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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南电路:关于增加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规模及品种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24

证券代码:002916 证券简称:深南电路 公告编号:2023-038

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规模及品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超过5.5亿美元和30亿日元(或等值其他货币)的规模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交易品种为外汇远期,该事项自董事会通过起十二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远期业务,全年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

5.5亿美元和30亿日元(或等值其他货币),具体公告详见披露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4)。

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规模及品种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规模从不超过 5.5 亿美元增加至不超过7.03亿美元,交易品种由外汇远期增加为外汇远期和外汇掉期。有效期与前次保持一致,即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起十二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远期及外汇掉期业务,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7.03亿美元和30亿日元(或等值其他货币),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上限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的50%,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增加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规模及品种的原因

随着人民币定价机制趋于透明,汇率市场化改革提速推进,汇率和利率波动幅度不断加大,外汇市场不确定性越发凸显。公司进出口业务收支结算币种及收支规模的不匹配使外汇风险敞口不断扩大,预计公司将持续面临汇率或利率波动的风险。

公司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是紧密相关的。为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有必要使用自有资金适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

二、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基本情况

1、交易品种:外汇远期及外汇掉期

2、合约期限:与基础交易期限相匹配,一般不超过一年

3、交易对手: 经国家外汇管理总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4、业务金额: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远期及外汇掉期业务,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7.03亿美元和30亿日元(或等值其他货币)

5、流动性安排:外汇衍生品交易以正常外汇资产、负债为背景,业务金额和业务期限与预期外汇收支期限相匹配

6、其他:外汇衍生品交易使用公司的综合授信额度交易,占用的授信额度根据银行签订的协议内容确定,到期采用全额交割或差额交割的方式

三、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前期准备

公司已制定严格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金融衍生品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风险预警及处置机制、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防范内部控制风险。

公司在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审批、操作、跟踪、审查及披露等各环节

均明确权责及分工并配备专业人员,并定期进行业务知识和风险制度等方面的专业培训。公司财务部密切跟踪金融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金融衍生品业务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

四、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汇率波动具有双向性,在远期汇率走势中,可能出现远期外汇交易汇率锁定价格低于交割当日公司记账汇率,造成公司汇兑损失。

2、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或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3、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对手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4、其它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法律风险。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管理措施

1、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影响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公司外汇衍生品投资额不得超过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授权额度上限;公司不得进行带有杠杆的外汇衍生品交易。

2、公司已制定严格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3、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六、衍生品公允价值分析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确认计量,公允价值按照银行等机构等提供的或公开市场可取得的价格确定,每月均进行公允价值计量与确认。

七、衍生品投资的会计核算政策及后续披露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披露,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当公司已交易衍生品的公允价值减值与用于风险对冲的资产(如有)价值变动加总,导致合计亏损或者浮动亏损金额每达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人民币的,公司将及时进行披露。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增加外汇衍生品交易规模及品种,符合公司自身经营发展需求,能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有利于加强交易风险管理和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九、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深南电路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2、深南电路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目的是为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同时,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并采取了相关风险控制措施。

综上,保荐机构对深南电路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增加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规模及品种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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