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就公司新增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部分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新增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部分符合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在价格公允的基础上是一种对等的互利性经营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的程序合法公正,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在将新增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部分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前征得了我们的同意,关联董事在审议时回避表决,也未代理其他董事出席会议和表决该议案。
因此,我们同意新增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部分事项。独立董事签字:
王保发 张咏梅 马敬环
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