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议案进行了审阅,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本次会议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对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在查阅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及财务报表等文件的基础上,编制了《关于对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全面、客观的评估了其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经营资质完备、内部控制制度合理完整,严格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相关规定经营,公司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之间开展存款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的有关规定,我们认为:
1.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1人调离公
司,公司回购并注销其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2.董事会在审议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时,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并按照相关规定对上述人员的相关股份进行回购并注销。
独立董事:李晓慧、鲁 篱、ZHANG DONGHUI(张东辉)、刘利剑
202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