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不属于自主变更,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2年1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明确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根据上述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确认的资产和负债而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资产。同时,对在首次执行上述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发生的相关单项交易进行追溯调整,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根据上述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对于租赁等相关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对于租赁等相关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确认的资产和负债而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
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资产。
4、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公司作为境内上市企业,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可能对本公司2023年及以后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所得税费用”等项目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对本公司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可比期间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影响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2年1月1日)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影响金额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1,314,372.04 | 48,400,433.41 | 7,086,061.37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7,302,849.60 | 7,302,849.60 |
股东权益 | 1,401,828,771.94 | 1,401,611,983.71 | -216,788.23 |
项目 |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2年12月31日)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影响金额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5,795,080.70 | 55,609,086.76 | 9,814,006.06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9,864,454.86 | 9,864,454.86 |
股东权益 | 1,452,796,737.20 | 1,452,746,288.40 | -50,448.80 |
项目 | 合并利润表(2022年度)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影响金额 | |
所得税费用 | 11,713,760.70 | 11,547,421.27 | -166,339.43 |
净利润 | 3,053,276.86 | 3,219,616.29 | 166,339.43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