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发出前,听取了相关人员对该事项的报告,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会议材料进行了仔细研究,经过讨论审议后,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 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并通过实施审计工作,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我们一致认可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情况以及投资者保护能力。
2、 公司拟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 我们同意将上述事项及其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高伟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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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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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鹏
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