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2023年半年度内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监督,有关情况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1、经核查,报告期内未发现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本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12,582.89万元,上述对外担保余额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120.59%;
3、公司为西安高新医院有限公司、西安国际医学中心有限公司、西安国际康复医学中心有限公司和商洛国际医学中心医院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是为了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担保的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能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
4、上述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履行了担保决策程序,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相违背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为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李富有 师萍 张宝通
二○二三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