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长城证券:独立董事关于与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24

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于与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能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议案及有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对与华能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公司与华能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符合公司控股公司华能宝城物华有限公司的正常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其提高资金管理运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

二、经审阅相关资料,我们认为该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有偿、公平、自愿的原则,交易价格合理有据、客观公允,交易事项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及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华能财务公司具有合法展业资质,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规定规范经营;针对本次涉及关联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已制定相关风险处置预案,并拟定了相关风险评估报告,能够有效保证公司及控股公司资金的独立性和安全性。

四、我们一致认可该关联交易事项,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马庆泉 吕益民 戴德明 周凤翱

2023年8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