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8月23日在江苏省常州市溧阳市昆仑街道镇前街99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按规定提前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洪民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增加2023年度融资租赁额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和稳定融资结构,结合实际业务开展需要,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与具有相应资质的融资租赁机构开展融资租赁交易,同意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融资租赁交易金额不高于人民币2亿元的基础上增加4亿元。本次额度增加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融资租赁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实际融资租赁交易金额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确定。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不超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原议案之日起12个月,合同期限以与融资租赁机构签订的合同为准。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科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4日