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17 证券简称:华尔泰 公告编号:2023-028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华尔泰 | 股票代码 | 001217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吴炜 | 王寅 | ||
办公地址 | 安徽省东至县香隅镇 | 安徽省东至县香隅镇 | ||
电话 | 0566-5299004 | 0566-5299004 | ||
电子信箱 | huatai0008@163.com | huatai0008@163.com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871,910,062.44 | 1,128,702,507.81 | -22.7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8,446,712.33 | 144,892,762.68 | -59.6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49,286,407.65 | 126,568,798.19 | -61.0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43,890,923.07 | 47,261,990.18 | -404.45%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8 | 0.44 | -59.0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8 | 0.44 | -59.0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79% | 7.31% | -4.52%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2,890,531,384.78 | 2,916,992,850.46 | -0.9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2,096,664,727.18 | 2,075,281,795.19 | 1.03%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5,633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安徽尧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2.37% | 140,628,500.00 | 140,628,500.00 | |||
池州市东泰科技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0.42% | 34,597,100.00 | 34,597,100.00 | |||
嘉兴市中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8.25% | 27,379,000.00 | ||||
黄文明 | 境内自然人 | 4.12% | 13,689,500.00 | 10,267,125.00 | |||
顾建农 | 境内自然人 | 1.43% | 4,754,400.00 | ||||
吴李杰 | 境内自然人 | 1.41% | 4,679,320.00 | 4,679,320.00 | |||
王新武 | 境内自然人 | 0.86% | 2,867,433.00 | ||||
赵红林 | 境内自然人 | 0.58% | 1,922,700.00 | ||||
陈亦飞 | 境内自然人 | 0.33% | 1,095,200.00 | ||||
徐秀芹 | 境内自然人 | 0.33% | 1,087,158.0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尧诚集团目前持有公司42.37%的股份;吴李杰先生目前直接持有公司1.41%的股份,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尧诚集团25.83%的股份,任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池州市东泰科技有限公司为吴李杰先生控制的企业。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报告期内,公司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总股本33,187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3,318.70万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23年4月28日实施完成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2023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2、报告期内,公司年产5万吨环己胺和二环己胺项目已按既定计划完成工程建设及设备安装、调试工作,试生产方案及装置试生产条件经专家评审通过,并进入试生产阶段,项目整体进度符合公司项目建设安排。后续公司将对设备装置进行调整优化,逐步实现项目达产达标。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0日、2023年6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投资建设年产5万吨环已胺和二环已胺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关于公司年产5万吨环己胺和二环己胺项目试生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3、报告期内,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15万吨/年稀硝酸装置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筹资金21,708.20万元建设15万吨/年稀硝酸装置项目,实现生产能力配套,优化企业产品结构,增强企业综合竞争能力。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投资建设年产15万吨稀硝酸装置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4、2022年10月28日,公司与安徽鸿凌机电仪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凌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书》,约定鸿凌公司将其持有的安徽鸿力智能计量仪表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力公司”)100%股权转让给本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鸿力公司100%股权,工商变更手续已于2023年2月21日办理完毕,鸿力公司更名为合肥华尔泰智能制造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吴炜。
2023年7月31日,合肥华尔泰智能制造有限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取得了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国内贸易代理;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煤炭及制品销售;纸浆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