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589 公司简称:力合微债券代码:118036 债券简称:力合转债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中的内容。
三、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 公司负责人贺臻、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世权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世权声
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七、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八、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一、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40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41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46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73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79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80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83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文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本公司、公司、力合微、力合微电子 | 指 |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力合科创 | 指 | 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
古树园投资 | 指 | 上海古树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公司股东 |
目标创新 | 指 | 深圳市目标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员工持股平台 |
志行正恒 | 指 | 深圳市志行正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员工持股平台 |
利普信通 | 指 | 深圳市利普信通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无锡景芯微 | 指 | 无锡景芯微电子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力合微国际 | 指 | 力合微电子国际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甲士智能 | 指 | 深圳市甲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曾用名为“成都力合微电子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7日完成迁址并更名为“深圳市甲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长沙力合微 | 指 | 长沙力合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国网、国网公司、国家电网 | 指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
南网、南网公司、南方电网 | 指 |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章程》 | 指 | 现行有效的《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报告期 | 指 |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万元 | 指 | 人民币万元 |
可转债 | 指 | 可转换公司债券 |
基础技术 | 指 | 在本报告中,主要指物联网通信物理层及网络层技术,例如调制解调、信道编码解码、收发机架构、信道均衡技术、正交频分复用(OFDM)技术、网络路由技术、多 |
址接入技术等 | ||
底层算法 | 指 | 在本报告中,主要指将基础技术在超大规模集成电路中实现的算法 |
芯片 | 指 | 内含集成电路的硅片 |
集成电路、IC | 指 | 集成电路英文为Integrated Circuit,简称IC;把完成特定功能和算法的晶体管电路以高度集成的半导体工艺制造在硅片上,形成高度集成的微小电路,通常也称为集成电路 |
超大规模集成电路 | 指 | 英文Very Large Scale Integrated circuit,简称VLSI;指芯片上所集成的电路的规模较大,复杂度较高 |
IP | 指 | 在集成电路领域,IP指具有特定电路功能的电路版图或硬件描述语言程序等设计模块 |
MPW | 指 | 指多产品晶圆,是晶圆代工厂给客户提供的一种低成本芯片验证方法。不同客户的芯片设计制造在同一晶圆上,共同分担成本。通常,MPW是一种芯片实现批量生产前的工程样品验证和生产测试的方法,可以使用相对较少的成本来验证芯片设计的功能和性能 |
SoC | 指 | System-on-Chip,特指将一个一定规模的应用系统高度集成到单颗芯片上,该类芯片含有可运行系统软件的处理器 |
PLC、电线通信 | 指 | 电力线通信,即将信息数据调制到合适的载波频率上,以电力线作为物理介质进行传输,实现在数据终端之间的通信或控制 |
PLBUS | 指 | 公司推出的一整套完整电力线通信协议规范,包括物理层(窄带及高速)、数据链路层以及应用支持层,其窄带底层协议技术遵循GB/T31983.31-2017电力线通信国家标准,高速底层协议技术遵循IEEE1901.1国际电力线通信标准 |
FPGA | 指 | 现场可编程门阵列(FieldProgrammable Gate Array),一种可以现场编程的集成电路,其本身可以当作集成电路使用。由于其逻辑功能可以现场重新编程、修改,因此也广泛被集成电路设计公司用于对所设计的芯片进行仿真验证 |
MCU | 指 | Micro-controller Unit,专指单片微型计算机芯片或单片机芯片,可运行程序,实现处理或控制功能 |
DSP | 指 | Digital Signal Processing,指数字信号处理,或Digital Signal Processor,指数字信号处理器。数字信号处理器专指一种可运行程序,实现数字信号处理功能的高速运算芯片 |
物理层 | 指 | 专指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七层通信协议模型中的物理层,包含通过物理介质实现通信信号传输的技术、算法、协议、指标要求等 |
MAC层 | 指 | 专指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七层通信协议模型中的介质访问控制层(Medium Access Control),主要包括信道访问控制技术、算法、协议等 |
网络层 | 指 | 专指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七层通信协议模型中的网络层,通常包括路由控制、流量控制、网络连接控制等技术、协议等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力合微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Leaguer(Shenzhen)Microelectronics Corp.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LME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贺臻 |
公司注册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高新技术产业园清华信息港科研楼11楼1101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公司办公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高新技术产业园清华信息港科研楼11楼1101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518057 |
公司网址 | http://www.leaguerme.com |
电子信箱 | zhengquanbu@leaguerme.com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吴颖 | 龚文静 |
联系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高新技术产业园清华信息港科研楼11楼1101 |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高新技术产业园清华信息港科研楼11楼1101 |
电话 | 0755-26719968 | 0755-26719968 |
传真 | 0755-26957410 | 0755-26957410 |
电子信箱 | zhengquanbu@leaguerme.com | zhengquanbu@leaguerme.com |
三、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四、 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力合微 | 688589 | 不适用 |
(二)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252,706,623.42 | 222,873,579.14 | 13.3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0,603,403.76 | 31,742,533.73 | 59.4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44,614,950.30 | 18,907,851.65 | 135.9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8,102,846.26 | -23,301,782.01 | 435.18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845,278,060.08 | 816,376,423.62 | 3.54 |
总资产 | 1,044,556,924.71 | 1,034,440,805.62 | 0.98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1 | 0.32 | 59.3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50 | 0.32 | 56.2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5 | 0.19 | 136.8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06 | 4.17 | 增加1.89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34 | 2.48 | 增加2.86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13.96 | 15.82 | 下降1.86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23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增长主要系2023年公司芯片相关产品在各个市场方向上的应用开拓积极推进,电力物联网市场持续增长所致。
2、2023年上半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增长主要系2023年上半年公司技术及芯片相关产品在各个市场方向上的应用开拓积极推进,公司营业收入增长,费用得到合理控制所致。
3、2023年上半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长主要系营业收入增长,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到期收款增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有大幅增长所致。
4、2023年上半年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增长主要系净利润增加所致。
七、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八、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7,716.23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844,814.5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2,075,654.38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30,000.00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6,864.63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00,964.15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048,398.74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5,988,453.46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力合微(688589)作为一家深耕物联网通信芯片设计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公司2022年5月,2023年3月前后入选上证科创板芯片指数以及上证科创板粤港澳大湾区指数。公司秉持“用自己的芯,做天下事”的发展理念,在电力线通信技术、无线通信技术等物联网通信自主可控核心技术及芯片上坚持创新,在芯片、模组以及相关应用解决方案包括终端和系统软件上持续研发,公司技术及芯片相关产品在各个市场方向上的应用开拓积极推进,电网市场持续稳健增长,同时大力布局光伏、智能家居等非电网市场,积极打造行业知名品牌,拓宽市场应用。公司以助力双碳经济、引领物联生态,发展硬核科技为宗旨,向成为物联网通信芯片领军企业的目标迈进。公司将数字通信核心算法技术与芯片技术相结合,在物联网通信芯片领域深度研发。公司建设专业的研发测试及实验中心,设立系统及算法研发中心、芯片设计研发中心和智能应用事业部,研发体系完善并具有较强的研发实力,为广东省及深圳市“电力线载波通信工程研究中心”依托单位。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有研发人员139人,占公司总人数的51.87%;研发人员中硕士及以上人员30名,本科人员71名。公司拥有集成电路布图设计50项、软件著作权106项,有效专利80项,其中发明专利68项,具备较强的芯片设计能力、技术创新能力和软件研发能力,技术壁垒进一步巩固。
公司以集成电路芯片技术为核心竞争力,以物联网市场应用为驱动,以PLBUS电力物联技术品牌为抓手,在包括电力物联网、新能源智能管理、综合能效管理、智能家电&全屋智能、智能照明、智能电源数字化管理等物联网业务领域,为市场提供“芯片、软件、模组、终端、系统”完整解决方案,使公司系列芯片产品、业务规模、市场地位不断发展、壮大、提高。2023年6月28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资3.8亿元,用于实施智慧光伏及电池智慧管理PLC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智能家居多模通信网关及智能设备PLC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以及科技储备资金项目,赋能和促进公司智慧光伏、智能家居、智慧电源、综合能效管理等非电力物联网领域的发展。
(一)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作为物联网通信技术及芯片设计企业,报告期内,继续致力于电力线通信(PLC)芯片技术、无线通信芯片技术、多模通信芯片技术的研发,同时大力拓展物联网市场应用,打造该领域的龙头企业地位,为广泛的物联网应用场景“最后1公里”通信连接提供基于电力线的芯片、芯片级解决方案、配套系统及终端产品。
公司依靠在数字通信、物联网通信和数模混合超大规模SoC芯片设计的自主核心技术和算法优势,以及公司团队开拓创新和务实拼搏的专业精神,致力于具有自主核心技术的“中国芯”,为电力物联网、新能源智能管理(如:光伏发电监测)、综合能效管理(如:高铁、工业园区等用电大户)、智能家电&全屋智能、智慧照明(如:路灯/隧道/商业/教育/家居智能照明等)、智能电源数字化管理等工业及消费类物联网应用提供优化的芯片产品,以及通信模块、整机终端、云平台软件及整体系统解决方案。
公司以电力线通信芯片为核心,已在市场批量销售的产品包括500kHz以下窄带PLC SOC芯片及通信模组、窄带PLC+433无线双模通信SOC芯片及通信模组、12MHz以下宽带PLC SOC芯片及通信模组、HPLC+HRF高速双模芯片及通信模组、集成32位高速处理器、大容量存储的宽带PLC SOC芯片及通信模组产品、以及面向行业市场的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的通信终端和平台软件完整系统解决方案。
2023年上半年,公司经营成果显著,既有产品销售持续增长,同时有多个新产品向市场推出并实现销售,涵盖芯片、模组、终端、系统等各个层面。
在芯片产品方面,2023年上半年公司面向智能家居高速电力线通信(PLC)SOC芯片已流片成功,公司将充分发挥自身在电力线通信技术领域及研发的优势,进一步提升公司在智能家居、全屋智能乃至数字家庭产业中竞争实力和市场地位;公司基于自主研发的PLC光伏芯片的光伏组件快速关断模组率先通过了国际CSA检测认证机构认证,获颁发符合光伏组件级快速关断SunSpec通信规范测试认证证书。这一认证的获得不仅是对公司技术实力的肯定,也进一步巩固了公司在光伏芯片领域的领先地位。
在模组产品方面,2023年上半年公司面向电力物联网市场基于高速双模芯片研发了用于低压配网创新应用的通信单元模组和量测单元模组,相关模组产品配合下游终端厂家已经完成了国网
部分省局送检、测试工作并批量供货;研发了面向光伏新能源接入的光伏协议转换器通信模组产品并实现了批量供货。在面向智能家居、智能家电全屋智能、智能照明等物联网市场,基于新推出智能家居高速电力线通信(PLC)SOC芯片研发了一系列网关PLC模组、智能家居、智能照明PLC模组等产品,并已经向客户全面推广。在终端和系统平台软件方面,2023年上半年公司研发出应用于电网的光伏协议转换器终端产品,并已经开始在现场进行小批量试点、验证;同时面向电力物联网低压配网创新应用市场的各类通信终端产品研发也在积极布局及推进。在面向智能家居、智能家电全屋智能、智能照明等物联网市场基于新推出智能家居高速电力线通信(PLC)SOC芯片研发了多模液晶屏网关产品;在面向智能酒店客控市场,推出酒店客房智能控制系统1.0,目前已经落地试点酒店,正在进行市场规模推广。在综合能效管理领域,基于高铁业务,迭代升级高铁线路/区间能效管理系统平台,增加高铁智能照明、机电设备管理等新的系统产品,为高铁持续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作为物联网通信芯片设计企业,在技术上以数字通信技术、网络技术、信号处理技术以及超大规模集成电路专用芯片为特点和优势,在市场上致力于高速发展且具有巨大潜力的物联网应用。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公司所处行业属于 I652“集成电路设计”,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7)(按第1号修改单修订),公司所处行业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的“集成电路设计”。
1.集成电路芯片已成为国家重要技术及产业发展战略
集成电路是核心技术高度聚集的领域,也是国家现代化发展的核心支撑,也是国家竞争力的核心体现。近年来,由于国际形势的变化及竞争加剧,发达国家开始对国内产业的关键芯片实施“卡脖子”政策,因此加大力度发展自主可控的芯片设计技术和芯片产品、发展自主可控的整个
产业链技术已成为国家的高科技发展的长期战略。集成电路产业链主要分为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制造以及集成电路封装测试三个主要环节。集成电路设计是源头,芯片高度集成了市场应用所需要的功能和性能、集成了高科技核心技术和算法、集成了数模混合设计技术、经验和技巧,处于产业链的上游。在生产制造方面,除了中芯国际、华虹宏力等大陆晶圆代工厂发展外,也吸引了中国台湾地区和其他国家的芯片制造业厂商投资。在此大背景下,芯片制造业厂商如台积电、格罗方德等纷纷在大陆投资建厂和扩张生产线,晶圆加工工艺持续改进,国内封装测试企业如华天科技、通富微电等技术水平也逐渐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我国集成电路产业链逐步成型,持续增加的芯片制造和封测产能极大地降低了Fabless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的成本,同时也增强了芯片产品供货的可靠性,为广大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产业基础。近几年,我国集成电路产业总体保持着持续快速发展的态势,尤其是中国大陆集成电路产业在资本和政策的支持下,增长显著高于全球平均水平,其中集成电路设计行业与集成电路制造业增速尤为迅猛。国内集成电路设计行业发展迅速,在中国集成电路设计业2022年会暨厦门集成电路产业创新发展高峰论坛(ICCAD 2022)上,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集成电路设计分会理事长魏少军预计2022年设计行业销售额为5346亿元,同比增长16.5%;其中预计566家企业收入超过1亿元,比2021年增加135家。而近年来集成电路制造业与封装测试业的持续增长,使集成电路设计成果在国内完成制造和封测的比例持续增加,为集成电路设计业后续的持续发展提供了动力。
2.集成电路芯片设计产业技术门槛高、需要长期和持续的核心技术积累
集成电路设计产业是一个知识密集型、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行业。当今芯片称为“Systemon Chip”(即SoC),它高度集成了过去一个完整的“系统”,而且涉及方方面面的核心和基础技术,包括各种理论基础、创新算法、系统架构、应用标准、CPU技术、DSP技术、超大规模数字逻辑技术、模拟电路技术等。企业成败很大程度取决于其掌握的专利数量及技术水平,该行业的研发环节需要投入相当大的研发费用、IP核授权费用等,同时也是高技术的知识劳动。IC设计还需要一定的规模经济支撑。IC设计研发费用高,周期长、研发期间管理成本也不低。如果产品没有一定规模出货,平均成本将会很高,产品竞争力也就会受到影响。只有研发产品出货量与研发形成良性的循环才有企业快速的发展。随着集成电路发展,设计成本正在快速上升,这需要足够的资本支撑,并保持长期投资。
3.国家电网/南方电网智能化、配电侧成投资重点,投资持续提升
国家大力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2023年相关政策密集出台,旨在实现减少排放、提高效率、让市场主导发展的目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施电力产业绿色发展战略,深化电力行业改革,打造可持续发展的现代电力体系,同时也推进电网智能化、发电智能化以及供电业务智能化等技术创新。2023年4月,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就《关于加强新型电力系统稳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2023年6月,国家能源局、电力规划设计总院、中国能源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的《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蓝皮书》正式发布,有助于统一行业内外对新型电力系统的认识。2023年7月,中央深改委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指导意
见》,强调要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充裕、经济高效、供需协同、灵活智能的新型电力系统,更好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保障国家能源安全。
(1)国家电网“十四五”期间配电网建设占比60%以上
根据《国家电网智能化规划总报告》,在2009-2010年、2011-2015年和2016-2020年三个阶段,智能化投资比例、配电环节投资比例均持续提升,显示出对电网智能化建设和配电侧建设的高度重视。国家电网发布的《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2021-2030)》提出在电网发展方式上,要向数字电网、交直流混联电网、有源配电网、微电网融合发展转变;加大配电网建设投入,“十四五”配电网建设投资超过1.2万亿元,占电网建设总投资的60%以上。
(2)南网“十四五”数字化、配电网建设投资3200亿元,占总投资近一半
《南方电网“十四五”电网发展规划》提出在期末全面建成数字化平台,智能电表、低压集抄覆盖率百分百、自动抄表率提升至99%以上,配电自动化覆盖率达到90%以上,通信网百分百覆盖。“十四五”期间,南方电网将进一步加快电网数字化转型步伐,加强智能输电、配电、用电建设,推动建设多能互补的智慧能源建设,以电网的数字化、智能化建设,促服务智慧化,全力提升用户获得感。南方电网将配电网建设列入“十四五”工作重点,规划投资达到3200亿元,接近总投资的一半。
4.物联网市场发展迅速,“最后1公里”通信技术和芯片是关键
公司芯片技术和产品在市场上应用于快速发展的物联网,包括电力物联网及非电网的工业及消费类物联网。物联网连接万物,是信息产业的新的发展浪潮,连接和通信是关键。对于这类专用集成电路芯片(ASIC,即Application Specific IC),属于超大规模SoC芯片,它高度集成了一个完整的“系统”,涉及的基础比较多,包括相关理论、创新算法、系统架构、应用标准、CPU技术、DSP技术、超大规模数字逻辑技术、模拟电路技术等。通信芯片涉及收发机架构、数字通信调制及编码算法、信道估计算法、小信噪比信号处理算法、模拟前端、射频无线等核心技术,有着较高的技术及经验门槛。此外,通信标准对产业发展及市场应用极为重要。谁占领了标准,谁就占领了产业的制高点,而制定开放标准并被整个行业认可需要有较高的综合技术水平。因此,行业内的企业只有积累了深厚的研发经验、具有较强的持续创新能力并且制定了完善的技术发展路径,才能不断满足市场需求,在激烈的市场竞争和技术竞争中取胜。同时,新进入者的产品在技术、功能、性能及工艺平台建设上需要与行业中现有产品相匹配,也提高了行业的技术门槛。行业内的新进入者往往需要经历较长一段时间的技术摸索和积累时期,才能和业内已经占据技术优势的企业相抗衡,因此物联网通信集成电路设计门槛非常高。
智能家居作为消费类物联网发展迅速且规模巨大。在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发展下,以及国民对生活多元化、品质化需求的推动下,我国智能家居市场规模增长迅速。根据亿欧智库《2020中国智能家居行业研究报告》披露的数据,预计2025年中国智能家居市场规模有望突破8,000亿元,2017年至2025年复合年均增长率约为15.86%,保持高速增长。2023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措施》的通知,提到“提升家装家居和
电子产品消费。促进家庭装修消费,鼓励室内全智能装配一体化。推广智能家电、集成家电、功能化家具等产品,提升家居智能化绿色化水平。”智能家居行业规模有望进一步提升。智能家居作为物联网芯片在消费端应用中落地融合的重点领域,亦是公司在非电力物联网业务的重要战略板块之一。工业物联网包括新基建、智慧城市、智慧能源等。在光伏发电领域,中国是全球公认的世界光伏产业领导者,占据全球70%以上市场份额,预计到2025年全球光伏装机总量超过400GW。根据CPIA预测,“十四五”期间国内光伏新增装机量有望达70-90GW/年。每GW配套约200万片光伏板,每年的新增光伏板数量将达到为1.4亿到1.8亿个。在双碳的背景下,以及配合十四五规划的新要求,光伏发电厂对光伏板发电情况的监测与管理需求非常迫切,更加关注光伏发电的效率、运维、管理,光伏能源系统全面数字化。根据国家能源局统计,2023年上半年新增光伏装机量
78.42GW,同比增长154%,接近2022年全年的新增装机量。通过采用物联网、机器学习、人工智能、数据算力等技术来实现光伏电站的全数字化优化和升级,均会对相关通信技术、数据处理技术和芯片产生巨大需求。在充电桩领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在政策方面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2022年初,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部署各地加快推进,形成适度超前、布局均衡、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确保到“十四五”末,满足超过2000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2023年6月8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30年,基本建成覆盖广泛、规模适度、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截至2023年6月底,我国累计建成各类充电桩665.2万台,同比增长69.8%;今年上半年全国新建充电桩144.2万台,新能源汽车销量为
374.7万辆,增量车桩比为2.6:1,较1:1的理想车桩比仍有提升空间。根据佐思咨询预测,随着新能源汽车的持续高速发展,2025年我国充电桩总量有望达到939.1万个。工信部发布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显示,预计到2030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将达6420万辆。目前市场上很多充电桩安装在无线信号较弱的地下室,其他通信方式存在成本高、信号不稳定的情况,而PLC通信技术应用以电力线传输,具备无布线成本、通信稳定可靠的优点。
二、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作为物联网通信芯片企业,公司长期专注、致力于物联网通信和芯片设计基础及自主核心技术和底层算法研发并注重技术创新,包括物理层核心算法、低功耗芯片设计技术、高端芯片工艺设计技术、网络层核心技术,应用创新技术等,使公司持续保持突出的技术优势,在市场需求变化及技术迭代中始终保持竞争优势。公司自主研发物联网通信核心基础技术和底层算法并集成到自主设计的芯片中。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集成电路布图设计50项、软件著作权106项,有效专利80项,其中发明专利35项,具备较强的芯片设计能力、技术创新能力和软件研发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在自主核心技术上持续研发和持续创新,高集成度智能家居高速电力线通信(PLC) SoC 芯片已流片成功,进一步提升公司在智能家居、全屋智能乃至数字家庭产业中的竞争实力和市场地位,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该芯片作为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之一,目前已成功取得阶段性成果,可广泛应用于包括智能照明、智能家电、全屋智能在内的智能家居系统各类受控端设备和开关面板应用。基于公司自主研发的PLC光伏芯片的光伏组件快速关断模组(以下简称“PLC光伏关断模组”)日前率先通过了国际CSA检测认证机构认证,获颁发符合光伏组件级快速关断SunSpec通信规范测试认证证书。该产品作为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智慧光伏及电池智慧管理PLC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之一,目前已成功取得阶段性成果,通过此次认证,证明公司光伏芯片产品在各项指标上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实现进口替代。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认定主体 | 认定称号 | 认定年度 | 产品名称 |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 2021年 |
注:力合微全资子公司利普信通于2023年4月获得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颁发的“深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
2.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1) 先进性研发成果
报告期内,力合微募投项目及自研项目均顺利进展,取得了较强的技术突破和多项先进研发成果:“新一代高速电力线通信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新一代HPLC+HRF双模通信芯片研发已完成,相关的应用产品开发已完成并实现批量供货;面向消费IOT市场的物联网PLC SoC芯片已流片成功;“微功率无线通信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研发的芯片已实现芯片量产销售,为物联网市场提供一种低功耗、高性能无线传感和数据传输技术和芯片方案,实现万物互联。“基于自主芯片的物联网应用开发项目”已围绕相关自主芯片开发出面向六大领域的各类物联网应用解决方案,处于市场推广阶段;面向光伏新能源应用,推出符合北美NEC2017(690.12)要求光伏发电系统实现“组件级控制”的SUNSPEC PLC SOC芯片以及能够支持光伏组件发电信息采集的双向通信PLC SOC芯片,基于该芯片的光伏组件快速关断模组率先通过了国际CSA检测认证机构认证,获颁发符合光伏组件级快速关断SunSpec通信规范测试认证证书。其他如能效管理终端产品等一批自研产品已完成开发,可广泛应用于各行业的综合能效管理。
随着公司研发成果产业化的不断深入,公司在业界的影响力及受认可程度也不断提升,并获得多方面的荣誉及成就:PLBUS PLC电力线总线通信技术、芯片及方案持续在AWE 展、中国道
路照明论坛、广州国际照明展、中国建博会亮相,获得业界高度好评,先后荣获2022年度中国灯饰照明行业十大智能控制品牌(古镇灯饰报媒体)、2022年度中国照明灯饰行业PLC智能照明芯片领先品牌(照明媒体)、2022年度中国照明灯饰行业智能控制品牌TOP10(大照明媒体)、智能家居/智能照明PLC芯片LME4015”——2023年中国IC设计成就奖年度优秀通信芯片(ASPENCORE媒体)、第十届LED首创奖 2022年度中国LED行业知识产权50强企业(深圳市照明与工程显示协会)、2023年阿拉丁神灯奖数智奖全屋系统创新产品TOP10(阿拉丁媒体)、2023年全屋智能创新卓越奖(建博会、建博云网、网易家居、葵花奖组委会)等,这是业界对公司先进的技术、创新的产品给与的充分肯定。
基于PLBUS 电力线总线技术,公司已在智慧路灯、智能家电、智能照明等领域布局,各类应用逐步展开。PLBUS 解决了通信连接的痛点,与无线通信技术相比,PLBUS 具备穿墙越壁,不受阻挡的优点,提供了快速灵活的通信解决方案。从目前PLBUS 市场应用情况而言,部分国内外家电品牌商已经进入市场推广阶段,物联网方案商、智慧家电服务商、家电品牌制造商及物联网生态品牌等企业都在陆续导入此技术。作为智能设备基于电力线的统一通信接口,并具有国家标准的支撑,PLBUS 一经推出就得到了广大家电企业、照明企业、平台运营商、消费类及工业物联网厂家的积极响应。目前已应用于多家知名家电品牌的智能家电产品及全屋智控、智能照明、智慧厨房等场景,工业物联网应用包括智慧路灯、充电桩、智慧光伏、高铁能效管理等领域。报告期内,公司获得国家电网公司颁发的高速电力线载波与微功率无线融合关键技术及应用(二等奖)、中国仪器仪表学会颁发的面向能源互联网的高速双模融合通信关键技术及芯片研制(二等奖)、高成长创新榜-2022年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创新力榜单、2022年深圳企业创新记录-自主创新标杆企业等创新研发奖项。未来,力合微电子将在自主、安全、可控芯片核心技术上继续奋力攻关、开拓创新,将为快速发展的物联网市场提供更多技术领先和自主创新的核心技术及芯片级完整解决方案。
(2)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的荣誉、资质如下:
序号 | 荣誉/资质名称 | 颁发组织 | 颁发时间 |
1 | 2022年度中国灯饰照明行业十大智能控制品牌 | 古镇灯饰报 | 2023年2月 |
2 | 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科技进步奖 面向能源互联网的高速双模融合通信关键技术及芯片研制(二等奖) | 中国仪器仪表学会 | 2023年2月 |
3 | 高速电力线载波与微功率无线融合关键技术及应用(二等奖)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 2023年2月 |
4 | 高成长创新榜 2022年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创新力榜单 | 工业总会、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创新力专家评审委员会 | 2023年3月 |
5 | 2022年深圳企业创新记录-自主创新标杆企业 | 深圳市企业创新纪录审定委员会 | 2023年3月 |
6 | 2022年深圳企业创新记录 产品研发类创新项目奖 正交多载波电力线通信技术及专用芯片 | 深圳市企业创新纪录审定委员会 | 2023年3月 |
7 | 2022年度中国照明灯饰行业 PLC智能照明芯片领先品牌 | 大照明全平台 | 2023年3月 |
8 | 2022年度中国照明灯饰行业 智能控制品牌TOP 10 | 大照明全平台 | 2023年3月 |
9 | 智能家居/智能照明PLC芯片LME4015” 2023年中国IC设计成就奖年度优秀通信芯片 | ASPENCORE | 2023年3月 |
10 | 市场表现奖 | 深圳市半导体行业协会 | 2023年3月 |
11 |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科技进步奖-低压高速电力线载波通信关键技术及深化应用(一等奖) |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 | 2023年4月 |
12 | 电子元器件行业优秀国产品牌 | 华强电子网 | 2023年4月 |
13 | 第十届LED首创奖 2022年度中国LED行业知识产权50强企业 | 深圳市照明与工程显示协会 | 2023年6月 |
14 | 阿拉丁神灯奖数智奖全屋系统创新产品TOP10 | 广州国际建筑电气技术及智能家居展览会组委会、阿拉丁神灯奖组委会 | 2023年6月 |
15 | 全屋智能创新卓越奖 | 建博会、建博云网、网易家居、葵花奖组委会 | 2023年6月 |
(3) 截止到报告期末,公司新增知识产权情况
报告期内,新增授权发明专利4项,实用新型专利2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证书(即下图中的“其他”)3项,软件著作权1项,商标1项。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有80项专利获得授权(其中发明专利68项,实用新型专利11项,外观专利1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证书(即下图中的“其他”)50项,软件著作权106项。此外尚有已提交专利、实质审查或公开的发明专利共35项(具体见以下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期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4 | 4 | 110 | 68 |
实用新型专利 | 0 | 2 | 14 | 11 |
外观设计专利 | 0 | 0 | 1 | 1 |
软件著作权 | 0 | 1 | 106 | 106 |
其他 | 13 | 4 | 92 | 66 |
合计 | 17 | 11 | 323 | 252 |
3.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26,569,021.73 | 35,257,455.85 | -24.64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8,698,145.48 | 不适用 | |
研发投入合计 | 35,267,167.21 | 35,257,455.85 | 0.03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13.96 | 15.82 | 下降1.86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24.66 | 不适用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主要系智慧光伏、智能家居、HPLC+HRF 双模射频一体化芯片研发项目有序推进,满足研发支出资本化的相关条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及公司一贯的会计政策,予以资本化处理。
4.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 | 新一代高速电力线通信芯片研发及产业化 | 64,210,000.00 | 2,064,912.68 | 60,144,136.45 | 芯片研发已经完成,并完成相关的应用产品开发,相关芯片产品已经批量供货。 | 研发多领域、多标准、高性能、高速率SoC芯片,以及相关的应用方案,并进行产业化 | 本项目采用先进的算法方案、芯片架构和工艺,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 广泛应用于国内外以高速电力线载波为通信连接方式的物联网应用领域 |
2 | 微功率无线通信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50,460,000.00 | 2,203,741.96 | 53,293,602.47 | 本项目经过芯片设计、流片、小批量试产验证和大批量应用等阶段,已实现量产销售,完成了芯片研发和产业化的目标,项目已结项。 | 研发适合大规模应用的低功耗无线通信芯片以及相关的应用方案,并进行产业化 | 本项目采用先进的算法方案、芯片架构和工艺,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 广泛应用于智慧城市、智能家居、能源管理、公共安全、智慧楼宇、电力、军事工业等行业,为智能设备提供一种高性能无线传感和数据传输技术和芯片方案,实现万物互联 |
3 | 基于自主芯片的物联网应用开发项目 | 66,740,000.00 | 11,233,297.26 | 76,958,159.98 | 基于自主芯片完成物联网相关的产品方案,为物联网的市场开拓提供有竞争力的产品。智慧照明产品方案、智能家居产品方案等均已开始批量供货 | 基于自主芯片,为物联网应用提供有竞争力的应用方案 | 基于自主芯片的物联网应用方案性能、成本、客户导入速度等均具有良好的竞争力,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 广泛应用于酒店、公寓等智能控制领域 |
4 | 新一代北斗多模多制式导航核心芯片研发 | 18,000,000.00 | 705,482.64 | 16,476,870.67 | 已完成新一代北斗多模、多制式导航芯片的算法设计、芯片RTL设计和FPGA验证。项目已验收结项。 | 研发新一代北斗多模、多制式导航核心芯片算法及验证。 | 本项目采用先进的算法方案、芯片架构和工艺,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 广泛应用于智能城市建设、交通运输、物联网应用、电力应用、大众应用等领域的应用领域 |
5 | 智慧光伏及电池智慧管理PLC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216,314,700.00 | 5,202,394.24 | 7,039,773.74 | 1.应用于国内智慧光伏的PLC芯片已完成设计开始流片; 2.应用于北美光伏快速关断的第二代PLC芯片已完成RTL和模拟电路设计,正在仿真验证和系统级集成; 3. 电池智慧管理芯片正在开展架构和整体方案设计; | 研发适用于国内和国外智慧光伏管理、电池管理等领域的系列PLC控制芯片及产业化 | 本项目采用先进的算法方案、芯片架构和工艺,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 广泛应用于光伏发电、新能源汽车等新能源行业的智能化管理、控制、监测、数据采集、运维等领域 |
6 | 智能家居多模通信网关及智能设备PLC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176,722,400.00 | 7,121,662.73 | 9,175,821.41 | 应用于智能设备端的高集成度智能家居高速电力线通信(PLC)SoC 芯片已流片成功;智能家居多模网关芯片正在研发中 | 研发应用于智能家居领域及智能照明领域的PLC网关及PLC控制等系列芯片,并推进产业化 | 本项目采用先进的算法方案、芯片架构和工艺,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 广泛应用于家庭及公共场所环境下各类电子设备的智能通信连接与控制等物联网应用领域 |
7 | 智能家居和智慧光伏应用方案1.0 | 4,700,000.00 | 4,716,818.80 | 4,716,818.80 | 已完成智能家居多模网关应用方案,智慧光伏应用方案的研发工作,进入市场推广阶段。项目已验收结项 | 研究应用于智能家居、智慧光伏等领域的应用软件方案 | 本项目是围绕智能家居,智慧光伏等行业的痛点,研发有竞争力的应用方案,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 广泛应用于智能家居、智慧光伏等领域 |
8 | 物联网现场工具产品研发项目 | 2,900,000.00 | 1,429,892.65 | 1,429,892.65 | 研发中,已形成PLC转发器等物联网工具产品,正在市场推广 | 研发适用于物联网应用场景的工具产品 | 本项目基于自主研发芯片开发,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 广泛应用于智能家居,智慧照明等物联网应用领域 |
9 | 智慧酒店项目 | 2,350,000.00 | 588,964.25 | 588,964.25 | 已完成第一代产品开发、项目落地,并实现小批量供货 | 基于自主芯片,为智慧酒店应用提供有竞争力的应用方案,并实现产业化 | (1)实现简便的控制;(2)传感器采集,智能控制;(3)根据各种环境、习惯、人等,进行自动的智能控制。 | 广泛应用于酒店、公寓等智能控制系统 |
合计 | / | 602,397,100.00 | 35,267,167.21 | 229,824,040.42 | / | / | / | / |
5.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139 | 138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51.87 | 50.36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2,180.98 | 1,924.87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15.58 | 13.95 |
教育程度 | ||
学历构成 | 数量(人) | 比例(%) |
硕士及以上 | 30 | 21.58% |
本科 | 71 | 51.08% |
大专 | 31 | 22.30% |
其他 | 7 | 5.04% |
合计 | 139 | 100.00% |
年龄结构 | ||
年龄区间 | 数量(人) | 比例(%) |
30岁及以下 | 57 | 41.01% |
31-40岁 | 56 | 40.29% |
41-50岁 | 24 | 17.27% |
51岁以上 | 2 | 1.44% |
合计 | 139 | 100.00% |
注:(1)部分合计数若出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2)研发人员平均薪酬为半年度数据。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 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深厚的技术积累,强有力的研发团队和持续研发创新能力
(1)基于深厚的PLC技术积累,助力公司物联网核心竞争力
公司在PLC技术和芯片领域21年长期、专注的研发、品牌建设和市场应用,使得公司在当今的物联网市场中突显竞争优势。在电力线通信及物联网SoC通信芯片领域,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核心竞争力在于自主核心技术上的持续研发和持续创新,包括数字通信基础理论、算法技术等基础技术,以及数模混合超大规模集成电路设计技术等。公司在PLC技术和芯片领域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具有种类多样的自研芯片、丰富的应用经验、和多种完整解决方案,公司也是多项相关国家
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近年来,PLC在物联网及智能家居全屋控制等场景的应用迅速发展,使得公司在很多情况下成为客户的首选。
(2)研发团队经验丰富,研发架构及研发管理成熟
以LIU KUN博士为领军人的公司技术团队在电力线通信及物联网通信及芯片设计领域积累了多年的研发技术和经验。LIU KUN博士1992年获荷兰代尔夫特(Delft)大学电气工程博士学位,创建力合微电子之前,曾就职于上海交通大学、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新加坡新科技电子集团、美国新思科技公司,在CDMA移动通信研究、无线通信系统研发、OFDM数字通信技术研究、无线和宽带通信专用集成电路(ASIC)设计和开发等技术领域有着30多年的研发及项目管理和团队经验,作为执笔人起草了电力线通信国家标准GB/T31983.31-2017《低压窄带电力线通信第31部分:
窄带正交频分复用电力线通信物理层》。公司研发团队其它核心技术人员在数字通信技术、数字信号处理、数模混合超大规模芯片设计技术领域、或应用方案开发上也拥有20年以上的经验和技术积累,创新能力强,研发工作踏实,使公司成功推出一款又一款具有自主核心技术、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芯片产品和应用方案,公司规模和业绩稳步扩大和提升。
公司经过21年的发展以及专注于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积累了成熟的研发体系和研发组织架构。公司设立了算法研发中心、芯片设计研发中心和智能应用事业部,并积极建设专业的研发测试及实验中心。算法研发中心负责通信及信号处理算法研究、开放和仿真;芯片研发中心则负责芯片实现技术研究和设计开发、仿真和验证。两个中心各自进行专注研发,又紧密互动,形成芯片研发的基础支撑。智能应用事业部则负责基于公司自主研发芯片进行面向各种应用的方案开发,并形成模块级、终端级、系统级产品推向市场。研发测试及实验中心进一步完善公司研发体系,为各研发部门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持。公司形成了拥有从算法、芯片设计和应用方案开发一套完整的自主研发设计团队,核心技术自主可控,从而能够大大提高研发效率,缩短产品开发周期和市场导入期,更快的将产品推向市场,并具有可持续发展的市场竞争力。
2.专注物联网通信市场领域,保持技术领先,深度参与标准制定,抢占制高点
(1)深耕物联网通信基础技术、技术创新与底层算法
作为物联网通信芯片企业,深刻认识到掌握技术及核心芯片是在快速的市场变化保持竞争力、立于不败之地的法宝。公司自成立以来,长期专注、致力于物联网通信和芯片设计基础及自主核心技术和底层算法研发并注重技术创新, 包括OFDM先进数字通信技术、低信噪比数字信号处理技术、收发机结构技术、载波调制及解调技术、信道编码及解码技术、信道估计及均衡技术、时域及频域处理技术、Mesh组网通信技术、低功耗芯片设计技术等,使公司在该领域积累了突出的技术优势,在市场需求变化及技术迭代中始终保持竞争优势。
(2)国内电力线通信技术领先者,国家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核心芯片领先者
公司在电力线通信领域专注研发和持续技术创新,成为该领域的龙头企业。针对国内电网环境,公司开创性的在国内电力线通信上应用过零传输OFDM技术(Z-OFDM)并推出高集成度SoC专用芯片,引领国内窄带电力线通信进入新的一代发展,并作为主要起草单位建立了电力线通信物
理层国家标准GB/T31983-31,于2017年正式颁布,同时也是国网及南网高速电力线通信标准制定及高速双模通信标准制定的核心参与企业。2018年,国网智能量测联盟为智芯微电子、海思半导体、力合微电子颁发“标准特殊贡献奖”。2020年,为表彰在下一代高速双模技术规范起草、制订中做出的贡献,国网智能量测联盟为力合微电子颁发“先进单位”称号。公司主要参与起草的智慧路灯电力线通信国家标准《GB/T40779-2021 信息技术 系统间远程通信和信息交换 应用于城市路灯接入的低压电力线通信协议》已于2021年10月11日正式颁布,并于2022年5月正式实施,这是首个具有国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路灯智能照明的电力线通信国家标准。除了电力线通信主芯片系列产品在市场上大规模应用外,公司所新推出的电力线通信线路驱动芯片也处于市场领先地位,可实现完全替代市场上使用的国外芯片,实现智能电网芯片完全国产化。报告期内,市场应用持续扩大。
(3)引领开放、统一的非电力物联网标准协议技术,构造行业生态基础
2019年6月10日公司在广州国际建筑电气技术及智能家居展(GEBT)新品发布会上,首次发布面向开放物联网应用的电力线传输协议PLBUS协议。PLBUS协议基于国内自主知识产权的电力线通信技术,该技术基于MESH网络技术、实现节点间对等通信,具有“无需布线、有电即通信、低延迟、高可靠性”等特点。经过多年技术营销、品牌营销、市场推广、客户应用,PLBUS技术已逐渐被行业所接受。2021年7月基于PLBUS接口协议的电力线通信芯片获得国际AIOT生态发展大会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NICT)创新奖;2023年6月基于PLBUS 电力线通信的智能照明PLC模组产品荣获2023阿拉丁神灯奖数智奖-全屋智能产品创新奖TOP10;2023年7月,智能家居/智能照明PLC芯片荣获2023年第七届葵花奖-2023全屋智能创新卓越奖。
目前,PLBUS作为专业词汇已被百度百科所收录。目前基于PLBUS技术下游客户开发的产品包括:空调、采暖、净水器、热水器、壁挂炉、温控器、灯开关、各种功率的智能灯、智能插座、各类传感器、报警器、窗帘电机以及智能家庭网关产品等等,基于PLBUS的行业生态正在逐步形成。
(4)在物联网电力线通信芯片领域持续研发优势
报告期内,进一步巩固并提升了公司在物联网电力线通信领域的市场基础。公司面向电力物联网市场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发展对于本地通信信道更高速率的需求,推出HPLC+HRF高速双模芯片,该芯片也可以广泛应用于物联网各种应用;面向光伏新能源智能管理应用,推出符合北美NEC2017(690.12)要求光伏发电系统实现“组件级控制”的SUNSPEC PLC SOC芯片以及能够支持光伏组件发电信息采集的双向通信PLC SOC芯片,基于该芯片的光伏组件快速关断模组率先通过了国际CSA检测认证机构认证,获颁发符合光伏组件级快速关断SunSpec通信规范测试认证证书。同时,在综合能效管理、智能家居、智慧城市路灯电力线通信国家标准制定及市场开拓、并开始进入智能电源数字化管理(电动车智能充电、智能电池管理)等应用领域,这些都为公司产业生态建立和业务发展打下优势基础。
3.打造可持续供应链,实现体系创新,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助力
(1)推动供应链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不断加强供应链体系的管理,对内深入挖潜,控制成本;对外多年来一直与芯片生产、封装、测试等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共同推动可持续供应链的发展。在芯片产能日趋紧张的形势下得到供应厂商的坚定支持,无论在价格、交货期、增量需求等各个方面都展现出了较强的竞争优势,为公司市场开拓的快速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证。
(2)提供高品质、高性能的产品
芯片和模块的产品质量和性能不仅仅决定于生产代工环节,更决定于初始的芯片设计环节。即使是遵循统一的检测标准,但每家芯片原厂的设计工艺和设计水平的差异,也导致了其芯片和基于芯片的模块的质量有所差异。受益于长期专注于核心基础技术和底层算法的研发以及具备自主设计能力的研发团队,公司产品质量可靠、性能优异,产品认可度持续提高。同时通过技术创新降低产品能耗,延长产品使用寿命,减少资源浪费,从而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
(3)持续强化技术服务体系
虽然我国物联网通信芯片的庞大市场吸引了大量国外企业和跨领域企业进入,但是对于已实现国产替代的细分领域,国内具有原创技术的企业凭借着本地化优势、技术服务实力和良好的服务态度逐渐营造出优势。尤其在电网市场,供应商在取得市场份额的同时,必须具备专业的技术服务能力和丰富的技术服务经验。
公司作为电力线通信技术和芯片原创设计企业、国家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植根智能电网应用市场已有十数年,深刻了解客户需求和应用需求,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公司持续强化专业技术服务支撑体系,快速响应客户售前及售后各类技术服务需求,客户认可度显著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加强,营业收入持续增长。
4.前瞻技术和市场布局,打造品牌领先优势
公司在总经理、技术带头人LIU KUN博士的带领下,在技术、产品、市场等各方面前瞻布局,充分利用在电网市场10多年的上亿规模应用经验,全面规划在电力物联网、新能源智能管理、综合能效管理、智能家电&全屋智能、智慧照明、智能电源数字化管理等六大物联网业务领域的技术路线、产品研发、市场拓展工作,发挥先发优势,树立品牌竞争力。
(1)凭借技术领先和优质产品提升优质客户粘性
公司依靠领先技术、优秀的产品质量及完善的技术服务在业内逐步建立起市场口碑,积累了优质且稳定的客户和用户资源。
a.在电力物联网应用领域
公司下游客户除国网与南网等电网公司及电网体系内的企业外,主要还有A股或港股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体系内的一大批知名企业,如:许继集团、东方威思顿、威胜集团、华立科技、林洋能源、三星电气、海兴电力、炬华科技、科陆电子等,客户质地较为优良。
b.在综合能效管理应用领域
基于公司在电力线通信核心技术和电力线通信国家标准积极拓展高铁能源管理、高铁隧道照明和高铁站房智能用电。根据国家能效管理战略,国铁总公司要求逐步在新建铁路和既有铁路开展高铁智能用管理系统建设。公司与国家铁路公司相关管理部门配合,积极推动以国标电力线通信技术为基础的高铁线路能源管理系统建设,与中铁电气化局、中铁建电气化局、中铁一局等相关单位一同承担相关线路的高铁能源管理系统建设,验证了技术应用、累积了行业案例、培育了业务新增长点。c.在智能家居、智能家电应用领域基于物联网战略,报告期内,公司基于智能家居、智能家电产品线,继续巩固品牌和业务领域的提升。在智能头条2021年智能家居产品创新趋势总盘点中,首次提到PLC全网智能系统拥有安装简单、即插即用、稳定不掉线、有电即可控、低延时、响应快、复用电源线、可节省布线成本30%-50%等诸多优势,PLC技术已经作为智能家居全屋智能最合适连接技术被业内专业人士所认可。2023年在广州第七届葵花奖角逐中,公司推出PLBUS PLC技术获得全屋智能创新卓越奖;上半年推出的智能家居/智能照明PLC SOC芯片获得2023年中国IC设计成就奖年度优秀通信芯片奖。目前华为、小米、京东、腾讯、海尔、AO.SMITH等众多品牌已经进入全屋智能领域,2022年华为全屋智能、AO.SMITH AI-LINK均采用以PLC技术为主的全屋智能设备互联的通信技术,其他企业生态系统也在加速导入PLC,以PLC通信技术为家居全屋智能的主要连接技术态势正在形成。报告期内,公司在家居全屋智能已经与AO.SMITH、联想、腾讯等展开全方位的合作,与其他知名品牌也在陆续开展合作。在传统家电企业,解决后装市场控制器与主机分离连接痛点的热水器、壁挂炉仍是PLC技术主要应用,如万家乐、万和。2021年随着国家双碳需求背景下,空调产品也开始向智能化、节能化发展,一些主流空调企业也开始导入公司PLC芯片,目前已进入正式立项开发阶段。在全屋智能场景中,家居和家电界限渐渐淡化,场景联动、全屋智能将是智慧家庭数字化生活的趋势。公司已在该领域建立了自己的技术品牌和自己的客户群在该行业PLC技术上处于领先地位。d.在智慧照明应用领域智能照明包括路灯/隧道/商业/教育/家居智能照明等诸多照明应用,针对路灯和隧道灯等道路照明,报告期内,公司已与行业内智能照明知名企业形成长期合作供应关系,打造国内道路照明PLC通信芯片领先品牌、城市路灯接入应用PLC国标技术推动者、引领者;上半年,公司参加了广州国际照明展,其基于上半年发布PLC SOC芯片研发的的智能照明PLC模组产品获得阿拉丁颁发的阿拉丁神灯奖数智奖全屋系统创新产品TOP10。报告期内,已与相关智能照明行业品牌商、方案商、灯电源厂家一同合作开发了具有PLC通信功能的一体化灯电源方案和系统智能照明方案,下半年将进一步扩大规模推向市场。
e.其他应用物联网市场领域
公司积极扩展物联网应用各业务领域,抓住市场机遇。报告期内,在既有的产品线基础上,积极培育新兴业务市场。随国家新数字基建部署和发展,公司在5G应用领域与主流5G基站制造商(例如大唐移动)合作开展基站天线电源智能控制应用;在新能源建设领域,面向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技术应用与多家智能充电桩企业开展合作;面向集中式光伏组件级监测系统以及开展现场试点工作。
(2)引领标准,着力打造技术与品牌优势
公司自2002年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电力线通信技术研究及相关芯片研发近21年。
公司在电力线通信领域基于创新的过零传输OFDM数字通信技术和芯片引领国内电力线通信进入新的发展时代,建立了国家标准,成为市场上的领先企业。除了电力物联网市场外,也在往更为广泛的其他物联网应用领域拓展,使公司建立起了明显的品牌优势。
得益于电网市场大规模应用经验,公司在面向包括智能家电&全屋智能、智慧照明(如:路灯/隧道/商业/教育/家居智能照明等)、综合能效管理(如:高铁、工业园区等用电大户)、新能源智能管理、智能电源数字化管理等更为广泛的物联网领域进行产品和应用拓展时,得到了市场的认可。公司将致力于打造物联网通信芯片龙头企业品牌。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公司聚焦在自主核心技术物联网通信芯片和芯片级解决方案,坚持技术创新、推动标准建立、为智能设备提供基于电力线的统一通信接口,广泛应用于物联网的各个领域,保持在行业技术领先性,推动公司可持续增长的经营和财务表现。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270.6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3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060.3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9.4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461.5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5.96%。基本每股收益0.51元。报告期内,公司围绕发展战略及经营规划,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一)公司芯片应用于电力物联网及非电力物联网市场,经营业绩稳步大幅增长
2023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270.6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39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060.3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9.4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461.5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5.96 %。
2023年上半年,公司芯片技术及相关产品在物联网各个市场方向上的应用和布局积极推进,卓有成效。公司智能电网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3,838.7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84%;非电力物联网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344.17万元,较上年同期亦有增长。同时,截至报告期末,在手订单金额30,731.31万元(包括已签合同金额及中标金额),较上年同期增长63.81%;在手订单较大幅度的增长,为公司下半年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电力物联网市场努力开拓,业绩增长,发展稳定
1.在电网用电信息采集市场领域业绩稳中有升、并有强有力的供货保障
2022年四季度开始国网市场对于通信单元产品需求从HPLC全部切换到高速双模,公司是第一批通过国网高速双模芯片互联互通测试认证的芯片企业,也是国网首批通过高速双模模块级产品全性能检测的高速双模模组供应商,因此通过技术领先占领了市场先机,在去年第四季度和今年上半年国网用电信息采集市场高速双模模块招标中,市场份额的大幅度提升,也进一步巩固了公司作为国家智能电网主要芯片供应商的地位。2023年上半年公司及合作厂商持续中标南方电网计量产品框架招标项目。除HPLC芯片和模组外,公司自主研发的国网集中器终端在2023年上半年国网集中器终端统一公开招标中中标,持续加大在该市场领域影响力。
2.在电网低压配网创新应用市场,市场拓展卓有成效
公司紧跟国家电网智能化、数字化改造步伐,有效利用高速双模技术和产品大规模应用的契机,面向电网低压配网创新应用市场扩张产品线,提升市场空间,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公司基于高速双模芯片研发了用于低压配网创新应用的通信单元模组和量测单元模组、面向光伏新能源接入的光伏协议转换器通信模组产品已批量供货,下游终端厂家已经完成了国网部分省局的送检、测试工作;公司的光伏协议转换器终端产品,并已经开始在现场进行小批量试点、验证;同时面向电力物联网低压配网创新应用市场的各类通信终端产品研发也在积极布局及推进。
(三)高铁智能用电管理系统招标中持续中标,并积极开拓新业务
在高铁市场,2023年上半年公司在高铁智能用电管理系统招标中持续中标,根据国铁总公司性要求逐步在新建铁路和既有铁路开展高铁智能用电管理系统建设的大背景下,下半年高铁市场业绩有望扩大。除此之外,公司加大开拓高铁智能照明、机电设备管理等新业务,拓展公司在高铁行业的产品布局,并已有落地实施项目。
(四)大力布局非电力物联网市场,打造PLBUS PLC IoT技术和芯片品牌及龙头企业
2023年上半年公司在其他物联网市场进行了大量的推广、开拓和布局工作,培育了一批优质的客户资源,包括新能源智能管理(如:光伏组件级关断、光伏优化器、微逆智能化等)、智能家电&全屋智能、智慧照明(路灯/隧道/商业/教育/家居照明等)、智能电源数字化管理(充电桩、5G基站等),为公司其他物联网领域业务的高速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1.重点领域市场积极开拓,业务领域精准布局
(1)光伏物联等新能源智能管理
力合微在光伏组件级快速关断研发取得重大突破——基于自主研发的PLC光伏芯片的光伏组件快速关断模组通过国际CSA检测认证机构认证,获颁发符合光伏组件级快速关断SunSpec通信规范测试认证证书,通过此次认证,证明公司光伏芯片产品在各项指标上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实现进口替代,为公司下一步参与到国际市场打下了坚实的技术基础。除了组件级快速关断应用之外,公司在智能微逆、组串级逆变器监控、智能优化器、智能光伏支架、家庭分布式光伏储能一体化开拓了一批新客户,为光伏新能源市场板块拓宽了更多的应用,夯实了PLC在该市场应用基础。
力合微重点在光伏组件级关断、组件级发电监测、微逆等PLC芯片、智能化应用方案研发和推广。在国际上美国的TI公司和欧洲的ST公司、日本的瑞萨公司都在采用PLC技术应用到光伏、逆变器、储能等新能源智能化应用上,也说明在光伏新能源应用上PLC技术相对于其他有线和无线通信技术具有优势。我国在PLC技术研究和应用上处于世界前列,实际落地规模数量最大,所以基于自主研发的PLC技术在光伏新能源领域应用前景广阔。
(2)智能家电&全屋智能
随着我国相关政策放开,2023年春节之后萎靡的智能家居市场在国家推出的一系列政策(《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关于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推进家居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刺激下,智能家居、智能家电逐渐恢复,中国消费类电子AWE展、中国暖通展、建博会出现了久违的会场爆满、人头攒动的火热场面,力合微也继续积极参加展会推广PLBUS PLC品牌,PLBUS PLC技术及LME4015芯片蝉联了2023年全屋智能创新卓越奖,力合微总经理LIU KUN也继续蝉联了2023年葵花奖全屋智能行业态度人物奖。从展会总体表现来看,行业对于PLC关注度大大提高,已经将PLC认同为是解决智能家居本地设备连接的主流通信技术之一,不少客户在展会后纷纷主动来访,建立合作关系,进行PLBUS PLC芯片和模组导入开发。
(3)智慧照明
智慧照明包括城市路灯照明、城市景观照明、隧道照明、植物照明、工业照明、商铺照明、教室照明、球场照明、酒店照明、家居照明等非常广泛的应用场景照明。一方面、国家双碳战略、低碳节能推动了工业照明、路灯等户外照明等大功率照明灯具智能化、数字化转型,各地政府和央企、国企纷纷响应国家双碳政策,近期工业照明、路灯等智能化改造项目明显增加。另一方面、全屋智能、智能家居场景化、学生护眼等需求推动了小功率照明灯具智能化、数字化的快速发展。PLC技术作为一种无需布线的稳定可靠连接技术,已经广泛的应用于智能照明各种场景。虽然,从目前来看市场对PLC芯片的了解与熟悉程度与蓝牙、WiFi等射频芯片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但其不受无线屏蔽器干扰、不受金属屏蔽、穿墙越壁,能够满足更大的物联网应用场景连接需求的技术优势,使得PLC技术被照明行业的接受度在不断提高。力合微作为PLC芯片企业被照明行业评选为2022年度中国照明灯饰行业PLC智能照明芯片领先品牌、2022年度中国照明灯饰行业智能控制品牌TOP10、第十届LED首创奖 2022年度中国LED行业知识产权50强企业、2022年度中国灯饰照明行业十大智能控制品牌,其PLBUS PLC芯片被评选为2023届阿拉丁神灯奖数智奖全屋系统创新产品TOP10。随着加大在智能家居、智能照明PLC芯片及方案研发投入,也会不断提升力合微在照明市场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
(4)智能电源数字化应用
智能电源数字化应用主要包括与电源相关的电动车充电管理、智慧电池管理和电源智能控制等应用。
随着机车(包括:电动汽车和两轮电动车、轻轨、地铁、高铁)电气化程度越来越高,电池应用将越来越普及,这就需要指对电池的各种电参数进行监测采集,数据分析、故障申报及检测即电池管理系统BMS。公司将通过可转债募投项目中智慧光伏及电池智慧管理PLC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充分发挥自身电力线通信技术的先进优势及国产芯片优势,针对蓄电池、电动车、储能等新能源领域开发电池智慧管理PLC芯片及芯片级解决方案,拓展新能源领域产品线,赋能相关技术行业发展的同时,巩固并提升公司在芯片行业的竞争地位。
2023年上半年,充电桩、5G基站AAU的智能电源功率控制等应用继续持续供货。
2.大力推动公司品牌建设,获得业界的广泛肯定和赞誉
作为物联网通信芯片公司,21年来持续和专注研发具有自主可控核心技术的电力线通信技术和芯片,在市场上建立起了该领域的领先优势,受到行业的充分肯定。
2023年上半年,公司持续加大“PLBUS PLC”品牌推广,分别参加了2023年中国家电及消费电子博览会(AWE) 展、2023年中国暖通展、2023年广州国际照明博览会、2023年中国建博会等展会,PLBUS PLC芯片-LME4015获得2023年中国IC设计成就奖年度优秀通信芯片,获得2023年阿拉丁神灯奖数智奖全屋系统创新产品TOP10、2023年全屋智能创新卓越奖。公司PLBUS PLC技术和芯片在物联网领域的影响力持续提升。
(五)研发投入持续增加,布局多项物联网芯片项目
公司坚持持续研发和技术创新,高度重视研发工作。2023年上半年公司研发投入合计3,526.72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3.96%,研发投入金额较去年同期稳步增长。公司保持高水平的研发投入,将为公司在技术创新及产品开发方面提供强有力的保障,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
2023年,公司在电力物联网市场的基础上,聚焦高铁智能用电管理和其它非电力物联网业务领域,以集成电路芯片技术为源头,构建“芯片、模组、终端、系统”的产品研发路线。在本报告期内,各项在研项目按计划顺利开展,并取得了一系列研发成果。
1.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研发成果产业化成效显著
在智能电网领域根据电网公司HPLC深化应用需求及供货检测要求研发优化的解决方案,并依托智能电网“能源物联网”建设规划研发新的技术、终端产品、解决方案等。在物联网领域,则基于公司推出的“PLBUS PLC”大力研发优化的芯片、通信模块、整机终端、云平台软件及整体系统解决方案,满足广大的物联网客户需求。针对智能家居,公司与联想集团、腾讯集团、涂鸦等开展生态、平台方面深度合作,成为其智能家居体系核心技术服务商,引导用户端侧的设备厂商,丰富基于PLBUS PLC技术的生态产品,形成满足消费者使用的智能产品生态,构建公司独有的云—芯一体化生态伙伴圈。此外,公司2023年芯片产品研发项目积极推进,包括国网高速双模及南网宽带载波芯片、智能家居高速电力线通信PLC SOC芯片、智慧光伏PLC SOC芯片等。
2.布局多项物联网芯片项目,发行可转债助力非电力物联网领域的发展
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发行可转债募资3.8亿元,其中1.53亿用于智慧光伏及电池智慧管理项目,1.37亿元用于智能家居多模通信网关及智能设备PLC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0.9亿元
用于科技储备资金项目,项目针对智慧光伏、新能源汽车、电池智慧管理和智能家居市场应用特点开发针对性的芯片及解决方案,将提高公司核心技术水平和产品竞争力,完善公司产业链布局,拓展非电力物联网重点领域市场,巩固行业优势地位和扩大公司的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优势。
3.坚持知识产权自主可控,持续参与各类标准制定
作为物联网通信芯片企业,公司长期致力于物联网通信和芯片设计基础及自主核心技术和底层算法研发并注重技术创新,历经二十余年的研发积累,截至2023年上半年末已拥有80项专利获得授权(其中发明专利68项,实用新型专利11项,外观专利1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证书50项,软件著作权106项。公司凭借长期积淀的技术创新能力,持续参与多项行业或团体标准的制定,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共参与制定国家、行业/团体标准21项,其中国家标准12项、行业/团体标准9项。其中,公司主导的国家标准《GB/T40779-2021 信息技术系统间远程通信和信息交换应用于城市路灯接入的低压电力线通信协议》于2021年10月正式颁布,2022年5月起开始正式实施,这是首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路灯智能照明的电力线通信国家标准,有助于解决国内路灯控制系统相关技术标准不一致、通信协议混乱等问题,起到技术规范和指导作用。2022年公司也参与了上海浦东智能照明联合会的《电力线载波通信(PLC)全屋互联规范》(T/SILA 001—2022)团队标准编写工作,为基于电力线载波通信(PLC)实现家居全屋互联提供了相关技术规范依据,助力全屋智能。
(六)坚定走出去步伐,勇于探寻海外市场
在世界各国都在大力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推动绿色经济、应对环境气候变化重要举措的背景下,全球性大规模的智能电网建设、光伏建设为PLC技术带来广阔的市场空间和机遇。2022年,海外光伏市场需求持续旺盛,量价均创历史新高。国内光伏产品出口总额约512.5亿美元,同比增长80.3%。其中,光伏组件出口量为153.6GW,同比增长55.8%;组件出口额423.6亿美元,同比增长超过72.1%。基于公司自主研发的PLC光伏芯片的光伏组件快速关断模组通过了国际CSA测认证机构认证,获颁发符合光伏组件级快速关断SunSpec通信规范测试认证证书,也是国内首家通过该国际标准的PLC芯片设计企业,为力合微PLC芯片进军海外智慧光伏市场提供了坚实的技术基础。
公司抓住机遇,基于市场领先的PLC芯片,和致力于海外市场的出口企业积极展开合作,向北美、欧洲以及一带一路的国家进行大力的技术及市场推广,并已实现批量的销售及现场安装,促进国产芯片产业持续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风险因素
√适用 □不适用
(一) 核心竞争力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为技术密集型行业。公司研发水平及公司掌握的核心技术直接影响公司的竞争能力。
1.核心技术泄密风险
经过多年的技术创新和研发积累,公司自主研发了一系列核心技术,这些核心技术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核心机密。为保护公司的核心技术,公司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也和核心技术人员签署了保密协议,并通过申请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方式对核心技术进行有效保护。公司尚有多项产品和技术正处于研发阶段,公司的生产模式也需向委托加工商提供相关芯片版图,不排除存在核心技术泄密或被他人盗用的风险。
2.核心技术人才流失风险
集成电路设计行业涵盖硬件、软件、电路、工艺等多个领域,是典型的技术密集型行业,公司作为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对于专业人才尤其是研发人员的依赖远高于其他行业,核心技术人员是公司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石。一方面,随着市场需求的不断增长,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对于高端人才的竞争也日趋激烈。另一方面随着行业竞争的日益激烈,企业与地区之间人才竞争也逐渐加剧,公司现有人才也存在流失的风险。如果公司不能持续加强核心技术人员的引进、激励和保护力度,则存在核心技术人员流失、技术失密的风险,公司的持续研发能力也会受到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电网采购需求周期性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电网市场。受到建设周期和技术迭代影响,电网市场对于电力线载波通信产品的需求具有一定的周期性。第一轮大规模采购周期从2009年开始至2017年结束,第二轮大规模采购周期从2018年四季度开始,目前正处于建设初期,采购周期的变化将会对公司业绩产生影响。未来,如果由于技术发展,公司没有设计出符合下一轮采购周期的产品,或者两轮大规模采购周期之间的过渡期较长导致市场没有足够采购需求,且届时公司收入结构仍主要依赖于电网市场,则公司业绩可能受到电网市场需求周期性波动影响而下滑。
2.原材料及代工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作为Fabless芯片设计企业,具有轻资产属性,芯片产品及应用方案产品采用代工生产模式,自身不具有生产能力。主要采购的原材料和代工服务可能受各种因素影响产生较大价格波动,若晶圆、辅助IC、电容、PCB板等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受宏观经济形势、国际贸易形势及市场供应形势等因素影响而大幅上涨,或模块及整机代工价格受人工成本、能源成本、工期以及季节性因素影响而大幅上涨,而公司未能通过提高产品销售价格和销售规模抵消原材料与代工价格上涨的影响,公司业绩将可能因此受到影响。
3.营业收入季节性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面向包含电网市场在内的各类物联网应用领域,虽然非电网市场销售不断增长,但电网市场收入仍为总营收的主要组成部分。公司在电网市场领域的客户主要为国内各智能电表生产企业和电网公司,产品最终用户大部分为电网公司。因行业特性及终端客户性质,终端客户多执行严格的预算管理制度和采购审批制度,项目的实际执行按照计划进行,营业收入呈现出一定的季节性波动特点。
4.市场需求预测风险
由于订单交付周期短于产品的生产周期,公司产品的采购与生产计划高度依赖于对市场需求情况的预测与判断。在电力物联网领域的应用需求高速增长的过程中,为迅速响应市场需求,公司在备货过程中需要在历史数据的基础上预测一定程度的增量以满足客户的需求。若客户需求转向或市场需求增长停滞,可能会导致存货产生一定程度的积压,一方面造成公司的资金压力,另一方面若最终无法实现销售,将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5.产品认证未能续期的风险
公司相关产品在国网和南网市场销售需取得国网计量中心有限公司和南方电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实验检测中心的认证。若未来相关认证未能续期或者公司研发的新产品或者公司研发的新产品未能通过相关认证,则存在公司未获认证的产品无法在相应市场进行销售的风险。
6.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2020年公司业绩受到影响。未来在电网市场建设与采购周期、宏观经济环境、外部竞争环境、原材料与人工成本等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影响下,公司将存在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
7.非电网市场业务开拓风险
公司技术和芯片产品相关的非电网物联网的应用可分为消费类应用(如智能家居控制)、工业类应用(各种非电网应用场景下的智能控制、大数据采集、智慧能效管理、远程监测等)和垂直行业类应用(高铁能效管理、路灯控制、多表抄收等)。其中垂直行业应用受行业内权威企业或组织(如电网市场中的国网和南网)统一组织、部署、相关标准规范制定的影响,非电网市场仍未建立起统一的互联互通标准,导致非电网市场应用规模和启动时间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已通过技术宣导、方案测试、样品测试等多种方式,在智慧光伏、电池管理、智能家居、路灯控制、能效管理、景观控制、多表集抄等非电网领域推广自身产品和方案。但受制于市场发展阶段,存在公司投入资金和技术资源大力开发非电网市场,但相关市场开拓达不到预期成果、PLC技术方案作为一种比较新的技术方案未能获得下游客户的广泛认可的风险。
(三)行业风险
1.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产品所在市场的参与者主要包括与公司产品相同或相似的部分国内芯片设计公司以及部分具有市场、资金及技术优势的境外知名企业。北京智芯微电子在电网市场上具有优势,华为海思在技术上、资产规模及抗风险能力上具有一定优势。还有其他IC 设计公司不断进入该领域,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或将加剧公司面临的市场竞争风险,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市场政策风险
公司所处物联网行业涉及的行业主管部门主要包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各具体应用行业的主管部门,涉及法规政策众多。目前,公司严格按照行业法规政策及行业标准进行生产经营。但是物联网行业发展迅速,各应用行业发展不平衡且具有一定的定制化特点,如果物联网下游应用行业的相关法规政策及行业标准发生变化且公司未能及时对产品研发及生产、产品类别及质量标准进行相应调整,则将可能对公司未来的生产经营构成不利影响。如果行业发展不达预期或市场需求下滑,将导致公司所处细分行业发展放缓,从而影响公司的快速成长。
(四)宏观环境风险
1.国际政治及贸易变化的风险
作为一家典型的Fabless集成电路设计行业,公司并不自行组织生产,而是向代工厂采购生产服务以完成产品生产。中国和美国目前存在贸易争端,互相采取了关税壁垒、政府管制等方式进行应对,若未来贸易争端扩大化,对中国半导体行业的封锁日益加重,代工行业产能受阻,则可能对公司的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六、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具体参见本节“四、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252,706,623.42 | 222,873,579.14 | 13.39 |
营业成本 | 148,489,517.17 | 134,915,295.63 | 10.06 |
销售费用 | 22,126,352.80 | 18,405,058.69 | 20.22 |
管理费用 | 12,007,526.02 | 11,386,332.41 | 5.46 |
财务费用 | -3,778,156.21 | 82,296.89 | -4,690.89 |
研发费用 | 26,569,021.73 | 35,257,455.85 | -24.6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8,102,846.26 | -23,301,782.01 | 435.1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110,284.40 | 51,935,462.74 | -132.9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169,963.10 | -22,466,552.32 | -25.39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2023年公司芯片相关产品在各个市场方向上的应用开拓积极推进,电力物联网市场持续增长所致。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销售规模增加,营业成本相应增加所致。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本期加大市场拓展力度,职工薪酬、差旅费及招待费等增加所
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运营管理规模稍有扩大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报告期利息收入增加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智慧光伏、智能家居、HPLC+HRF 双模射频一体化芯片研发项目,满足研发支出资本化的相关条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及公司一贯的会计政策,予以资本化处理。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营业收入增长,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到期收款增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有大幅增长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报告期购买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等理财产品较少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现金分红增加所致。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040,514.35 | 0.97 | -100.00 | 主要系本期结构性存款到期所致 | ||
应收票据 | 16,093,632.57 | 1.54 | 67,330,627.44 | 6.51 | -76.10 | 主要系应收票据到期收款所致 |
应收款项融资 | 21,220,000.00 | 2.03 | 48,362,105.58 | 4.68 | -56.12 | 主要系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票据到期收款所致 |
预付款项 | 5,317,237.60 | 0.51 | 3,555,491.95 | 0.34 | 49.55 | 主要系预付可转债发行费用所致 |
存货 | 164,585,758.58 | 15.76 | 112,548,330.22 | 10.88 | 46.24 | 主要系在手订单增加导致备货增加所致 |
合同资产 | 777,791.50 | 0.07 | 1,758,408.37 | 0.17 | -55.77 | 主要系质保金到期所致 |
在建工程 | 262,929.39 | 0.03 | 0.00 | 0.00 | 不适用 | 主要系本期自建研发测试设备投入所致 |
无形资产 | 27,944,010.00 | 2.68 | 20,009,345.28 | 1.93 | 39.65 | 主要系本期研发费用资本化结转所致 |
开发支出 | 6,565,614.02 | 0.63 | 4,542,076.15 | 0.44 | 44.55 | 主要系本期智慧光伏、智能家居等芯片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
短期借款 | 8,350,000.00 | 0.81 | -100.00 | 主要系贴现的应收票据到期所致 | ||
应付账款 | 124,572,295.10 | 11.93 | 93,337,262.95 | 9.02 | 33.46 | 主要系预期订单增加,材料备货款增加所致 |
合同负债 | 1,966,790.60 | 0.19 | 23,394,743.14 | 2.26 | -91.59 | 主要系上年预收客户货款的合同本期履约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10,930,928.64 | 1.05 | 17,581,380.87 | 1.70 | -37.83 | 主要系支付上年奖金所致 |
应交税费 | 6,326,384.79 | 0.61 | 10,409,700.66 | 1.01 | -39.23 | 主要系缴纳上年增值税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5,550,249.38 | 0.53 | 9,838,981.44 | 0.95 | -43.59 | 主要系本期支付技术费用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251,760.29 | 0.02 | 3,025,243.27 | 0.29 | -91.68 | 主要系上年预收客 |
户货款的合同本期履约所致 | ||||||
应付债券 | 78,423.73 | 0.01 | 0.00 | 0.00 | 不适用 | 主要系本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计提利息所致 |
递延收益 | 254,583.29 | 0.02 | 2,709,999.82 | 0.26 | -90.61 | 主要系本期政府资助项目验收结转所致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6,077.15 | 0.001 | -100.00 | 主要系结构性存款到期所致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985,706.79(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09%。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元)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9,430,056.16 | 不能随时支取的票据保证金及合同履约保证金 |
应收票据 | 8,157,005.40 | 票据已背书 |
合计 | 17,587,061.56 | /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应收款项融资 | 48,362,105.58 | 80,199,204.17 | 107,341,309.75 | 21,220,000.00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040,514.35 | 18,109,076.27 | 28,149,590.62 | |||||
合计 | 58,402,619.93 | 98,308,280.44 | 135,490,900.37 | 21,220,000.00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持股比例 | 注册资本(万元) | 主营业务 | 总资产(元) | 营业收入(元) | 净利润(元) |
利普信通 | 100% | 500 | 为力合微提供应用软件定制服务,同时独立对外销售 | 97,036,839.16 | 70,854,344.62 | 58,950,195.39 |
无锡景芯微 | 100% | 2500 | 为力合微的客户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同时向有需求的客户销售定制研发的产品 | 37,184,073.53 | 2,732,580.10 | 1,560,765.49 |
力合微国际 | 100% | 935.46万港币 | 开展海外业务 | 985,706.79 | -133,214.27 | |
甲士智能 | 100% | 1000 | 基于力合微自主芯片的通信连接应用方案开发,开展非电物联网领域的智慧物联、智能家居等相关业务 | 10,241,324.34 | 220,209.27 | -878,895.18 |
长沙力合微 | 100% | 1000 | 为力合微提供系统、软件及整机,同时独立对外销售 | 19,901,406.31 | 2,835,525.76 | -2,958,128.12 |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年度股东大会 | 2023年4月13日 | www.sse.com.cn | 2023年4月14日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已经过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上述股东大会的议案全部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为LIU KUN、刘元成、周晓新、陈丽恒、朱永。
三、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不适用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不适用 |
每10股转增数(股) | 不适用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不适用 |
四、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不适用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营业务不属于重点污染行业,且公司报告期内亦未被其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非常重视环境保护工作,积极践行绿色经营理念,将绿色发展融入公司发展战略。为贯彻落实节能环保理念,公司建立了ISO14001环境保护体系,并制定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控制程序及相关方环境控制程序以最大限度地识别出本公司在活动、产品和服务中能够控制以及可以期望对其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评价重要环境因素并及时更新,确保环境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公司严格按照体系及制度要求执行,开展绿色采购、研发以及销售,实施节能降耗相关措施,创新应用新技术与新材料,实现绿色经营。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环保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了许可文件,各污染物排放总量均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不产生工业废水,所排放废水仅为生活污水,通过市政污水管道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统一排放。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装修废料、外包装纸
图纸箱和极少量的报废电子元器件等。废电子元器件属危废品,交由具备专业处理资质的公司处理;其他固废均通过所在园区交由当地环保部门统一处理。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遵守环境保护这一基本国策,并将这一国策落实到公司管理中,倡导全员关注环境保护,并积极组织员工参与环保活动。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大智慧光伏、智慧照明、智慧路灯、能效管理等项目的研发,并加大市场推广力度,为全社会节能减排、低碳环保贡献一份力量。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不适用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对智能光伏、智能照明、智慧路灯等项目的研发投入,且相关产品已经成功推入市场,为国家“双碳”政策助力。 1.赋能智慧城市/智慧路灯 用核心技术和自主芯片赋能智慧城市和智慧路灯。城市照明作为城市公共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更是城市进步的标志。城市照明耗能约占城市耗电量的20%,因此通过路灯智能化改造是城市迈向低碳化的重要途径。力合微作为《基于城市路灯接入的电力线通信协议》国家标准起草单位,基于符合标准的电力线通信芯片开发了完整的智慧路灯控制系统,包括主站软件、路灯集中控制网关和路灯灯控器。 城市路灯管理部门的传统路灯管理模式是根据不同季节和每天的不同时段对整条路灯供电电源进行开启和关闭;而力合微智慧路灯控 |
望未来力合微的能效管理系统既能够给客户创造舒适、健康的工作环境,又能够提高用能效率、降低能源浪费、减少碳排放。
报告期内,力合微进军酒店能耗管理试点应用,通过每日对每间客房用电量进行24整点曲线采集、分析,能过对入住酒店客户的用电行为进行统计分析,酒店也同步推出“绿色出行”活动,通过酒店会员积分返还的形式推动入住客人形成主动节约用电行为,从而一方面迎合国家对于低碳、节能的倡议,另一方面也通过减少用电降低酒店运营成本。根据试点酒店采集数据分析来看,在暑假旅游旺季,入住满员的情况下,每个客房每日平均用电不低于5度,大约该酒店有100间客房,就是每日酒店仅客房用电量就在500度左右。通过酒店推出“绿色出行”活动后,用电量降低约一半,客房用电成本也降低了一半。由此推算投入一年左右就可以回本,次年就可以盈利,该模式正在向更多的酒店客户推广,通过力合微基于PLBUS PLC技术推出的绿色酒店能源管理方案,来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盈。
4.赋能光伏发电
太阳能是一种零碳新型绿色能源,1GW的光伏每年可以发电16~20亿度,它相当于减排传统的煤电燃烧是48万吨,减少二氧化碳的排放125万吨,对中国的“双碳”贡献是非常巨大的。光伏发电效率会受到阳光强度、是否被遮挡,某个光伏组件损坏导致整个光伏组串发电效率下降等诸多因素影响,公司推出的智能光伏监测系统,可以实时监测光伏发电效率,定位发电下降的光伏组串、组件,及时通知到主站和运维人员,提高光伏发电效率和运维效率,降低系统运维成本。智能光伏监测系统包括智能光伏监测系统平台(软件)、智能光伏监测网关和光伏组件的智能接线盒中的智能光伏模组。集中式光伏发电地面电站通常在偏远的荒芜地区,传统的通信方案需要专门设计通讯线缆部分,埋地的方式需要铠装线缆或者穿管铺设,成本升高,且施工方面需要挖沟。采用电力线通信无需重新架设通讯线缆,只要有电线,就能进行数据传输对逆变器信息采集和监测,为提高逆变器电能转换效率、降低系统建设成本,做出了力合微自己的贡献。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详见注1 | 详见注1 | 详见注1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详见注2 | 详见注2 |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详见注3 | 详见注3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详见注4 | 详见注4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详见注5 | 详见注5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分红 | 详见注6 | 详见注6 | 详见注6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同业竞争 | 详见注7 | 详见注7 | 详见注7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关联交易 | 详见注8 | 详见注8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详见注9 | 详见注9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详见注10 | 详见注10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详见注11 | 详见注11 | 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详见注12 | 详见注12 | 详见注12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同业竞争 | 详见注13 | 详见注13 | 详见注13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1:有关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1.主要股东LIU KUN关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承诺LIU KUN先生作为公司主要股东、董事、总经理,且为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就所持公司股份锁定的相关事项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和离职后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首次公开发行时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2)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
(3)本人作为核心技术人员,自本人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四年内,本人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公司上市前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4)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2.主要股东力合科创、古树园投资关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承诺
力合科创、古树园投资作为公司主要股东,就所持公司股份锁定的相关事项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首次公开发行时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2)本公司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3.主要股东LIUKUN、力合科创、古树园投资关于所持股份的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
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LIUKUN先生、力合科创、古树园投资对所持股份的持股及限售期结束后两年内的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1)对于本人/本公司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公司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在限售期
内,不出售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发行时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
(2)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本人/本公司可进行减持:①上述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锁定延长期,则顺延;②如发生本人/本公司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人/本公司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3)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未发生延长锁定期情形的,本人/本公司可以不低于发行价的价格进行减持,如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上述减持公告之日公司发生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
(4)本人/本公司保证减持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予以公告。
(5)如本人/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本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股票锁定期承诺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10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全部股份的锁定期3个月;如果本人/本公司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本人/本公司将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本人/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公司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
另外,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对限售期结束后两年内减持的价格预期和减持股数承诺如下:
(1)力合科创承诺:“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公司减持股份数量累计不超过本公司在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60%。”
(2)LIUKUN承诺:“在锁定期届满后一年内,本人减持股份数量累计不超过本人在本次发行前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锁定期届满后二年内,本人减持股份数量累计不超过本人在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43.75%。”
(3)古树园投资承诺:“在锁定期届满后一年内,本公司减持股份数量累计不超过本公司在本次发行前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0%,在锁定期届满后二年内,本公司减持股份数量累计不超过本公司在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80%。”
4.冯震罡先生关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承诺
冯震罡先生作为公司董事,就所持公司股份锁定的相关事项承诺如下:
(1)鉴于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中,200.12万股(以下简称“受让所得股份”)为自上海古树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宁波东钱智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处受让所得,鉴于前述股份应比照转让方所持股份进行锁定,本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
管理受让所得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就本人所持有的其余公司股份(即138万股),本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该等股份。
(2)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果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公司股票的限制性规定发生变更,将按照变更后的规定履行股份锁定义务。
(3)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5.刘元成先生关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承诺
刘元成先生作为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就所持公司股份锁定的相关事项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和离职后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首次公开发行时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
(2)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
(3)本人作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自本人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四年内,本人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公司上市前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4)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6.吴颖女士、金涛先生关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承诺
吴颖女士、金涛先生,就所持公司股份锁定的相关事项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首次公开发行时公开发售的股份除
外)。
(2)在本人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果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公司股票的限制性规定发生变更,将按照变更后的规定履行股份锁定义务。
(3)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7.黄兴平先生关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承诺
黄兴平先生就所持公司股份锁定的相关事项承诺如下:
(1)鉴于本人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中,25万股(以下简称“受让所得股份”)为自宁波东钱智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处受让所得,前述股份应比照转让方所持股份进行锁定,本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受让所得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就本人直接所持有的其余公司股份(即20万股),本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该等股份。
(2)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员工持股平台财产份额。自前述限售期满之日起四年内,本人每年转让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人于公司上市时所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8.李海霞、张东宝、贺龄萱、赵欣、张艳丽、李强连、钟丽辉、力合泓鑫关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本合伙企业不转让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首次公开发行时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
9.周晓新先生关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承诺
周晓新先生作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就所持公司股份锁定的相关事项承诺如下:
(1)鉴于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中,20万股(以下简称“受让所得股份”)为自宁波东钱智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处受让所得,前述股份应比照转让方所持股份进行锁定,本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和离职后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受让所得股份,也
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就本人所持有的其余公司股份(即50万股),本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和离职后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该等股份。
(2)本人自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四年内,每年转让的公司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10.陈丽恒先生关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承诺
陈丽恒先生作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就所持公司股份锁定的相关事项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和离职后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首次公开发行时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
(2)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和离职后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员工持股平台财产份额。
(3)本人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四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11.朱永先生关于间接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承诺
朱永先生作为核心技术人员,就间接所持公司股份锁定的相关事项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和离职后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员工持股平台财产份额。
(2)本人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四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12.陈曦女士关于间接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承诺
陈曦女士就间接所持公司股份锁定的相关事项承诺如下: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员工持股平台财产份额。自前述限售期满之日起四年内,本人每年转让通过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人于公司上市时所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13.员工持股平台目标创新、志行正恒关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合伙企业不转让本合伙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首次公开发行时公开发售的股份除外)。
(2)本合伙企业自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四年内,每年转让的公司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3)在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本合伙企业承诺届时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规定的程序对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操作,保证上市公司持续稳定经营。
(4)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员工持股平台内员工不得转让其持有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自前述限售期满之日起四年内,员工持股平台内员工每年转让其通过合伙企业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超过其于公司上市时所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14.沈陈霖先生关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承诺
沈陈霖先生作为公司的董事,就所持公司股份锁定的相关事项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
(2)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果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董事转让公司股票的限制性规定发生变更,将按照变更后的规定履行股份锁定义务。
(3)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
15.其他股东关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公司/本人/本合伙企业不转让本公司/本人/本合伙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
另外,陈金城先生已于2020年1月22日自愿签署承诺函,承诺将其于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锁定期延长至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注2:公司、主要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为维护公众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议案》(以下简称“《稳定股价预案》”)。本公司/本人/本合伙企业承诺如果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三年内股价出现低于每股净资产的情况时,将启动《稳定股价预案》。本公司/本人/本合伙企业已了解并知悉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预案》的全部内容,本公司/本人/本合伙企业承诺将遵守和执行《稳定股价预案》的内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包括主要股东增持公司股票、公司董事(独立董事以及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除外,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公司回购公司股票。当公司股票收盘价触发稳定股价预案的启动条件时,公司将视股票市场情况、公司实际情况,按如下优先顺序(1)公司回购股票;(2)主要股东增持股票;(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票,实施股价稳定措施,直至触发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消除。
注3:股份回购和股份购回的措施和承诺
1.公司承诺
(1)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2)如《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具体措施为:
①在法律允许的情形下,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发行但未上市交易之阶段内,自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关认定本公司存在上述情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公司将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②在法律允许的情形下,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上市交易之后,自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关认定公司存在上述情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制订股份回购方案并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回购价格将以发行价为基础并参考相关市场因素确定。若公司股票上市后存在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回购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③若本公司违反在本次发行上市时作出的任何公开承诺,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全体股东及其它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如该等已违反的承诺仍可继续履行,本公司将继续履行该等承诺。
2.主要股东力合科创、LIUKUN、古树园投资承诺
(1)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本公司就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后的不足部分依法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2)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本公司将督促公司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3)如《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自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关认定公司存在前述情形之日起,本人/本公司将依法购回公司上市后本人/本公司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具体措施为:
①公司董事会应在本人/本公司购回公司股份条件触发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发布股份购回公告,披露股份购回方案;
②本人/本公司应在作出购回公告并履行相关法定手续之次日起开始启动股份购回工作。
(4)若本人/本公司违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作出的任何公开承诺,本人/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公司的章程所规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全体股东及其它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因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如该等已违反的承诺仍可继续履行,本人/本公司将继续履行该等承诺。
注4: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
1.公司关于欺诈发行股份购回事项承诺
(1)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且力合微对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力合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或被监管部门认定为欺诈发行,则力合微承诺将按如下方式依法回购力合微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1)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力合微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发行但未上市交易的阶段内,则力合微将公开发行所募集资金,于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发行价并加算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2)若上述情形发生于力合微首次公开发行的新股已完成上市交易之后,力合微董事会将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
决定后5个工作日内,制订股份回购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按照发行价格加新股上市日至回购要约发出日期间的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息,或不低于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力合微招股说明书存在重大信息披露违法问题进行立案稽查之日前30个交易日力合微股票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力合微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前述价格应相应调整),或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价格,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回购力合微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3)若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力合微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因此而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或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力合微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力合微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
2.主要股东力合科创、古树园投资关于欺诈发行股份购回事项承诺
(1)公司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重大信息披露违法之情形,且本公司对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力合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或被监管部门认定为欺诈发行,本公司承诺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5个工作日内,依法启动股份回购程序。
(3)公司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重大信息披露违法之情形,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因此而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4)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公司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本公司确认,力合科创、古树园投资就本承诺函项下之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3.主要股东LIUKUN关于欺诈发行股份购回事项承诺
(1)公司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重大信息披露违法之情形,且本人对招股说明书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且该等情形对判断力合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或被监管部门认定为欺诈发行,本人承诺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部门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5个工作日内,依法启动股份回购程序。
(3)公司招股说明书如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重大信息披露违法之情形,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因此而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4)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及后果有不同规定,本人自愿无条件地遵从该等规定。本人确认,LIUKUN就本承诺函项下之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注5: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股本及净资产均将大幅增加,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与产能释放需要一定周期,在建设期内难以获得较高收益,因此公司存在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投资者即期回报将被摊薄。
(1)积极拓展公司主营业务,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资金实力增强,净资产规模扩大,资产负债率下降,从而提升了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在此基础上,公司将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大力拓展主营业务,进一步拓展产品领域,持续产品升级,提升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扩大市场份额和销售规模,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提高股东回报。
(2)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建设,提高日常经营效率
公司将努力加强内部控制建设,继续完善并优化经营管理和投资决策程序,提高日常经营效率。具体而言,公司将继续改善采购、研发、销售、管理等环节的流程,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经营效率,节省各项成本费用,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管理风险,提高经营业绩。
(3)加快募投项目建设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国家产业政策,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等方式先行投入,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收益,提高股东回报。同时,公司将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专款专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4)完善利润分配政策,优化投资回报机制
公司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要求,制定了《公司章程(草案)》和《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就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利润分配方案和利润分配形式、上市后的分红回报规划和机制等内容作出具体规定。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利润分配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充分保障中小股东的利益,并将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断优化投资回报机制,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如有)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摊薄即期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本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人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公司作出新的规定,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7)本人承诺全面、完整、及时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2)依法承担对公司和/或股东的补偿责任;3)无条件接受中国证监会和/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的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监管措施。
注6:本次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根据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公司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公司有关利润分配的主要规定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的、稳定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
(2)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利润分配可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下,公司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分配现金股利,以人民币计价和支付。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如公司同时采取现金及股票股利分配利润的,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实施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每年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根据上述原则提出当年利润分配方案。
(3)现金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条件及最低比例:在符合现金利润分配条件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利润分配。当公司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数,且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付发生时,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
(4)利润分配需履行的决策程序:进行利润分配时,公司董事会应当先制定分配预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应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独立董事应在制定现金分红预案时发表明确意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当年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进行现金利润分配的原因以及未用于现金利润分配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并由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相关的独立意见。
(5)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议案由董事会制定并经独立董事认可后方能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应当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发表独立意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公司应安排网络投票等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充分反映股东的要求和意愿。注7:主要股东力合科创、LIUKUN、古树园投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截至本承诺书出具之日,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均未直接或间接与力合微及力合微控制的企业之间存在同业竞争。
(2)在本人/本公司作为力合微股东期间,本人/本公司承诺将不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与力合微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的业务;本人/本公司现有或将来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持有51%股权以上的控股公司和其他受本人/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也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力合微有竞争的或可能有竞争的业务;如本人/本公司或本人/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力合微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则将立即通知力合微,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予力合微;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承诺不向第三方提供(经力合微同意的除外)属于力合微的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信息、工艺流程、销售渠道等商业秘密。
(3)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本公司同意承担给力合微造成的全部损失。
注8:主要股东力合科创、LIUKUN、古树园投资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1)本人/本公司将善意履行作为公司主要股东的义务,不利用该主要股东地位,就公司与本人/本公司及(或)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的任何关联交易,故意促使公司的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作出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如果公司必须与本人/本公司及(或)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发生任何关联交易,则本人/本公司承诺将促使上述交易按照公平合理的价格和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进行,且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回避要求。本人/本公司保证本人/本公司及(或)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以垄断采购和销售业务渠道等方式干预公司的经营,损害其利益。
(2)本人/本公司及(或)本人/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与公司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本人/本公司承诺将不会向公司谋求任何超出正常商业交易价格及条件以外的利益或收益。
(3)如果本人/本公司违反上述声明、保证与承诺,本人/本公司同意给予公司相应的赔偿。
注9:相关责任主体关于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的承诺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1.公司关于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的承诺
(1)公司《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如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等情形,该等情形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如公司已发行但未上市,回购价格为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公司已发行上市,回购价格以公司股票发行价格和有关违法事实被确认之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均价的孰高者确定(如因公司股票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上述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息、除权调整,新股数量亦相应进行除权调整),并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在实施上述股份回购时,如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本公司因被中国证监会认定《招股说明书》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公司主要股东力合科创、LIUKUN、古树园投资关于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的承诺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本公司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如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有权监管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等情形,该等情形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本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或有权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后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3)公司因被中国证监会或有权监管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中存在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本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或有权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的承诺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因被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招股说明书》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
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后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注10:关于未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
1.公司关于未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
公司就未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作出确认和承诺如下:
如果公司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如果因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1)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30日内,公司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关工作。
(2)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3)公司将对出现该等未履行承诺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调减、停发薪酬或津贴等措施(如该等人员在公司领薪)。
2.主要股东力合科创、LIUKUN、古树园投资关于未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
公司主要股东力合科创、LIUKUN、古树园投资关于未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如下:
(1)如果承诺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其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承诺人将在公司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因承诺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承诺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的,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其履行完毕前述赔偿责任之前不得转让,同时公司有权扣减其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
(3)在承诺人作为公司股东期间,如果公司未能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经证券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等有权部门认定承诺人应承担责任的,承诺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上述承诺内容系承诺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承诺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未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作出确认和承诺如下:
(1)如果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本人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停止在公司领取薪酬及津贴,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有)不得转让,直至本人履行完成相关承诺事项。
(3)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公司、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公司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经证券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等有权部门认定本人应承担责任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本人保证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11:公司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所做出的承诺
1.公司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及LIU KUN承诺
公司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及LIU KUN作出以下承诺:
(1)本公司/本人承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如证券监管机构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作出另行规定或提出其他要求的,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公司/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公司未来实施新的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拟公布的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机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的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12: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来均视情况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并就不触及短线交易相关事项出具了承诺函
1.公司持股5%以上机构股东力合科创已出具承诺如下:
(1)若在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六个月内本公司存在减持力合微股票的情形,本公司承诺将不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亦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
(2)若在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六个月内本公司不存在减持力合微股票的情形,本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若认购成功,本公司承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股票及可转债交易的规定,即自可转债发行首日(募集说明书公告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力合微股票及本次发行的可转债。
(3)本公司自愿作出上述承诺,并自愿接受本承诺函的约束。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发生减持力合微股份或可转债的情况,本公司因此所得收益全部归力合微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若给力合微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公司持股5%以上的自然人股东LIU KUN已出具承诺如下:
(1)若在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六个月内本人存在减持力合微股票的情形,本人承诺将不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亦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
(2)若在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六个月内本人不存在减持力合微股票的情形,本人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若认购成功,本人承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股票及可转债交易的规定,即自可转债发行首日(募集说明书公告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力合微股票及本次发行的可转债。
(3)本人保证本人之配偶、父母、子女将严格遵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短线交易的规定。
(4)本人自愿作出上述承诺,并自愿接受本承诺函的约束。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发生减持力合微股份或可转债的情况,本人因此所得收益全部归力合微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若给力合微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公司的董事(贺臻、LIU KUN、刘元成、冯震罡、别力子、沈陈霖、李忠轩、陈慈琼、常军锋)、监事(王慧梅、曹欣宇、艾迎春)、高级管理人员(LIU KUN、刘元成、吴颖、周世权、高峰、黄兴平)均已出具承诺如下:
(1)若在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六个月内本人存在减持力合微股票的情形,本人承诺将不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亦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
(2)若在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六个月内本人不存在减持力合微股票的情形,本人将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若认购成功,本人承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股票及可转债交易的规定,即自可转债发行首日(募集说明书公告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力合微股票及本次发行的可转债。
(3)本人保证本人之配偶、父母、子女将严格遵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短线交易的规定。
(4)本人自愿作出上述承诺,并自愿接受本承诺函的约束。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发生减持力合微股份或可转债的情况,本人因此所得收益全部归力合微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若给力合微和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13:避免新增同业竞争的承诺
1.主要股东力合科创承诺:
(1)截至本承诺书出具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均未直接或间接与力合微及力合微控制的企业之间存在同业竞争。
(2)在本公司作为力合微股东期间,本公司承诺将不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与力合微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的业务;本公司现有或将来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持有51%股权以上的控股公司和其他受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也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力合微有竞争的或可能有竞争的业务;如本公司或本公
司控制的企业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力合微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则将立即通知力合微,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予力合微;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承诺不向第三方提供(经力合微同意的除外)属于力合微的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信息、工艺流程、销售渠道等商业秘密。
(3)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同意承担给力合微造成的全部损失。
2.主要股东LIU KUN承诺:
(1)截至本承诺书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均未直接或间接与力合微及力合微控制的企业之间存在同业竞争。
(2)在本人作为力合微股东期间,本人承诺将不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与力合微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的业务;本人现有或将来成立的、100%持股或持有51%股权以上的公司和其他受本人控制的企业等也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力合微有竞争的或可能有竞争的业务;如本人或本人控制的企业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力合微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则将立即通知力合微,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予力合微;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承诺不向第三方提供(经力合微同意的除外)属于力合微的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信息、工艺流程、销售渠道等商业秘密。
(3)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承担给力合微造成的全部损失。
二、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不存在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等不良诚信状况。
十、 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为580.00万元,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报告期内关联交易情况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十二)之“5、关联交易情况”。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本年度投入金额(4)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5)=(4)/(1)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0年7月17日 | 483,570,000.00 | 425,551,557.20 | 317,870,000.00 | 317,870,000.00 | 189,008,041.61 | 59.46 | 21,269,510.73 | 6.69 |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是否使用超募资金 | 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报告期内是否实现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研发中心与总部基 | 生产建设 | 变更后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0年7月17日 | 否 | 136,460,000.00 | 136,460,000.00 | 33,381,251.80 | 24.46 | 2027年3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单独产生效益 |
地建设项目 | |||||||||||||||||
新一代高速电力线通信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研发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0年7月17日 | 否 | 64,210,000.00 | 64,210,000.00 | 62,125,665.67 | 96.75 | 2024年3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基于自主芯片的物联网应用开发项目 | 研发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0年7月17日 | 否 | 66,740,000.00 | 66,740,000.00 | 50,529,819.96 | 75.71 | 2024年3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微功率无线通信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 研发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0年7月17日 | 否 | 50,460,000.00 | 50,460,000.00 | 42,971,304.18 | 85.16 | 2023年3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节余金额:977.49万元。形成原因: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对各项环节的费用进行 |
了严格的控制,同时公司合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和利息收入。
注:“微功率无线通信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已结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1000万的,可以豁免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且无需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发表意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将该项目节余资金(含利息收入)共计977.49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2年7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30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7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4、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43,523,333 | 43.44 | 0 | 0 | 0 | 0 | 0 | 43,523,333 | 43.44 |
1、国家持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国有法人持股 | 13,000,000 | 12.97 | 0 | 0 | 0 | 0 | 0 | 13,000,000 | 12.97 |
3、其他内资持股 | 30,523,333 | 30.46 | 0 | 0 | 0 | 0 | 0 | 30,523,333 | 30.46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5,500,000 | 5.49 | 0 | 0 | 0 | -500,000 | -500,000 | 5,000,000 | 4.99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25,023,333 | 24.97 | 0 | 0 | 0 | 500,000 | 500,000 | 25,523,333 | 25.47 |
4、外资持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56,671,437 | 56.56 | 0 | 0 | 0 | 0 | 0 | 56,671,437 | 56.56 |
1、人民币普通股 | 56,671,437 | 56.56 | 0 | 0 | 0 | 0 | 0 | 56,671,437 | 56.56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4、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股份总数 | 100,194,770 | 100 | 0 | 0 | 0 | 0 | 0 | 100,194,770 | 1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0,198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十名股东同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和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股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 | - | 13,000,000 | 12.97 | 13,000,000 | 13,000,000 | 无 | 国有法人 | |
LIU,KUN | - | 8,290,000 | 8.27 | 8,290,000 | 8,290,000 | 无 | 境外自然人 |
上海古树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500,000 | 3,500,000 | 3.49 | 3,500,000 | 3,500,000 | 质押 | 3,000,00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沈陈霖 | - | 3,333,333 | 3.33 | 3,333,333 | 3,333,333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冯震罡 | - | 3,151,200 | 3.15 | 2,001,200 | 2,001,200 | 质押 | 2,000,000 | 境内自然人 | |
刘元成 | - | 2,900,000 | 2.89 | 2,900,000 | 2,900,00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陈金城 | - | 2,000,000 | 2.00 | 2,000,000 | 2,000,00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深圳市目标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1,872,500 | 1.87 | - | - | 无 | 其他 | ||
吴颖 | - | 1,700,000 | 1.70 | 1,700,000 | 1,700,00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樊红 | -110,958 | 1,654,779 | 1.65 | - | - | 质押 | 1,600,000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深圳市目标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872,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872,500 | ||||||
樊红 | 1,654,779 | 人民币普通股 | 1,654,779 | ||||||
雷宗岱 | 1,636,595 | 人民币普通股 | 1,636,595 | ||||||
深圳市志行正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53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530,000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新兴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341,201 | 人民币普通股 | 1,341,201 | ||||||
冯震罡 | 1,15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50,000 | ||||||
郑誉 | 1,038,341 | 人民币普通股 | 1,038,341 | ||||||
杭州立元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00,000 | ||||||
刘锋 | 936,750 | 人民币普通股 | 936,750 |
李建华 | 88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80,000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陈金城为沈陈霖父亲。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 | 13,000,000 | 2023/7/24 | 0 |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后方可上市流通 |
2 | LIU,KUN | 8,290,000 | 2023/7/24 | 0 |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后方可上市流通 |
3 | 上海古树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3,500,000 | 2023/7/24 | 0 |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后方可上市流通 |
4 | 沈陈霖 | 3,333,333 | 2023/7/24 | 0 |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后方可上市流通 |
5 | 刘元成 | 2,900,000 | 2023/7/24 | 0 |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后方可上市流通 |
6 | 冯震罡 | 2,001,200 | 2023/7/24 | 0 |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后方可上市流通 |
7 | 陈金城 | 2,000,000 | 2023/7/24 | 0 |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后方可上市流通 |
8 | 吴颖 | 1,700,000 | 2023/7/24 | 0 |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后方可上市流通 |
9 | 珠海紫荆泓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力合泓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500,000 | 2023/7/24 | 0 |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后方可上市流通 |
10 | 贺龄萱 | 1,000,000 | 2023/7/24 | 0 |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后方可上市流通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陈金城为沈陈霖父亲;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珠海紫荆泓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力合泓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10%股权。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存托凭证相关安排在报告期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 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 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70号)的同意,公司2023年6月28日发行了面值总额3.8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可转债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共计3,800,000张,按面值发行,期限6年。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38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8,907,547.1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71,092,452.83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155号”文同意,公司38,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7月2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力合转债”,债券代码“118036”。
(二)报告期转债持有人及担保人情况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力合转债 | |
期末转债持有人数 | 100,803 | |
本公司转债的担保人 | 无 | |
担保人盈利能力、资产状况和信用状况重大变化情况 | 无 | |
前十名转债持有人情况如下: | ||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名称 | 期末持债数量(元) | 持有比例(%) |
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 | 49,286,000 | 12.97 |
LIU,KUN | 31,436,000 | 8.27 |
上海古树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3,272,000 | 3.49 |
沈陈霖 | 12,640,000 | 3.33 |
刘元成 | 10,997,000 | 2.89 |
陈金城 | 7,584,000 | 2.00 |
深圳市目标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100,000 | 1.87 |
吴颖 | 6,446,000 | 1.70 |
樊红 | 6,305,000 | 1.66 |
雷宗岱 | 6,206,000 | 1.63 |
(三)报告期转债变动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转股 | 赎回 | 回售 | |||
力合转债 | 380,000,000 | 0 | 0 | 0 | 380,000,000 |
(四)报告期转债累计转股情况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力合转债 |
报告期转股额(元) | 0 |
报告期转股数(股) | 0 |
累计转股数(股) | 0 |
累计转股数占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 | 0 |
尚未转股额(元) | 380,000,000 |
未转股转债占转债发行总量比例(%) | 100.00 |
(五)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力合转债 | ||||
转股价格调整日 | 调整后转股价格 | 披露时间 | 披露媒体 | 转股价格调整说明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截至本报告期末最新转股价格 | 43.78 |
(六)公司的负债情况、资信变化情况及在未来年度还债的现金安排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104,455.69万元,负债总额19,927.8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9.08%。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及可转债的信用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于2022年9月9日出具了《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东方金诚债评【2022】0646号),评级结果如下:公司主体信用评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为AA-。
公司发行38,000.00万元可转债,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偿还的可转债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可转债票面利率设定为:第一年0.30%、第
二年0.50%、第三年0.80%、第四年1.50%、第五年2.00%、第六年2.50%。未来公司偿付A 股可转债本息的资金主要来源于公司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流。
(七)转债其他情况说明
无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335,222,948.85 | 301,800,000.72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10,040,514.35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16,093,632.57 | 67,330,627.44 |
应收账款 | 七、5 | 228,771,561.67 | 249,477,672.19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6 | 21,220,000.00 | 48,362,105.58 |
预付款项 | 七、7 | 5,317,237.60 | 3,555,491.95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2,192,194.92 | 2,877,326.85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9 | 164,585,758.58 | 112,548,330.22 |
合同资产 | 七、10 | 777,791.50 | 1,758,408.37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131,666,340.19 | 113,014,383.80 |
流动资产合计 | 905,847,465.88 | 910,764,861.47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23,046,172.77 | 23,479,382.44 |
在建工程 | 七、22 | 262,929.39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10,640,899.21 | 13,169,711.41 |
无形资产 | 七、26 | 27,944,010.00 | 20,009,345.28 |
开发支出 | 七、27 | 6,565,614.02 | 4,542,076.15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9 | 12,065,988.11 | 12,163,634.86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30 | 23,965,379.40 | 20,418,132.71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1 | 34,218,465.93 | 29,893,661.3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38,709,458.83 | 123,675,944.15 | |
资产总计 | 1,044,556,924.71 | 1,034,440,805.62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8,350,000.00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37,916,081.08 | 35,148,862.36 |
应付账款 | 七、36 | 124,572,295.10 | 93,337,262.95 |
预收款项 | 七、37 | 75,000.00 | 75,000.00 |
合同负债 | 七、38 | 1,966,790.60 | 23,394,743.14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10,930,928.64 | 17,581,380.87 |
应交税费 | 七、40 | 6,326,384.79 | 10,409,700.66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5,550,249.38 | 9,838,981.44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4,360,532.36 | 4,463,612.78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251,760.29 | 3,025,243.27 |
流动负债合计 | 191,950,022.24 | 205,624,787.47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七、46 | 78,423.73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6,995,835.37 | 9,723,517.56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七、51 | 254,583.29 | 2,709,999.82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30 | 6,077.15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7,328,842.39 | 12,439,594.53 | |
负债合计 | 199,278,864.63 | 218,064,382.0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100,194,770.00 | 100,194,77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507,620,333.91 | 504,290,091.55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809,004.90 | -825,687.74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59 | 26,931,266.91 | 26,931,266.91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211,340,694.16 | 185,785,982.9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845,278,060.08 | 816,376,423.62 |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845,278,060.08 | 816,376,423.62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044,556,924.71 | 1,034,440,805.62 |
公司负责人:贺臻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世权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世权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24,248,379.79 | 294,064,380.81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040,514.35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6,093,632.57 | 67,330,627.44 | |
应收账款 | 十七、1 | 218,688,379.73 | 229,960,777.80 |
应收款项融资 | 21,220,000.00 | 48,362,105.58 | |
预付款项 | 5,282,405.10 | 3,526,105.52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50,674,578.71 | 58,721,208.31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218,574,857.89 | 144,012,361.94 | |
合同资产 | 777,791.50 | 1,758,408.37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31,646,764.06 | 113,014,383.80 | |
流动资产合计 | 987,206,789.35 | 970,790,873.92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60,686,947.42 | 60,241,905.94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6,381,086.59 | 6,528,374.79 | |
在建工程 | 262,929.39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8,392,121.09 | 10,389,889.41 | |
无形资产 | 20,631,070.65 | 11,712,194.05 | |
开发支出 | 6,565,614.02 | 4,542,076.15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1,045,439.85 | 10,828,995.72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5,204,719.18 | 14,885,011.17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3,454,465.93 | 29,873,815.58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62,624,394.12 | 149,002,262.81 | |
资产总计 | 1,149,831,183.47 | 1,119,793,136.73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8,350,000.0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37,916,081.08 | 35,148,862.36 | |
应付账款 | 219,912,170.34 | 200,757,883.83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936,617.60 | 23,394,743.14 | |
应付职工薪酬 | 9,368,272.74 | 15,319,692.62 | |
应交税费 | 855,447.30 | 5,924,977.84 | |
其他应付款 | 13,898,955.97 | 18,300,848.21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438,088.60 | 3,519,245.38 | |
其他流动负债 | 251,760.29 | 3,025,243.27 | |
流动负债合计 | 287,577,393.92 | 313,741,496.65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78,423.73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5,516,324.20 | 7,672,187.85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254,583.29 | 2,709,999.82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6,077.15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5,849,331.22 | 10,388,264.82 | |
负债合计 | 293,426,725.14 | 324,129,761.4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00,194,770.00 | 100,194,77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507,620,333.91 | 504,290,091.55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6,931,266.91 | 26,931,266.91 | |
未分配利润 | 221,658,087.51 | 164,247,246.8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856,404,458.33 | 795,663,375.26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149,831,183.47 | 1,119,793,136.73 |
公司负责人:贺臻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世权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世权
合并利润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252,706,623.42 | 222,873,579.14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252,706,623.42 | 222,873,579.14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207,032,806.23 | 201,272,804.96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148,489,517.17 | 134,915,295.63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1,618,544.72 | 1,226,365.49 |
销售费用 | 七、63 | 22,126,352.80 | 18,405,058.69 |
管理费用 | 七、64 | 12,007,526.02 | 11,386,332.41 |
研发费用 | 七、65 | 26,569,021.73 | 35,257,455.85 |
财务费用 | 七、66 | -3,778,156.21 | 82,296.89 |
其中:利息费用 | 470,076.95 | 485,116.74 | |
利息收入 | 4,401,152.41 | 553,711.35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11,725,055.21 | 13,457,858.08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2,075,654.38 | 5,708,114.51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108,268.29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1,453,037.72 | -3,052,802.53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823,445.83 | -3,709,451.99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57,198,043.23 | 34,112,760.54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1,623.01 | 90,940.68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16,203.87 | 31,043.75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57,183,462.37 | 34,172,657.47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6,580,058.61 | 2,430,123.74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0,603,403.76 | 31,742,533.73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0,603,403.76 | 31,742,533.73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0,603,403.76 | 31,742,533.73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七、57 | 16,682.84 | 40,128.07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6,682.84 | 40,128.07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6,682.84 | 40,128.07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6,682.84 | 40,128.07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50,620,086.60 | 31,782,661.80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50,620,086.60 | 31,782,661.80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1 | 0.32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50 | 0.32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00 元。公司负责人:贺臻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世权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世权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251,475,359.22 | 221,072,418.24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4 | 198,328,742.78 | 182,892,597.38 |
税金及附加 | 394,578.09 | 561,009.35 | |
销售费用 | 20,261,126.34 | 16,336,102.86 | |
管理费用 | 9,879,594.90 | 9,845,227.10 | |
研发费用 | 18,535,118.00 | 26,125,704.52 | |
财务费用 | -3,777,044.35 | 49,942.95 | |
其中:利息费用 | 413,538.54 | 377,804.92 | |
利息收入 | 4,357,655.14 | 500,982.94 | |
加:其他收益 | 4,885,954.26 | 8,073,026.67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七、5 | 72,075,654.38 | 5,706,512.04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08,268.29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833,068.07 | -2,437,493.67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823,445.83 | -3,700,010.58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82,158,338.20 | -6,987,863.17 | |
加:营业外收入 | 1,623.01 | 90,940.68 | |
减:营业外支出 | 14,923.16 | 31,043.75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82,145,038.05 | -6,927,966.24 | |
减:所得税费用 | -314,495.16 | -3,259,328.35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2,459,533.21 | -3,668,637.89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2,459,533.21 | -3,668,637.89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82,459,533.21 | -3,668,637.89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贺臻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世权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世权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06,833,307.46 | 192,578,122.81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7,598,336.12 | 4,474,277.26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1) | 8,765,129.90 | 9,751,690.1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23,196,773.48 | 206,804,090.22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40,832,514.17 | 153,285,427.62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0,061,743.36 | 35,152,532.23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8,169,791.09 | 20,604,721.04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2) | 36,029,878.60 | 21,063,191.3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45,093,927.22 | 230,105,872.2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8,102,846.26 | -23,301,782.01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38,000,000.00 | 505,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805,793.84 | 5,096,729.89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8,805,793.84 | 510,096,729.89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7,916,078.24 | 13,161,267.15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8,000,000.00 | 445,0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5,916,078.24 | 458,161,267.15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110,284.40 | 51,935,462.74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5,048,692.50 | 20,000,000.00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6) | 3,121,270.60 | 2,466,552.3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8,169,963.10 | 22,466,552.32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169,963.10 | -22,466,552.32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33,966.20 | 56,428.68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2,856,564.96 | 6,223,557.09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92,936,327.73 | 127,739,059.62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25,792,892.69 | 133,962,616.71 |
公司负责人:贺臻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世权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世权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95,448,466.11 | 187,729,435.08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9,530,342.68 | 13,845,343.58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14,978,808.79 | 201,574,778.66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35,116,155.87 | 152,191,181.85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1,972,687.19 | 27,849,006.48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7,540,053.32 | 1,863,396.45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5,993,755.36 | 22,768,494.73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10,622,651.74 | 204,672,079.5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356,157.05 | -3,097,300.85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38,000,000.00 | 497,000,000.00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70,805,793.84 | 5,089,441.19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8,805,793.84 | 502,089,441.19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7,912,300.24 | 10,732,823.43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8,000,000.00 | 445,0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5,912,300.24 | 455,732,823.43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2,893,493.60 | 46,356,617.76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5,048,692.50 | 20,000,000.0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583,407.68 | 1,896,784.88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7,632,100.18 | 21,896,784.88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7,632,100.18 | -21,896,784.88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65.34 | -8,294.37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9,617,615.81 | 21,354,237.66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85,200,707.82 | 101,371,662.53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14,818,323.63 | 122,725,900.19 |
公司负责人:贺臻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世权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世权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00,194,770.00 | 504,290,091.55 | -825,687.74 | 26,931,266.91 | 185,785,982.90 | 816,376,423.62 | 816,376,423.6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0,194,770.00 | 504,290,091.55 | -825,687.74 | 26,931,266.91 | 185,785,982.90 | 816,376,423.62 | 816,376,423.6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 3,330,242.36 | 16,682.84 | 25,554,711.26 | 28,901,636.46 | 28,901,636.46 |
“-”号填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6,682.84 | 50,603,403.76 | 50,620,086.60 | 50,620,086.6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330,242.36 | 3,330,242.36 | 3,330,242.36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3,330,242.36 | 3,330,242.36 | 3,330,242.36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5,048,692.50 | -25,048,692.50 | -25,048,692.5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 |
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5,048,692.50 | -25,048,692.50 | -25,048,692.5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 |
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00,194,770.00 | 507,620,333.91 | -809,004.90 | 26,931,266.91 | 211,340,694.16 | 845,278,060.08 | 845,278,060.08 |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00,000,000.00 | 489,530,605.99 | -900,656.37 | 20,929,235.45 | 136,714,942.83 | 746,274,127.90 | 746,274,127.9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0,000,000.00 | 489,530,605.99 | -900,656.37 | 20,929,235.45 | 136,714,942.83 | 746,274,127.90 | 746,274,127.9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574,264.21 | 40,128.07 | 11,742,533.73 | 17,356,926.01 | 17,356,926.0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0,128.07 | 31,742,533.73 | 31,782,661.80 | 31,782,661.8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5,574,264.21 | 5,574,264.21 | 5,574,264.21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 | 5,574,264.21 | 5,574,264.21 | 5,574,264.21 |
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00,000,000.00 | 495,104,870.20 | -860,528.30 | 20,929,235.45 | 148,457,476.56 | 763,631,053.91 | 763,631,053.91 |
公司负责人:贺臻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世权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世权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00,194,770.00 | 504,290,091.55 | 26,931,266.91 | 164,247,246.80 | 795,663,375.2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0,194,770.00 | 504,290,091.55 | 26,931,266.91 | 164,247,246.80 | 795,663,375.2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330,242.36 | 57,410,840.71 | 60,741,083.0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82,459,533.21 | 82,459,533.2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330,242.36 | 3,330,242.36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3,330,242.36 | 3,330,242.36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5,048,692.50 | -25,048,692.5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5,048,692.50 | -25,048,692.5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00,194,770.00 | 507,620,333.91 | 26,931,266.91 | 221,658,087.51 | 856,404,458.33 |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00,000,000.00 | 489,530,605.99 | 20,929,235.45 | 130,228,963.67 | 740,688,805.1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00,000,000.00 | 489,530,605.99 | 20,929,235.45 | 130,228,963.67 | 740,688,805.1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574,264.21 | -23,668,637.89 | -18,094,373.6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668,637.89 | -3,668,637.8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5,574,264.21 | 5,574,264.21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5,574,264.21 | 5,574,264.21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00,000,000.00 | 495,104,870.20 | 20,929,235.45 | 106,560,325.78 | 722,594,431.43 |
公司负责人:贺臻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世权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世权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系原深圳市力合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微有限公司”),力合微有限公司系由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和自然人刘鲲、朱方共同出资组建,于2002年8月12日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成立时注册资本1,000万元。力合微有限公司以2014年2月28日为基准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6月27日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总部位于广东省深圳市。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74123041XA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10,019.48万元,股份总数10,019.48万股(每股面值1元)。2020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本公司属集成电路芯片设计行业。主要经营活动为集成电路、计算机软件和电子信息产品的设计开发及销售(不含限制项目及专营、专控、专卖商品)。主要产品:物联网芯片、芯片配套产品及服务。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2023年8月23日第三届第二十六次董事会批准对外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深圳市利普信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普信通”)、无锡景芯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景芯微”)、深圳市甲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士智能”)、长沙力合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力合微”)和力合微电子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合微国际”)5家子公司纳入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详见第十节、九之说明。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重要提示: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针对金融工具减值、固定资产折旧、使用权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等交易或事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12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业务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3) 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
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3)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此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除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3)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②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①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
②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2)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2)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金融工具减值
(1)金融工具减值计量和会计处理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并采用三阶段模型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 | 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其他应收款——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3)采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
1)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 票据类型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 | ||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 | 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账款——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合同资产——账龄组合 | 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合同资产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2)应收账款——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 龄 |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1年,以下同) | 5.00 |
1-2年 | 10.00 |
2-3年 | 30.00 |
3-4年 | 50.00 |
4-5年 | 80.00 |
5年以上 | 100.00 |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
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公司不对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10。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10。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公司存在将持有商业汇票进行背书转让并终止确认以支付供应商货款的业务,而且票据背书并非偶发性行为,交易的实质为处置(出售)商业汇票。公司用于背书的应收票据符合“为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和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的业务模式,在通过SPPI测试的情况下,应当分类为FVTOCI,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公司将其在“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列报。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10。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
按照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包装物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将客户尚未支付合同对价,但公司已经依据合同履行了履约义务,且不属于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款的权利,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和会计处理方法参见第十节、五、10.5金融资产减值。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存在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认定为重大影响。
2.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
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4.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方法
(1)个别财务报表
对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剩余股权,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转为权益法核算;不能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
(2)合并财务报表
1)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在丧失控制权之前,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丧失对原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2)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50 | 3 | 1.94-4.85 |
办公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3 | 19.4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3 | 19.40 |
专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3 | 19.40 |
房屋配套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 | 3 | 9.70 |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3)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4)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公司按照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1.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及非专利技术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项 目 | 摊销年限(年) |
非专利技术 | 10 |
软件 | 2-5 |
土地使用权 | 土地使用年限 |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公司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具体标准: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科学或新的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开发阶段为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运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产品等活动的阶段。根据研发项目是否满足资本化条件,公司研发项目可划分为资本化研发项目和费用化研发项目,公司资本化研发项目以系统方案设计评审为节点作为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标准。通过系统方案设计评审前为研究阶段,相关研发投入计入当期损益;通过系统方案设计评审且满足有关研发支出资本化的相关条件后方可进入开发阶段,相关研发投入计入开发支出。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已经支出,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3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是指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如果在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公司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款权,本公司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和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将该已收或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33.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1)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1)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所属期间。同时,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3)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
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1) 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2) 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形成的义务成为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2.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
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3)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
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如果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根据金融工具相关准则,对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金融工具,公司依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等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归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作为公司的利润分配,其回购、注销等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对于归类为金融负债的金融工具,其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按照借款费用进行处理,其回购或赎回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进行初始确认时,将其包含的负债和权益成分进行分拆,负债成分确认为“应付债券”,权益成分确认为“其他权益工具”。在分拆时,对负债成分的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确定为负债成分的初始确认金额;再按发行价格总额扣除负债成分初始确认金额后的价值确定为权益成分初始确认金额。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费用在负债成分和权益成分之间按照各自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对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负债成分,在转换为股票前,会计处理与一般债券会计处理相同。即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确认利息费用,按照面值和票面利率确认应付债券或应付利息,差额为利息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有人行使转换权利,将其持有的债券转换成股票的,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金额,借记“应付债券”科目,按权益成分的金额,借记“其他权益工具”科目,按股票面值和转换股数计算的股票面值总额,贷记“股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如用现金支付不可转换股票的部分,则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科目。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收入确认原则
于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1)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3)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1)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收入计量原则
(1)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2)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3)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4)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于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3.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公司的主要业务分为三种类型:产品销售(含芯片、模块、整机等)、软件销售、技术开发,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收入确认方法具体如下:
(1)产品销售(含芯片、模块、整机等)业务收入
公司的核心产品是自主研发的芯片。公司芯片可直接销售或通过公司技术方案加工形成载波通信模块或整机产品后再销售给下游客户如电表厂商、通信终端厂商和其他客户,客户取得相关产品后,不需要复杂的安装程序,另一方面不会轻易变更公司写入软件的内容,因此,公司销售
给上述客户的货物于送达签收、已收取价款或取得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即满足确认销售收入条件。
公司与电网公司签订的销售合同通常规定了较为明确的验收条款,销售给电网公司的产品在送达后需要进行验收,确认验收通过后才视为完成交付,因此,公司销售给电网公司的货物于验收合格后、已收取价款或取得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满足确认销售收入条件。
(2)软件业务收入
根据软件销售合同的主要条款,公司按照约定向客户交付相关软件,对于写入公司的芯片、模块或整机等产品中的软件,于客户收到软件载体并在签收回执上签字、已收取价款或取得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满足收入确认条件。对于非写入式的软件,根据合同要求,在完成合同义务后,于客户在签收回执上签字或验收、已收取价款或取得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达到收入确认条件。
(3)技术开发业务收入
完成产品交付及按项目约定提交项目成果并取得客户确认的验收报告、已收取价款或取得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满足确认收入条件。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
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如果合同取得成本的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适用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的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公司对于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 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的条件;(2)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2.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4.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5.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会计处理方法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公司的,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按照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公司按照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
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1)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3)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4)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公司按照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以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5%、6%、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16.5%、25% |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2% |
房产税 |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 | 1.2%、1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本公司 | 15 |
利普信通 | 15 |
力合微国际[注] | 16.5 |
长沙力合微 | 15 |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纳税主体 | 25 |
[注] 本公司设立于香港的子公司力合微国际适用的利得税税率为16.5%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被评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244200257,税收优惠期限为三年,优惠期间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据此,本公司2023年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2.利普信通于2020年12月11日被评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044202927,税收优惠期限为三年,优惠期间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据此,利普信通2023年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3.长沙力合微于2020年12月3日被评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043003374,税收优惠期限为三年,优惠期间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据此,长沙力合微2023年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4.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本公司和利普信通被认定为集成电路企业及软件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1,464.54 | 17,389.72 |
银行存款 | 325,791,428.15 | 292,918,938.01 |
其他货币资金 | 9,430,056.16 | 8,863,672.99 |
合计 | 335,222,948.85 | 301,800,000.72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985,706.79 | 1,115,637.63 |
存放财务公司款项 |
其他说明:
其他货币资金为使用受限货币资金(其中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7,615,845.72元、履约保函保证金1,814,210.44元)。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0,040,514.35 | |
其中: | ||
结构性存款 | 10,040,514.35 |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 | ||
合计 | 10,040,514.3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4,328,147.57 | 25,441,228.43 |
商业承兑票据 | 1,765,485.00 | 41,889,399.01 |
合计 | 16,093,632.57 | 67,330,627.44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8,157,005.40 |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8,157,005.40 |
公司对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人的信用等级进行了划分,由于信用等级较高的商业银行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不获支付的可能性较低,故本公司将已背书或贴现的由信用等级较高的商业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予以终止确认,但如果该等票据到期不获支付,依据《票据法》之规定,公司仍将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对于由信用等级一般的商业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以及商业承兑汇票在背书或贴现时继续确认为应收票据,待票据到期后终止确认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6,197,079.15 | 100.00 | 103,446.58 | 0.64 | 16,093,632.57 | 68,725,665.68 | 100.00 | 1,395,038.24 | 2.03 | 67,330,627.44 |
其中: |
银行承兑汇票 | 14,328,147.57 | 88.46 | 14,328,147.57 | 25,441,228.43 | 37.02 | 25,441,228.43 | ||||
商业承兑汇票 | 1,868,931.58 | 11.54 | 103,446.58 | 5.54 | 1,765,485.00 | 43,284,437.25 | 62.98 | 1,395,038.24 | 3.22 | 41,889,399.01 |
合计 | 16,197,079.15 | / | 103,446.58 | / | 16,093,632.57 | 68,725,665.68 | / | 1,395,038.24 | / | 67,330,627.44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商业承兑汇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商业承兑汇票 | 1,868,931.58 | 103,446.58 | 5.54 |
合计 | 1,868,931.58 | 103,446.58 | 5.54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10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
商业承兑汇票 | 1,395,038.24 | 93,446.58 | 1,385,038.24 | 103,446.58 | |
合计 | 1,395,038.24 | 93,446.58 | 1,385,038.24 | 103,446.5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92,162,343.05 |
1年以内小计 | 192,162,343.05 |
1至2年 | 31,665,311.32 |
2至3年 | 10,001,928.46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9,735,377.44 |
4至5年 | 4,982,230.25 |
5年以上 | 6,902,240.05 |
合计 | 265,449,430.57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7,304,175.20 | 2.75 | 7,304,175.20 | 100.00 | 7,334,175.20 | 2.59 | 7,334,175.20 | 100.00 | ||
其中: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7,304,175.20 | 2.75 | 7,304,175.20 | 100.00 | 7,334,175.20 | 2.59 | 7,334,175.20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58,145,255.37 | 97.25 | 29,373,693.70 | 11.38 | 228,771,561.67 | 276,034,074.92 | 97.41 | 26,556,402.73 | 9.62 | 249,477,672.19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58,145,255.37 | 97.25 | 29,373,693.70 | 11.38 | 228,771,561.67 | 276,034,074.92 | 97.41 | 26,556,402.73 | 9.62 | 249,477,672.19 |
合计 | 265,449,430.57 | / | 36,677,868.90 | / | 228,771,561.67 | 283,368,250.12 | / | 33,890,577.93 | / | 249,477,672.19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深圳市阳光智慧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3,442,991.20 | 3,442,991.20 | 100.00 | 客户经营困难,面临破产风险 |
广州市海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2,978,080.00 | 2,978,080.00 | 100.00 | 客户存在诉讼且有强制执行 |
安阳优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735,000.00 | 735,000.00 | 100.00 | 客户存在诉讼且资金被冻结 |
江苏新宇能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148,104.00 | 148,104.00 | 100.00 | 客户经营困难,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
合计 | 7,304,175.20 | 7,304,175.20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92,162,343.05 | 9,608,117.15 | 5.00 |
1-2年 | 31,665,311.32 | 3,166,531.14 | 10.00 |
2-3年 | 9,994,888.46 | 2,998,466.54 | 30.00 |
3-4年 | 19,584,267.34 | 9,792,133.67 | 50.00 |
4-5年 | 4,650,000.00 | 3,720,000.00 | 80.00 |
5年以上 | 88,445.20 | 88,445.20 | 100.00 |
合计 | 258,145,255.37 | 29,373,693.70 | 11.38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10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7,334,175.20 | 30,000.00 | 7,304,175.2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6,556,402.73 | 11,225,198.73 | 8,407,907.76 | 29,373,693.70 | ||
合计 | 33,890,577.93 | 11,225,198.73 | 8,437,907.76 | 36,677,868.9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A | 30,000.00 | 本期收到该款项 |
合计 | 30,000.00 | / |
其他说明:
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A | 77,955,350.41 | 29.37 | 4,166,822.36 |
B | 33,840,707.96 | 12.75 | 1,692,035.40 |
C | 17,823,775.35 | 6.71 | 2,659,096.17 |
D | 15,092,864.00 | 5.69 | 754,643.20 |
E | 12,148,014.00 | 4.58 | 1,179,288.12 |
合计 | 156,860,711.72 | 59.10 | 10,451,885.25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21,220,000.00 | 48,362,105.58 |
合计 | 21,220,000.00 | 48,362,105.58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情况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54,646,586.47 |
小计 | 54,646,586.47 |
公司对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人的信用等级进行了划分,由于信用等级较高的商业银行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不获支付的可能性较低,故本公司将已背书或贴现的由信用等级较高的商业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予以终止确认,但如果该等票据到期不获支付,依据《票据法》之规定,公司仍将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对于由信用等级一般的商业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以及商业承兑汇票在背书或贴现时继续确认为应收票据,待票据到期后终止确认。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5,295,666.40 | 99.59 | 3,533,920.75 | 99.39 |
1至2年 | ||||
2至3年 | 21,571.20 | 0.41 | 21,571.20 | 0.61 |
3年以上 | ||||
合计 | 5,317,237.60 | 100.00 | 3,555,491.95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无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2,192,194.92 | 2,877,326.85 |
合计 | 2,192,194.92 | 2,877,326.85 |
注:上述金额为期末账面价值。其他说明: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 | 1,147,000.00 | 21.57 |
上海华虹宏力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 | 804,596.54 | 15.13 |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 471,698.11 | 8.87 |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 424,528.30 | 7.98 |
重庆云潼科技有限公司 | 419,730.00 | 7.89 |
合计 | 3,267,552.95 | 61.44 |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4).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135,413.21 |
1年以内小计 | 1,135,413.21 |
1至2年 | 96,021.00 |
2至3年 | 1,054,052.16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541,702.90 |
4至5年 | 92,227.60 |
5年以上 | 871,564.87 |
合计 | 3,790,981.74 |
(5).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2,882,646.53 | 3,742,271.81 |
备用金及代扣员工款 | 908,335.21 | 776,503.45 |
合计 | 3,790,981.74 | 4,518,775.26 |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58,921.22 | 112,633.22 | 1,469,893.97 | 1,641,448.41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4,801.05 | 4,801.05 | ||
--转入第三阶段 | -105,405.22 | 105,405.22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23,220.56 | 11,361.05 | 203,996.55 | 238,578.16 |
本期转回 | 20,570.06 | 13,788.00 | 246,881.69 | 281,239.75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56,770.67 | 9,602.10 | 1,532,414.05 | 1,598,786.82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7).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641,448.41 | 238,578.16 | 281,239.75 | 1,598,786.82 |
合计 | 1,641,448.41 | 238,578.16 | 281,239.75 | 1,598,786.8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8).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 | 押金保证金 | 1,118,143.17 | 1年以内、2-3年、3-4年、5年以上 | 29.49 | 935,122.55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 押金保证金 | 728,193.01 | 1年以内、1-2年、2-3年、3-4年 | 19.21 | 265,034.04 |
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押金保证金 | 595,000.00 | 1年以内、2-3年 | 15.7 | 167,250.00 |
代扣代缴员工社会保险费 | 代扣代缴款 | 295,740.24 | 1年以内 | 7.8 | 14,787.01 |
代扣代缴员工住房公积金 | 代扣代缴款 | 124,324.89 | 1年以内 | 3.28 | 6,216.24 |
合计 | / | 2,861,401.31 | / | 75.48 | 1,388,409.84 |
注1: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包含各省电网公司及其他下属公司;注2: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包含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力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江苏数字信息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注3: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包含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西安电气化工程有限公司。
(10).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1).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2).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38,168,879.93 | 503,460.05 | 37,665,419.88 | 27,178,858.98 | 353,774.90 | 26,825,084.08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117,623,409.12 | 16,586,861.39 | 101,036,547.73 | 88,969,438.96 | 15,685,793.48 | 73,283,645.48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174,510.83 | 174,510.83 | ||||
发出商品 | 16,351,673.43 | 16,351,673.43 | 5,051,958.37 | 5,051,958.37 | ||
委托加工物资 | 9,532,117.54 | 9,532,117.54 | 7,213,131.46 | 7,213,131.46 | ||
合计 | 181,676,080.02 | 17,090,321.44 | 164,585,758.58 | 128,587,898.60 | 16,039,568.38 | 112,548,330.22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原材料 | 353,774.90 | 186,622.57 | 36,937.42 | 503,460.05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15,685,793.48 | 3,457,489.34 | 2,556,421.43 | 16,586,861.39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合计 | 16,039,568.38 | 3,644,111.91 | 2,593,358.85 | 17,090,321.44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应收质保金 | 818,727.90 | 40,936.40 | 777,791.50 | 2,133,344.07 | 374,935.70 | 1,758,408.37 |
合计 | 818,727.90 | 40,936.40 | 777,791.50 | 2,133,344.07 | 374,935.70 | 1,758,408.37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按组合计提 | 3,780.00 | 337,779.30 | ||
合计 | 3,780.00 | 337,779.30 | / |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待认证进项税 | 21,866.28 | |
留抵增值税进项税 | 7,561,088.28 | 43,501.46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
理财产品 | 124,104,531.91 | 112,948,296.06 |
减免税额 | 720.00 | 720.00 |
合计 | 131,666,340.19 | 113,014,383.80 |
其他说明:
该理财产品为保本保收益型理财产品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23,046,172.77 | 23,479,382.44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23,046,172.77 | 23,479,382.44 |
其他说明:
无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运输设备 | 办公设备 | 专用设备 | 房屋配套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1,317,138.39 | 1,161,619.47 | 5,069,358.98 | 13,678,985.05 | 1,226,000.00 | 42,453,101.89 |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运输设备 | 办公设备 | 专用设备 | 房屋配套设备 | 合计 |
2.本期增加金额 | 128,695.01 | 900,831.86 | 1,029,526.87 | |||
(1)购置 | 128,695.01 | 900,831.86 | 1,029,526.87 | |||
(2)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56,314.95 | 156,314.95 | ||||
(1)处置或报废 | 156,314.95 | 156,314.95 | ||||
4.期末余额 | 21,317,138.39 | 1,161,619.47 | 5,041,739.04 | 14,579,816.91 | 1,226,000.00 | 43,326,313.81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4,743,621.16 | 56,338.53 | 2,300,296.20 | 10,684,243.56 | 1,189,220.00 | 18,973,719.45 |
2.本期增加金额 | 216,789.12 | 112,677.06 | 403,574.84 | 718,598.78 | 1,451,639.80 | |
(1)计提 | 216,789.12 | 112,677.06 | 403,574.84 | 718,598.78 | 1,451,639.8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45,218.21 | 145,218.21 | ||||
(1)处置或报废 | 145,218.21 | 145,218.21 | ||||
4.期末余额 | 4,960,410.28 | 169,015.59 | 2,558,652.83 | 11,402,842.34 | 1,189,220.00 | 20,280,141.04 |
三、减值准备 |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运输设备 | 办公设备 | 专用设备 | 房屋配套设备 | 合计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6,356,728.11 | 992,603.88 | 2,483,086.21 | 3,176,974.57 | 36,780.00 | 23,046,172.77 |
2.期初账面价值 | 16,573,517.23 | 1,105,280.94 | 2,769,062.78 | 2,994,741.49 | 36,780.00 | 23,479,382.44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房屋建筑物 | 5,065,628.99 |
小计 | 5,065,628.99 |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262,929.39 |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262,929.39 |
其他说明:
无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研发测试设备 | 262,929.39 | 262,929.39 | ||||
合计 | 262,929.39 | 262,929.39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1,730,292.21 | 21,730,292.21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670,830.95 | 670,830.95 |
(1)处置 | 670,830.95 | 670,830.95 |
4.期末余额 | 21,059,461.26 | 21,059,461.26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8,560,580.80 | 8,560,580.80 |
2.本期增加金额 | 2,178,601.16 | 2,178,601.16 |
(1)计提 | 2,178,601.16 | 2,178,601.16 |
3.本期减少金额 | 320,619.91 | 320,619.91 |
(1)处置 | 320,619.91 | 320,619.91 |
4.期末余额 | 10,418,562.05 | 10,418,562.05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0,640,899.21 | 10,640,899.21 |
2.期初账面价值 | 13,169,711.41 | 13,169,711.41 |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799,040.62 | 2,000,000.00 | 31,245,228.55 | 35,044,269.1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1,187,941.73 | 11,187,941.73 | |||
(1)购置 | 4,513,334.12 | 4,513,334.12 | |||
(2)内部研发 | 6,674,607.61 | 6,674,607.61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合计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799,040.62 | 2,000,000.00 | 42,433,170.28 | 46,232,210.90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417,308.15 | 2,000,000.00 | 12,617,615.74 | 15,034,923.89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8,841.80 | 3,234,435.21 | 3,253,277.01 | ||
(1)计提 | 18,841.80 | 3,234,435.21 | 3,253,277.01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436,149.95 | 2,000,000.00 | 15,852,050.95 | 18,288,200.90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362,890.67 | 26,581,119.33 | 27,944,010.00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381,732.47 | 18,627,612.81 | 20,009,345.28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14.44%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
HPLC+HRF双模 | 4,542,076.15 | 2,132,531.46 | 6,674,607.61 |
射频一体化SOC芯片研发项目 | ||||||||
智慧光伏PLC芯片研发项目 | 1,654,588.83 | 1,654,588.83 | ||||||
光伏监测快速关断驱动芯片研发项目 | 503,009.18 | 503,009.18 | ||||||
智能设备PLC芯片研发项目 | 4,408,016.01 | 4,408,016.01 | ||||||
合计 | 4,542,076.15 | 8,698,145.48 | 6,674,607.61 | 6,565,614.02 |
其他说明:
公司以系统方案设计评审通过作为资本化起始时点。在系统方案设计评审这个时点上,评审委员会对芯片仿真验证结果进行评估,认为该芯片设计从技术层面上可行;同时,对研发项目经济利益流入的可行性进行综合评估,确认研发项目所对应产品存在应用市场,且能够进入该应用市场,具有明确的经济利益流入方式。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
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费 | 2,755,345.70 | 131,192.66 | 681,860.23 | 2,204,678.13 | |
光罩 | 9,408,289.16 | 4,881,500.40 | 4,428,479.58 | 9,861,309.98 | |
合计 | 12,163,634.86 | 5,012,693.06 | 5,110,339.81 | 12,065,988.11 |
其他说明:
无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54,326,790.61 | 8,149,018.59 | 51,665,644.56 | 7,749,846.68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57,199,613.87 | 8,579,942.08 | 35,956,768.27 | 5,393,515.24 |
可抵扣亏损 | 35,979,977.22 | 5,396,996.58 | 40,828,364.51 | 6,124,254.69 |
股份支付 | 12,262,814.32 | 1,839,422.15 | 7,670,107.33 | 1,150,516.10 |
合计 | 159,769,196.02 | 23,965,379.40 | 136,120,884.67 | 20,418,132.71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40,514.35 | 6,077.15 | ||
合计 | 40,514.35 | 6,077.15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2,321,149.71 | 2,705,812.21 |
可抵扣亏损 | 28,107,045.64 | 22,627,896.20 |
股权激励费用 | 668,066.81 | 492,472.21 |
合计 | 31,096,262.16 | 25,826,180.62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3年 | 109,664.80 | 928,914.02 | |
2024年 | 1,519,467.74 | 1,519,467.74 | |
2025年 | 2,570,066.47 | 2,570,066.47 | |
2026年 | 208,496.63 | 208,496.63 | |
2027年 | 370,591.23 | 313,696.24 | |
2028年 | 4,700,030.45 | 3,375,111.51 | |
2029年 | 4,915,566.59 | 4,915,566.59 | |
2030年 | 1,770,929.92 | 1,770,929.92 | |
2031年 | 4,765,948.13 | 4,765,948.13 | |
2032年 | 22,830.81 | ||
2033年 | 4,788,834.87 | ||
无限期可弥补亏损 | 2,387,448.81 | 2,236,868.14 | |
合计 | 28,107,045.64 | 22,627,896.2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 |
成本 | ||||||
合同资产 | 17,256,562.28 | 1,136,580.18 | 16,119,982.10 | 18,445,235.72 | 1,029,888.11 | 17,415,347.61 |
预付设备款 | 1,054,420.83 | 1,054,420.83 | 3,956,282.19 | 3,956,282.19 | ||
预付土地款 | 17,044,063.00 | 17,044,063.00 | 8,522,031.50 | 8,522,031.50 | ||
合计 | 35,355,046.11 | 1,136,580.18 | 34,218,465.93 | 30,923,549.41 | 1,029,888.11 | 29,893,661.30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8,350,000.00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
信用借款 | ||
合计 | 8,350,000.00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质押借款为应收票据贴现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银行承兑汇票 | 37,916,081.08 | 35,148,862.36 |
合计 | 37,916,081.08 | 35,148,862.36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 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货款 | 103,335,733.33 | 74,498,421.31 |
应付加工费 | 21,236,561.77 | 18,838,841.64 |
合计 | 124,572,295.10 | 93,337,262.95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租赁款 | 75,000.00 | 75,000.00 |
合计 | 75,000.00 | 75,000.00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1,966,790.60 | 23,394,743.14 |
合计 | 1,966,790.60 | 23,394,743.14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预收货款 | -21,427,952.54 | 主要系上年预收客户货款本期履约所致 |
合计 | -21,427,952.54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7,581,380.87 | 35,485,959.72 | 42,136,411.95 | 10,930,928.64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2,189,999.56 | 2,189,999.56 | ||
三、辞退福利 | 1,156,625.95 | 1,156,625.95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17,581,380.87 | 38,832,585.23 | 45,483,037.46 | 10,930,928.64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7,571,465.69 | 32,925,811.81 | 39,570,975.88 | 10,926,301.62 |
二、职工福利费 | 217,448.95 | 217,448.95 | ||
三、社会保险费 | 1,158,301.23 | 1,158,301.23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059,363.05 | 1,059,363.05 | ||
工伤保险费 | 39,401.14 | 39,401.14 | ||
生育保险费 | 59,537.04 | 59,537.04 | ||
四、住房公积金 | 998,706.75 | 998,706.75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9,915.18 | 185,690.98 | 190,979.14 | 4,627.02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17,581,380.87 | 35,485,959.72 | 42,136,411.95 | 10,930,928.64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2,151,466.66 | 2,151,466.66 | ||
2、失业保险费 | 38,532.90 | 38,532.90 | ||
3、企业年金缴费 |
合计 | 2,189,999.56 | 2,189,999.5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368,975.24 | 6,795,722.84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3,882,096.27 | 2,278,203.10 |
个人所得税 | 835,826.39 | 455,681.71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90,325.69 | 459,693.55 |
教育费附加 | 38,711.02 | 197,008.76 |
地方教育附加 | 25,807.34 | 131,339.17 |
房产税 | 36,861.66 | 41,329.91 |
土地使用税 | 3,286.50 | 3,286.50 |
印花税 | 43,269.73 | 44,582.69 |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 1,224.95 | 2,852.43 |
合计 | 6,326,384.79 | 10,409,700.66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5,550,249.38 | 9,838,981.44 |
合计 | 5,550,249.38 | 9,838,981.44 |
其他说明:
无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327,551.45 | 478,551.45 |
员工报销款 | 949,920.69 | 1,565,397.36 |
应付长期资产款 | 1,953,881.94 | 1,920,280.14 |
人才住房补助 | 203,082.65 | |
物业房租 | 54,555.03 | 20,742.05 |
服务费 | 1,693,937.39 | 4,967,909.21 |
其他 | 570,402.88 | 683,018.58 |
合计 | 5,550,249.38 | 9,838,981.44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4,360,532.36 | 4,463,612.78 |
合计 | 4,360,532.36 | 4,463,612.78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待转销项税额 | 251,760.29 | 3,025,243.27 |
合计 | 251,760.29 | 3,025,243.27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转换公司债券 | 78,423.73 | |
合计 | 78,423.73 |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 名称 | 面值 | 发行 日期 | 债券 期限 | 发行 金额 | 期初 余额 | 本期 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 偿还 | 期末 余额 |
可转换公司债券 | 100.00 | 2023年6月28日 | 6年 | 380,000,000.00 | 4,750.00 | 73,673.73 | 78,423.73 | |||
合计 | / | / | / | 380,000,000.00 | 4,750.00 | 73,673.73 | 78,423.73 |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70 号),本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每份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8亿元,债券期限为6年。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设定为: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0.80%、第四年
1.50%、第五年2.00%、第六年2.50%。到期赎回价为115.00元(含最后一期利息)。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43.78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7月4日,T+4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4 年1月4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9年6月27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7,278,969.15 | 10,259,145.55 |
未确认融资费用 | -283,133.78 | -535,627.99 |
合计 | 6,995,835.37 | 9,723,517.56 |
其他说明:
无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2,709,999.82 | 2,455,416.53 | 254,583.29 | 尚在受益期 | |
合计 | 2,709,999.82 | 2,455,416.53 | 254,583.29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电力线载波及微功率无线双模自适应混合网络技术及单芯片研发 | 9,999.82 | 9,999.82 | 与资产相关 | ||||
重20200094基于线性Chirp扩频技术的物联网无线通信芯片关键技术研发 | 2,700,000.00 | 2,445,416.71 | 254,583.29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
小 计 | 2,709,999.82 | 2,455,416.53 | 254,583.29 |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00,194,770.00 | 100,194,770.00 |
其他说明:
无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495,896,292.39 | 495,896,292.39 | ||
其他资本公积 | 8,393,799.16 | 3,330,242.36 | 11,724,041.52 | |
合计 | 504,290,091.55 | 3,330,242.36 | 507,620,333.91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其他资本公积本期增加系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其他资本公积的股份支付费用3,330,242.36元。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重新计量 |
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825,687.74 | 16,682.84 | 16,682.84 | -809,004.90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债 |
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825,687.74 | 16,682.84 | 16,682.84 | -809,004.90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825,687.74 | 16,682.84 | 16,682.84 | -809,004.90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26,931,266.91 | 26,931,266.91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26,931,266.91 | 26,931,266.91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85,785,982.90 | 136,714,942.83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85,785,982.90 | 136,714,942.83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50,603,403.76 | 75,073,071.53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6,002,031.46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25,048,692.50 | 20,000,000.00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211,340,694.16 | 185,785,982.90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51,829,011.98 | 148,339,176.66 | 222,238,498.39 | 134,829,043.05 |
其他业务 | 877,611.44 | 150,340.51 | 635,080.75 | 86,252.58 |
合计 | 252,706,623.42 | 148,489,517.17 | 222,873,579.14 | 134,915,295.63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自主芯片 | 9,378,268.99 |
基于自研芯片及核心技术的衍生产品 | 241,820,096.64 |
其他配套产品 | 630,646.35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境内 | 251,829,011.98 |
境外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合同类型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251,829,011.98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合计 | 251,829,011.98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无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38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307,313,136.41元,其中:
307,313,136.41元预计将于2023年度确认收入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70,261.65 | 576,129.82 |
教育费附加 | 330,058.55 | 248,589.91 |
资源税 | ||
房产税 | 73,723.32 | 68,620.15 |
土地使用税 | 6,573.00 | 6,573.00 |
车船使用税 | 660.00 | |
印花税 | 215,974.51 | 159,304.95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220,039.04 | 162,369.80 |
其他 | 1,914.65 | 4,117.86 |
合计 | 1,618,544.72 | 1,226,365.49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员工薪酬及福利 | 8,600,331.25 | 7,059,471.46 |
宣传投标费 | 2,911,134.18 | 2,150,944.73 |
差旅费 | 1,781,321.03 | 983,884.36 |
办公费 | 325,111.17 | 251,169.02 |
招待费 | 4,245,143.61 | 2,732,981.87 |
维护费 | 3,241,895.76 | 3,786,279.63 |
股份支付 | 871,918.02 | 1,326,896.61 |
其他 | 149,497.78 | 113,431.01 |
合计 | 22,126,352.80 | 18,405,058.69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员工薪酬及福利 | 7,907,567.65 | 6,038,615.96 |
差旅费 | 370,961.58 | 158,528.71 |
办公费 | 418,093.47 | 558,845.06 |
中介费 | 314,022.54 | 865,864.12 |
折旧及摊销 | 801,612.19 | 732,105.88 |
招待费 | 1,069,860.30 | 628,125.87 |
企业孵化合作费 | 459,098.12 | 565,384.07 |
股份支付 | 464,720.18 | 827,088.52 |
其他 | 201,589.99 | 1,011,774.22 |
合计 | 12,007,526.02 | 11,386,332.41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员工薪酬及福利 | 15,575,845.37 | 19,248,740.06 |
折旧及摊销 | 2,919,755.40 | 3,463,578.51 |
材料费 | 1,516,801.38 | 1,340,330.88 |
技术费用 | 2,720,780.81 | 4,682,285.83 |
企业孵化合作费 | 1,154,577.02 | 1,914,492.08 |
差旅费 | 1,021,921.59 | 798,820.21 |
知识产权事务费 | 124,115.29 | 211,248.35 |
股份支付 | 1,509,853.36 | 3,380,795.07 |
其它 | 25,371.51 | 217,164.86 |
合计 | 26,569,021.73 | 35,257,455.85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470,076.95 | 485,116.74 |
减:利息收入 | -4,401,152.41 | -553,711.35 |
汇兑损益 | 34,703.47 | 80,698.09 |
银行手续费 | 118,215.78 | 70,193.41 |
合计 | -3,778,156.21 | 82,296.89 |
其他说明:
本期利息支出发生额系租赁负债的未确认融资费用的摊销以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计提利息。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2,455,416.53 | 10,000.02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9,168,674.53 | 13,374,425.94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100,964.15 | 73,432.12 |
合计 | 11,725,055.21 | 13,457,858.08 |
其他说明:
无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金融工具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1,966,578.11 | 2,776,918.68 |
处置金融工具取得的投资收益 | 109,076.27 | 2,931,195.83 |
合计 | 2,075,654.38 | 5,708,114.51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8,268.29 |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108,268.29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合计 | 108,268.29 |
其他说明:
无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1,291,591.66 | 241,385.00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2,787,290.97 | -2,976,327.84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42,661.59 | -317,859.69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合计 | -1,453,037.72 | -3,052,802.53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1,050,753.06 | -1,896,612.00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十三、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333,999.30 | 26,746.14 |
十四、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 | -106,692.07 | -1,839,586.13 |
合计 | -823,445.83 | -3,709,451.99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债务重组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87,940.68 | ||
其他 | 1,623.01 | 3,000.00 | 1,623.01 |
合计 | 1,623.01 | 90,940.68 | 1,623.0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7,716.23 | 7,716.23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7,716.23 | 7,716.23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债务重组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31,043.75 | ||
其他 | 8,487.64 | 8,487.64 | |
合计 | 16,203.87 | 31,043.75 | 16,203.87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0,133,382.45 | 4,156,765.89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3,553,323.84 | -1,726,642.15 |
合计 | 6,580,058.61 | 2,430,123.74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57,183,462.37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8,577,519.36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66,188.82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602,266.98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04,812.31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711,857.51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的影响 | -3,172,961.75 |
所得税费用 | 6,580,058.6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七、57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保证金等往来款 | 1,858,195.43 | 1,126,246.99 |
收到的政府补助和个税手续费返还 | 2,496,233.73 | 8,054,162.34 |
银行利息收入 | 4,400,549.41 | 553,711.35 |
其他 | 10,151.33 | 17,569.47 |
合计 | 8,765,129.90 | 9,751,690.15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管理费用及研发费用 | 7,471,725.81 | 4,352,170.28 |
支付销售费用 | 14,808,121.96 | 7,134,381.18 |
支付银行手续费等(财务费用) | 302,637.50 | 70,193.41 |
支付房租及其他 | 321,824.72 | 410,023.33 |
支付保证金等往来款 | 13,125,568.61 | 9,096,423.14 |
合计 | 36,029,878.60 | 21,063,191.34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租赁租金 | 2,443,770.60 | 2,466,552.32 |
支付与发行相关费用 | 677,500.00 | |
合计 | 3,121,270.60 | 2,466,552.32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50,603,403.76 | 31,742,533.73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823,445.83 | 3,709,451.99 |
信用减值损失 | 1,453,037.72 | 3,052,802.53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451,639.80 | 1,240,324.43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2,178,601.16 | 2,209,257.82 |
无形资产摊销 | 3,253,277.01 | 2,609,079.76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5,110,339.81 | 2,099,735.78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7,716.23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08,268.29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426,356.69 | 468,789.78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075,654.38 | -5,708,114.51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547,246.69 | -1,484,921.20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6,077.15 | -241,720.95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3,088,181.44 | -4,182,674.17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68,515,020.08 | 5,575,663.81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33,074.53 | -69,857,986.73 |
其他 | 3,330,242.36 | 5,574,264.2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8,102,846.26 | -23,301,782.01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325,792,892.69 | 133,962,616.71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292,936,327.73 | 127,739,059.62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2,856,564.96 | 6,223,557.09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325,792,892.69 | 292,936,327.73 |
其中:库存现金 | 1,464.54 | 17,389.72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325,791,428.15 | 292,918,938.01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25,792,892.69 | 292,936,327.73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9,430,056.16 | 不能随时支取的票据保证金及合同履约保证金 |
应收票据 | 8,157,005.40 | 票据已背书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
合计 | 17,587,061.56 | / |
其他说明:
无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971,478.66 | ||
其中:美元 | 133,634.33 | 7.2258 | 965,614.94 |
欧元 | |||
港币 | 4,884.74 | 0.922 | 4,503.73 |
澳门元 | 1,511.60 | 0.8997 | 1,359.99 |
应收账款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其他应付款 | 599,272.84 | ||
其中:美元 | 30,000.00 | 7.2258 | 216,774.00 |
欧元 | |||
港币 | 414,857.74 | 0.922 | 382,498.84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
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增值税退税 | 6,779,276.53 | 其他收益 | 6,779,276.53 |
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培育扶持计划专精特新企业奖励项目资助 | 1,0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0 |
2022年下半年稳增长奖励 | 760,000.00 | 其他收益 | 760,000.00 |
2022年度深圳标准领域专项资金国家标准资助奖励 | 287,028.00 | 其他收益 | 287,028.00 |
2023集成电路专项资助 | 156,870.00 | 其他收益 | 156,870.00 |
企业标准化战略与实施支持计划补助 | 119,900.00 | 其他收益 | 119,900.00 |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科技创新和产业促进局(大学科技园办公室)补助 | 5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 |
稳岗补贴 | 9,600.00 | 其他收益 | 9,600.00 |
扩岗补贴 | 6,000.00 | 其他收益 | 6,000.00 |
小计 | 9,168,674.53 | 9,168,674.53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利普信通 | 深圳市 | 深圳市 | 软件业 | 100.00 | 设立 | |
无锡景芯微 | 无锡市 | 无锡市 |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 100.00 | 设立 | |
力合微国际 | 香港 | 香港 | 商业 | 100.00 | 设立 | |
甲士智能 | 深圳市 | 深圳市 |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 100.00 | 设立 | |
长沙力合微 | 长沙市 | 长沙市 |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 100.00 | 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平衡,将风险对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水平,使股东和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认和分析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内。
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管理层已审议并批准管理这些风险的政策,概括如下。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1.信用风险管理实务
(1)信用风险的评价方法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1)定量标准主要为资产负债表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
2)定性标准主要为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等。
(2)违约和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当金融工具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时,公司将该金融资产界定为已发生违约,其标准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定义一致:
1)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2)债务人违反合同中对债务人的约束条款;3)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4)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2.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3.金融工具损失准备期初余额与期末余额调节表详见七4、七5、七8、七10之说明。
4.信用风险敞口及信用风险集中度
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和应收款项。为控制上述相关风险,本公司分别采取了以下措施。
(1)货币资金
本公司将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存放于信用评级较高的金融机构,故其信用风险较低。
(2)应收款项
本公司定期/持续对采用信用方式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评估。根据信用评估结果,本公司选择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客户进行交易,并对其应收款项余额进行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会面临重大坏账风险。
由于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信用风险集中按照客户进行管理。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存在一定的信用集中风险,本公司应收账款的
59.10%(2022年12月31日:54.05%)源于余额前五名客户。本公司对应收账款余额未持有任何担保物或其他信用增级。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二)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可能源于无法尽快以公允价值售出金融资产;或者源于对方无法偿还其合同债务;或者源于提前到期的债务;或者源于无法产生预期的现金流量。
为控制该项风险,本公司综合运用票据结算、银行借款等多种融资手段,并采取长、短期融资方式适当结合,优化融资结构的方法,保持融资持续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平衡。本公司已从多家商业银行取得银行授信额度以满足营运资金需求和资本开支。
金融负债按剩余到期日分类
项 目 | 期末数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短期借款 | |||||
应付票据 | 37,916,081.08 | 37,916,081.08 | 37,916,081.08 | ||
应付账款 | 119,690,794.70 | 119,690,794.70 | 119,690,794.70 | ||
其他应付款 | 10,431,749.78 | 10,431,749.78 | 10,431,749.78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360,532.36 | 4,870,554.93 | 4,870,554.93 | ||
租赁负债 | 6,995,835.37 | 7,278,969.15 | 7,257,140.58 | 21,828.57 | |
小 计 | 179,394,993.29 | 180,188,149.64 | 172,909,180.49 | 7,257,140.58 | 21,828.57 |
(续上表)
项 目 | 上年年末数 | ||||
账面价值 | 未折现合同金额 | 1年以内 | 1-3年 | 3年以上 | |
短期借款 | 8,350,000.00 | 8,350,000.00 | 8,350,000.00 | ||
应付票据 | 35,148,862.36 | 35,148,862.36 | 35,148,862.36 | ||
应付账款 | 93,337,262.95 | 93,337,262.95 | 93,337,262.95 | ||
其他应付款 | 9,838,981.44 | 9,838,981.44 | 9,838,981.44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463,612.78 | 5,131,011.91 | 5,131,011.91 | ||
租赁负债 | 9,723,517.56 | 10,259,145.55 | 10,224,219.84 | 34,925.71 | |
小 计 | 160,862,237.09 | 162,065,264.21 | 151,806,118.66 | 10,224,219.84 | 34,925.71 |
(三)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和外汇风险。
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固定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金融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控维持适当的金融工具组合。
2.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汇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公司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有关。对于外币资产和负债,如果出现短期的失衡情况,本公司会在必要时按市场汇率买卖外币,以确保将净风险敞口维持在可接受的水平。
本公司期末外币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情况详见七、82之说明。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应收款项融资 | 21,220,000.00 | 21,220,000.00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21,220,000.00 | 21,220,000.00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第十节、九、1、(1)。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 | 参股股东 |
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 | 其他 |
深圳力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江苏数字信息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 股东的子公司 |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
深圳力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水电物业管理 | 297,216.10 | 否 | 250,910.27 | ||
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 | 空调费、维修资金、会议室费 | 105,447.45 | 否 | 85,598.69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1,897,947.54 | 1,897,947.54 | 192,153.65 | 381,217.68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425.99 | 421.55 |
本期关键管理人员报酬包含工资薪酬372.10万元和股份支付费用53.89万元。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其他应收款 | |||||
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 | 1,026,571.49 | 858,385.10 | 1,026,571.49 | 807,198.39 | |
深圳力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74,342.25 | 59,508.03 | 67,342.25 | 56,819.68 | |
江苏数字信息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 17,229.43 | 17,229.43 | 17,229.43 | 17,229.43 | |
小计 | 1,118,143.17 | 935,122.56 | 1,111,143.17 | 881,247.50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 | 25,282.57 | 8,923.24 | |
深圳力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26,793.09 | 19,229.64 | |
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 | 471,698.11 | 471,698.11 | |
小计 | 523,773.77 | 499,850.99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20.09元/股,合同剩余期限2个月 21.16元/股,合同剩余期限14个月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无 |
其他说明
(1)基本情况
2021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拟定向符合条件的156名激励对象授予11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行权价格为28.60元/股。
2021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调整后,激励对象人数由156人调整为155人,并且确定2021年8月25日为授予日,行权价格为28.60元/股,向符合条件的155名激励对象授予110万股限制性股票。
2022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28.60元/股调整为28.40元/股。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本次归属,符合归属条件的145名激励对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96,530股。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但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
截至2022年8月29日,公司实际已收到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143位激励对象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5,531,468.00元,其中,新增股本194,770.00元,转入资本
公积5,336,698.00元。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760股,故本归属期实际归属人数为143人,实际归属股份194,770股。
2022年9月16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2)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解锁安排 | 解锁时间 | 解锁比例 |
第一个归属期 | 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0% |
第二个归属期 |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40% |
第三个归属期 | 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40% |
激励对象依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偿还债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拆细、配股、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3)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三期解锁,解锁考核年度为2021年、2022年、2023年,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2020 年净利润值为业绩基数,对各考核年度的净利润值定比2020 年净利润基数的增长率(A)进行考核,根据上述指标的每年对应的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业绩考核目标及归属比例如下:
归属期 | 对应考核年度 | 年度净利润相对于2020年增长率(A) | |
目标值(Am) | 触发值(An) | ||
第一个归属期 | 2021 | 30% | 15% |
第二个归属期 | 2022 | 60% | 30% |
第三个归属期 | 2023 | 100% | 45% |
归属比例如下:
考核指标 | 业绩完成度 |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
年度净利润相对于2020年增长率(A) | A≥Am | X=100% |
An≤A<Am | X=A/Am*100% | |
A<An | X=0 |
上述“净利润”口径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准,剔除本激励计划考核期因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等激励事项产生的成本影响。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则所有激励对象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2)个人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个人绩效考核要求进行,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按照绩效考核得分(Y)划分为A、A-、B+、B、C五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结果 | A (100>Y≥95分) | A- (95>Y≥90分) | B+ (90>Y≥80分) | B (80>Y≥70分) | C (70>Y分) |
归属比例 | 100% | 90% | 80% | 70% | 0 |
若公司满足当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权益按作废失效处理,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B-S模型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以作出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3,330,242.36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3,330,242.36 |
其他说明无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内容 | 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数 | 无法估计影响数的 原因 |
股票和债券的发行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70 号),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数量为38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8,00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等与发行有关的费用共计人民币890.75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7,109.2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7月4日全部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2023〕3-25 号”《验资报告》 | 导致公司确认可转换债券,在可转债的存续期限内,公司需按可转债的发行条款就可转债未转股的部分每年偿付利息及到期兑付本金;若投资者在转股期内转股,将会在一定程度上摊薄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因此公司在转股期内将可能面临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的风险:未来转股数量具有不确定性,故无法估计对经营成果的影响数 | |
重要的对外投资 | / | / | |
重要的债务重组 | / | / | |
自然灾害 | / | / | |
外汇汇率重要变动 | / | / |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项 目 | 2023年1-6月 | 2022年1-6月 | ||
主营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成本 | 主营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成本 | |
自主芯片 | 9,378,268.99 | 5,479,871.28 | 1,669,665.31 | 824,739.15 |
基于自主芯片的模块、整机、软件与技术服务 | 241,820,096.64 | 142,450,536.99 | 219,718,849.53 | 133,544,219.10 |
其他配套产品 | 630,646.35 | 408,768.39 | 849,983.55 | 460,084.80 |
小 计 | 251,829,011.98 | 148,339,176.66 | 222,238,498.39 | 134,829,043.05 |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作为承租人
(1)使用权资产相关信息详见第十节、七、25之说明;
(2)公司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会计政策详见第十节、五、42之说明。计入当期损益的短期租赁费用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金额如下:
项 目 | 本期数 |
短期租赁费用 | 68,127.06 |
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短期租赁除外) | 24,995.75 |
合 计 | 93,122.81 |
(3)与租赁相关的当期损益及现金流
项 目 | 本期数 |
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 | 267,350.76 |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 2,443,770.60 |
(4)租赁负债的到期期限分析和相应流动性风险管理详见第十节、十(二)之说明。
(5)租赁活动的性质
租赁资产类别 | 数量 | 租赁期 | 是否存在续租选择权 |
房屋及建筑物 | 6 | 3-5年 | 否 |
2.公司作为出租人
(1)经营租赁
1)租赁收入
项 目 | 本期数 |
租赁收入 | 877,611.44 |
其中:未纳入租赁收款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收入 |
2)经营租赁资产
项 目 | 期末数 |
固定资产 | 5,065,628.99 |
小 计 | 5,065,628.99 |
经营租出固定资产详见第十节、七、21之说明。3)根据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不可撤销租赁未来将收到的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剩余期限 | 期末数 |
1年以内 | 1,800,565.71 |
1-2年 | 1,196,182.86 |
2-3年 | 231,428.57 |
合 计 | 3,228,177.14 |
(2)其他信息
租赁活动的性质
租出资产类别 | 数量 | 租赁期 | 是否存在续租选择权 |
房屋及建筑物 | 5 | 1-3年 | 否 |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91,680,050.19 |
1年以内小计 | 191,680,050.19 |
1至2年 | 20,476,443.17 |
2至3年 | 11,103,336.27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8,005,592.90 |
4至5年 | 4,982,230.25 |
5年以上 | 6,884,605.85 |
合计 | 253,132,258.63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7,304,175.20 | 2.89 | 7,304,175.20 | 100.00 | 7,334,175.20 | 2.81 | 7,334,175.20 | 100.00 | ||
其中: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7,304,175.20 | 2.89 | 7,304,175.20 | 100.00 | 7,334,175.20 | 2.81 | 7,334,175.20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45,828,083.43 | 97.11 | 27,139,703.70 | 11.04 | 218,688,379.73 | 253,908,703.95 | 97.19 | 23,947,926.15 | 9.43 | 229,960,777.80 |
其中: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45,828,083.43 | 97.11 | 27,139,703.70 | 11.04 | 218,688,379.73 | 253,908,703.95 | 97.19 | 23,947,926.15 | 9.43 | 229,960,777.80 |
合计 | 253,132,258.63 | / | 34,443,878.90 | / | 218,688,379.73 | 261,242,879.15 | / | 31,282,101.35 | / | 229,960,777.8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深圳市阳光智慧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3,442,991.20 | 3,442,991.20 | 100.00 | 客户经营困难,面临破产风险 |
广州市海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2,978,080.00 | 2,978,080.00 | 100.00 | 客户存在诉讼且有强制执行 |
安阳优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735,000.00 | 735,000.00 | 100.00 | 客户存在诉讼且资金被冻结 |
江苏新宇能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148,104.00 | 148,104.00 | 100.00 | 客户经营困难,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
合计 | 7,304,175.20 | 7,304,175.20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1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90,812,081.98 | 9,540,604.10 | 5.00 |
1-2年 | 20,212,193.16 | 2,021,219.32 | 10.00 |
2-3年 | 9,768,796.27 | 2,930,638.88 | 30.00 |
3-4年 | 17,854,482.80 | 8,927,241.40 | 50.00 |
4-5年 | 4,650,000.00 | 3,720,000.00 | 80.00 |
合计 | 243,297,554.21 | 27,139,703.70 | 11.15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10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7,334,175.20 | 30,000.00 | 7,304,175.2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3,947,926.15 | 10,859,321.45 | 7,667,543.90 | 27,139,703.70 | ||
合计 | 31,282,101.35 | 10,859,321.45 | 7,697,543.90 | 34,443,878.9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A | 30,000.00 | 本期收到该款项 |
合计 | 30,000.00 | / |
其他说明:
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A | 77,955,350.41 | 30.80 | 4,166,822.36 |
B | 33,840,707.96 | 13.37 | 1,692,035.40 |
C | 17,818,105.59 | 7.04 | 2,658,529.20 |
D | 15,092,864.00 | 5.96 | 754,643.20 |
E | 12,002,304.62 | 4.74 | 600,115.23 |
合计 | 156,709,332.58 | 61.91 | 9,872,145.39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50,674,578.71 | 58,721,208.31 |
合计 | 50,674,578.71 | 58,721,208.3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7).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7,856,174.81 |
1年以内小计 | 7,856,174.81 |
1至2年 | 25,784,739.98 |
2至3年 | 16,747,629.11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503,154.58 |
4至5年 | 103,303.60 |
5年以上 | 1,031,280.76 |
合计 | 52,026,282.84 |
(8).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2,621,315.06 | 3,354,940.34 |
备用金及代扣员工款 | 807,825.80 | 674,924.28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 | 48,597,141.98 | 56,080,165.64 |
合计 | 52,026,282.84 | 60,110,030.26 |
(9).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53,842.27 | 100,033.22 | 1,234,946.46 | 1,388,821.95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4,801.05 | 4,801.05 | ||
--转入第三阶段 | -105,405.22 | 105,405.22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22,455.75 | 11,361.05 | 196,886.85 | 230,703.65 |
本期转回 | 19,751.78 | 1,188.00 | 246,881.69 | 267,821.47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51,745.19 | 9,602.10 | 1,290,356.84 | 1,351,704.13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0).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388,821.95 | 230,703.65 | 267,821.47 | 1,351,704.13 | ||
合计 | 1,388,821.95 | 230,703.65 | 267,821.47 | 1,351,704.1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11).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无锡景芯微电子有限公司 | 子公司往来 | 20,257,085.61 | 1年以内,1-2年,2-3年 | 38.94 | |
深圳市利普信通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往来 | 15,449,445.51 | 1年以内,1-2年,3-4年,4-5年 | 29.70 | |
长沙力合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往来 | 11,728,835.38 | 1年以内,1-2年,2-3年 | 22.54 | |
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 | 押金保证金 | 881,548.45 | 1年以内、2-3年、3-4年、5年以上 | 1.69 | 705,433.72 |
深圳市甲士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往来 | 779,276.64 | 1年以内 | 1.50 |
合计 | / | 49,096,191.59 | / | 94.37 | 705,433.72 |
(13).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4).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5).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60,686,947.42 | 60,686,947.42 | 60,241,905.94 | 60,241,905.94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合计 | 60,686,947.42 | 60,686,947.42 | 60,241,905.94 | 60,241,905.94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无锡景芯微 | 25,151,926.41 | 42,384.90 | 25,194,311.31 | |||
力合微国际 | 8,542,713.69 | 8,542,713.69 | ||||
利普信通 | 6,011,831.04 | 269,446.88 | 6,281,277.92 | |||
甲士智能 | 10,033,555.95 | 10,033,555.95 | ||||
长沙力合微 | 10,501,878.85 | 133,209.70 | 10,635,088.55 | |||
合计 | 60,241,905.94 | 445,041.48 | 60,686,947.42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51,475,359.22 | 198,328,742.78 | 221,072,418.24 | 182,892,597.38 |
其他业务 | ||||
合计 | 251,475,359.22 | 198,328,742.78 | 221,072,418.24 | 182,892,597.38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自主芯片 | 9,383,522.09 |
基于自研芯片及核心技术的衍生产品 | 240,559,319.15 |
其他配套产品 | 1,532,517.98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境内 | 251,475,359.22 |
境外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合同类型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251,475,359.22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合计 | 251,475,359.22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五、38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307,313,136.41元,其中:
307,313,136.41元预计将于2023年度确认收入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70,000,000.00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金融工具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1,966,578.11 | 2,776,918.68 |
处置金融工具取得的投资收益 | 109,076.27 | 2,929,593.36 |
合计 | 72,075,654.38 | 5,706,512.04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7,716.23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844,814.5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2,075,654.38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30,000.00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6,864.63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00,964.15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048,398.74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5,988,453.46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6.06 | 0.51 | 0.5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5.34 | 0.45 | 0.44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贺臻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8月24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