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8月22日
2.会议召开地点:新芝生物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8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虞明霞女士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此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监事刘文虎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要求,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202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69)、《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7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7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基于战略和业务发展需要,拟与自然人周郑甬、吕晓文共同投资设立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具体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上海子公司”),注册资本及持股比例:1000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550万元,持有55%的股权;自然人周郑甬认缴出资400万元,持有40%的股权;自然人吕晓文认缴出资50万元,持有5%的股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关联监事,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宁波新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