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仔细核查。我们认为: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3年半年度,公司严格遵循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其他方式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关联方占用资金风险。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023年半年度,公司严格遵循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不存在且未发生对外担保的事项。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以下无正文,仅为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陈立虎 孙新卫 冯晓鸣
202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