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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成股份: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24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8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郑瑞俊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截至2023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编制的《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23-048)以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9145号)。

(二)审议通过《关于截至2023年6月30日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对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9147号)。

(三)审议通过《关于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最近三年及一期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非经常性损益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9146号)。

(四)审议通过《关于增加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增加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财务战略,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相关风险能够进行有效控制。综上,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该议案。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

特此公告。

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8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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