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39 证券简称:长城证券 公告编号:2023-060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发出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书面通知。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会议召集人许明波先生召集,于2023年8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4名,实际出席监事4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就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出具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
二、本次会议审阅了《关于公司2023年上半年风险控制指标报告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报告内容无异议。
《2023年上半年风险控制指标报告》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特此公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