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8月14日以邮件、专人送达形式发出,并于 2023年8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出席本次会议董事应到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蒋国兴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与会董事审议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认为:
1、本公司严格按照会计准则规范运作,本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2023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综上,董事同意议案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与会董事审议了议案内容,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为满足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三、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与会董事审议了议案内容,为确保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连续性,且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审计业务需要,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与会董事审议了议案内容,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