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4599 证券简称:同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3-107
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者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公司同一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7日15:0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3年9月6日15:00—2023年9月7日15:00。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
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普通股 | 834599 | 同力股份 | 2023年9月1日 |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刘兵舰、王储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向浙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
的议案。
极协商并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公司拟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不超过贰亿元人民币,具体内容如下:
(1)本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申请授信业务最高余额不超过折合人民币(大写)贰亿元,期限 1 年。上述期间是指授信业务发生时间。具体授信金额、期限、利率及相关权利义务关系以我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订的授信合同为准。
(2)授权法定代表人叶磊或其指定第三人在上述授信金额内全权办理与本次授信事项有关的所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决定具体授信使用等。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3年9月 6日 17:00 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3年9月6日
(三)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029-3800 1200
(二)会议费用:无需缴费,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1、《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