),均系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017年5月17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17]311号),2017年5月16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2019年7月26日,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管理的两网及退市公司板块挂牌转让。2019年11月15日,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更名为“深圳鹍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资本为429,720,035.00元,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南湖街道罗湖桥社区春风路4001号新都酒店三层。
1、本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本公司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南湖街道罗湖桥社区春风路4001号新都酒店三层
本公司总部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南湖街道罗湖桥社区春风路4001号新都酒店三层
2、本公司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合称“本公司”) 所属行业为旅游业,主营酒店业务及其附属设施业务。
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财务报表于2023年8月24日经公司董事会批准报出。
截至2023年06月30日,本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5户,详见本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公司本年合并范围与上年相比未发生变化。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76号修订)、于2006年2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41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 持续经营
(1) 公司截至2023年06月30日累计未弥补亏损628,633,687.65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49,983,491.23元,资产负债率达到134.53%,2023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781,443.10元。
(2) 2015年12月17日,公司与深圳泓睿天阗资产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泓睿天阗”)
签订了资产租赁协议,租赁标的物为新都酒店房地产(整栋)和停车场、酒店全部附属设施和设备、文锦花园24套宿舍房产,租赁期限为五年,即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于2020年10月向泓睿天阗书面送达《<资产租赁协议>续签申请书》,公司仍未能与泓睿天阗就续租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泓睿天阗于2021年1月14日向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公司支付租金、利息、赔偿金以及移交租赁标的物。2021年12月14日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作出(2021)粤0303民初3307号一审民事判决,判决结果为《资产租赁协议》及补充协议自2021年1月1日起解除,公司需支付租金、利息、赔偿金以及移交租赁标的物。公司已就房屋租赁纠纷案提出上诉,截至本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终审已判决,结果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3月13日作出(2023)粤0303执5171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截至本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公司在中信银行深圳罗湖口岸支行(账号:7442010182400006779)、建设银行田背支行(账号:44201514500056378456)、浙商银行深圳分行(5840000010120100380615)设立的银行账户被法院冻结,实际冻结金额分别为149,245.71元、414,190.85元、34,323.85元,冻结资金上限为114,040,063.08元。
上述(1)、(2)事项表明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的不确定性。
(3)公司对持续经营能力的改善措施
新都酒店将努力做好酒店经营,开源节流、增收节支、改善公司经营情况、提高经营效益,确保公司拥有持续稳定的现金流;公司目前和重整投资人之间存在多起诉讼纠纷,在相关诉讼取得生效判决之前,将继续经营新都酒店。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就公司与泓睿天阗之间的租赁合同纠纷已作出《资产租赁协议》及补充协议自2021年1月1日起解除及移交租赁标的物等终审判决,公司必须尽快找到健康、优质资产或业务完成业务转型,以改善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三、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3年06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此外,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4年修订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四、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收入确认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四、22“收入”各项描述。关于管理层所作出的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的说明,请参阅附注四、26“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1、 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3、 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4、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的通知》(财会[2012]1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参见本附注四、5“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2)),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本附注四、12“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5、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
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2) 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
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公司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该子公司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四、12“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四、9“金融工具”。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本附注四、12“长期股权投资”(2)④)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
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6、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附注四、12“长期股权投资”(2)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公司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公司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当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公司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8、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 外币交易的折算方法
本公司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 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
①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以及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含减值)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3)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年末未分配利润;期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示;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年初数和上年实际数按照上年财务报表折算后的数额列示。
在处置本公司在境外经营的全部所有者权益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其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计入处置当期损益。
9、 金融工具
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 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公司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此外,本公司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外,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本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 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负债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终止确认该负债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转入留存收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若按上述方式对该等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公司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其他金融负债
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需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4) 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的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
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输入值。
(7)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本公司权益工具在存续期间分派股利(含分类为权益工具的工具所产生的“利息”)的,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10、 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租赁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等。此外,对合同资产及部分财务担保合同,也按照本部分所述会
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和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1) 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一般方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一般方法是指,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产(含合同资产等其他适用项目,下同)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2) 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本公司采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3) 以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组合方法
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4) 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期末,本公司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如果该预计信用损失大于其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则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5) 各类金融资产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①应收票据
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
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银行承兑汇票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小的银行 |
商业承兑汇票 | 根据承兑人的信用风险划分,应与“应收账款”组合划分相同 |
②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和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应收账款: | |
账龄组合 | 本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③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账龄组合 | 本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
应收管理人账户款 | 本组合为公司根据《重整计划》提存的预计债务款及共益债务款,并由管理人管理的款项。 |
11、 存货
(1) 存货的分类
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等,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营业周期的合同履约成本也列报为存货。
(2) 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领用和发出时按先进先出法计价。
(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包装物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
12、 长期股权投资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中如果属于非交易性的,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附注四、9“金融工具”。
共同控制,是指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 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
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公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③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附注四、5、“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2)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公司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13、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2) 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8-50 | 10 | 1.8-11.25 |
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8 | 10 | 11.25-18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8 | 10 | 11.25 |
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8-12 | 10 | 7.5-11.25 |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本公司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3)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四、18“长期资产减值”。
(4) 其他说明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当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14、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四、18“长期资产减值”。
15、 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1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项 目 | 使用寿命 | 摊销方法 |
软件 | 5年 | 直线法 |
商标权 | 5年 | 直线法 |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2) 研究与开发支出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四、18“长期资产减值”。
17、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报告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按直线法摊销。
18、 长期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
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19、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是指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如果在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公司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款权,本公司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和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将该已收或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20、 职工薪酬本公司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以及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其中: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采用设定提存计划的,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21、 预计负债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22、 收入
收入,是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的、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含劳务,下同)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本公司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其中,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识别合同中存在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将交易价格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了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对于合同中的每个单项履约义务,如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公司在相关履约时段内按照履约进度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为收入: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履约进度根据所转让商品的性质采用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时点按照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本公司具体的收入确认方法
(1)餐饮销售和月饼销售的收入确认方法
本公司对外提供餐饮销售和月饼销售,将商品交付给客户并收讫价款或者取得收取价款的凭据时确认收入。
(2)酒店服务的收入确认方法
酒店服务是指酒店客房服务,在酒店服务已按照合同或协议提供并取得收取服务费的权利时确认收入。
(3)酒店管理服务的收入确认方法
酒店管理服务是对外提供的酒店管理咨询服务,包括酒店的前期筹建咨询及之后的酒店经营管理建议。酒店管理服务已按照合同或协议提供并取得收取服务费的权利时确认收入。
(4)物业租赁的收入确认方法
物业租赁是公司将部分自有物业出租,并收取租金。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和金额确认收入。
23、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并享有相应所有者权益而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将其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的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4、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所依据的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
定对本报告期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计算得出。
(2)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 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4) 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
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25、 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1) 会计政策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会计政策未发生变更。
(2) 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26、 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本公司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需要对无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公司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做出的。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这些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实际结果可能与本公司管理层当前的估计存在差异,进而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
本公司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需对财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的重要领域如下:
(1) 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的减值进行评估,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在做出该等判断和估计时,本公司根据历史数据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外部市场环境、技术环境、客户情况的变化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
(2) 存货跌价准备
本公司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
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3)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对不存在活跃交易市场的金融工具,本公司通过各种估值方法确定其公允价值。这些估值方法包括贴现现金流模型分析等。估值时本公司需对未来现金流量、信用风险、市场波动率和相关性等方面进行估计,并选择适当的折现率。这些相关假设具有不确定性,其变化会对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产生影响。权益工具投资或合同有公开报价的,本公司不将成本作为其公允价值的最佳估计。
(4) 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进行减值测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
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需要对该资产(或资产组)的产量、售价、相关经营成本以及计算现值时使用的折现率等作出重大判断。本公司在估计可收回金额时会采用所有能够获得的相关资料,包括根据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所作出有关产量、售价和相关经营成本的预测。
本公司至少每年测试商誉是否发生减值。这要求对分配了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对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时,本公司需要预计未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产生的现金流量,同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5) 折旧和摊销
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和摊销。本公司定期复核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额。使用寿命是本公司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更新而确定的。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6) 所得税
本公司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有部分交易其最终的税务处理和计算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部分项目是否能够在税前列支需要税收主管机关的审批。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同最初估计的金额存在差异,则该差异将对其最终认定期间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产生影响。
五、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具体税率情况 |
增值税 | 应税收入按13%、6%、5%、3%、1%的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7%计缴。 |
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3%计缴。 |
地方教育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的2%计缴。 |
企业所得税 | 详见下表。 |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新都(香港)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16.5% |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纳税主体 | 25% |
2、 税收优惠及批文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下发的《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的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从事符合条件的生活性服务业的,享受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的增值税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2022年第11号公告《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第一条的规定,《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39号)第七条和《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规定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8号)以及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20]4号)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的生活服务取得的收入,自2020年1月1日起免征增值税。同时,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若满足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的认定条件,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六、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以下注释项目(含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除非特别指出,“期初”指2023年1月1日,“期
末”指2023年06月30日,“上年年末”指2022年12月31日,“本期”指2023年1-6月份,“上年同期”指2022年1-6月份。
1、 货币资金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71,912.11 | 38,242.85 |
银行存款 | 5,893,489.56 | 5,236,759.63 |
其他货币资金 | ||
合 计 | 5,965,401.67 | 5,275,002.48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129,418.74 | 141,005.13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2、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账 龄 | 期末余额 |
1年以内 | 610,934.89 |
1至2年 | - |
2至3年 | 2,883,802.06 |
3至4年 | |
4至5年 | - |
5年以上 | 6,395,975.56 |
小 计 | 9,890,712.51 |
减:坏账准备 | 7,003,282.72 |
合 计 | 2,887,429.79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列示
类 别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6,362,248.56 | 64.33 | 6,362,248.56 | 10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528,463.95 | 35.67 | 641,034.16 | 18.17 | 2,887,429.79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3,528,463.95 | 35.67 | 641,034.16 | 18.17 | 2,887,429.79 |
合 计 | 9,890,712.51 | —— | 7,003,282.72 | —— | 2,887,429.79 |
(续)
类 别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6,362,248.56 | 37.05 | 6,362,248.56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0,808,001.75 | 62.95 | 891,129.52 | 8.25 | 9,916,872.23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10,808,001.75 | 62.95 | 891,129.52 | 8.25 | 9,916,872.23 |
合 计 | 17,170,250.31 | —— | 7,253,378.08 | —— | 9,916,872.23 |
①年末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按单位)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客户1 | 5,037,500.00 | 5,037,5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2 | 388,546.00 | 388,546.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3 | 100,000.00 | 10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4 | 250,000.00 | 25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5 | 150,000.00 | 15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6 | 200,000.00 | 20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7 | 60,027.00 | 60,027.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8 | 16,175.56 | 16,175.56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9 | 100,000.00 | 10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客户10 | 60,000.00 | 6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 计 | 6,362,248.56 | 6,362,248.56 | —— | —— |
②组合中,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项 目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610,934.89 | 30,546.75 | 5.00 |
1-2年(含2年) | - | - | - |
2-3年(含3年) | 2,883,802.06 | 576,760.41 | 20.00 |
3-4年(含4年) | |||
4-5年(含5年) | |||
5年以上 | 33,727.00 | 33,727.00 | 100.00 |
合 计 | 3,528,463.95 | 641,034.16 | 18.17 |
(1) 坏账准备的情况
类 别 | 期初余额 | 本年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6,362,248.56 | 6,362,248.56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891,129.52 | 250,095.36 | 641,034.16 | |||
合 计 | 7,253,378.08 | 250,095.36 | 7,003,282.72 |
(2) 本年无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3)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本公司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为8,463,749.55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85.57%,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汇总金额为5,976,304.30元。
3、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账 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382,682.04 | 100.00 | 13,500.00 | 100.00 |
1至2年 | ||||
2至3年 |
3年以上 | ||||
合 计 | 382,682.04 | —— | 13,500.00 | —— |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本公司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预付账款汇总金额为382,682.04元,占预付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100.00%。
4、 其他应收款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64,198,002.45 | 64,119,334.62 |
合 计 | 64,198,002.45 | 64,119,334.62 |
(1) 其他应收款
①按账龄披露
账 龄 | 期末余额 |
1年以内 | 321,771.08 |
1至2年 | 194,527.86 |
2至3年 | 200,273.58 |
3至4年 | 198,218.19 |
4至5年 | 193,272.93 |
5年以上 | 64,466,727.84 |
小 计 | 65,574,791.48 |
减:坏账准备 | 1,376,789.03 |
合 计 | 64,198,002.45 |
②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提存预计债务款及提存共益债务款 | 64,048,944.91 | 63,968,879.93 |
其他 | 1,525,846.57 | 1,530,100.82 |
小 计 | 65,574,791.48 | 65,498,980.75 |
减:坏账准备 | 1,376,789.03 | 1,379,646.13 |
合 计 | 64,198,002.45 | 64,119,334.62 |
③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 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19,988.15 | 1,359,657.98 | 1,379,646.13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年: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年计提 | -2,857.10 | -2,857.10 | ||
本年转回 | ||||
本年转销 | ||||
本年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06月30日余额 | 17,131.05 | 1,359,657.98 | 1,376,789.03 |
④坏账准备的情况
类 别 | 期初余额 | 本年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 1,359,657.98 | 1,359,657.98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 19,988.15 | -2,857.10 | 17,131.05 | |||
合 计 | 1,379,646.13 | -2,857.10 | 1,376,789.03 |
⑤本年无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⑥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管理人账户[注1] | 提存预计债务款及提存共益债务款、代垫款项 | 64,048,944.91 | [注2] | 97.67 | |
福建泉州酒立方酒业有限公司 | 预付款 | 1,359,657.98 | 5年以上 | 2.07 | 1,359,657.98 |
代收代付社保款 | 代垫款 | 112,758.75 | 1年以内 | 0.17 | 5,637.94 |
宋恺冰 | 备用金 | 20,000.00 | 1年以内 | 0.03 | 1,000.00 |
杨莉斯 | 备用金 | 15,000.00 | 1年以内 | 0.02 | 750.00 |
合 计 | —— | 65,556,361.64 | —— | 99.97 | 1,367,045.92 |
注1:应收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管理人账户款系根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批准的《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提存的预计债务和共益债务等款项,存放于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管理人账户(以下简称“公司管理人账户”),由深圳中院指定的管理人深圳市正源清算事务有限公司、深圳市理恪德清算事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理人”)管理。注2:其中账龄1 年以内169,005.25元,账龄1 至2 年194,527.86元,账龄2 至3 年198,273.58元,账龄3 至4 年198,218.19元,账龄4至5年188,672.93元,5年以上63,100,247.10元。
5、 存货
(1)存货分类
项 目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585,410.30 | 585,410.3 | |
库存商品 | 4,024,914.63 | 811,297.97 | 3,213,616.66 |
合 计 | 4,610,324.93 | 811,297.97 | 3,799,026.96 |
项 目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原材料 | 783,527.13 | 783,527.13 | |
库存商品 | 4,034,312.86 | 811,297.97 | 3,223,014.89 |
合 计 | 4,817,839.99 | 811,297.97 | 4,006,542.02 |
(2)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项 目 | 期初余额 | 本年增加金额 | 本年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 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
库存商品 | 811,297.97 | 811,297.97 | ||||
合 计 | 811,297.97 | 811,297.97 |
6、 其他流动资产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 331,765.76 | 77,602.05 |
合 计 | 331,765.76 | 77,602.05 |
7、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伙企业投资 | 52,500,000.00 | 52,500,000.00 |
私募基金投资 | 14,013,530.93 | 13,716,594.41 |
合 计 | 66,513,530.93 | 66,216,594.41 |
其他说明:
(1)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鹍鹏商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鹍鹏商业管理”)于2020年9月24日与管理人深圳市人和汇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托管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人和汇复合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并于2020年9月29日支付认购款20,000,000.00元,持有份额20,000,000.00,该基金的存续期限为36个月,截至2023年06月30日,仍在投资中的私募基金投资产品净值为14,013,530.93元。
(2)鹍鹏商业管理2021年6月25日与深圳市人和汇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深圳市常青基业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深圳市人和汇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金额为 10 万元人民币,出资份额占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的比例为 0.285%;鹍鹏商业管理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金额为 3,500万元人民币,出资份额占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的比例为 99.715%。2021年11月15日,该合伙企业新增有限合伙人深圳开普隆投资有限公司,三方签订新的《深圳市常青基业
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约定将合伙企业的注册资本增加为13,500万元人民币,鹍鹏商业管理认缴出资额增加至4,000万元人民币,认缴出资额占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的比例为29.63%,鹍鹏商业管理于2021年合计缴付3,750万元人民币。2022年5月26日,该合伙企业的注册资本增加为27,000万元人民币,鹍鹏商业管理认缴出资额增加至8,000万元人民币,认缴出资额占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的比例为29.63%,鹍鹏商业管理于2022年度缴付1,500万元人民币,截止2023年06月30日止合计缴付5,250万元人民币。
8、 固定资产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754,120.42 | 770,769.98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 计 | 754,120.42 | 770,769.98 |
(1) 固定资产
① 固定资产情况
项 目 | 其他设备 | 合 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567,024.11 | 1,567,024.11 |
2、本年增加金额 | 78,627.21 | 78,627.21 |
(1)购置 | 78,627.21 | 78,627.21 |
3、本年减少金额 | 13,181.67 | 13,181.67 |
(1)处置或报废 | 13,181.67 | 13,181.67 |
4、期末余额 | 1,632,469.65 | 1,632,469.65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796,254.13 | 796,254.13 |
2、本年增加金额 | 89,487.02 | 89,487.02 |
(1)计提 | 89,487.02 | 89,487.02 |
3、本年减少金额 | 7,391.92 | 7,391.92 |
(1)处置或报废 | 7,391.92 | 7,391.92 |
4、期末余额 | 878,349.23 | 878,349.23 |
三、减值准备 |
1、期初余额 | ||
2、本年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年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年末账面价值 | 754,120.42 | 754,120.42 |
2、年初账面价值 | 770,769.98 | 770,769.98 |
9、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货款及服务款 | 3,267,592.11 | 3,621,659.50 |
合 计 | 3,267,592.11 | 3,621,659.50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北京斑羚有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3,039,000.00 | 子公司资金困难,无力支付 |
合 计 | 3,039,000.00 | —— |
10、 预收款项
(1) 预收款项列示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货款及服务款 | 213,364.64 | 535,094.32 |
合 计 | 213,364.64 | 535,094.32 |
(2) 期末余额中无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11、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379,893.91 | 7,577,995.72 | 8,008,724.94 | 949,164.69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583,298.12 | 583,298.12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 计 | 1,379,893.91 | 8,161,293.84 | 8,592,023.06 | 949,164.69 |
(2) 短期薪酬列示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379,893.91 | 6,012,234.13 | 6,442,963.35 | 949,164.69 |
2、职工福利费 | 1,032,608.33 | 1,032,608.33 | ||
3、社会保险费 | 268,296.26 | 268,296.26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245,026.82 | 245,026.82 | ||
工伤保险费 | 4,543.72 | 4,543.72 | ||
生育保险费 | 18,725.72 | 18,725.72 | ||
4、住房公积金 | 264,857.00 | 264,857.00 |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
6、短期带薪缺勤 | ||||
7、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 计 | 1,379,893.91 | 7,577,995.72 | 8,008,724.94 | 949,164.69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项 目 | 期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573,447.48 | 573,447.48 | ||
2、失业保险费 | 9,850.64 | 9,850.64 | ||
合 计 | 583,298.12 | 583,298.12 |
12、 应交税费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4,129.69 | 76,845.15 |
房产税 | 3,699,999.57 | 3,699,999.57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87,969.21 | 186,256.89 |
教育费附加 | 80,899.58 | 80,165.73 |
地方教育附加 | 53,495.81 | 53,006.58 |
营业税 | 2,835,155.55 | 2,835,155.55 |
其他 | 139,014.31 | 138,100.38 |
合 计 | 7,000,663.72 | 7,069,529.85 |
13、 其他应付款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66,985,130.35 | 54,664,448.99 |
合 计 | 66,985,130.35 | 54,664,448.99 |
①按款项性质列示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押金 | 3,954,247.96 | 3,570,437.96 |
保证金 | 125,422.42 | 145,422.42 |
往来款 | 12,816,878.73 | 12,816,878.73 |
物业租金 | 48,000,000.00 | 36,000,000.00 |
其他 | 2,088,581.24 | 2,131,709.88 |
合 计 | 66,985,130.35 | 54,664,448.99 |
14、 预计负债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重组义务 | 64,048,944.91 | 63,968,879.93 | 债务重组 |
未决诉讼 | 52,383,761.05 | 52,383,761.05 | |
合 计 | 116,432,705.96 | 116,352,640.98 |
其他说明:
(1)本公司重整程序已于2015 年12 月28 日执行完毕,根据《重整计划》对申报债权计提的预计负债及共益债务至本期末余额为64,048,944.91元,发生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十三、1 重整计划的执行情况之说明。
(2)本公司因房屋租赁纠纷案件,根据一审判决结果计提预计负债,发生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十一、(二)、1、(2)房屋租赁纠纷之说明。
15、 股本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年增减变动(+ 、-) | 期末余额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429,720,035.00 | 429,720,035.00 |
其他说明:
①根据公司向深圳中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的《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出资人会议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并经深圳中院《民事裁定书》((2015)深中法破字第100-3号)批准,公司以总股本329,402,050.00元为基数,按照每10股转增3.04545721558199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共计转增100,317,985股,转增基准日为2016年4月14日,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29,720,035.00元。上述增资事项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16年6月1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10-4号)。根据《重整计划》包括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深圳市瀚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瀚明投资”)无偿让渡其现持有公司股份的50%计22,775,500股,无偿让渡其现持有公司股份对应的转增股份13,872,362股,合计让渡36,647,862股。公司已向深圳中院申请并经深圳中院同意,已将瀚明投资根据重整计划应当让渡的13,872,362股转增股份过户给重整投资人联合体成员深圳丰兴汇资资产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②公司原第一大股东瀚明投资自2013年6月14日起将其持有本公司45,551,000股股份(占本公司期末总股本10.60%)中的45,500,000股股份(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99.89%)质押给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06月30日,深圳市瀚明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45,551,000股股份已被司法冻结。
16、 资本公积
项 目 | 期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期末余额 |
股本溢价 | 131,899,076.09 | 131,899,076.09 | ||
其他资本公积 | 7,214,535.45 | 7,214,535.45 | ||
合 计 | 139,113,611.54 | 139,113,611.54 |
17、 盈余公积
项 目 | 期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9,816,549.88 | 9,816,549.88 | ||
合 计 | 9,816,549.88 | 9,816,549.88 |
注: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达到本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不再提取。
本公司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经批准,任意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或增加股本。
18、 未分配利润
项 目 | 本 年 | 上 年 |
调整前上年年末未分配利润 | -611,852,244.55 | -601,163,281.24 |
调整年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年初未分配利润 | -611,852,244.55 | -601,163,281.24 |
加:本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6,781,443.10 | -10,688,963.31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年末未分配利润 | -628,633,687.65 | -611,852,244.55 |
19、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8,793,816.85 | 17,582,006.70 | 24,295,848.20 | 20,889,548.33 |
其他业务 | ||||
合 计 | 8,793,816.85 | 17,582,006.70 | 24,295,848.20 | 20,889,548.33 |
20、 税金及附加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1,380.00 | 56,633.25 |
教育费附加 | 22,414.29 | 40,452.32 |
其他 | ||
合 计 | 53,794.29 | 97,085.57 |
注:各项税金及附加的计缴标准详见附注五、税项。
21、 销售费用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272,286.35 | 267,975.06 |
办公费、清洁费、物耗费、宣传费 | 23,788.05 | 6,580.06 |
租赁费、保险费、电话费、佣金 | 1,444.45 | 13.02 |
差旅费、业务招待费 | 219.00 | |
其他 | 10,768.80 | 8,564.19 |
合 计 | 308,506.65 | 283,132.33 |
22、 管理费用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5,511,560.13 | 5,856,920.18 |
办公费、物耗费、能源费、通讯费 | 86,423.42 | 73,316.41 |
交通运输费 | 57,672.85 | 63,265.25 |
差旅费、业务招待费、工作餐费 | 37,162.68 | 127,743.32 |
折旧费、摊销费 | 363,323.41 | 84,540.46 |
修理费、保安消防费 | 416,618.23 | 273,686.82 |
咨询费、诉讼费 | 230,665.30 | |
证券服务费、交易费用、信息披露费 | 152,830.19 | |
其他 | 1,567,742.54 | 1,029,866.97 |
合 计 | 8,193,333.45 | 7,740,004.71 |
23、 财务费用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
减:利息收入 | 6,528.07 | 24,690.38 |
汇兑损益 | -5,065.70 | -5,924.01 |
银行手续费 | 11,760.97 | 62,138.49 |
其他 | 6,530.17 | 879.77 |
合 计 | 6,697.37 | 32,403.87 |
24、 其他收益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本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政府补助 | 17,310.69 | 183,709.70 | 17,310.69 |
合 计 | 17,310.69 | 183,709.70 | 17,310.69 |
注: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的具体情况,请参阅附注六、29“营业外收入”。
25、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96,936.52 | 329,779.27 |
合 计 | 296,936.52 | 329,779.27 |
26、 信用减值损失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坏账损失 | 252,952.46 | -254,799.27 |
合 计 | 252,952.46 | -254,799.27 |
上表中,损失以“-”号填列,收益以“+”号填列。
27、 营业外收入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本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 | - | 200,000.00 | - |
其它 | - | 200.00 | - |
合 计 | - | 200,200.00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补助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
计入营业外收入 | 计入其他收益 | 冲减成本费用 | 计入营业外收入 | 计入其他收益 | 冲减成本费用 | ||
稳岗补贴 | 28,130.08 | 与收益相关 | |||||
加计抵减进项税额 | 81,189.13 | 与收益相关 |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17,310.69 | 17,890.49 | 与收益相关 | ||||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2022年度留工培训补助 | 56,500.00 | 与收益相关 | |||||
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防疫消杀补贴 | 20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合 计 | 0.00 | 17,310.69 | 200,000.00 | 183,709.70 |
28、 营业外支出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本年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5,789.75 | 3,962.40 | 5,789.75 |
其中:固定资产 | 5,789.75 | 3,962.40 | 5,789.75 |
对外捐赠支出 | 8,000.00 | ||
滞纳金、罚金 | 500.00 | 500.00 | |
其它 | |||
合 计 | 6,289.75 | 11,962.40 | 6,289.75 |
29、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收入 | 6,528.07 | 24,690.38 |
政府补助 | 284,630.08 | |
其他 | 329,732.40 | 431,341.71 |
合 计 | 336,260.47 | 740,662.17 |
(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付现的费用 | 6,898,112.81 | 5,603,128.52 |
支付银行手续费 | 18,291.14 | 62,138.49 |
合 计 | 6,916,403.95 | 5,665,267.01 |
30、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6,781,443.10 | -4,297,180.16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
信用减值损失 | -252,952.46 | 254,788.22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89,487.02 | 79,567.69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
无形资产摊销 |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789.75 | 3,962.40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96,936.52 | -329,779.27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07,515.06 | 91,615.08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6,247,802.44 | -740,153.35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0,955,891.17 | 12,747,860.72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69,026.40 | 8,470,239.87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5,965,401.67 | 12,985,676.00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5,275,002.48 | 9,515,436.13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90,399.19 | 3,470,239.87 |
(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5,965,401.67 | 5,275,002.48 |
其中:库存现金 | 71,912.11 | 38,242.85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5,893,489.56 | 5,236,759.63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965,401.67 | 5,275,002.48 |
其中:母公司或公司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31、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项 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165,296.12 | 0.9220 | 152,403.02 |
其中:港币 | 165,296.12 | 0.9220 | 152,403.02 |
32、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种 类 | 金 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17,310.69 | 其他收益 | 17,310.69 |
七、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本公司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深圳市新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深圳 | 深圳 | 运营服务 | 100.00 | 设立 | |
新都国际酒店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 深圳 | 深圳 | 酒店咨询服务 | 100.00 | 设立 | |
新都(香港)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深圳 | 香港 | 酒店咨询服务 | 100.00 | 设立 | |
深圳新都酒立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深圳 | 深圳 | 运营服务 | 60.00 | 设立 | |
深圳鹍鹏商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深圳 | 深圳 | 商业管理咨询 | 100.00 | 设立 |
八、 金融工具及其风险
(一)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股权投资、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应付账款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六相关项目。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于2023年06月30日,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于本公司确认的金融资产,具体包括: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已确认的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最大风险敞口等于这些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对不同的资产分别以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减值准备。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及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均涉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通过进行历史数据分析,识别出影响各业务类型信用风险及预期信用损失的关键经济指标。
本公司因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产生的信用风险敞口、损失准备的量化数据,参见附注六、2,附注六、4的披露。
2、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
管理流动性风险时,本公司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公司管理层对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并确保遵守借款协议。本公司通过经营业务产生的资金及银行及其他借款来筹措营运资金。
于2023年06月30日,本集团持有的金融负债按未折现剩余合同义务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
项 目 | 1年以内 | 1-5年 | 5年以上 |
应付账款 | 3,267,592.11 | ||
其他应付款 | 66,985,130.35 |
九、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年末公允价值
项 目 | 年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14,013,530.93 | 52,500,000.00 | 66,513,530.93 | |
(五)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4,013,530.93 | 52,500,000.00 | 66,513,530.93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活跃市场,是指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量和交易频率足以持续提供定价信息的市场。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十、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报告期公司股权结构分散,无任何股东有能力单独决定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选任,也无能力单独决定董事会决议的形成,因此,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2、 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
详见附注七、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 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 |
深圳市瀚明投资有限公司 | 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 |
深圳长城汇理六号专项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受同一自然人宋晓明控制,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
融通资本-兴业银行-融通资本长城汇理并购1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 受同一自然人宋晓明控制,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
深圳长城汇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长城汇理战略并购9号私募基金 | 受同一自然人宋晓明控制,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
深圳长城汇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受同一自然人宋晓明控制,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
深圳泓睿天阗资产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 重整投资人联合体成员、潜在关联方[注1] |
广州泓睿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重整投资人联合体成员、潜在关联方 |
深圳丰兴汇资产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 重整投资人联合体成员、潜在关联方 |
深圳华银汇通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 重整投资人联合体成员、潜在关联方 |
福建泉州酒立方酒业有限公司 | 对重要子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股东 |
贵州新都益兴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新都国际酒店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参股公司 |
注1:根据《重整计划》,公司重整投资人是由广州泓睿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泓睿投资”)、泓睿天阗、深圳丰兴汇资产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丰兴汇”)、深圳华银汇通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银汇通”)组成的重整投资人联合体,其中泓睿投资承诺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重整后通过恢复生产经营、注入重整投资人及其关联方旗下优质资产等各类方式进一步增强和提高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同时鉴于泓睿投资是重整投资人泓睿天阗的普通合伙人,且泓睿天阗系依据《重整计划》相关资产的受让方,丰兴汇承接瀚明投资无偿让渡其原持有公司股份按重整计划对应的转增股份计13,872,362股,华银汇通承接瀚明投资无偿让渡的原持有公司股份的50%计22,775,500股。依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及出于谨慎的考虑,认定泓睿投资、泓睿天阗、丰兴汇及华银汇通为公司潜在的关联方。
4、 关联方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①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深圳泓睿天阗资产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 酒店大楼及配套设施、文锦花园宿舍 | 12,000,000.00 | 12,000,000.00 |
2015年12月17日,本公司与重整投资人[注]联合体成员泓睿天阗签订《资产租赁协议》,约定本公司向泓睿天阗租赁酒店大厦、停车场和酒店全部附属设备设施、文锦花园24套房产用于继续经营,租金200万元/月,每季度首月底前支付本季度租金600万元,租赁期限5年,自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在上述租赁期内有权转租并向第三方收取租金。2021年12月14日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作出(2021)粤0303民初3307号一审民事判决已生效,《资产租赁协议》及补充协议自2021年1月1日起解除,公司需支付租金、利息、赔偿金以及移交租赁标的物,其中自2021年1月1起每个月支付场地占有使用费人民币1,773,063.60元。
[注]:根据《重整计划》,公司重整投资人是由泓睿投资、泓睿天阗、华银汇通、丰兴汇共同组成的联合体。
(2) 关联担保情况
①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贵州新都益兴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90,000,000.00 | 项目投资及经营期间 | 注1 |
注1:详见附注十三、2签订重大合同之说明。
②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本公司为关联方借款提供的担保已按《重整计划》履行担保责任并已支付清偿款,公司的担保责任随债权清偿款支付而终止,但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对实际借款人享有债务追索权。相关诉讼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十三、1重整计划的执行情况之说明。
(3)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174.05万元 | 182.14万元 |
5、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其他应收款: | ||||
深圳泓睿天阗资产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 9,762.76 | 9,762.76 | 9,762.76 | 7,662.76 |
福建泉州酒立方酒业有限公司 | 1,359,657.98 | 1,359,657.98 | 1,359,657.98 | 1,359,657.98 |
合 计 | 1,369,420.74 | 1,369,420.74 | 1,369,420.74 | 1,367,320.74 |
(2) 应付项目
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
深圳泓睿天阗资产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 48,000,000.00 | 36,000,000.00 |
预计负债: | ||
深圳泓睿天阗资产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 52,383,761.05 | 52,383,761.05 |
合 计 | 100,383,761.05 | 88,383,761.05 |
十一、 承诺及或有事项
(一) 重大承诺事项
截至2023年06月30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二) 或有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1、 已决诉讼
(1)合同纠纷
2015年9月15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长城(德阳)新兴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申请,裁定受理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11月15日公司名称变更为“深圳鹍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破产重整一案。2015年12月15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5)深中法破字第100-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重整计划》第六条“重整计划的执行和执行监督”第(一)部分“重整计划的效力”规定,“经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对新都酒店、债权人、出资人、重整投资人等各方均具有约束力。”根据《重整计划》,“重整投资人是由广州泓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泓睿天阗资产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华银汇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丰兴汇资产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共同组成的联合体。重整投资人负责公司未来的经营和发展并根据重整计划的安排,提供部分资金并受让公司出售的资产以及出资人让渡的股份。”同时,《重整计划》第二条“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规定,“瀚明投资无偿让渡的36,647,862股股份由重整投资人有条件受让”,条件之一为重整投资人“根据公司经营和发展情况,为公司恢复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提供支持和帮助。”《重整计划》第五条“经营方案”第(二)部分“经营方案内容”第6项“盈利预测及业绩承诺”进一步规定,“泓睿投资承诺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重整后通过恢复生产经营、注入重整投资人及其关联方旗下优质资产等各类方式,使公司2016年、2017年实现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亿元、3亿元。如果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低于上述承诺净利润的,由泓睿投资以现金方式就未达到利润预测的部分对公司进行补偿。”根据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报表,公司2017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0,519,597.65元。公司已于2020年1月3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泓睿投资、泓睿天阗、华银汇通与丰兴汇有义务以现金方式就未达到3亿元的部分对公司进行补偿,即泓睿投资、泓睿天阗、华银汇通与丰兴汇应以现金补偿公司320,519,597.65元,同时向公司支付延迟支付期间的资金占用利息,陈强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21年3月25日作出的(2020)粤03民初28号一审民事判决书中判决结果如下:
①被告广州泓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鹍鹏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支付利润补偿款320,519,597.65元及资金占用利息(以320,519,597.65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的标准,自2020年1月3日起计付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②被告广州泓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鹍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诉讼保全担保费用160,259.80元;
③被告陈强应对本判决第一、二项所确定的被告广州泓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④驳回原告深圳鹍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若付款义务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上述付款义务,则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644,397.98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广州泓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陈强承担。
公司认为,重整投资人是由泓睿投资、泓睿天阗、华银汇通、丰兴汇共同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之间应承担连带责任;泓睿投资与泓睿天阗、华银汇通、丰兴汇之间构成人格混同,由泓睿天阗、华银汇通、丰兴汇接收资产,由不接收资产的泓睿投资作出业绩承诺是重整投资人的恶意安排,且重整投资人从破产重整中获得的资产的价值远高于其支付的款项,泓睿天阗、华银汇通、丰兴汇应对泓睿投资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提出上诉。
2023年6月30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21)粤民终2572号民事判决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645,199.28元由深圳鹍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承担822,599.64元,广州泓睿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陈强共同负担822,599.64元。上诉人深圳鹍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已预交1,645,199.28元,本院向深圳鹍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退还822,599.64元;上诉人广州泓睿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陈强已向本院预交上诉费1,645,199.28元,本院向广州泓睿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陈强退还822,599.64元。
(2)房屋租赁纠纷
2021年3月26日,公司收到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编号为(2021)粤0303民初3307号应诉通知书, 根据原告泓睿天阗的起诉状:2015年12月17日,根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原告与被告(本公司)签订《资产租赁协议》,约定原告向被告出租位于深圳市罗湖区春风路一号的新都酒店房地产(整栋)、停车场和酒店全部附属设备设施、文锦花园24套房产用于继续经营,租金200万元/月,每季度首月底前支付本季度租金600万元,租赁期限5年,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租赁期届满,被告继续租用租赁资产的,应于租赁期限届满之日前3个月向原告提出书面续租要求,被告逾期不搬离或不返还租赁房屋的,原告有权收回租赁资产,并就逾期部分向被告收取相当于双倍租金的赔偿金。被告按约定向原告支付了2016年至2018年
全年的租金,并按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粤01执5092-5094号执行裁定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管账户汇入2019年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的租金共计1,200万元。自2019年7月份开始,被告拒不向原告支付租金,原告多次催告无果,且被告从未按照《资产租赁协议》的约定向原告提出续租要求,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的诉讼请求如下:
①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的租金人民币36,000,000元以及逾期支付租金的利息(自2019年8月1日起,按2021年12月21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授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年期3.85%计算,暂计至2021年1月10日的利息为人民币1,139,178.08元);②判令被告按现状向原告移交深圳市罗湖区春风路新都酒店整栋、停车场、酒店全部附属设施和设备,并按照每月人民币4,000,000元的标准向原告支付2021年1月1日起至实际移交之日止的赔偿金(暂计至2021年1月10日为人民币1,333,333元);③ 判令由被告负担本案的案件受理费。(以上诉请金额合计人民币38,472,511.08元)原告向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2021年2月3日,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出具了(2021)粤0303执保32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①冻结被告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的中信银行深圳罗湖口岸支行(账户:7442010182400006779)的存款,冻结期限壹年。②冻结被告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的兴业银行深圳和平支行(账户:338070100100027351)的存款,冻结期限壹年。③冻结被告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的兴业银行深圳和平支行(账户:338070100100019425)的存款,冻结期限壹年。④结被告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的交通银行( 账户:
443066175018010056930)的存款,冻结期限壹年。⑤冻结被告深圳鹍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深圳鹍鹏商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100%股权,冻结期限叁年。⑥冻结被告深圳鹍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深圳市新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100%股权,冻结期限叁年。⑦冻结被告深圳鹍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新都国际酒店管理(深圳)有限公司的100%股权,冻结期限叁年。⑧冻结被告深圳鹍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深圳新都酒立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60%股权,冻结期限叁年。
以上冻结财产的价值合计以人民币36,000,000.00元为限。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在2021年12月14日作出的(2021)粤0303民初3307号一审民事判决书中判决结果如下:①确认原告深圳泓睿天阗资产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与被告深圳鹍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双方签订的《资产租赁协议》及补充协议自2021年1月1日起解除;②被告深圳鹍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应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泓睿天阗资产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支付自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的租金人民币 36,000,000.00元及逾期支付租金的利息(利息以实际拖欠的租金作为本金,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③被告深圳鹍
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应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泓睿天阗资产管理企业(有限合伙)移交其控制的位于深圳市罗湖区春风路新都酒店整栋、停车场、酒店全部附属设施和设备;④被告深圳鹍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应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泓睿天阗资产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支付自2021年1月1日起每个月支付场地占有使用费人民币 1,773,063.60元及赔偿金(赔偿金为以实际拖欠的场地占有使用费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三倍支付至实际交付之日止)。⑤驳回原告深圳泓睿天阗资产管理企业(有限合伙)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34,163.00元,由被告深圳鹍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上诉于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2月18日,公司持有子公司深圳市新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新都国际酒店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深圳鹍鹏商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及深圳新都酒立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股权被法院冻结,冻结期限为2021年2月18日至2024年2月17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2023年1月31日作出的(2022)粤03民终5811号终审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3月13日作出(2023)粤0303执5171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截至本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公司在中信银行深圳罗湖口岸支行(账号:7442010182400006779)、建设银行田背支行(账号:44201514500056378456)、浙商银行深圳分行(5840000010120100380615)设立的银行账户被法院冻结,实际冻结金额分别为149,245.71元、414,190.85元、34,323.85元,冻结资金上限为114,040,063.08元。
(3)《资产转让协议》无效诉讼
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的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粤民终2368号《民事判决书》显示,公司原实际控制人郭耀名向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隐瞒重大关联交易,与重整投资实控人陈强在公司破产重整过程中私下签订损害公司利益的“抽屉协议”,并安排泓睿天阗以低于市场评估价值298,268,407元的价格受让新都酒店大厦。泓睿天阗的有限合伙人为郭耀名指定的主体肖笑平,持有泓睿天阗97.67%合伙企业份额;普通合伙人为陈强指定的主体泓睿投资,持有泓睿天阗2.33%合伙企业份额。陈强、郭耀名隐瞒重大关联交易、通过破产重整以超低价格骗取了公司包括唯一正在经营的新都酒店等全部资产,其利用关联关系极大损害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并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同时,陈强用于公司的重整资金涉嫌挪用资金罪已在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审理中。因此,公司认为与泓睿天阗签订的《资产转让协议》应属无效,于2022年7月20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于2022年8月1日受理。
2023年5月6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因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预交案件受理费,作出(2023)粤03民初9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深圳鹍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2、未决诉讼
(1)债权人代位权诉讼
公司与泓睿投资、泓睿天阗等合同纠纷一案,已经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2020)粤03民初28号判决书,判决泓睿投资向公司支付利润补偿款320,519,597.65元及资金占用利息(以320,519,597.65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的标准,自2020年1月3日起计付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并向原告支付诉讼保全担保费用160,259.80元。泓睿投资应向公司支付利润补偿款及相应款项,公司对泓睿投资享有合法债权。
2015年12月16日,第三人泓睿投资与被告泓睿天阗、深圳华银汇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丰兴汇资产管理企业(有限合伙)签署《协议书》,就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原告曾用名)破产重整投资出资和权益分配达成约定:被告泓睿天阗出资4.3亿元作为重整投资款项,履行完毕价款支付义务后,承接新都酒店大厦和酒店全部附属设备设施、位于惠东县大岭镇惠州高尔夫俱乐部会所的房产、位于深圳文锦花园的24套房产,并约定协议各方应当按照重整计划之规定及本协议的约定,按时向管理人账户支付重整投资款。但被告泓睿天阗应付的重整投资款项并非由其支付,而是全部由第三人泓睿投资代为支付,因此被告泓睿天阗应向第三人泓睿投资偿还代付款项。且根据第三人泓睿投资2017年度审计报告的其他应收款,第三人泓睿投资应收被告泓睿天阗627,927,199.87元。但因第三人泓睿投资怠于行使对被告的到期债权,对原告造成严重损害。
本公司认为,本公司对第三人的债权合法有据,应受法律保护。由于第三人泓睿投资怠于行使其对泓睿天阗的债权,已严重影响了本公司的债权实现,损害了本公司的权益。本公司为了充分切实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已受理,案件案号为(2021)粤03民初6805号。
诉讼请求如下:
①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第三人应向原告支付的2017年利润补偿款320,519,597.65元及资金占用利息33,868,237.49元(以320,519,597.65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的标准,自2020年1月3日起计付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上述金额暂计至2021年9月28日)、诉讼保全担保费用160,259.80元,合计354,548,094.94元。
② 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本案为债权人代位权纠纷。鹍鹏公司对债务人泓睿投资享有合法的债权,系鹍鹏公司对次债务人泓睿天阗合伙提起本案代位权诉讼的前提条件。目前鹍鹏公司诉泓睿投资合同纠纷一案尚未审结,本案须
以该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公司已提交《中止审理申请书》,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11月23日出具(2021)粤03民初680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结果为:本案中止诉讼。
2023年6月30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对前述案件作出判决,并判决广州泓睿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需向公司承担2017年利润补偿款及相应利息等款项,公司已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恢复审理本案。截至本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该案已恢复审理。
3、 债权申报情况
(1)2016年4月19日,深圳中院裁定受理申请人上海超创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合伙)提出的对瀚明投资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并依法指定深圳市正源清算事务有限公司和深圳市理恪德清算事务有限公司担任瀚明投资管理人。2017年4月19日,公司收到瀚明投资来函通知,在破产程序中,瀚明投资管理人已经完成债权申报受理和债权审核、财产调查等破产工作,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业已召开。因瀚明投资的主要财产存在质押、冻结和多轮次的轮候冻结等限制措施,且部分财产涉及公安机关在刑事案件侦查程序中的冻结,管理人正在对相关财产的权利限制进行调查核实,并依法申请相应机关解除相关冻结和轮候冻结措施。公司已向瀚明投资管理人申报了债权,瀚明投资管理人已受理。
2018年11月27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6)粤03民破55号之二《民事裁定书》,宣告深圳市瀚明投资有限公司破产。2022年5月10日,公司收到瀚明投资管理人送达的《债权复核通知书》,瀚明投资管理人确认公司债权1,541,141.40元,上述债权最终获偿比例和金额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2017年12月11日,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受理光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耀集团”)破产重整,并于2018年2月26日指定深圳市金大安清算事务有限公司及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光耀集团管理人,负责光耀集团重整工作。
2018年8月公司向光耀集团管理人申报了债权。2020年8月11日,公司收到光耀集团管理人送达的《债权审查通知书》,光耀集团管理人确认公司债权本金25,042,889.65元,利息1,251,377.86元,债权总额26,294,267.51元,性质为普通债权。2021年9月26日,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告光耀集团破产,上述债权最终获偿比例和金额存在不确定性。
(3)2019年6月10日,公司收到原实际控制人深圳市光耀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耀地产”)的管理人送达的(2019)粤03破153号之二《通知书》,深圳中院根据深圳市盛世荣达贸易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19年4月8日裁定受理光耀地产破产清算,2019年5月31日指定广东竞德律师事务所为光耀地产管理人,并通知公司于2019年7月10日前向该管理人申报债权。
公司2019年6月向该管理人申报了债权。2019年7月17日,该管理人出具《深圳市光耀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案审核申报债权意见书》,光耀地产管理人确认公司债权220,090,820.00元为无财产担保、
非连带普通债权。上述债权最终获偿比例和金额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4)2018年10月19日,子公司新都国际酒店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收到贵州省湄潭县人民法院于2018年9月29日作出的(2018)黔0328破2号之八债权申报通知书,该法院于2018年9月29日根据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黔03破申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湄潭县仙谷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贵州子尹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并通知新都国际酒店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在2018年12月31日前向该管理人申报债权。2018年10月30日,子公司已就应收湄潭县仙谷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项目管理款233,230元及相应利息26,999.00元所形成的债权本息共计260,229.29元向该公司管理人申报了债权。2019年5月27日,子公司收到该公司管理人送达的《破产清算债权确认书》,确认子公司对湄潭县仙谷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享有260,229.29元的普通债权,2021年11月30日,公司收到清算分配款83,203.44元,该债权能否继续获偿尚存在不确定性。截至2022年12月31日,子公司对上述未获偿的债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十二、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大诉讼事项
(1)合同纠纷终审判决结果
2023年6月30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645,199.28元由深圳鹍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承担822,599.64元,广州泓睿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陈强共同负担822,599.64元。上诉人深圳鹍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已预交1,645,199.28元,本院向深圳鹍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退还822,599.64元;上诉人广州泓睿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陈强已向本院预交上诉费1,645,199.28元,本院向广州泓睿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陈强退还822,599.64元。
十三、 其他重要事项
1、 重整计划的执行情况
2015年度,本公司根据深圳中院裁定批准的《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及公司重整管理人认定,对公司因担保等产生的债务及共益债务计提预计负债,并根据《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之分配方案》已清偿部分债务,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因重整计划计提的预计负债(含提存共益债务)余额为63,968,879.93元(含提存或有债权及共益债务)。
2023年1-6月份,公司管理人账户产生利息收入80,074.99元,发生小额的银行手续费10.00元,截至2023年06月30日止,公司提存至公司管理人账户的余额为64,048,944.91元(含提存或有债权及共益债务)。
2、 签订重大合同
2016年4月,贵州大学对新建西校区中已建成国际交流学术中心、高端培训中心(以下简称“两中心”)物业后期的装修、设备设施等投入建设及后期经营管理面向社会以竞谈方式进行项目整体招商,“两中心”总建筑面积33,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8,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要求总投入不低于6,000万元,拟对“两中心”整体租赁15年。招商条件之一是竞标单位须是注册资金为1,000万元以上的公司,旗下拥有且参与实际经营管理的四星级或以上级别酒店。2016年6月13日,贵州大学两中心项目组向本公司发出《中标确认书》,确定本公司为该项目第一中标单位,项目投入资金总额为9,000万元-1亿元,月租金为12.6元/平方米。2016年8月9日,公司子公司新都国际酒店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称“深圳酒管”)与贵州益兴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益兴”)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贵州新都益兴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都益兴”),注册资本50万元。根据2016年7月28日深圳酒管与贵州益兴签订的《股份代持协议书》、2016年7月28日签订的《授权委托书》、2017年1月16日签订的《股份代持协议补充协议》,深圳酒管持有的新都益兴28%的出资比例为代贵州益兴代持股份,实际上深圳酒管并未履行出资业务。
2017年5月15日,深圳酒管与贵州益兴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深圳酒管代持新都益兴的25%股权转让给贵州益兴,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新都益兴尚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2017年5月17日,本公司与贵州大学签订的《贵州大学国际交流学术中心、高端培训中心项目合作协议》,2017年5月22日贵州益兴与贵州大学签订《贵州大学国际交流学术中心、高端培训中心项目合作协议》。协议主要条款包括:1、贵州大学将贵州大学国际交流学术中心、高端培训中心物业及设施设备和附属物租予公司进行合作经营管理;2、公司在项目当地成立项目落地公司,贵州大学与项目落地公司签订项目合作协议,项目落地公司全权负责贵大酒店的投资和经营管理,项目落地公司的所有债权债务由本公司承担连带责任;3、公司按照贵州大学项目建设要求投资不少于人民币9,000万元,若公司投资额达不到最低投资总额,需在6个月内整改补充投入不足部分,若整改后仍达不到最低投资总额要求,贵州大学有权终止协议;4、合作期限共计15年。
上述系列协议为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公司法定代表人、时任董事陈辉汉先生未按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未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同意并授权公司时任副总经理周跃基先生签订。
由于签约后贵州大学未及时取得新校区整体规划许可,因此两中心单体规划审批、相应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施工许可证、消防设计审查合格书、消防验收意见手续等影响酒店合法开业经营的必要手续都没有按规定完成,为避免项目装修完成无法正常开业的重大风险及遭受严重投资损失,项目公司在项目取得合法手续前未全面启动项目装修工作。
十四、 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账 龄 | 期末余额 |
1年以内 | 600,946.98 |
1至2年 | |
2至3年 | 2,883,802.06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小 计 | 3,484,749.04 |
减:坏账准备 | 606,807.76 |
合 计 | 2,877,941.28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列示
类 别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484,749.04 | 100.00 | 606,807.76 | 17.41 | 2,877,941.28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3,484,749.04 | 100.00 | 606,807.76 | 17.41 | 2,877,941.28 |
关联方往来 | |||||
合 计 | 3,484,749.04 | 100.00 | 606,807.76 | 17.41 | 2,877,941.28 |
类 别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0,779,906.39 | 100.00 | 872,079.22 | 8.09 | 9,907,827.17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10,764,308.68 | 99.86 | 872,079.22 | 8.10 | 9,892,229.46 |
关联方往来 | 15,597.71 | 0.14 | 15,597.71 | ||
合 计 | 10,779,906.39 | - | 872,079.22 | 9,907,827.17 |
①年末无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②组合中,按账龄分析法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项 目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600,946.98 | 30,047.35 | 5.00 |
1至2年 | |||
2至3年 | 2,883,802.06 | 576,760.41 | 20.00 |
合 计 | 3,484,749.04 | 606,807.76 | 17.41 |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类 别 | 期初余额 | 本年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872,079.22 | 265,271.46 | 606,807.76 | |||
合 计 | 872,079.22 | 265,271.46 | 606,807.76 |
(4) 本年无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本公司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为3,376,919.95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96.91%,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汇总金额为601,259.58 元。
2、 其他应收款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64,196,285.72 | 64,119,327.82 |
合 计 | 64,196,285.72 | 64,119,327.82 |
(1) 其他应收款
①按账龄披露
账 龄 | 期末余额 |
1年以内 | 319,964.00 |
1至2年 | 224,854.18 |
2至3年 | 3,628,162.50 |
3至4年 | 198,218.19 |
4至5年 | 193,272.93 |
5年以上 | 63,107,069.86 |
小 计 | 67,671,541.66 |
减:坏账准备 | 3,475,255.94 |
合 计 | 64,196,285.72 |
②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提存预计负债款及提存共益负债款 | 64,048,944.91 | 63,968,879.93 |
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组合 | 3,458,215.24 | 3,427,888.92 |
其他 | 164,381.51 | 170,435.28 |
小 计 | 67,671,541.66 | 67,567,204.13 |
减:坏账准备 | 3,475,255.94 | 3,447,876.31 |
合 计 | 64,196,285.72 | 64,119,327.82 |
③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19,987.39 | 3,427,888.92 | 3,447,876.31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年: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年计提 | -2,946.69 | 30,326.32 | 27,379.63 | |
本年转回 | ||||
本年转销 | ||||
本年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06月30日余额 | 17,040.70 | 3,458,215.24 | 3,475,255.94 |
④坏账准备的情况
类 别 | 期初余额 | 本年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 19,987.39 | -2,946.69 | 17,040.70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 3,427,888.92 | 30,326.32 | 3,458,215.24 | |||
合 计 | 3,447,876.31 | 27379.63 | 3,475,255.94 |
⑤本年无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⑥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管理人账户 | 提存预计债务款及提存共益债务款、代垫款项 | 64,048,944.91 | [注1] | 94.65 | |
新都国际酒店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3,458,215.24 | 1年以内、1-2年、2-3年 | 5.11 | 3,458,215.24 |
代收代付社保款 | 代垫款 | 112,758.75 | 1年以内 | 0.17 | 5,637.94 |
宋恺冰 | 备用金 | 20,000.00 | 1年以内 | 0.03 | 1,000.00 |
杨莉斯 | 备用金 | 15,000.00 | 1年以内 | 0.02 | 750 |
合 计 | —— | 67,654,918.90 | —— | 99.98 | 3,465,603.18 |
注1:其中账龄1 年以内169,005.25元,账龄1 至2 年194,527.86元,账龄2 至3 年198,273.58元,账龄3 至4 年198,218.19元,账龄4至5年188,672.93元,5年以上63,100,247.10元。
3、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分类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68,600,000.00 | 600,000.00 | 68,000,000.00 | 68,600,000.00 | 600,000.00 | 68,000,000.00 |
合 计 | 68,600,000.00 | 600,000.00 | 68,000,000.00 | 68,600,000.00 | 600,000.00 | 68,000,000.00 |
(2) 对子公司投资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年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深圳新都酒立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600,000.00 | 600,000.00 | 600,000.00 | |||
深圳鹍鹏商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68,000,000.00 | 68,000,000.00 | ||||
合 计 | 68,600,000.00 | 68,600,000.00 | 600,000.00 |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8,802,497.71 | 17,572,608.47 | 24,361,132.82 | 20,880,875.76 |
其他业务 | ||||
合 计 | 8,802,497.71 | 17,572,608.47 | 24,361,132.82 | 20,880,875.76 |
十五、 补充资料
1、 本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项 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企业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7,310.69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本公司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年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本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6,289.75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小 计 | 11,020.94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 计 | 11,020.94 |
注: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的数字“+”表示收益及收入,“-”表示损失或支出。本公司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确认依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证监会公告[2008]43号)的规定执行。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0.039 | -0.039 | |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0.039 | -0.039 |
注:因截至2023年06月30日公司的净资产为负数,不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附件Ⅰ 会计信息调整及差异情况
一、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差错更正等情况
(一)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 □其他原因 √不适用
(二)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企业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7,310.69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6,289.75 |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 11,020.94 |
减:所得税影响数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 11,020.94 |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附件Ⅱ 融资情况
一、 报告期内的普通股股票发行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 报告期内的股票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存续至报告期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存续至本期的债券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存续至本期的可转换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