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8月12日以书面结合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8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出席会议董事应到9人,实到9人。公司董事长张立品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独立董事李茁英女士、董秀琴女士、胡宗波先生参加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4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上半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本报告未经审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按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5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获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