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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华翔:关于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24

证券代码:002048 证券简称:宁波华翔 公告编号:2023-041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2017年10月1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800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6,180,164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1.25元,共计募集资金204,382.8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296.64万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201,086.21万元,已由主承销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1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526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188,598.12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180.88万元;2023年1-6月实际使用募集资金6,440.99万元,2023年1-6月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99.24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95,039.11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280.12万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9,327.21万元(与银行账户余额的差额305.23万元,是由于部分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尚未置换所致)。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18年1月18日、2018年5月25日、2020年6月3日、2021年6月24日、2022年10月16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县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营业部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开户行账号余额(元)备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县支行39708001040014253-000000000256,881,309.62
397080010400162902,058,063.03
3970800104001728037,385,047.25
合 计96,324,419.90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和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3。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状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附件:1.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24日

附件1

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1—6月编制单位: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201,086.21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440.9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95,039.1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28,845.2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64.07%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 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 投资总额 (1)本期 投入金额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期 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长春华翔青岛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改扩建项目67,558.7249,538.43049,538.43100%2018年8月31日2,824.10
2.长春华翔佛山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技术改造项目45,364.4822,666.66022,666.66100%2018年8月31日1,502.48
3.长春华翔天津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改扩建项目18,000.00018,000.00100%2019年4月30日1,253.00
4.长春华翔成都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技术改造项目21,451.64021,451.64100%2019年4月30日1,667.36
5.年产5万件轿车用碳纤维等高性能复合材料生产线技改项目59,973.00000不适用
6.年产40万套轿车用自然纤维等高性能复合材料生产线技改项目25,528.00000不适用
7.汽车内饰件生产线技改项目35,445.41000不适用
8.汽车电子研发中心技改项目17,959.00000不适用
9.长春华翔长春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改扩建项目20,000.001412.0914,792.2273.96%2020年12月31日1,922.98
10.年产15万套高档轿车用门内饰板总成项目14,506.70145.4613,995.6596.48%2021年8月31日6,981.83

11.年产10万套高端内饰件生产线

技改项目

11.年产10万套高端内饰件生产线技改项目13,500.0062.3813,206.1797.82%2022年5月31日765.6
12.年新增40万套真木件、10万套铝饰件生产线(生产设备)项目14,758.6032.714,641.7199.21%2022年3月31日5,822.48
13.长春华翔长春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改扩建项目(二期)4,546.03-4,545.81100.00%不适用
14.长春华翔上海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技术改造项目13,412.973213.6110,001.1674.56%2024年5月31日不适用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8,705.181574.7512,199.66140.14%不适用不适用
合 计251,828.61201,086.216,440.99195,039.1122,739.83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1、 长春华翔成都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改扩建项目:该项目主要用于生产Bora车型和奥迪A3产品的零部件,由于车型配套产品产量不及预期,导致2023年上半年未达到预计效益。 2、 长春华翔天津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改扩建项目:该项目主要用于生产探岳和Audi Q3等车型的零部件,由于车型配套产品产量低于预期,导致2023年上半年未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1、年产5万件轿车用碳纤维等高性能复合材料生产线技改项目:董事会重新对该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论证,预计短期不会有较大投入且投入时间不确定,为了保证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相关财务费用支出,经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经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5万件轿车用碳纤维等高性能复合材料生产线技改项目”变更为“长春华翔长春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改扩建项目”的议案》。 2、汽车内饰件生产线技改项目:该项目原计划建成后产品主要出口北美市场,2018年开始,由于中美贸易摩擦,相关产品将增加的额外关税对原投资项目产生较大影响,因此暂缓投入,处于观望状态。截至变更日,虽然中美已就关税问题签署了第一阶段协议,但突如其来的全球外部环境扰动,使得公司相关出口业务的前景变的更不明朗。为保证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于2020年5月11日召开的公司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经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会议同意将“汽车内饰件生产线技改项目”变更为“年产15万套高档轿车用门内饰板总成项目“、“年产10万套高端内饰件生产线技改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及其利息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3、年产40万套轿车用自然纤维等高性能复合材料生产线技改项目:由于“碳纤维”、“自然纤维”等高性能复合材料替代传统材料在汽车上规模化使用的进程一再被推后,而且时间变得不明朗。为保证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相关财务费用支出,经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公司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40万套轿车用自然纤维等高性能复合材料生产线技改项目”变更为“年新增40万套真木件、10万套铝饰件生产线项目”的议案》 4、汽车电子研发中心技改项目:原汽车电子研发项目主要是基于传统燃油车的产品研发,与现在的行业发展趋势有所不符。为保证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相关财务费用支出,经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公司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汽车电子研发中心技改项目”变更为“长春华翔长春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改扩建项目”的议案》。 5、长春华翔上海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技术改造项目:由于近期公司在华东地区新能源主机厂热成型产品相关业务发展较快,董事会综合论证了未来5年内相关产品在各区域业务订单分布、产能利用率及运输

成本等情况,为了保证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相关财务费用支出,经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的公司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将原募投项目部分变更为“长春华翔上海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

成本等情况,为了保证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相关财务费用支出,经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的公司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将原募投项目部分变更为“长春华翔上海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为了配合一汽大众在天津和成都工厂产能的调整,完成热成型产品在国内的布局,加快募投项目的实 施,经于2018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经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原计划在青岛实施的3条热成型汽车零部件生产线的其中1条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变更为天津华翔汽车金属零部件有限公司在天津市宁河区现代产业区实施;原计划在佛山实施的2条热成型汽车零部件生产线的其中1条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变更为成都华翔轿车消声器有限公司在成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实施。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根据2018年1月2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使用募集资金29,366.9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次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29,366.94万元,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8〕52号)。公司已于2018年1月24日置换募集资金29,366.94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继续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

附件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3年1—6月编制单位: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本期实际投入金额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期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长春华翔天津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改扩建项目长春华翔青岛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改扩建项目18,000.00018,000.00100.00%2019年4月30日2,986.00
2.长春华翔成都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技术改造项目长春华翔佛山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技术改造项目21,451.64021,451.64100.00%2019年4月30日2,522.96
3.长春华翔长春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改扩建项目年产5万件轿车用碳纤维等高性能复合材料生产线技改项目20,000.001,412.0914,792.2273.96%2020年12月31日1922.98
4.年产15万套高档轿车用门内饰板总成项目汽车内饰件生产线技改项目14,506.70145.4613,995.6596.48%2021年8月31日6,981.83
5.年产10万套高端内饰件生产线技改项目汽车内饰件生产线技改项目13,500.0062.3813,206.1797.82%2022年5月31日765.6
6.年新增40万套真木件、10万套铝饰件生产线(生产设备)项目年产40万套轿车用自然纤维等高性能复合材料生产线技改项目14,758.6032.7014,641.7199.21%2022年3月31日5,822.48
7.长春华翔长春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改扩建项目(二期)汽车电子研发中心技改项目4,546.03-4,545.81100.00%不适用不适用
8.长春华翔上海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技术改造项目长春华翔长春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改扩建项目(二期)13,412.973,213.6110,001.1674.56%2024年5月31日不适用不适用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汽车内饰件生产线技改项目8,705.181574.7512,199.66140.14%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

合计128,881.126,440.99122,834.0221,001.85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1、“长春华翔天津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改扩建项目”和“长春华翔成都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技术改造项目”主要是为了配合一汽大众在天津和成都工厂产能的调整,完成热成型产品在国内的布局,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经于2018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经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原计划在青岛实施的3条热成型汽车零部件生产线的其中1条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变更为天津华翔汽车金属零部件有限公司在天津市宁河区现代产业区实施;原计划在佛山实施的2条热成型汽车零部件生产线的其中1条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变更为成都华翔轿车消声器有限公司在成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实施。 2、“长春华翔长春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改扩建项目”主要是董事会重新对原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论证,预计短期不会有较大投入且投入时间不确定,为了保证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相关财务费用支出,经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经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5万件轿车用碳纤维等高性能复合材料生产线技改项目”变更为“长春华翔长春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改扩建项目”的议案》。 3、“年产15万套高档轿车用门内饰板总成项目”、“年产10万套高端内饰件生产线技改项目”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主要是考虑中美贸易摩擦和全球外部环境对公司相关出口业务的影响,为保证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于2020年5月11日召开的公司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经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会议同意将“汽车内饰件生产线技改项目”变更为“年产15万套高档轿车用门内饰板总成项目”、“年产10万套高端内饰件生产线技改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及其利息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4、年产40万套轿车用自然纤维等高性能复合材料生产线技改项目:由于“碳纤维”、“自然纤维”等高性能复合材料替代传统材料在汽车上规模化使用的进程一再被推后,而且时间变得不明朗。为保证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相关财务费用支出,经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公司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40万套轿车用自然纤维等高性能复合材料生产线技改项目”变更为“年新增40万套真木件、10万套铝饰件生产线项目”的议案》 5、汽车电子研发中心技改项目:原汽车电子研发项目主要是基于传统燃油车的产品研发,与现在的行业发展趋势有所不符。为保证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相关财务费用支出,经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公司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汽车电子研发中心技改项目”变更为“长春华翔长春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改扩建项目”的议案》。 6、长春华翔上海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技术改造项目:由于近期公司在华东地区新能源主机厂热成型产品相关业务发展较快,董事会综合论证了未来5年内相关产品在各区域业务订单分布、产能利用率及运输成本等情况,为了保证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相关财务费用支出,经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的公司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将原募投项目部分变更为“长春华翔上海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技术改造项目”的议案》。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1、长春华翔成都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改扩建项目:该项目主要用于生产Bora车型和奥迪A3产品的零部件,由于车型配套产品产量不及预期,导致2023年上半年未达到预计效益。 2、长春华翔天津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改扩建项目:该项目主要用于生产探岳和Audi Q3等车型的零部件,由于车型配套产品产量低于预期,导致2023年上半年未达到预计效益。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长春华翔长春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改扩建项目(二期):由于汽车行业发生的变化以及受外部环境的影响,该项目的实际实施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后。董事会重新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论证。由于近期公司在华东地区新能源主机厂热成型产品相关业务发展较快,董事会综合论证了未来5年内相关产品在各区域业务订单分布、产能利用率及运输成本等情况,为了保证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相关财务费用支出,拟将原投资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3,666万元(其中项目历年利息收入253.03万元),通过增资长春华翔全资子公司——上海华翔和真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的方式实施“长春华翔上海工厂热成型轻量化技术改造项目”。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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